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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6部分

重生脚踏实地 作者:两颗心的百草堂(晋江金牌推荐vip2015-01-25正文完结)-第1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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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本想外面随便吃点东西的他,一下子心情又阴郁了,打了车回公寓。
    刚刚一进门,就看到门口一个粉色Hellokitty的大袋子,他家的装饰是以黑白为主,这个粉色的东西肯定不是他的。
    他抬头看着桌子上面多的一束香水百合,这个应该是马复香放着的,她来过。
    莫兴宁的房子很干净,一室一厅一卫一厨,干净的不像是男孩的卧室,最近他比较忙碌,疏于整理了,但是还是很干净,马复香有他公寓的钥匙,原本马复香住对面的,后来搬走了。上一次马复香约他喝茶,提了比较敏感的话题,莫兴宁不知道怎么说,幸好来电话了,他对马复香还是比较欣赏的,这样的女孩很典雅,也很运动,各方面都不错,而且许久不见,似乎身上少了之前那种骄纵,多了沉稳的感觉,越发美丽成熟。
    他很茫然,他觉得他的生活中是应该有一个像马复香一样的女友,可是之前的经历也的确不愉快,他是个记仇的人,对过往的伤害,很难轻易原谅,可是对着马复香微笑的脸庞,他也开口说不出拒绝的话。
    或许是因为当时刚刚运动完,心情比较舒畅,莫兴宁没有冷淡的拒绝,也没有说好。
    不过马复香却重新走进了他的生活,不如曾经那样热烈,而是缓慢的试探一般,就像今天,她来给他整理房间,莫兴宁的房间实在很干净,其实没有必要整理,她多带了一束香水百合,放在了客厅,表示了她来过,房间里都弥漫着淡淡的花香。
    可是对于门口的一个粉红色的大袋子,莫兴宁皱眉头了。
    香水百合也是白色的,和他家里的颜色很搭配,他可以容忍,可是这个粉红色邹巴巴的大Hellokitty袋子就跟整个环境格格不入。
    他现在胃很疼,居然没有力气去整理。
    他靠到了客厅的沙发上,这个位置刚好可以欣赏到那束花,角度很好,应该是马复香特意摆的位置,知道他回来必定会坐这个位置,从这点上来说,两人默契是很高的。
    马复香和他很相似,他也去过她的卧室,也是黑白色的,平日穿衣也很少看她穿的很跳脱的模样,永远都很优雅。
    再看看门口那红色袋子,莫兴宁胃更疼了,也不知道今天来怎么会突然买这个东西,他给自己倒了杯热水,喝了下去,滚热的水流进胃里,有点暖暖的,顿时觉得好多了。
    抬头看了看钟,已经十一点了,可以还是饥饿的感觉,通常一般这个时候他是不会再进食,他的冰箱里也少有吃的,因为吃的东西容易坏,他受不了腐蚀的东西出现在家里,在他眼一块坏掉的面包不是面包而是无数恶心的霉菌爬虫。
    这是一个装饰豪华的家,厨房是敞开式的,最先进的厨具,散发着金属的幽光,客厅有舒适的沙发,地毯,巨大的电视屏幕,还有一整面墙的书柜,书桌,落地窗,阳台,卫生间有豪华的大圆形浴缸,卧室有一张很大的床,不过床垫是硬的,莫兴宁睡不惯软床,他害怕那种陷进去的感觉。
    床很大,他一般只睡三分之一的位置,看床的被子,几乎就只有一个角动过。
    这是一个很自律的男人的卧室。
    因为一束香水百合,多了一点花香,多了一点柔情。
    喝完水,舒缓了一下胃疼的感觉,这个时间应该去洗澡了,他脱了衣服准备去冲澡,可是进了卫生间,又出来,把他的黑漆漆的手机拿了进去,似乎害怕错过电话之类的。他冲了个澡,回来,仍旧坐到了刚刚那个位置,沙发的右边,手机还是没有响。
