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程系列] 如果 by:蓝淋-第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秦朗严肃起来的时候总是那麽冷静又清晰,陆风脸上的表情动摇了一下,求证似的盯住我。
我忙转过头。
只要看著他,手不知怎麽的,就会发起抖来。
继续往前走,真的没有遇到任何预料中的阻碍。
“小辰。”
後面传来的他的声音并不大,也不凶恶。
“小辰。”
刻意讨好似的温和。
我突然走不动了,回过头看他。
他果然没有跟上来,还站在原地,但身体前倾得厉害,脸上接近乞求的渴切。
我突然发觉,他虽然还是那麽高大,但真的很清瘦,那样孤零零一个人站著的时候,其实很软弱。
脚开始发软,好象怎麽也迈不开。
“哥?快走吧。”
上车前的一刹那,听见他在後面远远地喊:“你说出来啊!亲口说你再也不想见我!你说啊!!有多恨我你就都说出来,越大声越好,越狠毒越好!不然我没办法死心,我还是会想跟著你,你说啊!!程亦辰!!”
他的声音听起来,像被刺伤的野兽一样,盲目又凶狠。
可是痛得可怜。☆油炸☆冰激凌☆整理☆
“你说啊!!哪怕一句也好,你说啊!!!”
也许他的声音太尖锐了,听起来,胸口微微有点刺痛。
车很快开远了,可那点痛楚像滴在纸上的墨一般,越来越大,越来越清晰。
我终於听到有人抽噎的声音,被哽住了似的不停咽著气。秦朗和弟弟都愕然地转过头来。
其实,早在亦晨他们找到我之前,我就完全可以离开的。
搬到更偏远的地方去,清净贫瘠的乡下也许更适合我,房租更低廉,食物也便宜,更容易活下去。
书店经营并不是很轻松,打点起来很多事要做,总是会觉得太劳累,市中心的一切都很昂贵,维持那样破旧的公寓都很辛苦。我也并不爱卖书,一笔一笔的帐目对起来很头疼,更不清楚进什麽样的货才合适。
真的,很辛苦。
可是,即使那样,也苦苦挣扎著在那里生存下去……的理由……
虽然对他很淡漠,却也从来没阻止他来找我……的理由……
客气地说著“以後不用麻烦你”,却还是每次都会坐上他的车……的理由
其实,我还是……偷偷希望,能看得见他。
我知道他不是好男人,我知道再爱他的话,就太没骨气,轻易原谅他的话,就缺乏自尊,如果不冷淡地对他,就会对不起他伤害过的那些人,弟弟,秦朗,卓蓝,文扬……
我知道我应该远离他,不能为区区的爱情折腰。
那,那麽,我不爱他,也不原谅他,彼此再没什麽联系,只当是“故人”,偶尔可以遇到,轻轻点个头……
就好。
如果只是这样,可以吗?
我只是,想留在他身边。
我还是只想,留在他身边。
“哥!你疯了吗?说这种话!你不要因为他对你好一点,就……”
我不是因为他对我好才舍不得,我只是,不论怎麽怨恨他,责怪他,都还是会偷偷爱著他。
知道那样不对,不应该,所以拼命忍耐,可终究没办法。
我断断续续地坦白,亦晨没有说话,微微发著抖,秦朗叹口气,车再开了一段路,靠著路边慢慢停下来。
“哥,你觉得跟他在一起对吗?你不会後悔吗?”再开口他的声音有些过於高亢。
我哽咽著:“亦晨……我这一辈子,从来都没做对过……”
秦朗在他准备反驳之前伸过手搭住他的肩。
“亦晨。算了吧,他们和我们是一样的。”
静默只剩下他牙齿磨动的声音。
他突然一把推开车门,转身钻出去,再重重摔上车门。
“亦晨?!”秦朗忙降下车窗,“别闹脾气……”
“我懒得管!随你们高兴好了!”他又泄愤似地踢了一下车身,“去啊!反正最不通情理最多事的人是我,你们尽管去!”
“亦晨,算了,你上来吧,别这样……”
“上什麽上!他妈的,我才不会亲自把我哥送回给那个混蛋,要去你自己去!”
