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味书屋 > 现代都市电子书 > 逃逸江南 作者:囧囧呆(红袖2013.6.23完结) >

第69部分

逃逸江南 作者:囧囧呆(红袖2013.6.23完结)-第6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像发了疯一样地将那个锦盒打开,盒内躺着的是那枚修补得完整如初的翡翠别针。看到翡翠别针的那刹,我知道了为什么我会输得如此惨烈。对于爱情,我没那份胸襟,我没那份执着,我没那份纯粹,我没有那份勇气。
信上,她将这枚翡翠别针背后的故事告诉了我,我才发现我和蒋枫两人的命运纠葛早就开始,在我不经意间。我想那时的她必定是从林哲楠的口中获知了我和蒋枫的婚讯,怕我心有不甘,或是做什么傻事,才会将翡翠别针寄回,物归原主。
信中,她的一句话改变了我的一生。她说,“颖子,那该是怎样的心心念念,才会让那个男人从小就步步为营,甘之如饴,只为迎娶佳人。”当时含泪的我,被这句话逗笑了。她是对的,她是对的,那该是怎样的心心念念呢?我突然想了解那个步步为营的男人。
当晚,我就订了机票,飞往伦敦,携着那枚修补得完整如初的翡翠别针。是的,我逃婚了,曾经的我从未想过,也从未敢想。飞机起飞的那一刻,坐在机舱中的我可以想象母亲气急败坏的神情,二十几年来,第一次发自内心地感到了恶作剧般的报复快感。
到伦敦的时候,他们正在筹备他们的婚礼,每次我都会远远地观望,不打扰。婚纱店内,我看到当年的林少爷不惜抛弃面子亲自操刀,只为给他的新娘一件更完美的婚纱。地摊上,我看到那个温润的女子用糯糯的吴音腔英语和小摊贩讨价还价,只为给她的新郎做一件得体而称心的礼服。他们的日子拮据而快乐,那种幸福的味道,即使隔得很远我也能清晰地感觉到。婚礼那天,我混在观礼的人群中在上帝面前默念他俩的名字,求主赐这对新人一世无忧,百年好合。看着谢暖儿含泪的笑,我哭了,在场所有观礼的人中,只有我知道这所有的一切是怎般地来之不易,只有我知道,我真心地祝福他们。
后来,我带着那枚翡翠别针去了好多我一直就想去的地方,我不知道未来会是什么样子的,但在那些日子中我希望能紧紧地抓住自己的未来。
从欧洲回来是因为在国外看到了有关好安心食品公司的新闻报道,谢家会是一锅乱粥的情景不难想象,只是这背后的牵一发而动全身,我不敢去猜测。
刘家和林家积怨已深,母亲对于林家的恨意仿佛与生俱来。虽然零零碎碎,虽然是只言片语,但我知道这一切的背后都牵涉着那个母亲爱了一辈子,恨了一辈子,也怨了一辈子的男人。种什么因,得什么果。我不想再走母亲曾经走过的路。
那一天,我约了蒋枫,带着那枚修补好的翡翠别针。我问他为什么会喜欢我。他笑笑说,没什么原因,只是他想保护我。听到他回答的时候,我就知道这辈子我比我母亲幸福。
随着靳家的介入,舆?论不再一面倒地指责谢家的女儿,越来越多的呼声要求彻查。我知道,我要面对的是什么,只是那个男人护了我那么多年,这一次我也想护他一次。
是的,我去自首了。假如平息任何风波都需要一个替罪羔羊的话,那么就让我来吧。母亲因为这个消息病情越发重了,肿瘤晚期恶化。
那时候的母亲是军区数一数二的美人胚子,又是军区司令的掌上明珠,这样的家世和容貌是多少女子羡慕都羡慕不来的。她可以仗着自己的家世背景和容貌使尽千般的小性子,可她千不该万不该就是不该爱上一个已婚的男人。这注定是冤孽。
在案子开庭审理的前夕,母亲在父亲的陪同下到警局自首。这一辈子,也就只有父亲才能包容母亲的所有性子,包括母亲从未爱过他这一点。但我知道父亲其实一直是耿耿于怀的。母亲交代了所有的事情经过,但她隐去了蒋枫帮她办事的经过。她知道,我爱那个男人。
一纸宣判,尘埃落定。种什么因,得什么果。
母亲因为带病在身,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最终判了死缓。我们都知道,她等不到行刑的那一天了。她的病情恶化得很快,生与死只是一步之遥罢了。
我向有关部门申请去了羁押疗养院,我想好好地陪她走过最后一段时光,也许明天就是大限,也许下一秒就是大限,但无论如何,我都希望好好珍惜。蒋枫和我的事,我不再多想,一切随缘吧。




☆、Chapter145【换你一世无忧】宁凌(番外)

