九味书屋 > 现代都市电子书 > 御姐快到我的碗里来 作者:撒空空(晋江vip2014.6.27正文完结) >

第12部分

御姐快到我的碗里来 作者:撒空空(晋江vip2014.6.27正文完结)-第1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接着,他骑在她身上,双手用力掐住了她的颈脖。他的力气是那般大,根本反抗不了。她无法呼吸,肺部胀得疼痛,身体内有黑色的恐惧如藤蔓缠上她的身体。

    这样下去,她会死的。

    在窒息的绝望之中,她想起了几年前孤儿院老师带着他们去教堂的那天。她和乔悄偷偷跑出了教堂,在草地上躺着。她看着天空,很确定自己只要熬过苦难,长大后便能够自由自在地生活。

    可是她还没有长大,还没有享受过自由自在的生活,难道便要这样死去?她不懂,为什么自己的一生竟是如此悲惨,从小到大没有感受到一点温情。难道说,上帝派她来这个世界的目的就是为了受苦?

    可她已经受了十六年的苦,她还没有爱过人,还没有被人爱过,她不能死。

    在窒息之中,秦红颜的手向周围胡乱抓着,似乎是想抓住生的希望。

    忽然,她的右手碰触到了一块冰凉,那是床头的台灯摔下来形成的碎片。

    此刻,长久的缺氧已经让她浑身发软,她用尽全身的力气,举起手上的碎片向着他的颈脖划去。

    如果这个动作没有成功,那这将是她在这个世间留下的最后一个动作。

    恍惚之间,她听见了一种奇怪的声音,像是什么液体喷涌出来的声音。

    扑哧扑哧。

    屋子里似乎漏了雨,丝丝的液体喷在她脸上,带着甜腥气。

    她感觉掐住自己颈脖的手松开了,她赶紧翻身跪在地上,大口大口吸取着氧气。她的喉咙像是已经被掐断似地,疼得她大滴大滴落下泪来。

    她用了很长的时间才平息下来,恢复了正常呼吸。然而当她再睁开眼时,却看见了骇人的一幕——她养父正躺在地上,双手捂住不断喷血的颈脖,痛苦得双目都要爆裂。而房间里,到处都是他喷出的血雾留下的印记!

    她用手上那尖锐的玻璃碎片,割破了他的颈动脉!

    他的动作越来越小,很快地,便像是只车祸中的流浪狗,倒在血泊中,不再动弹。

    她呆愣地望着眼前的恐怖场景,有瞬间的幻觉,以为自己不过是在噩梦中。墙上的老式钟表咔嚓咔嚓地走着,当时针分针都指到12那个数字时,发出了哐当哐当的响声。

    那声音将她的神智迅速拉扯回了现实——她杀人了!

    秦红颜猛地张开眼,眼前是昏暗的电梯厢,她还是独自一人待在黑暗里。

    她觉得鼻端又再次嗅到了血的腥味,电梯厢内除了她似乎还另有他人。

    她感觉到每根寒毛都竖立起来,牙齿静静地上下打颤。

    黑暗的密闭空间快要将秦红颜逼疯,她快速地拍打着紧急呼叫按钮,然而那边却始终没有人应答。

    她又掏出手机,发现电梯内有信号覆盖,便下意识想要拨打奚欢的电话。然而在最后关头,她又打消了这个念头——她害怕又是那个女人接听。

    对秦红颜而言,在情敌面前失却自尊比死更可怕。

    她看着还剩下百分之十电量的手机,咬牙按下了沈盛年的号码。

    只响了一声,那边便接通并传来了沈盛年惊喜的声音:“秦姐?”

