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时明月-第2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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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赵兴端着这小壶,咂着壶嘴,酌着里面的茶水,那白瓷白的耀眼,杨祖仁一直想问对方怎么把这种价比黄金的白瓷弄到手的,没想到才说几句话,对方就把这茶壶塞进他手里。
这是答谢,答谢他将一些内部消息私下里告诉赵兴。他同时也是贿赂,但没有人能拒绝这种贿赂。
“听说杨兄在职方司待过,是吧?”赵兴轻轻的问:“我有点事想问问,或许,需要他们帮点小忙……”
第二部 优雅的贪官生涯
第2138章 恶霸是这样当的
杨祖仁笑了,他低声回答:“其实,胶西县林积林县令也在职方司待过,那地方没那么神秘,就是一个花钱的地方,大家可着劲花钱,说是花钱购买情报,但这几十年来,也就十几条消息于国有用,其余的都是废话。”
赵兴又问:“杨兄接触过多少,能给我一份名单吗?因为我需要他们帮我各小忙,可靠点的!”
杨祖仁淡淡的笑了:“这壶应该有数个茶杯吧……不用了,直接送到我家中就行。说到职方司的情况,你找我算是找对了。我杨家是将门之后,而职方司历来由将门把持,文官在里头,不过是担任一些誊录公而已。我回头给你写写东西,不过,看完后……”
赵兴不令人察觉的微微点头:“你放心,我明白。我对这个好奇,是因为章老子章,他也不是将门世家,怎么能指使动职方司人员。”
杨祖仁一边轻轻起身,一边说:“音乐声太响,你刚才说啥,我听不见……啊,唱到要关处了,我凑跟前听。谢谢你的茶壶。”
杨祖仁一走,廖小小又靠上来了,她紧着说:“相公,那套茶壶全家只有一套啊,妾身还想着把玩几天呢,你怎么……一套呀,一套呀!”
廖小小说到后面,声音抖得八高,把那个“呀”字唱得婉转百折,这已经不是在说话了。是在撒娇。陈伊伊被她打断了兴致,不满的瞥了她一眼,发现廖小小正晃着手臂,手臂上一个手链发出斑斓的闪烁,她不满地皱了皱眉头,说:“小小,你怎么把那物什带上了,那物什戴给别人看的吗,快摘下来。”
廖小小手上戴的是一串金珠手链,这串金珠手链原本不应该出现在这个时代。因为它使用了一项跨越这个时代的技术——金属管。
白色、黄色、紫金色做成的金属细管,并不是完整的光滑管壁,管子表面有无数细碎的鱼鳞状切面,这些金属管串着金珠。盘绕成旋转的三环状,随着廖小小手臂的晃动,金属管的抛面一闪一闪地,像是水面跃出的鱼,很有点波光粼粼的味道。
这些白色的金属管是白黄金,也就是黄金里夹杂了75%地银。黄色的是18K金,紫金色的就是含铜黄金,这些金属管的出现还则罢了。那几粒硕大的金色蓝珠更不应该出现在这里。它实在太招灾惹祸。
廖小小袖子一垂。袖角遮住了那串珍珠,她骄傲的说:“怎地了,你不是说我没嫁妆吗,这是我相公许地,这东西买你的封地,可够数?”
这次赵兴没有帮着廖小小,他沉下脸来说:“伊伊说的对。快把那串金珠摘下来。这玩意不是戴给别人看地,谁要你戴出来地?”
廖小小嘟起嘴。手在袖子里面摸索一通,再扬起手来,胳膊上已经空了,她不满的抱怨:“相公,不是给人看的,那要它有何用?这不是衣锦夜行吗?”
伊伊噗嗤笑了,她轻轻的说:“衣锦夜行,上一个说这话的刘三已经被兴哥装在箱子里沉入海底,你打算也那样吗?”
廖小小收敛了笑容,她仰脸望着赵兴,撒娇说:“官人,可不舍得啊,是吧?小小知道错了,官人不舍得,是吧?”
