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味书屋 > 穿越架空电子书 > 桃花梦中梦桃花 作者:圈圈的似水流年(晋江2013.11.10完结) >

第40部分

桃花梦中梦桃花 作者:圈圈的似水流年(晋江2013.11.10完结)-第4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是如何得知我今日会来?”我开门见山地问道。
  “我就是知道呀。”潇然回了我一句等同于没有回答的话。
  “你总是这么神秘,好吧,不说我还不想知道了呢。”我得意地咧着嘴笑道。
  “告诉你也无妨,我的手下一路跟着你们你们呢。”潇然说出这句话的同时目不转睛地盯着我,似乎想要捕捉我听到了这句话之后的第一反应,最真实的反应。
  “什么?一路跟着……我们……”我是真真地没有料到,以我和明轩的警惕性竟然没有发觉我们早已被人跟踪了,倘若明轩知道了,恐怕会觉得是万般的耻辱才是。
  “没想到吧?可惜明轩并没有跟着你上山,我倒是想要亲眼瞧瞧他听了这句话气得跺脚的模样呢。”潇然看到了自己想要看到的,嘴角的弧度更加弯了。
  “是啊,真该让他听听才对。”想到明轩气急的模样,不禁跟着潇然笑出声来。悲歌可以当泣
  “对了,煜城呢?你说他在你这里?”想起此番前来的目的所在。
  “恩,马上就能见到他了,只是…你要做好心理准备…”潇然的这句回答让我心底生起深深的不安。
  “他怎么了?”我慌乱之中攥住了潇然的胳膊。
  潇然的身子微微一震,一瞬之后恢复了以往的平稳淡定“他受了重伤,到现在还没有醒过来。”
  “什么?怎会这样?”我听了潇然的解释鼻子一酸,音调都有些变了。
  “他倒在了我的寨门口。”
  “那你是如何知晓我和他是旧相识呢?”
  “因为这个。”说着,潇然从袖口摸出一个木雕,是个女孩子,眉眼处竟有几分像我,我翻过木雕,发现背面刻着我的名字,在木雕的底部是煜城的名字。
  “带我去见他。”一滴眼泪落下,打在手背上,温热顺着手背流进了心底。
    
  跟着潇然来到了一间卧房,顾不上环顾周围的环境,直奔煜城正躺着的床铺跑去,看到他的瞬间,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心绪,蹲在床边,紧紧地攥着脸色苍白得早就没有了一丝血色的煜城的手,除了流泪似乎不知道再以何种方式表达自己对他的牵挂与愧疚,叫了声“煜城”,可惜换来的只是深深地沉默。他还似前几日一般沉沉地睡着,还好只是睡着,至少知道老天爷还是放过了这个可怜的少年。
  “没有给他请大夫吗?”我抽泣着问道。
  “神医江狄已经来过了。”江狄的名声如雷贯耳,他向来只给武林中人医治,潇然是如何请到他的,我无从知晓,再想起之前他挟持我来这里,就愈加想不明白了,他既然可以请得动江狄,又为何费力气抓我来这里走一早呢?也许是只因为是一场戏所以不愿劳驾神医吧。
  “你竟请得动他,多谢了。”知道是江狄替明轩医治我也就放心了,因为他定会再次苏醒过来的,只是时日的早晚而已。
       