    秦红颜努力按压住心内的恐惧,可声音却还是有微微的颤抖:“我一个人被困在电梯里,紧急呼叫按钮失灵,请你帮忙通知下物管。

    沈盛年的声音在此刻听来异常沉稳:“我在家,你等着,我马上来救你。”

    这个声音让她稍稍安下心来。

    秦红颜觉得是时候挂上电话了。当然,如果可能,她不想结束通话。有另一个人的声音响起,至少能驱散电梯厢内的可怕寂静。

    可她又不愿意向一个比自己小十岁的男孩求助。

    就在她犹豫不决时,那边的沈盛年开口:“秦姐,你一个人在电梯里吗?那就先别挂电话,我陪你说说话,免得你害怕。”

    沈盛年的声音其实和往常没什么分别,可是听在秦红颜耳里,却觉得多了股什么味道。

    后来回想起来,她才明白,那是成长的男子汉的味道。在这一刻,她觉得他是个能够帮助自己的男人。

    电话那头的沈盛年在奔跑着,呼吸急促,边跑他边跟秦红颜聊着天。

    “秦姐,你怎么会这么倒霉呢?电梯里就你一个人困着,等会出来了我陪你去买彩票吧,肯定中头奖。”

    “秦姐,你有没有看最近新出的片子,叫《功夫熊猫》,那里面的主角熊猫的爹居然是只鸭子,哈哈哈,是不是很搞笑?”

    “秦姐,你看我跑得这么累,体力消耗太大,等会你可得请我吃顿饭。嗯,我想吃韩国烤肉。”

    秦红颜并没有回应,而沈盛年也习惯了她的不回应,继续天南海北地与她聊着。

    电梯厢内的秦红颜蹲在地上,捧着手机,听着从里面传出的沈盛年的声音,心内的恐惧一点点消失。

    想不到,在最危急的关头,竟是这个一直令她抗拒的少年来救了自己。

    沈盛年正聊到兴头处,秦红颜的手机电量告罄,自动关机。

    电梯厢中又陷入了黑暗,秦红颜将头埋在膝盖上,努力忍耐着。

    她仅仅只忍耐了一分钟,电梯门便被人从外撬开,涌入的光线让她紧闭上眼,沈盛年的声音就在这段刺目的光明中传来:“秦姐!”

    因为双脚发软发麻,她是被沈盛年给扶回家的。

    沈盛年将她安置在沙发上,为她倒了热水,体贴服侍。

    秦红颜捧着热水,努力地一点点将神智收回。

    神智回归后,她才发觉自己的脚正被沈盛年放在怀中揉着,不由得大惊:“你干什么?”

    沈盛年望着她,眨巴眨巴眼睛,模样在无邪与天真中辗转,半晌方道:“秦姐你不是脚麻了吗?我以前经常帮我表姐这么按脚,特别有效的。”

    秦红颜还是觉得这样的动作不妥,想要将脚收回。

    沈盛年继续说服道:“秦姐,你是我老师,我这么做也算是尊师重道了。”

    沈盛年连“尊师重道”四个字都用上了,那她再继续抗拒下去就反倒显得自己不自然。

    秦红颜闭上眼,享受着他的按摩。

    沈盛年的按摩手法很巧,轻重适度,每按一下,她脚上的酸麻便要少上一分。

    在极度的舒适中,秦红颜回想起今天的事,觉出了不对劲:“你刚说在家里,可你家离我这起码有半小时车程,从我打电话到你将我救出来最多也才几分钟时间,你是怎么赶来的?”

    “哦,秦姐,忘记告诉你了,我搬家了。”沈盛年很云淡特风轻地道:“我搬到了这幢大楼里,就是你家楼下那间。”

 第二章 (5)

    秦红颜浑身一跳,长&腿差点没将沈盛年踹翻:“你说什么?!”

    “我告诉我爸妈,说不想出国,打算就留在这里。他们最后也同意了,决定自己出国,留我在国内。”沈盛年说这话时的神态语气就跟说太阳会发光地球是圆的一般正常平静。

    秦红颜是孤儿,所以对于父母子女的感情很是陌生。她只是疑惑,难道现在的父母居然开放成了这样,竟敢放心将一个未成年的儿子留在国内?

    “我觉得你还是出国的好。”秦红颜劝道:“毕竟你还是一个孩子,而且马上面临高考,需要人照顾。”

    沈盛年继续眨巴着他那双秀美的眼:“可是秦姐你当初不是说关于我是否要出国这件事,你不会给出意见吗?”

