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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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你这位老板,将来也是个当产品总监的料。”
我完全同意。
老处女开一辆八成新、收缩式硬顶蓬的奔驰。她好像很喜欢那辆车,因为我第一天开着新买的丰田
车去上班,就在停车场看到她,她把自己的车停在一棵树的树荫下,然后仔细地盖上墨绿色的车罩。
后来,我无意中听到两个以咸湿和无聊出名的男同事在茶水间嘀嘀咕咕,其中一个好像问“艾米那
辆车是她老公留给她的吧”
,另一个嗤了一声说“我看是,否则怎么宝贝得像命根子一样”,然后第一个笑起来“可惜她老公
跑了,现在她充其量也只能给车戴戴绿帽子”。
我一面惊讶男人恶毒起来怎么比八卦的女人还应该进拔舌地狱,一面有点悲哀地想:一个三十几岁
、开硬蓬奔驰车的单身男人叫酷、叫有型、叫事业有成、叫钻石王老五,人家说他眼界高傲视群山,看不
上一般女人,所以单身。而一个三十几岁、开硬蓬奔驰车的单身女人叫酸、叫可怕、叫老处女,人家说她
本末倒置耽搁了青春,没有男人要,就算曾经有男人要也被吓跑,所以单身。
这个世界,对男人和女人到底还是不公平的;因为,公平原本来自人心。
老处女手下的这个基层部门共有二十多个人,分成四个项目组,或许因为我是新人,她分配我暂时
去跟一位比较资深的员工做助手,其实,就是帮他打打下手。
开始的时候我挺高兴,觉得有这样一个缓冲期,在正式接项目之前可以先方方面面熟悉一下。然而
,一个月过去,我开始觉得有点不对劲。
注:这篇小说里所有涉及 office politics 的内容均为虚构,是为情节发展而杜撰的。没有原型
,没有任何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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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4…25 16:4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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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着当助手的那个人叫马克,四十多岁,技术很不错,是我们部门第一个员工,在整个公司里也
算元老之一,如果把我们公司比作红楼梦里的宁国府,他差不多相当于焦大的级别,於是说话里常常把“
想想我们当初做产品1。0
版的时候” 挂在嘴上来显示他的与众不同,因为绝大多数人都是都是在产品出了好几版以后才进
来的。
马克的脾气也像焦大,觉得自己打下了江山,走进他的办公室,墙上上面一排专利,下面一排奖状
,看得人眼睛发直,从某种意义上,也是“曾经从战场上把主子从死人堆里背出来”
的,难免有点倨功自傲。除了自傲,像很多老臣子一样,他还颇有点轻视现在新一批的主管们,觉
得他们要才无才,要德无德,“简直把祖宗的脸都给丢尽了”
,尤其是老处女,用他的话来讲“我进这家公司的时候,她还在不知哪里带小学生郊游呢”。老处
女从前 很久以前,可能那时她还真的是处女
做过小学教师,后来才改行弄计算机,不算科班出身,水平其实也有限,所以多少有点忌讳人家翻
老底,他呢,却偏偏喜欢哪壶不开提哪壶。或许正是因此,同马克一批的人差不多都当了中层主管,而他
还只是一个高级编程员;就好比人家都做了姨娘,他还不过是个晴雯、紫绢之类陪房丫头的地位,比下固
然有余,比上却相差悬殊。想想也对,看不惯主子,谁把你收房?
除了背地里臭臭老处女,马克还乐意在开会时放放狂言,不轻不重,听似“吹面不寒杨柳风”
,却正正好好让人心里嗝登一下、有点不舒服,有时候,连老板的面子也不给。大家碍于他的背景
,好像也都让他几分,毕竟,人家做产品1。0
版的时候,我们在哪里?
就是这样一个人,老处女叫我跟他学习,说“马克什么都懂” 。不错,马克的确什么都懂,但是
他什么也不肯教我。我做他的“助手”
,其实干的都是一些相当基本的事情,比如帮他复印东西、核对文件不同版本之间的差别、找找资
料、看看科技文献写个总结等等,这一类东西,倒更像从前在学校跟汤姆。
汉克斯混奖学金的时候干的。我感觉到他其实并不太需要、也不喜欢有我这么一个“助手”,因为
每次我提出帮他做一些和源代码有关的事情,他总是推三阻四,拿一堆东西来让我复印或者叫我再去查什
么资料,就算偶尔他让我核对核对代码,也不太愿意回答我的问题,让我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我渐渐有点着急起来,公司毕竟不是学校,老没有具体工作做话,是很危险的。郑滢半年下来已经
做得相当不错了,她曾经跟我踌躇满志地说正在学习项目管理的课程,想争取明年做个小项目的经理。和
她一比,我差得远了。
我跟程明浩抱怨,他想了想,然后呵呵笑起来“你们老板会不会觉得你有点骄气,想通过这样来打
一打”
,我说“怎么可能,你以为我对同事像对你一样吗,我在公司里是标准的尊大尊小”。我每天心里
虽然着急,却还努力维护一个笑容可鞠的形像,除了替马克跑腿,别的同事有什么事情要帮忙,只要有空
,我也尽量答应,包括替每月一次的平行部门聚会买甜甜圈和松饼,包括帮大家订会议室安排电话会议,
包括往部门里新领到的电脑上装软件,包括每天下午四点钟准时去对街的
Starbucks 为大家买咖啡。就是那个时期,我遍尝了 Starbucks 所有的咖啡品种,和Starbucks
里那个笑容灿烂的小姑娘交上朋友,也练出了功夫,可以左右手各拎十杯不同口味的咖啡在五分钟
之内走一个街区,过街,再上六楼,分送到七、八个不同的办公室,咖啡没有一滴洒出来,没有一杯送错
人,而且依然滚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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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4…25 16:4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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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滢听说我天天下午帮同事义务买咖啡,眼睛瞪得老大,“你们部门的人怎么好意思?”