弟弟愤怒起来的时候,脸颊跟小时候一样,会微微鼓起来,他别过头不和我对视,那一瞬间他的眼睛因为委屈而发红了。
“混蛋,快点去快点回来,他妈的你要让我在路边站到什麽时候啊!秦朗,里面那个白痴我不想跟他说话,你告诉他,再遇到什麽事就要赶快逃出来,别再呆在那个混蛋手里等死,让我想救都救不活!”
“……抱歉,让亦晨那麽生气。”
“亦晨只是心理不平衡。他太在乎你了。”秦朗是淡然的平静,“没关系,就让他生气吧。不管怎麽样,我们谁也没权利替你决定你的人生。”
腿酸软著发沈,胸口也憋闷,我从受伤醒来之後,就没有走得像现在这样快过。
路上堵车了,前後都是长得没有尽头的车龙,动也不动,我跳下车步行,不知道为什麽觉得那麽急切。
大概是,清楚我跟他剩下的时间,并不会很多,害怕再这样在无休止的等待里都白白浪费掉了。
很努力在不停地往前走,腿慢慢已经不觉得酸,而只觉得麻了。周围似乎已经寂静下来,一切声响都被我鼓动著耳膜的喘气声和心跳声盖了过去。
还是,不行。
好象走不动了。我的体力,只能做到这样而已。
再沈沈迈了一步,自然而然就蹲下来,按著胸口费力调整呼吸。
没有关系,就算这样,慢慢来,也还是可以回到他身边。
多花一点时间而已,还是可以……
我突然听到除我以外另一个人急促的沈重呼吸声,由远到近,最後出现在眼前的鞋子和长裤都很眼熟。
是的,虽然我一直不正眼和他对视,可我连他当天袜子的颜色,都会很清楚──总在自己都不肯承认的时候,偷偷认真地,一遍一遍看著他。
我没有抬头,在举手擦掉淌出来的眼泪之前,就伸出发抖的手指抓住他的裤管。
从来都认为,勇士杀死丑恶巨龙,把他抢来收藏著的所谓珍宝带出沼泽或者山洞,是天经地义的事,值得称道。
只是,如果巨龙的珍宝会说话……
如果它懂得好好思考……
也许它只想陪在巨龙身边,也说不定。
虽然沼泽里腐臭,山洞里暗无天日,守著它的巨龙丑陋凶恶,并不温柔,世上的人人都痛恨。
可是对它来说,其实只有那里,才是它最温暖的地方。
5
“老板,收钱了啦!”
工读生的声音让坐在收银台後面打瞌睡的我清醒过来。
“什麽?”掩饰著自己偷睡的卑劣行径,我尽量若无其事。
“老板你真的很过分耶!我在这边忙得团团转,你居然睡著了!”
对著他的不满,我只能讪笑。
“我年纪大了……”
“借口!你顶多三十几吧,”送走顾客,年轻的男生在我身边坐下,“男人这个时候,正值虎狼之年耶,你这麽软趴趴的,分明是偷懒!”
“我四十多啦,”我为自己辩护,“什麽叫软趴趴,老人家容易觉得困,也是正常的……”
“骗人!”☆油炸☆冰激凌☆整理☆
“真的啦……”
“你啊,要不是有我在,这个店就要让人偷光了,”工读生一手支住下巴,“我不做了那怎麽办?”
“咦?”我抓到某个字眼,忙转头看他,“……你要辞掉这份工?”
“这个啊,”他抓抓短发,有些为难,“我也是没办法,虽然对你很不好意思……”
两人都沈默下来,方才轻松的气氛变得微微发沈。
愈发觉得疲倦,却完全没了想睡的心情,我只能苦笑。
“这样……没关系,你已经帮了很多忙。倒是我这个老板,只给得起那麽低的时薪,一直辛苦你了。”
“啊,别误会,并不是钱的问题,”他忙摆手,“我是很喜欢在这里打工啦,可以顺便多看点书,又轻松……但是我已经四年级了,再过三个多月就毕业,现在不能不多花时间准备毕业论文。而且,也忙著找工作,时间精力都不够用,我在其他地方的兼职也都已经辞掉了……”
“恩……功课比较要紧,”知道和那可怜的薪水没关系,心里稍微松了一点,虽然还是失落, “那麽请好一定要好好加油。已经有就业意向麽?”