    秦红颜的脚在沈盛年的按摩下不发麻了,可是头皮却在他的话下开始发麻。

    她这算是作茧自缚?

    “那随便你好了。”秦红颜只能继续坚持自己那“不给出意见”的态度。

    刚她一直处于惊魂未定中,此刻平静下来,忽然嗅到了一股熟悉的檀香味。

    而且是属于奚欢身上那特有的檀香味。

    那瞬间,秦红颜浑身细胞都兴奋起来——难道他在自己家里?

    但这样的兴奋在她看见沈盛年手腕上那串佛珠时便全部熄灭,但紧接着,她体内立即涌起了强烈的不安感。也顾不得什么男女大防,她直接抓&住沈盛年的手,急问道:“这串佛珠你是从哪里得来的?!”

    “哦,你说这个啊?”沈盛年装作不在意地道:“是一个喜欢我的女同学送的。”

    是女同学送的?那肯定就与奚欢无关,秦红颜放开沈盛年的手,开始责怪自己的大惊小怪。

    那串佛珠奚欢一直戴着,说是他母亲的遗物,他异常珍惜,连别人碰都不能碰一下,怎么可能会落到沈盛年手中呢?

    是自己想象力太丰富了。

    然而还没等她的心落回原位,沈盛年继续道:“其实按理说起来,应该是她的准姐夫送我的。对了,她准姐夫还是hg公司太子爷付磊的律师,叫奚什么来着?”

    秦红颜心内一震,面无表情地替他接上了那个名字:“是不是叫奚欢。”

    “对对对,就是这个名字!其实我那女同学的爸爸也就是我叔叔的顶头上司付淼。那天下雨,放学时奚欢律师便来接她。据我那个女同学说,奚欢律师爱她堂姐爱得要命,所以对她也很好,简直是有求必应。我不信,便说想要奚律师手上的佛珠。我那女同学便央求奚律师给我,谁知那奚律师根本没有犹豫,直接就取下给我了。我想,那奚律师对小&姨子都这样好,对他女朋友还不定怎么chong上天呢。”

    沈盛年的这番话说得是滴水不露,没有增加半点情节,即使秦红颜与奚欢对质也寻不出半点不是。然而这一番话听下来,任谁都会确信奚欢与女友之间的深情。

    秦红颜闭上眼,将背靠在沙发里,身子一阵冷一阵热。

    虽然她不热衷八卦,可在公司人员的七嘴八舌中还是能得到很多讯息:付家下一辈中,只有两个女孩。一个是付淼与前妻的女儿付玲子,一个是付磊与续弦所生的女儿付郁。

    也就是说,奚欢的女友,便是付郁。

    酸楚的自卑感袭上她的心头。

    众所周之,不出意外的话付磊应该是hg公司的下一任董事长,而他的女儿付郁,则称得上是天之骄女。

    秦红颜回想起了那个礼貌的女声,心酸得像是要被浸出小&洞。

    原来奚欢喜欢的,是公主。

    而她,连灰姑娘也算不上。

    她和付郁的出身,应该称得上是云泥之别。付郁是钻石,而她则只是一粒沙。卑微,渺小,可怜。

    这个事实给秦红颜的打击是灭顶的,她可以努力地改变任何事,除了出身。

    所以说,付郁是她即使舍去一身皮肉也敌不过的对手。

    秦红颜并没有责怪奚欢的意思:这样大的悬殊,是谁都会爱上付郁而不是自己。

    她不怪他,真的不怪。

    可是为什么,心会酸痛得像是被无名液体腐蚀得面目全非?

    她想要大哭,可是却哭不出声音,只能静悄悄地在心头哀悼自己逝去的爱情。

    良久,她才意识到沈盛年还在自己面前。

    她抹去脸上多余的情绪,虚弱地问道:“你留下或者是不留下确实与我无关,但为什么要搬到我楼下住呢?”

    沈盛年垂头按捏着她的脚,双目被额前的碎发遮住。秦红颜看不清他的神态,只听见他那低低的年轻的声音:“因为秦姐一直都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