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味书屋 > 现代都市电子书 > 晴川-宋启珊 >

第1部分

晴川-宋启珊-第1部分

小说: 晴川-宋启珊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杨杨貌不出众,他敢追求当时的大美人宋启珊已经有人笑他想吃天鹅肉,但他居然吃到了所有人都大跌眼镜。他同她许多不一样的地方,但是奇怪的是他说的话她都同意,虽然用的是不一样的语言,但最后的意见总是一至,这也许是启珊的随和也许是杨杨的聪明,杨杨是个聪明人,好在他的聪明并不用在坏处。 
杨杨人才并不算出众,但他有一股傲慢气,相信自己是最好的,并且努力让别人也这样认为。结果他往往真的会成为最好的。 
初在一起时,杨杨不过是个小厂的服装设计师,一个月领不了几张红色主席像,而且住着启珊的房子,被启珊的父母反对着。 
那么辛苦的日子也过去了,杨杨成功了,设计的服装得奖,合资企业来找他做设计师。后来又有了自己的牌子自己的公司。忽然间他们的婚姻却出了问题。 

杨杨说:“她怀了我的孩子。”宋启珊坐下,看着他,一时说不出话来。在她最痛的地方下刀子,是她最亲的人。 
沉默、沉默。 
没什么可说的。 
杨杨说离婚,就离婚。被人当头就是一拳,怎么办?还能苦苦哀求同他共同生活? 

启珊问:“记得那时你出差,我抓紧你衣角,一次次叫你不要走吗?” 
启珊还喜欢贴在他后背,抱住他的腰,跟着他在屋里走来走去,启珊说:“我是你身上的瘤子。” 
杨杨做饭时,启珊坐在小凳上一边说话,眼睛跟着他走来走去。 
启珊问:“你真的把我当个瘤子般割下来?”也是痛的吧?长在身上那么久了,就算真的是瘤,割下来也会痛的吧?为什么呢?忍着那样的疼痛割了下来?为了什么? 
启珊微笑:“我曾经那么爱你。” 
但泪水已经流了下来。 
苦笑。 
说不出话来。 
杨杨呆了,真的会痛吧?后背上总是粘着一个人,做什么事都碍手碍脚的,但是后背那温暖柔软的一个人,那依赖那缠绵,忽然丢弃了去,会不会痛?现在不痛,现在打了麻醉,以后呢?夜里,没有人在他睡着时会过来吻他了?没人会打扰他睡觉了,但是也没有会过来吻他一下当一天的最后节目了。杨杨会不会在梦中惊醒,然后痛得惊叫起来? 
启珊微笑着,泪水已经干在脸上:“放心,为了不让你走,我可以做任何事,但是,不是哭着哀求你不要走。” 
启珊站起来,她说:“放心,我会努力去爱别人的,我会活得很好,损失的是你,没有人会比我爱你更多。” 

启珊说:“我是你身上的瘤子。” 
杨杨问:“是恶性的吗?” 
启珊说:“是好瘤子。” 
杨杨失笑:“瘤子哪有好的?把你割掉。” 
启珊象孩子般烦恼地:“不割不割不割!” 
杨杨笑:“不割你还留着你?” 
启珊扭得象声扭股糖般:“留着留着留着。” 
杨杨只得笑:“好好好,留着你。” 
幼稚吗?但是当日他们从中得到快乐,现在,这回忆还能让他们哭。 

那种痛,没经过的人不会知道,精神的痛苦为什么会让人恨不得用头去撞墙呢?好象肉体真的在受酷刑一样。而且,真的会精疲力尽。 
启珊做在椅子里,眼望窗外,想象着一头撞碎窗子,然后跳下楼去。那时那刻,那种念头是那样诱惑,没人知道制止那样的念头需要多大的力气,启珊用尽精力,在二年内,没有力气露一个笑容出来。 
没有大哭大叫,没有哭诉,启珊没向任何人倾诉,如果你被人削去半边身体,你是不能向别人展示伤口的,太可怖,太恶心,会吓坏人,自己也会觉得羞愧。独自找个地方独自舔你的伤口好了,恐怕别人还奇怪你为何成天面无欢容,明明衣食无缺,为何面无欢容?一定是自身的错。 
启珊常想:“我是一块被人丢弃等待腐烂的烂肉。” 
许久之后,还会在一个人的夜里无缘无故地流下泪来。那伤痕是不可磨灭的了。 

