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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阳光碎片+番外 不是我 是风 by 清响 (虐心+郁闷..)-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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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是何苦。”他似乎极不理解,语气却是淡淡:“很好解决的一件事,或许结局不能尽如人意,但只要你肯,总好过你们两人受这些煎熬——” 
“谢谢方医生好意。”我笑得凄凉:“这毕竟是我自己的事,还望方医生成全。我这就郑重其事的请求你:不要告诉他。” 
在我从思考到说话这一系列过程中,方言可的眼睛一直没有从我的脸上移开,直到我将最后一句话说完后五分钟,他才恍然地长叹一声,合上病例本:“我明白了。还好你住在我这,不然——世事难料,也许将来某天,你,或是我,会发现,今天曾经犯了个怎样的错误——虽说我对你的作法有诸般不解,但我会尊重你的意见,帮你隐瞒。至于这病例里的事——我会尽量给你提供帮助,但不是为了你,是冲了遥光的面子。你将这人情记到他身上就好了。” 
“谢谢。”我真心诚意:对于给予我关怀的人,虽然犹如水流进沙砾般的空虚,我却怡然是心怀感激。 
房间一瞬间安静下来。我疲惫地望着窗外:绿叶沙沙摇动,阳光下溢着清凉——已经是夏天了。春天何其短暂,转眼便已成昨。 
“魏遥光他不会放弃你。我也希望:你不要放弃自己。” 
方言可临关门前,突然对我说了这么一句话。我明白他的意思。撇开我放不放弃自己不提:我知道,只要是魏遥光想要的,便绝不会放弃——可他想要的,就真的是我吗? 
我哑然失笑,心里有了一丝轻松:世人万千,痴男怨女,辗转奔波,皆是为了个“情”字。但他们依然有很多正在单身或将永远单身——有些是因为合适的人尚未出现,有些则是因为出现了却不适合。按这样归纳的话,我应该归在哪类呢? 
我知道魏遥光在意的不是我单身不单身的问题,而是我始终不肯向他承认:我跟他,其实是同一类人——也许有些差别:他是因爱男人而爱上我,我却是因爱上他而爱男人,但总归是有悖天理,大骇于俗。我不承认自然有不承认的理由,但这理由却非旁人所想的那样,怕遭受异样的眼光,为社会所不容——笑话。正如魏遥光所说:对于不在乎的事,我从不屑于费心解释。而且话说回来,这世上也根本没什么能让我在乎的事了,所以我选择沉默。所以——抱歉,魏遥光,你听不到我的任何解释。你能做的,只剩下猜测。你猜是什么,便是什么,与我无关。 

在魏大总裁和方大医生的精心照料下,我本该一个月即可出院的伤势硬是拖到两个月。尤其是方大医生,自从给我留下“我会尽量给你提供帮助”的豪言壮语后,便谨遵诺言,开始了将我培养成头号活体试验人的伟大工程。这工程的后遗症就是我出院后便患上了神经性呕吐加条件反射性胃痉挛,一切和“药”字有关的东西,甚至是看《射雕英雄传》时看到“黄药师”这类和药无关的东西,都时导致我犯病的原因。通过此经历,我开始理解为什么患者一见到方大医生就血压狂升——也许不见得就是为方医生的英俊潇洒魅力无限而倾倒,说不定是被人家的药物疗法给吓的。 
这些虽然很苦,但勉强可以忍受。比较而言,更让我头疼的还是魏大总裁。因为他的不放心,这两个月的护理工作便全权由他代劳。我虽然很感激他的事必躬亲,但因为有我的痛苦做底线,我实在是不能不对他的生活智商表示哀悼:将苹果削成残疾的事还好说,大不了不吃,反正少吃个苹果也饿不死。可其他的,诸如忘记帮我拔点滴,导致我大批珍贵的鲜血回流;忘记喂药的顺序,有的吃了两次有的却没吃,结果引起过敏反应浑身长红点,三天后才褪去;煮了一锅据说是小米粥的棕绿色粘稠状物体给我喝,喝成食物中毒,由病房转到了急诊室……这类事情,便是再如何虚怀若谷,宽宏大量之人,气不死也会气个半死。 