“是我自愿的。”
“用不着,你以为美国的企业像中国的行政部门,新来的人要负责泡开水拖地板吗?在这里,你不
用对人家太客气。”
“我知道。不过我想,无论在哪里,人心总归是差不多的。我对别人好,他们心里知道,说不定工
作上就会多教教我、帮衬一点,有什么事情呢,也会讲给我听。你想,我每天买一次咖啡,差不多可以和
部门里每一个人聊上两三句话,挺合算的呢。我观察过了,马克在我们部门里老早已经过气,跟谁都合不
来,大家其实心里都不拿他当回事。他对我又不好,与其傻乎乎地帮他印东西找资料,还不如去跟其他人
拉拉关系,说不定哪个项目经理正好需要人,随便一搭手就把我从冷宫里捞出去了,对不对?”
郑滢递过来一个不以为然的眼神。
“还有,记不记得去年你第一次带我去 Starbucks的时候笑我是‘乡下人’ ,现在啊,要不要再
去一次,我保证反过来你是‘乡下人’了。”
郑滢笑起来,“服了你,帮人家跑腿还能想出这么多理由来自我安慰。”
几天后,帮同事跑腿买咖啡带来了另外一个意外而重大的收获。我终于见识了郑滢的那位真命天子
,准确地说,是那位真命天子的车。
那天星期五,下午四点多,我拎着咖啡过马路回公司,一个女孩子从大门里走出来,仔细一看,是
郑滢,打扮得明艳动人。我正想打招呼,她已经上了一辆等在那里的香槟色汽车绝尘而去。
那辆车驾驶座上是一个戴着墨镜的男人,隔得太远,看不清脸,但那辆车我却认得明明白白
那是一辆凌志LS400,凌志轿车里最高档的款式,车上配电脑控制,驾驶座有记忆系统,七喇叭高
级音响系统,起价六万美元左右。
我是个车盲,所以知道这些,还是拜蒋宜嘉所赐。蒋宜嘉很迷汽车,尤其热衷于高级汽车,去年实
习的时候,有一次搭他的顺风车去伯克利玩,公路上前面就是一辆凌志LS400,他竟然跟了人家一路,喋
喋不休地向我介绍这款车的种种好处,听得我耳朵里起茧,最后来了兴致,双脱手赌咒发誓“将来等我有
了钱肯定也买一辆这种车开开”
。
我说,“要是我有六万块钱,才不会买那种车去出风头。我一定买辆丰田佳美,然后把剩下的拿去
投资。”
他斜我一眼,“嗤,开凌志的,你以为人家投资帐户里的钱会少?记住了,人家眼里的LS400就是
你眼里的丰田佳美!” “ 男朋友” 和“男性朋友”
最大的区别就是,当你说了一句傻话,“男朋友” 会觉得你“傻得可爱” ,而“男性朋友” 会
觉得你“傻得可以” 。
我看着那辆远去的凌志车,突然想起,郑滢和蒋宜嘉从前恋爱不成,说不定也是冥冥之中的天意。
她要的原本就是一个可以开LS400接她下班的男人,而不是一个在旧尼桑车里手舞足蹈“等我有钱也买一
辆开开”
的人。
张其馨曾经说过,看一个男人,最重要看他开的车和他身边的女人。不知道这句话究竟有多少道理
,但是,郑滢绝对配得上那辆车。那个男人运气很不错。
开凌志 LS400的男人,理应找一个这样的美女;开凌志 LS400的男人,未必看得上HUGOBOSS 的领
带;开凌志 LS400的男人,一定送得起
PRA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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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4…25 16:4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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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以后,我找郑滢一起吃午饭。
“你最近看上去很幸福。”
“幸福看得出来吗?”
她反问,一边把面前沙拉碗里的一大片生菜叶子塞进嘴,嗝登嗝登地嚼,一小半菜叶还露在嘴唇外
面,看上去像一只动画片里的兔子,让抱着一个大号汉堡包啃的我立刻自惭形秽。大约一个月前,她看自
己的身材不顺眼,决定节食,开始喜欢吃那些低糖低热却着实令人反胃的所谓健康食品,而且随便吃什么
都斤斤计较有多少卡路里,要做多少运动才能消掉,像红烧蹄膀那种算不出卡路里的东西,她是绝对不看
一眼了。
“时间,上星期五下午四点十分左右;地点,本公司门口;事件,一个男人开着凌志车来接一个女
人下班。记叙文的四要素有三个已经全了,剩下一个是不是应该由你来提供?”
郑滢伸出舌头舔舔嘴角的沙拉酱,眯着眼睛笑起来,“你看见了?”
“你最好老实交待。”
“其实,说不定你也见过他。”
那篇记叙文的第四个要素叫杨远韬,今年初,郑滢的部门邀请了一些客户代表来公司,主要目的是
听取他们对产品下一个版本开发计划的意见和要求。郑滢的主管让她也去参加,“熟悉一下产品”
,结果她一箭双雕,不但熟悉了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