张社请她吃饭,很欣慰她还有胃口,启珊笑笑说:“如今只有美味同新的男人能安慰我了。”张社道:“不值为别人伤害自己。”启珊道:“本来以为已经是一个人了,人家却要分手,对人家来说不过是分开两个人,对我,是将我一劈两半,我不是在伤害自己,我是在忍痛。”启珊很快就胖了,在忍痛的过程中吃了不少东西,启珊说:“这样才有力气,才过得下去。”张社握住她手,痛心:“启珊。”启珊挣出手来,在他手上拍一拍,说:“发乎情止乎礼。”张社啼笑皆非。 
张社问:“是不是能抱仇会好过些?”启珊笑着摇头:“我不知道,别问我。而且最好不要再谈那个问题,张社我们只是朋友,你收敛点。”人家别的女人,年纪大了更会耍花腔,所谓人老奸,启珊不同,越老了越倚老卖老地不肯用心思,说话全是实话,只有张社,不知为什么喜欢她这实打实的话。 
启珊也想过报复,比如启珊可以在他的帐务上做手脚,启珊一直是杨扬的会计师,要杨扬破财不是难事,但启珊有她自己的事业,图一时之快,不工作了?不生活了?太看得起杨扬了,什么人值得她伤害自己? 
其实启珊巴不得杨杨下地狱,哪怕要启珊同他一起下地狱,因为启珊此时已经在地狱里了,但是启珊的坚强让她选择冷漠。 
情感上是痛的,她恨他恨得不想听见他的名字,但她顺从理智,什么也没做,相信不久之后就可以把受的重伤当做仅仅是离婚而已。 
如果不是启珊有张社这样有本事的朋友,本来她也没有别的选择,但张某给她另一选择,少有人在诱惑面前可以止步,启珊不是笨人也不是圣人,于是,一切就那么发生了。 
张社劝启珊:“那么大方就干脆再厚道点,收他公司的股份吧。”启珊抬眼看他一眼:“你替他说话?他托你?”张社笑笑:“他会托我吗?他一直不原谅我,虽然受害的是我,是他从我的婚礼上将你抢走,但是他不原谅我。”启珊问:“我为什么要那么大方?有什么好处?我不愿意。”张社道:“你以为他现在手头没有现金,所以给你股份,是吃亏了?我同你说,这是个大便宜。他的公司很有发展,听我的,你决不会后悔,将来他会付十倍价格买回去。”启珊笑笑:“我不信。”张社道:“你此时难为他又有什么意思?大不了他卖了房子,车子住到公司里,过两年再买一处还不是一样,收了他的股份,收益多不说,还可以……”张社笑而不言了,启珊皱眉:“不,我不想同他打交道。”张社道:“你还真笨,这是什么打交道,孙悟空在妖怪肠子上拴了一根绳,这是交道吗?这是报复。”启珊不语,不是不受诱惑的,凭什么人家在她脸上吐一口浓痰,她要啐面自干? 
启珊也是小公司的副经理,并不比杨扬差多少,但是她拥有的杨扬不需要,杨扬自己也有,杨扬要双十年华的少女,要明亮的双眼和粉红色的双颊。杨扬的少女有一头柔亮飘逸的长发,那双眼睛,启珊想,这不就是人们常说的两点寒星吗?杨扬算运气,好多象杨扬这样有个小公司的人还找不到这样美丽有气质的少女,他自然是因为半个艺术家的头衔,占了些便宜。启珊不恨那女子,她同她又没有承诺,山盟海誓的是杨扬,她都没把杨扬怎么样,又怎么会把气出在不相干的人身上。 
那一天,启珊在公司加班,电话打进来,启珊接起来,以接线生般彬彬有礼的声音:“你好,这里是某公司。”那边说:“启珊?我是杨扬。”启珊很想把电话扔掉,但她只是说:“你好。”年纪大了就是这样,突然没有力气把想做的事做出来,因为知道,扔了电话无非是再接一个。杨扬说:“你还这样忙。”启珊没有回答,杨扬问:“能不能约个时间出来,谈谈?”启珊道:“我住单位的宿舍,车子我也用不到,财产任你处理,我接受你的股份,还有别的事吗?”杨扬哽住,良久才道:“对不起,启珊,我不会亏待你。”启珊道:“把你的协议寄来 ,好吗?”她不想见他,杨扬仿佛柔肠百转,不肯放下电话,又无话可说,启珊问:“喂?”杨扬只得道:“再见。”启珊道:“再见。” 