好在我适应能力比较强,到了后期基本已达到处变不惊的境界:平静地看着点滴瓶子灌够半瓶鲜血后,第一件事不是找他,而是直接找血库的大夫,打包取走——我是AB型血,比较少有,正好义务鲜血。吃药时也是,被他屡次喂错药,我已经能从药片在嘴里的微妙触感分辨出吃过哪种,然后尽量不伤害他自尊地,悄悄将已吃过的药吐出来;至于他时不时煮的一些垃圾食品则难办些,但我依然能想出对策:无论什么都一律先吃一口,大赞特赞如何美味,装成万般舍不得吃光的样子,趁他不在时偷偷倒进田大爷的泔水桶——田大爷是专门在医院收泔水的养猪专业户,十分喜欢我倒的那些“珍馐佳肴”。因为他说他养的猪吃我倒的东西上膘特别快,跟皮蛋有一拼。 
过了生不如死的两个月,我终于得以逃离这个人间地狱了。唯一值得欣慰的事就是这两个月时间,虽然魏大总裁每天都形影不离看在我身边,却再没有什么过激的举动——只有一次,他忍不住想吻我,被我以“你脸上有只蚊子”为由,一巴掌给扇了回去。 

出院时已经是九月中了。风清云淡,空气流香,逼退了灼人的暑气,平添一抹清凉。我这个私人助理因甫一上任便遭意外,一直未能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出什么贡献,自然会有些一心为公司负责的人传些闲言碎语。最权威的一个版本是我有一沉鱼落雁,避月羞花的绝色妹妹,某天外出踏青游玩,刚巧被魏大总裁看中,收入后宫。做为国舅的我便理所当然做到了丞相的位置。 
这一强有力的流言历经千山万水,长途跋涉,终于传至最高层时,我并没什么反应——若真是这样,我求之不得都还来不及。倒是魏遥光,笑得前仰后合,仿佛听到了什么极有趣的笑话一般:“妹妹……树阳,你什么时候添了个妹妹……叫什么名字?树阴?” 
“总裁,开玩笑请注意场合。”我尴尬地提醒着他。此时,一屋子的人,拿着手里的文件,眼睛却都齐刷刷盯着中间的位置——他们的总裁正用纸巾擦着笑出来的眼泪,地点是魏氏高层的会议室里。 
“原来是开玩笑啊?既然如此,以后这样的玩笑还是少开的好,让我误会可是很麻烦的事。”魏遥光收敛了笑容,颇有些玩味地翻弄着手里的文件:“我们继续。这件事,其实说大也不算大,只是有些奇怪而已,所以想听听大家的意见。”顿了一下,含着隐隐笑意的眼睛环视一周,最后定在我身上:“你们大概也早有耳闻:我们魏氏分布在全国四十多个城市的六十多家电脑连锁店,过去的一周时间里,共卖出了一万五千台最新款的笔记本电脑,平均每家二百五十台,一度造成断货。而我们正常的周销售额,是三千台,平均每家五十台。多出这平均二百台,哪位能分析一下?” 


第十一章 

“而我们正常的周销售额,是三千台,平均每家五十台。多出这平均二百台,哪位能分析一下?” 
魏遥光将文件摞在桌子上,习惯性地仰过头,完美的五官曲线在日光灯的照耀下,依然无比精致。我轻叹一声,心虚地低下头,看着手里的资料。 
“按道理说,销售额有提升是件值得庆贺的事,这说明我们公司的产品在质量、服务、信誉上,已经得到越来越多的消费者的认可。” 有人开口,掀开了所谓“头脑风暴法”的序幕。 
“可这种幅度的增长,怎么看都不像正常现象。” 
“也许是竞争对手的策略——不可能,从没见过这样竞争的啊,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 
七嘴八舌,各抒己见,终于让我见识到“头脑风暴法”是如何发挥它的优势的。被各大董事的字字珠玑高谈阔论刺激得极度自卑,我默默抬起手里的文件夹,尽量不惹人注意地将飞溅的唾沫挡在脸外。 
会开了近两小时,能谈到的都谈到,能想到的都想到了。最后得出一致结论:没有结论。 
风暴平息,难堪的沉默。我慢慢放下隔口水的工具,看着一直没说话,只悠闲地转着椅子,脸上挂着恬淡微笑的魏遥光。 
“许助理,您一直也没发表您的高见,莫非早有对策?何不说出来听听?” 