    那小胖妞会不会出了什么事了?这样的想法一闪而过,很快就又不见了。
    洗完澡精神许多,他想了想还是把门口那一袋子东西提了过来。
    入手就觉得好沉,这么重的东西马复香是怎么提上来的?想着马复香穿着高跟鞋,香奈儿套装,提这么一大袋的东西,他即使有点嫌弃这红色,还是心中有些微微动容。
    他把这袋子东西提到了茶几上,拉开袋子拉链,掏出了一盒鸡胗?熏鸭爪?烤鸭?一包蚕豆?一份面皮?一袋花生?一块切糕……还有一盒燕窝……全都是吃的,满满的一大袋,一堆东西当中散发着莫名的香气,淋漓满目的放在了自己的茶几上,他的茶几从来没有这么乱过,可是感觉到一些东西似乎还温热着。
    这一刻,不知道为何,莫兴宁感动到了。
    他很不容易被感动,可是胃比心脆弱。
    他拿起了一块不知道是什么糕点,跟平日吃的不同,软糯的皮,里面的馅是肉松的,特别香,莫兴宁很少有强烈的口腹之欲,只是今天特别饿,让他破例了,即使看了钟,不应该进食了,他还是吃了下去,顿时不仅仅觉得胃被填满了,心也被填满了。
    忽然间就觉得其实两人真在一块也不错,他发现自己并不排斥那一点偶尔的意外,满桌的食物很乱,可是一下子显得这个家满满的,有了温馨的感觉。
    这时候他的手机响了。
    莫兴宁吃着东西,漫不经心的打开手机,想着自己白担心了一天,小胖妞该来信息说晚安了。
    结果却是马复香的,她说:今天小胖妞来给你送东西了。
    莫兴宁只觉得口中的香甜突然间有些发苦。
    他再看茶几上一堆的东西,想起来似乎小胖妞都拍过照片给自己看过,然后全被自己删了,现在又变成全部真的东西,出现在自己的茶几上。
    小胖妞个子很矮,似乎不到一米六,力气也不大,想到上次那家伙超市买了东西,硬塞进后备箱,后备箱盖不住,她整个人坐到后备箱的囧样,莫兴宁有种说出来的感觉,不忍直视,又很想笑。
    莫兴宁不敢想象,她是如何提着这一大袋东西从华夏到米国再到他的住处的……
    作者有话要说:……嗷嗷……

  ☆、第一百四六章 :天降帅哥

在拍戏的地方不适合晨跑;有时候为了一场戏半夜三点就要起来了;补眠都来不及,更不会去跑步了。
    每天的运动量也有点大,都是尽量保持好体力。
    而且那地方的温差非常大,大清早可能是零度以下,也不适合跑步,重新回到学校,就好多了。
    发现人还是喜欢自己熟悉的地方,陌生的风景虽然惊艳;可是熟悉的地方更加然人觉得眷恋舒适。
    秦心回到学校已经开学了,不过泰西在这方面管理的并不严格;你只要考试考好,基本没啥问题。
    这学期宿舍里就只有秦心和陈玉了,林嘉已经出国;因为高三了,学校也没有再调整宿舍。
    两人好像还是暑假一般,两人一个房间,不过盐城气候比草原那边好多了,不会忽冷忽热,这边也安静,门口没有公路,半夜不用听大车呼啸而过。
    秦心把陈玉也拽来一块跑步了。
    陈玉长的不胖,看起来像是营养不良那样,戴着大眼镜框有点偏瘦,#大雾#绝对是眼镜框太大,把脸显得太小了,这货吃东西的速度和容量,绝对不会营养不良,但是天天看陈玉坐着看书,一到学校就恢复一名书呆的模样,秦心就忍不了。
    不知道这货属性还好,知道了,就必须抓着她一块跑步,良好的胃需要有强壮的身体支撑,否则容易发福,记忆中陈玉就是有那么点胖,所以秦心回来再看到陈玉的时候,几乎是很难认出来。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或许是那时候秦心在监狱里太缺爱,记忆中陈玉就是跟妈妈一样,有点肥胖,脸也圆润,陈玉不说,秦心都压根没有认出来这货是自己的舍友。
    这辈子决不允许这货成为那样的胖子,不过如果按程玉这吃货本质,学呆本质,必然会发胖。