  接下来的几日里,为了让等待的日子能好过些,煜城每日三顿的汤药全是有我亲手熬制的,汤药之中不只是药材,更有我想对煜城说的那句“对不起”,在他苏醒今后,我要同他讲的第一句话,也是我能讲的唯一一句话。
  潇然会命人送来一日三餐,也会时不时亲自来看望我,大当家的知道我来了,还命人送来了我最爱吃的叫花鸡。
  清风寨一如往日那般宁静,祥和,可我再次来到这里的心情却不似先前那般。
  坐在桌前一手拿着煜城送给我的平安结,另一只手握着煜城为我刻的木雕发愣,脑海里闪现的全是那个跪在佛前双手合十,虔诚祈福的俊朗少年。不知多少次的这样想过,倘若我不曾跌下山崖,就不会遇到他,是不是现如今的他依然是那个温暖如阳的孩子,可是一切都被加上了“如果”。
  就这样呆呆地坐着,直到夕阳的余晖染红了天边的流云,才回过神来,觉察又到了煎药的时间,起身向厨房走去,大概是保持了一个姿势过于久了,双腿血液流通不畅,有些酥麻感。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
  这天一早,我正在厨房煎药,就听闻潇然派来的侍女带来了煜城苏醒的消息。
  明明早已知晓这一天会到来,可还是一时慌了神,全然不顾手中滑落的药罐,转身奔向了煜城的房间。
  待我到了门口,稍稍有些迟疑,说不明原因,紧紧握了握双手,鼓足勇气推开了那扇雕花木门。
  此刻,煜城正倚靠在床头的枕头上,面色似乎已经不像前几日那般苍白,无力,煜城的目光随着推门声,落在了我的身上。
  “阿媛…”煜城忍着疼痛在嘴角处扬起一抹微笑。
  一瞬间,我顾不上之前的那些顾虑,上前抱住了煜城。
  “对不起。”眼泪顺着我的脸颊重重的砸在了煜城的肩上了。
  “你这是怎么了?”煜城轻轻地拍了拍我的肩膀,“对了,我怎么会在这里?”
  “你不知道自己为何来了这里?”听到煜城的话我有些吃惊,松开了紧抱着他的双手。
  “恩,我不知道自己为何会身受重伤,为何会在这里?阿媛,你能告诉我吗?”煜城的眼睛里满是疑惑。
  “我……你……”煜城竟然不记得了,那姑姑的事情呢?他也一样不记得了么?心里的不安越发重了。
  我用之前的一些事情试探煜城,发现他果真不记得姑姑了,想来是那一段记忆实在是太过痛苦,所以大脑将其尘封了,这对于他来说也许是件好事。但我深知这只是暂时性的,他终会全部记起来的,倘若到了那一日,他又是否还会像今日一样对我。
  我将煜城的身世和所经历的那段噩梦般的经历告诉了潇然,并在他的帮助下将煜城心中的所有疑惑搪塞了过去,我只嘱咐煜城安心在这里养伤,我寻思着待他康复之日再作打算,或许没有等到那一天,他便记起了过去种种,这恰巧是我不愿面对的,奈何没有应对的办法,只好选择逃避,索性不去考虑。
  不出几日的功夫,煜城就能拄着拐杖下地行走了,虽说动作有些迟缓,但也终归是朝着好的方向去的,潇然会定期运真气给他,好在煜城的武功底子不差,倒也能将真气运用得当。
  潇然的做法,不是单单用“感激”二字就能诠释的,他本是至情至义之人,但其中也是有我的一部分原因的,奈何我和他注定只会是相交知己,至于其他,我没有办法,哪怕是一丝一毫,这一点,潇然也是明白的,但看他却丝毫不在意我如何对他,这让我越发觉得自己难以面对,蓦地想起自己是什么,祸水是也。
        
  黄昏时分,我正在厨房帮煜城煎最后一剂药,隐约听到窗台上好像有什么东西发出“咕咕”的声音,扭头看去,只见一只雪白的信鸽不知何时落在了那里,看着有些眼熟,怔怔地盯了一会儿,猛地想起了这只信鸽正是当日在雪海那里见到的。
  为何雪海的信鸽会在这里?她又是如何得知我在清风寨的消息的?
  径直走过去,从信鸽的身上取下一个卷成筒状的纸筒,片刻的犹豫之后,打开了纸筒。
  “主人于三日后大婚。”
  雪海的字迹清晰地映入眼帘,随后再看那几个字,越来越模糊,墨迹慢慢的晕开来。
  “阿媛,你的药怎么熬了这么久?我今天发现了好东西,想让你开开眼界。”
  潇然兴冲冲地从门外走了进来。
  看到我的模样,原本在嘴边的话语生生咽了回去。
  “你到底还是知道了。”潇然眼睛瞥到了我手中的字条。
  “原来你早就知道了……”我木然地望着潇然,“呵呵,他怎能如此对我……”说罢,转身准备下山去,却被潇然一把拽住。除却巫山不是云
  “放手!”眼光木然的望着远方,并没有看向潇然。
  “他要娶的是天下第一富商贾一的女儿。”
  听了潇然的话,我不耐烦地挣扎了起来,想要挣脱他紧紧攥着我的手。
  “知道拦不住你,可你总要乔装一番再进云州城吧?”潇然手上的力度丝毫没有减弱的迹象,像是担心我会闯出什么祸来。
  “好。”我不想再因为我的私事而给司徒一家招来什么祸患,理智暂时回归了身体。
     