我放下手里的资料:想躲也躲不过。终于,矛头开始向我指来。 
深深吸了一口气,我缓缓起身,挺直了背,看着那些饱含着幸灾乐祸的眼神,暗暗清了清嗓子:“不好意思,我也不知道。” 
“啊,本以为许助理聪明过人,诸葛再世,一定能想出什么对策来。没想到,连许助理这样有能耐的人,都无可奈何……”一时间,明的暗的,冷嘲热讽,皆朝着我这个众矢之的放来。 
“这件事刚刚露出点头角,具体情况尚不清楚,现在分析还为时过早。再等一段时间看看好了。”魏遥光终于开口,锁住了炸鱼般纷乱的会场。 
“总裁,只怕知道是怎么一回事的时候,已经晚了。商场鏖战,最重要的便是要快、准、狠。不在第一时间将事情解决,胜算就丢了一半。我看不如这样:许助理新官上任,一直未能有机会大展宏图。此事不如就交给许助理处理,一来积累些经验,二来,也可以趁此机会,向我们展示一下许助理的过人才华,总裁您意下如何?” 
“不错,那就这么定了——树阳,你有意见吗?”魏遥光微笑着点头,转身看着我。 
你都说就这么定了,我有意见又有什么用?我咬咬牙:这些自诩劳苦功高的领导者的良苦用心昭然若揭:木秀于林,风必催之。这些人对于我莫名其妙,升到这样一个位置,早就已经心中不爽,正好可以利用此事,给我来个下马威——我若处理好了,他们不会有什么损失,还能落个举人唯贤的美名;我若处理不好,那更是众望所归,如果不是因为城市非节假日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我定会被他们甭成炮灰,从魏大总裁身边被秋风无情地吹走,连一脚踹开的力气都省了。此时的情形,总裁已经首肯,我是骑虎难下,想说“不”字无疑是自寻死路。于是我在众人热切期盼的目光中,接下了这块烫手山芋。 
“树阳,你很受欢迎啊。”散会后,魏遥光回到房间,倒了杯红酒。 
“不敢当,承蒙总裁您的关照。”我谦卑地低着头。 
“树阳,我们什么时候这样说话,竟说出乐趣来了。”他哑然失笑,来到我跟前,抬起我的下巴,双眼含笑,直直盯向我的眼里:“这些天还累吗?伤怎么样了……” 
“多谢总裁关心,一切都好,只有一个问题。”我亦平静地盯着他的眼:“房间太大,我一个人打扫不过来。麻烦总裁您帮我换个小点的。” 
“你在这住不惯?”他轻轻脱手,挑了挑眉毛。 
“不是。我只是希望总裁您能弄清楚一件事:我是您高薪聘请的私人助理,不是您的私人佣仆。您不认为您现在最该做的有两件事吗?” 
“哪两件?”他不知是真不明白还是故意装糊涂,露出一种迷惘的眼神,微笑着看着我——一击中的,我的心成功地漏了半拍。 
“一,雇一个清洁工,二,给我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前面那个我可以考虑,第二个我坚决不同意。” 
“为什么?”我强压怒火:出院半个月,住在他一个房间便抵得上我在原来的城市的别墅总面积的豪宅半个月,不仅要帮他处理各式文件,打理各类大小事务,还要兼顾打扫卫生,收拾家务,照顾他的饮食起居。这样的劳动量,不要说没有加班费,便是有,我也没那么多精力去拿。我正式上任不到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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