她再不想见他,但还是见到他,他同他的女人,在电视上,T形舞台上一对对如花似玉走完,最后出来就是他同她,挽着手,相视一笑然后向台下招手,她摇曳生香,而那位得奖设计师不羁地穿牛仔裤,白T恤,也是长发,平日只让人觉得邋遢,此时倒变成一种风格,一种傲然不群的气质。启珊想:也难怪,这么多年不知道他原来如此出色,此时他成名了,自然该让出去给仰视他的人。杨扬这些年也受够了来自她的压力,此时扬眉吐气,他的离去使她不必体验他当时所身受的。启珊想:我这些年来,没做过一次象样的饭菜,最多煮面条,要吃好的,就求杨扬下厨,一个女人何德何能享受这样的好丈夫,也该出让给受得起的女人了。 
杨扬煮一手好菜,启珊想:“再找这样会做菜又肯天天做的男人真是比海底捞针还难了。这个小女子不知肯不肯让他下厨,真是可惜了他的好手艺。“也不知那小女子会不会象启珊那样贪吃,启珊嫁了之后,立时长了二十斤的肉,以后不得不控制自己的胃口。启珊即时拨电话给张社:“看见了吗?”张社一开始没明白:“什么?”然后立刻知道了,她同他一样在看电视:“哦,是。衣服是不错。”启珊道:“那女人很美。”张社道:“那个年纪的女孩都一样,每个人都年轻过,不能算一项优点吧?”启珊回答:“因为每个人的年轻都不会再回来。”张社沉默一会儿,说:“启珊你在我眼中你永远年轻。”启珊笑了:“需要接受这种恭维一定是已经不年轻了。”哈哈笑。张社说:“咳,你这个人。”不象以前总是说:“启珊你看不起我。”如今张社也有点自信了,相信只是他不适合启珊,而不是启珊看不起他。自然这自信是从别的女人处培养来的。对一个带着金劳表开着宝马车的单身男人,很少女人会不看他一眼。然后张社问:“有没有节目?不如出来一起吃点东西。”启珊道:“出来吃,倒底不如在家吃。”张社笑道:“我不信你在家有什么可吃的,你只会做方便面。来吧,不带你去酒店,我一个朋友,排骨罗卜汤做得一流。”启珊咽一下口水:“真的?”张社哈哈笑:“我去接你。” 
要不是有张社这样的朋友,保不准启珊会一个人戚戚哀哀哭个不停,然后受不了孤苦去找上杨扬,最后连一点尊重都得不到。 
启珊着一身米白色大衣长裤,内里是白色的高领毛衣。张社直望着她,启珊笑:“快恭维我,不然我没信心了。”张社道:“你是我见过的最高贵的女人。”启珊道:“十几年职业生崖,不象泼妇就不错了,还高贵呢。只有公主才有权高贵,说我穿着得体就是最大的恭维了,张社。”张社笑道:“你在我眼中永远高贵。”打开车门,启珊做进去道:“说到高贵,当初我见到你倒是想过,这人的态度多么高贵,虽然落难,倒真象个贵族。”张社道:“当初我不是落难,我是打回原形。”启珊问:“这么多年一直没问你,为什么同妻子离婚?”张社道:“当时我二十岁,别人大好前程,我却已同一个乡下人结了婚。身上一股土坑的味,这是不可能的事。启珊要你去嫁一个乡下人你也会逃,每个人都是自私的,我只能顾我

返回目录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