赵兴摇摇头,站起身来说:“你们继续看,我去阿珠那里,看看阿珠和孩子。”
程阿珠虽然从小被娇养着,但山民的体质不同于娇娇女,她早已下地活动,只是赵兴不许她走出室外而已。院子里歌舞喧闹,程阿珠却在屋里一心看着孩子。孩子刚吃饱了奶,奶娘将他交还给阿珠,阿珠看着孩子沉睡的小脸,看地入神,连赵兴进来都没有察觉。
屋里还有胡姬喀丝丽,她冲赵兴做了个揖,说:“官人,老爷子刚才来过,刚刚告辞,说是看戏去了。”
胡姬说所地“老爷子”是程老七,他跟赵兴学汉语,语言里带了很多现代意味,所以她说的宋语,也只有赵兴能听懂,好在胡姬喀丝丽深受宫廷教育,在她们那块,女人向陌生男子说话都是死罪,在这种传统思维下,她遇见别人,整个就
赵兴拍拍喀丝丽地肩膀,嘴里说:“这几日照顾阿珠,辛苦了,等月末阿珠就无需照顾了,你还是回自己房内睡吧。”
喀丝丽眼珠一忽闪,会说话的大眼睛向赵兴递着眼色,眉来眼去的询问他话中的含义,这期间,程阿珠没有抬头,只顾用慈爱的眼神盯着自己的孩子,嘴里还在轻声支语,赵兴只听见片段,例如“这眉眼”,“这睡相”……
赵兴没有打搅程阿珠的痴迷,他轻轻坐在阿珠身边,阿珠感觉到他的到来,她将脸贴上赵兴的脸,却没有移开眼神,继续对着孩子嘟囔一些无意义的话。
天宁节放假三天,第四天基本上无人操心公务,等他们赶到衙门,也是下午了,同事间相互见个面,拱一拱手就可以下班回家抱孩子。焦触在杭州玩了几天,了解了赵兴的意思后,他也就在这一天告辞回家。
十月十五是放告日,衙门四天不办公后,这一天一开门就迎来了无数的案件,里面竟然有一件“恶霸案”,情节狗血的简直像明清人写的宋代小说。赵兴一听这案子,兴奋了。
来宋朝多年,终于碰上了一起当街调戏——不,当街欺压百姓的“恶霸”了。赵兴一高兴,直接改变了审案顺序,将这件案子提前到上午。
宋代节日太多。放假日也太多,在衙门放假的时候,衙役们基本上也是回家抱孩子的,但节日期间虽没有人维持治安,当地地社会状况却令人发指的平静,所以遇到这件“恶霸”案,连衙役都八卦精神发作,围在大堂左右看赵兴审案。
案件也很简单,在天宁节第二天,百姓游行的时候。在某个偏僻的小巷子,某“恶霸”摸了别人屁股,结果被人大声嚷了出来,随着喊声落地。家住附近的百姓抡着棒槌与漏勺跑了出来,将“恶霸”一通蹂躏……喏,现在“恶霸”乌头肿脸,连他母亲都认不出来了。
赵兴看了看“恶霸”的惨状,很好奇,忍不住脱口而出:“你也是穿越的?”
这话把“恶霸”问愣了。他竭力想问问啥叫穿越,可被人打裂了嘴,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赵兴不愿意了。他恶狠狠的抱怨:“不是穿越来的。你干嘛要在大宋当恶霸?想死吗?”
