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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想飞的水10-14 by 纯白阴影-第4部分

小说: 想飞的水10-14 by 纯白阴影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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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想起来了,昨天他正在那里专心致志地刻着,她问:“你刻什么?”
  他头也不抬:“刻舟求剑。” 
  乔麦说:“江小鱼。”
  江城子看着她,眉毛向上一挑:“嗯?”
  她走过来抱住他。他不好意思地说:“等我以后能挣钱了,给你买个大的。这个,你先将就着戴上吧,虽然寒酸了些。”
  两人默默地抱着,江城子说:“小麦,还有。买了一双鞋子给你。”他从包里掏出来,红色的高跟鞋,亮闪闪的皮质,她一看就喜欢上了。哪怕彼此都知道还是学生,能穿着它的机会实在有限。
  她试了试,刚刚好。呵,他竟然留意了她穿鞋的尺码。她站在镜子面前,抬起一只脚,左照右照,过两分钟又换成另一只,像个在舞台上旋转的芭雷舞者。
  他从身后一把抱住她。她扭转面孔,和他亲吻,高跟鞋踩在他的脚背上。他吃痛,她干脆把一只脚从鞋子里抽出来,脚趾一下下撩拨着他的腿。刹那间他有种从未有过的新奇和亢奋,汹涌的欲望顷刻间蔓延开来,令人放纵。
  他温柔地抱着她,用舌尖舔着她的耳垂,慢慢地褪下她的衣服。她美好的身体呈现在他面前,洁白干净。她的脚上,仍穿着那双高跟鞋。玉一样莹白的身体,猩红如血的折射着幽光的鞋子,充满了情欲的气息。这美丽疯长的女孩。
  他把她抱起来,扔到床上,手继续游走,他的姿势慌乱笨拙,一点儿都不如弹吉他时的十指灵动啊,她很快灵活地翻了个身,跨坐在他身上。
  他抚着她说:“从发尖到脚尖,一切都是我的。孩提时代的小小伤疤,你的一切都合我意。”
  别说她仅仅只是被这些甜蜜的话所打动,而不是出自于爱。我们年轻时的那场爱情,不正是一种感觉?
  她的家境是糟糕的,但这并不防碍她如同任何一个花季中的女孩那样喜欢做梦。梦里总有个多情的少年郎,温柔相待,芳草鲜美,落英缤纷。
  十八岁的夏天,江城子出现了,一再一再地惊扰她的内心。城里来的少年,用一种风月老手的方式赢得了她的心:弹吉他、兜风、高跟鞋……这些,对出身贫苦的女孩来说,该是多么大的诱惑力。
  他给她的,听起来似乎只是物质,可她真的不是被金钱俘获的啊,如果他不是正好符合她的想象,她又怎么会离开舒伟?内心深处,她是喜欢舒伟的拥抱的,也不是没有想过,和他就这么相守下去。
  十八岁时,乔麦是个迷恋浪漫小说的女孩子,还相信世上真有白马王子这一说。王子果然来临了,正是梦想的那样子。他们用古典的精神相爱,死生契阔,互许终生。
  他们在缠绵里,丝毫没有听到窗外极轻微的一声响。如果乔麦能稍稍注意,那么她应该明白,这声音来自于偷窥后的撤离。
  乔麦没有想到会有那么多血。疼,真疼。江城子慌得不知怎么办才好,找来毛巾,放到温热的水里浸泡一会儿,小心翼翼地给她擦拭,心疼得掉下眼泪。
  叔叔对他的管教还算严格,他每天晚上十点半之前是一定要回去的。他陪着乔麦,直到她的血止住,这才担心不已地出去了。临走前他握着乔麦的手,叮嘱殷殷:“你一定要保重啊,乖,乖,等我明天一大早就来看你。你等我啊。”
  他对乔麦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你等我啊。你等我啊。
  如果他们当时都能预见这竟是诀别,她会放他走吗?她会死死地抱住他,再也再也不要他离开。
  村口通向小镇街道的拐角处,埋伏着那血气方刚的少年,握紧了西瓜刀。他是舒伟,他也记得今天是乔麦的生日,特地买了一本《海子的诗》和太奶奶传下来的银项圈,想送给她做礼物。
  可是他听到若有若无的呻吟和喘息声。他偷偷地趴在窗台上看,他看到什么了呢。月光下,两个人紧紧相拥,彼此揉捏、吻噬,膨胀而坚锐地推进。
  那本来应该是他的女孩。
  他浑身软了下去。他又喝多了酒。分手后,每次想来找她,他就必须喝酒壮胆。他恨自己的懦弱。明知道她早就离去,明知道这是迟早的事情,可是为什么他心里这样难过,难过?
  他发疯似地在月下奔跑,他怎么办,怎么办?她会和江城子双双考出去,远走高飞,他们能穿越一切障碍。可他呢。他怎么办。他只能将爸爸的杀猪手艺永远地继承下去,再娶个女人守着家里的杂货店。
  屠夫!漂亮的女大学生!多么滑稽。他自问,真的可以忍心让她和自己在一起吗?她的未来,应该是美好的,不是他能给得了的。
  道理他都懂,都懂。为什么他还是这样难过?他蹲下身,号啕起来。
  站起身时,舒伟摸到了总是别在腰间的西瓜刀。他深信男人在这种时候必须用拳头说话。所谓冲冠一怒为红颜。
  江城子遭到舒伟的袭击,他当胸被打了一拳,借着月光,他看清楚是舒伟,仿佛明白了什么。
  舒伟亮出西瓜刀,吓唬道:“如果你不离开她,我就……”说这话时,他想起了那年夏天,他用拳头赢得了那女孩的爱情,这次,他也该奋斗到底。
  他的威胁不顶用,江城子被激怒了,他必须放弃一贯的彬彬有礼,和情敌单挑。是的,他曾经抄录过著名诗人的诗歌给她:即使明天枪口和血淋淋的太阳要我交出自由、青春和笔,我也绝不交出这个夜晚,我也绝不交出你!
  他们扭成一团,舒伟红了眼,拿刀就刺,江城子连忙去夺他的刀,扑了个空。慌乱中,他摸到衬衣口袋的钢笔,一下子刺过来。舒伟手一抖,刀被江城子趁势夺下。
  论个头和体力,江城子自然不是舒伟的对手,可舒伟喝多了酒,身体沉重,脚步踉跄,他只有一身蛮力,他却身形灵活。
  历史上从来不乏以弱胜强的例子。当江城子将西瓜刀捅进舒伟的腹部时,世界在那一刻闭上了眼睛。
  月亮不知什么时候悄然隐没到云层里。只怕是要下雨了。
  只有月亮什么都看得见。这只天眼,安静不语地俯看一场谋杀。
  而那美妙的女孩就和这小镇的大多数人一样,进入了梦乡。她对正在发生的斗殴一无所知。
  