“嘿嘿,”他又抓抓头,“如果可以,我想进风扬啦。去年我学长有被录用哟,超羡慕他。”
我想了想,安慰他:“你这麽聪明,一定也可以的。”
“老板你说得容易啦,光复试就有三次,我才过了第一轮笔试。”年轻男生习惯性吸了吸鼻子,“面试还不知道结果,好紧张哦……”
“有那麽难吗?”
“是啦,我英文本来还说得不错咧,可是要组队和人辩论就表现得好菜。我说话之前面试官的嘴巴原本是这样的,”他先把嘴唇拉成一条直线,然後又拖住嘴角往下扯,“等我发言完毕以後他就变成这──样了,唉唉……”
“哈哈……”
今天书店也是早早打烊。我怎麽估算都觉得它撑不久了,心下沮丧,走路的步子愈发拖拉。
“要回去了?我送你。”
“啊,谢谢,又麻烦你了。”
出现在面前的高大男人神色温和,我却笑得有些尴尬。
那天下了亦晨他们的车,跑回来见他,不知道为什麽只死死抓著他的裤脚,哭得停不下来。而他也没追问什麽,只把我带回去,静静抱著我,一声不吭。
好像他什麽都明白。
现在想起来难免觉得丢脸,这种年纪的人了,还情绪失控,象个小孩子。
他家的佣人见个陌生的老男人在那房子里哭哭啼啼,大概有白天撞鬼的感觉吧。
因为一直无法镇定下来,当天晚上我就在他家过夜。
说真的,不怕被人笑话,那时是做好了“被拥抱也没关系”的心理准备。
因为他实在很温柔,这个叫陆风的,总是一张魔性的冷漠面孔的男人,他少有地温柔起来,我真的想象不出有什麽理由可以拒绝得了他。
或者说,即使他一点也不温柔,我也会偷偷地有那种可耻的希望。
只不过从来不敢承认罢了。
当时被他小心翼翼抱著,恍惚又想起他後来那些类似表白的话,朦胧觉得他大概应该还是有些在意我的,不由就有些憧憬起来。
实在很多年没有这样靠在他怀里过了。
闻著他身上那种似熟悉又陌生的味道,一点点揣摩所靠著的肩膀的轮廓,听头顶上他沈稳的呼吸声,渐渐心里就被某种期待填得满满的,连手也紧张得发起抖来。
结果却是什麽也没发生,就那样过了一个晚上。
他的确变成体贴礼貌的好男人,只是为了让我冷静安心下来才耐心地抱著我,半点其他的念头都没有。
相比之下,抱著奇怪期待的我,就太可耻了。
幸好他没有觉察到,不然我恐怕没有脸再在他旁边多呆一分锺吧。
不过也好,过了那麽一个晚上,我也可以证明自己之前那种自我催眠式的不为所动,是对的。
他那让人误会的体贴执著,只不是出於补偿的心情而已,没别的原因。
如果因为他的善待,就终於忘乎所以地继续动心,那我这把老脸真不知道该往哪里放。
都这把年纪了,最需要做的功课就是把以往的恩怨一笔勾销,争取做到一笑了之的豁达。
还敢想什麽情啊爱的,只会招人笑话吧。
“都这把年纪了”,这几乎已经变成我的口头禅。衰老的感觉很明显,虽然外表还好,但只要脱掉衣服,就看得出来。
更不要说皮肤下面的,胸口里面的。
“一起吃晚饭吧。方便吗?”
“恩,好。”像朋友那样就好,普普通通地交往,一直到老都能常常看到他,就很好了。
虽然在一起也不能怎麽样,但躲开他会觉得可惜,舍不得少一次见他的机会。
坐在餐厅里吃著饭,稍微有点局促,零零散散的顾客当中,就我穿得最寒酸,自然也分外显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