赵兴这种没头没尾地审案问话让高俅直皱眉,他端着一杯茶走到赵兴跟前,将茶杯摆到桌案上,伸脚轻轻一踩赵兴的脚尖,赵兴马上明白过来,回到审案正题:“带邻居李这个案子的审案重点不在“恶霸”事件,而在邻居李三身上。
宋刑统规定:见危不救。流两年。
宋代是个宗法社会。宗法社会讲究“守望相助”,刑统贯彻了这种宗法思想。所以那位被调戏者一呼救。邻居、或者听到呼救的人都跳了出来,怎么样也要将“恶霸”揍几下子,表示自己参与了救助,而邻居李三家却毫无动静,所以他触犯了大宋地刑律,依律要被流放两年。
至于那位“恶霸”男,对他的惩罚倒很宽松,也就是听到被听到呼救声的所有人一人打了一顿,要打多下的也可以,官府鼓励这种殴打。如果被痛殴一顿之后,他还活着,地方官还要打,地方官打完之后,他依然顽强的活着,那就要叫他父母领回家去好好管教——接着打。
一个人在这种严厉的宗法体制下,竟然还百折不饶地想当街做一名“高衙内”,这不能不让赵兴怀疑这厮是穿越人,人卜庆凶名卓著,只敢在半夜、在冷僻的小巷子里使用蒙汗药迷魂药绑架人,这厮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自己找挨打——强,严重强。
李三叫的非常响亮:“官人,冤枉啊,当时俺全家都去看游街了,家中无人啊……不是我没有闻声出救,实在是家中无人,没人听到呼救声呀。”
赵兴摸着下巴,问:“你地意思是说,只要没有闻声出救地人家,必定是家中无人,是吧?家中不留人看房门——这是你的错还是本老爷的错?难道你因家中无人而不出来救援,便是有理了——流配,没说的,流配两年。我给你一个人情,流配的地方离你家中不远,就三百里吧,在附近三百里范围你自个挑个县城,我会按你的要求发配你去。”
李三碰见如此不讲理的官员,也无话可说。更何况赵老虎地凶名,也是很响亮地,他敢争吗?看见老虎坐在上面笑咪咪的,很和蔼地样子,他心中发冷,赶紧说:“大官人,两浙路上处处大旱,出了杭州,那不是个死吗?小的不知道该选何处,官人既然给了恩典,索性官人给我指一处吧。”
赵兴点点头,挑起大拇指夸奖:“爽快!那就去杭州下辖的临安县吧——临安,这名字我喜欢,那地方还算繁华,流放到那里,你不吃亏。”
李三仰着苦瓜脸,谢过赵兴的恩典退下,赵兴摸着下巴,看着下面那位不成人形的“恶霸”男,自言自语:“打几棍子好呢?瞧你这小身板,估计再加二十大板,就该敲死了。”
“恶霸”吓得魂飞魄散,他说不出完整的话来,只顾冲上面拱手作揖。高俅听到赵兴的自语,赶紧又端了杯茶来,用脚尖轻轻踩踩赵兴。
宋刑统规定,诏不过十五。就是说:按皇帝的旨意,打人板子不能超过十五个数目。
北宋初期这个规定还能执行,但后期已经不很严格了,连邸报上也常有打人40大板的记载。但这种事属于“民不告,官不究”,受刑人心服口服才行。否则,就是自找倒霉,一大群御史就等着弹劾呢?
赵兴张口说二十大板,那是因为他是穿越而来的,压根没有顾忌皇帝的诏令。高俅这一踩,赵兴明白过来,他懒洋洋的提起签筒,抽了根竹签下令:“那就权打十五板子吧,便宜你了,你要是……”
赵兴原本想说:你这厮要是活在明代,少不了五十大板;要是活在清代,少不了三百大板;要是活的再晚一点,那你就幸福了,哪怕开宝马撞……算了,不说了。让他继续幸福吧,因为他活在宋代,这时代恶霸最重的刑罚是十五大板。
宋代对杖的尺寸加以严格限制,以此表示宽刑恤罪。按规定杖长三尺五寸,大头不得超过二寸,厚及小头直径不得过九分,后又规定杖重“无过十五两”——一斤十六两,一宋斤约692克,也就是杖重600克左右;杖大头不超过两寸,也就是五厘米左右;杖长三尺五寸,约合现代长度一米出头——这哪是板子,明明还不如挠痒爪吗!
对杖刑的实施部位,宋代规定为当杖者为臀部,当徒流者为背部——该“恶霸”需要打屁股。李三是流放的人,需要打脊背。
此外,宋代规定“三不打”的具体内容是:“遇夜不得行杖、老幼不及,疾孕不加”同时还规定“妇人犯杖以下罪许赎”等。现在正好是上午,该“恶霸”又不是老幼残孕,还是个男的,所以不存在用钱赎罪的可能性——所以,打他没商量。
李三那厮也饶不了,见危不救,脊杖十五,交给衙役当场流放——宋代没有株连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