    所以早上大清早,秦心拖着陈玉去跑步了,把她的大眼镜框也摘了,跑步的时候戴眼镜根本跑不好。
    陈玉也是早起星人,就是不怎么动,以前都是抱着书,早早的到食堂,看书看到食堂开饭,然后她继续抱着书,一边吃东西一边看书,那时候秦心还为这货勤奋学习感动过,回想起来,这货就是想去食堂等开饭,光坐着等不好意思,所以拿本书当掩饰……真相总是一点都不美好。
    跟秦心相处了这么久,陈玉也知道秦心就是个嘴硬心软的货,看起来不好接触,实际上是傲娇,很好打发,而且特别容易感动,自己帮她提个开水,她都会感动,如果自己随身有个系统能收感谢值,一定每天都能收到秦心无数感激,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表现的那么高傲,却实际上很小心,你只要对她一点点好,她都会努力的加倍感激回来,缺爱缺的比自己还严重。
    秦心很少要求自己做什么事,第一次要求自己,居然是让自己去跑步,陈玉虽然懒惫,要知道有一颗吃货的心通常都会伴随着一具懒惰的身体,在陈玉看来,努力学习是最容易获得最大回报的方式,也是一种偷懒方式,看看书就有无数赞誉和好吃的,是最简单不过。
    不过因为秦心第一次要求自己,她还是答应了一块去跑步。
    泰西校园很美,依山傍水,秦心身体锻炼的不错,跑的很轻松,陈玉就有点累了,跑几步就累的跟死狗一样,真的是很缺乏锻炼,不过摘下眼镜,脸因为跑步边的红润,整个人不像平日那样苍白寡淡,显得漂亮许多,这时候的陈玉才像是18岁的少女。
    秦心看着陈玉,脸上露出了笑容,她其实真的像陈玉想的那样,很容易满足,她放慢了脚步陪着陈玉跑,听到她呼吸,秦心脸上满满的笑容,在成长的路上有朋友陪伴是很美好的事情。
    ……
    莫兴宁在奔跑。
    他很少在外面走路步伐这么快,除了在健身房里锻炼,在其他地方,任何时候,他的步伐速度都是匀速的,他工作很努力,可是走路的步伐绝对不会特意加快,显得忙碌,他是个很从容的人,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他加快脚步的时候会显得他脚跛的严重,他的自尊心很强,却对不会去表现这样的缺点。
    可是此刻他再健身房以外的街道上奔跑。
    脚不仅有些跛,还有些疼。
    他不知道小胖妞住哪,不过这个很好问,他去参加过几次留学生聚会,不像小胖妞就记着吃和玩,莫兴宁看着沉默不太活跃,实际上却有所有人的联系方式,看着条件比较好的一些人,莫兴宁也有保持联系的。
    他一问就知道小胖妞住哪了。
    离他住的地方挺远的。
    他每次看她在一个超市等他,还以为她也住附近。
    没有想到那么远。
    莫兴宁是奔跑出的小区,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何生出了一种焦急的情绪,许是一整天没有收到小胖妞的信息,让他很不自在,总之他打破了平日的作息,连衣着也没有特别的穿好,身上穿的只是一套家居的运动服。
    莫兴宁在外面很少穿这么休闲的,他不像大多数人喜欢穿T恤,T恤软趴趴的贴在身上,他不喜欢,他比较喜欢衬衫,笔挺干练,裤子哪怕是休闲裤,也是烫慰的非常好的,而此刻的他因为是原本准备睡觉的,身上穿的时一套柔软的红色的运动休闲服。
    他其实不喜欢红色,但是在家里的时候,老爷子喜欢红色。
    所以莫兴宁选家居服的时候会让人选红色的。
    他五官挺拔,脱去除黑白的颜色,换上一身大红的颜色,却越发衬托出他的俊美。
    莫老爷子很喜欢穿着一身红色休闲服的莫兴宁,这时候和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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