  身着一套棕色的男装,是潇然给我准备好的。平日里披散的头发束了起来,在潇然的帮忙下进行了一番易容,和他并肩下了山。
  到了云州城门口,方才还飞也似的脚步顿了一下,刚才还气冲冲的我,这一刻好像连迈出脚下这一步的勇气都没有了。
  潇然在一旁倒也并没有说什么,只是脚下的脚步也随着我的步子停了下来。
  迟疑了片刻之后,终还是迈了出去。
  走在这看似熟悉,却也陌生的云州城,街道两旁的商铺酒肆繁华如昔,看见了很多熟悉的面孔,纷纷与自己擦肩而过,那一刻自己和普通的路人没有什么分别,一时不知如何继续前行的脚步,转身望着他们离去的身影,心底一抹重重的哀伤。
  “听说了吗?小王爷的未来的王妃今日要去玄清寺祈福?”
  “哦?是吗?怪不得刚才见着很多人向那里涌去。”
  身边的两个妇人的话打乱了我原本去安王府的计划,看了一眼身旁的潇然,决定前往玄清寺。
  待我们到了玄清寺,那里早已人山人海,一切都是早就能预料到的。
  “小王爷和未来的小王妃真是郎才女貌啊。”
  “是啊,也门当户对啊,简直就是天造地设。”
  身旁不断的议论声,在他们看来是羡慕,热闹,孰知那些话语像利刃般直戳心脏,不偏不倚。
  一早就听闻天下第一富商的女儿贾依云相貌出众,才学更是女子里拔尖的,奈何没有机会一睹真容,谁知造化弄人,今日倒是有机会见了。但倘若知道是在这种情形下见面,还会那么好奇吗?答案也许还是肯定的吧,依旧会想,但内心却有了变化。不再是为了她倾国倾城之貌,男儿都比不了的才学,只因她将是自己此生挚爱之人未来的妻子,如此而已。
  “他们出来了!”身后的一个年轻男子为了看得更加真切,用力地向前挤,还好潇然护着我,这才没有被伤着。
  顾不上那么多,视线不自觉地转向从寺里出来的一行人。
  雷霆的身影第一个映入眼底,也映入了心底,原来在分别了这么久之后,还是能在人群里迅速地找到他。
  就这样一直盯着他,好像在祈求对方能看到自己,哪怕是一眼。何时起自己开始变得不像自己,曾经以为自己的内心是强大的,不会为任何人,任何事情而失去了自我,时至今日,这样的话再也说不出口,连同它一起丢弃的还有自己的心。
  可是,雷霆似乎压根就没注意到人群中正目不转睛地望着他的我。再相会,岂知吾谁与归
  同雷霆并排走着的是一个肌肤胜雪的女子,只见她一张瓜子脸,文丽清秀,双目似一泓清水,透着丝丝灵气。
  百闻不如一见,她的雅致清丽多一分太多,减一分又稍稍欠缺了些,这般恰到好处的美怕是无几人可及。
  她丝毫不畏惧这样盛大的场面,眼神里透着的是一切尽在自己掌握之中的自信。这与雷霆是如何相似,即使对方是自己的情敌,心里还是会感慨大概只有这样的女子才是小王妃的合适人选。
  先前想要讨说法的自己,像泄了气的气球,反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