  舒伟轰然倒地,眼睛睁得大大的,不敢相信他竟然败给这看似文静的对手了。他就这么倒下去,倒下去。
  江城子看到舒伟的腹部插着西瓜刀,一团殷红的血正往外涌,迅速地向周围扩散,衣服染红了一大片。他惊惧地望着地上的人,眼睛发直。他不想的,他不想杀了他。可是,怎么会这样?
  他回过神来,扑上去看舒伟,蹲下来用指头探他的鼻息,他的手指发颤,感到舒伟已没气了。
  过程就这么简单。前后几分钟,舒伟就没了。
  江城子懵了。他呆呆地望着自己沾着未干的血的手,不敢相信这双弹吉他的手竟然能杀人。他试图思考着应变的策略。可事实明摆着,还有什么办法呢?触犯了法律,除了报案,还有什么可想的,可说的?
  人命关天。他已经想到了后果了,被抓起来,送进监狱,然后法庭审判,被送往刑场,执行枪决,用他的性命去偿还人家的命。
  那么这些年的寒窗苦读呢?他是要考大学的,要带着乔麦远走高飞的。不,他不想死,他真的不想死。一想到乔麦,他想,我不能死。我不能死。他当机立断,怀着侥幸心理,仓皇出逃了。他想,我必须在天亮之前离开这里,永远地离开。至于逃到哪儿去,将来怎么办,他统统不敢想。这个时候,他根本就顾不了许多,哪里还能有理性的思考?
  他向小镇的大街狂奔着。除了逃亡,他没有别的意图。他泪流满面,自言自语道,小麦,小麦,原谅我,我会回来的,我会回来的!
  月亮彻底消失了,雷声在不远处轰隆。
  
  第一篇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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