这里是海拔3000多米的苦寒之地,离天很近,近得仿佛只要踮起脚尖就能够到天边的云彩。天很蓝,蓝得纯粹透明。
边防哨所中的日子简单而枯燥,练操执勤成了我生活的大多数。空余时间,我会吊吊嗓子,来段京剧。被暖儿知道的话,指不定会被那丫头嘲笑成什么样子呢。想想那时候,她每天清晨一到点就吊嗓子,清唱一段,我总是受不了那咿咿呀呀的折腾。到了现在才知道世事会变,其实人也会变,那时的自己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自己也会好上这么一口。
刚到这的时候会时不时地出现高原反应,慢慢地,时间久了,也就适应了。边防哨所中的人员很少,连我算在内一共十六人。每天清晨五点,我们起床洗漱升国旗,练操,然后就是巡逻,直到晚上十点熄灯休息。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地过着,不咸不淡。
老马是我们所长,四十大几的岁数,经年累月被风沙吹得像极了一个六十几岁的糟老头子。有时,我会害怕,怕有一天自己也会像老马一样,怕有一天我会老得连暖儿也不认识我。哨所安排巡逻轮流制,每两人轮一班,人员轮流安排。我们所有的年轻后生都怕和老马排一班,倒也不是说老马有多严肃,只是老马是一个非常木讷的人,半天不说一句话。巡逻是件枯燥之事,满眼的悬崖绝壁,没有绿意更别奢望天空会有飞鸟划过,聊天成了我们打发时间最好的消遣。在这个没有生命迹象的苦寒之地,仿佛只有当风中飘荡着我们闲聊的声响,才能让我们感觉自己还活着。但每次和老马巡逻,每次除了闷头走路外就无事可做,可以想象那日子有多难熬。
那一天,又轮到我和老马巡逻。其实,我习惯了和老马这样彼此不言不语的巡逻方式。这一天的老马还和往常一样走走停停,查看查看高地的通讯设施,和往日并无差别。只是在返回哨所的时候老马却兀自地坐在了路边的一块大石头上,自个儿抽起了烟。
我看看老马,笑笑,也就坐了下来。烟雾缭绕中,我看着老马木讷而沟壑纵横的脸,一下子看不懂他。
“小子,你在烦恼什么?”老马淡淡开口,带着浓重的四川口音,说着就抛给了我一只烟。
我有些狼狈而生疏地接过烟,点燃,深深吸了一口,却呛得撕心裂肺,一如当初在伦敦时。
老马深吸一口烟,指着我脚边的一个缝隙缓缓开口,“小心脚边的郁金香苗。”
我诧异,或说是震惊,我从未想过在这么一个苦寒之地,会有这么娇嫩的花苗。我慢慢弯腰,看着缝隙中长得瘦小孱弱的秧苗,难以置信。
老马掐灭了烟头,淡淡地看着蓝得没有一丝杂质的天,笑笑。二零零零年,老马上哨所,老马的婆娘要他带着郁金香的根茎上哨所。他笑自己婆娘没文化,这么恶劣的环境怎么种得活!还不是白费!他最终还是没能磨过他的婆娘,上哨所的那一天,他带着婆娘给的五株郁金香根茎。连续五年,没有哪一年的郁金香根茎是能够存活的,这样的高地,环境实在太恶劣了。二零零六年,有三个根茎冒出了嫩芽,其中一株还长得很茁壮,有可能的话可能还能开花。花期未至,噩耗先至。那一年,四川地震,史无前例的惨烈。他的婆娘没能幸免,他的孩子没能幸免,他的父母没能幸免。那株郁金香最终也没能存活。
这世间所有的切肤之痛,只有真正经历了才能体会,任何救济和安慰都是隔靴挠痒。老马说,那一年,一夜间他老了二十岁。之后,老马再也没有种过郁金香的根茎。许是之前种的有些根茎其实并没死,只是在这高寒之地扎了根积累养分,这高地今年初春比往年多下了几场雨,这些小调皮鬼偷偷地竟冒出了小嫩芽。老马悠悠地抽着烟,眼中有泪,嘴角含笑,轻轻地弹去烟灰,自言自语,“这么些年了,我的婆娘终究还是对的。”
生离死别,是这人世间最无常的变数。在有生之年护她周全,盼她安好,我已心满意足。
好安心食品公司事件披露出不久,全国闹得纷纷扬扬。期间种种纠葛,没人能够全身而退。
姐姐拿出了当年母亲的亲笔遗书,当年的种种纠葛就像错综复杂攀藤的老根一般,丑陋不堪,酝酿了当年母亲的死,也酿就了今日的祸害。只是,谢家实辜,替罪羔羊的黑锅我就是拼尽此生力气也不会让其背。
当年的父亲是军中新星,三十而立的男子汉,不知虏获了多少军中女子的芳心。这众多女子中不乏家世背景好而又有容貌的女子,军区总司令的女儿蒋丽华是其中的佼佼者。蒋家姑娘暗恋或说明恋宁飞离是军中公开的秘密。可未婚女子一旦和已婚男子有所纠缠,无论暗恋或是明恋都可大可小,所以大家装聋作哑直到事态一发不可收拾。
当年母亲出事,我和姐姐虽年幼,但对其中的曲折还是有几分明了。可蒋家的家世却容不得我们小觑。林家孙女被人抱走生死未卜,林家都未曾透出半点口风,我和姐姐两个乳臭未干的孩子又能做些什么。我们姐弟俩处处针对着南晓彤,可又有谁知我们真正提防的其实是蒋家?
随着蒋家老爷子的卸任,蒋家早已是大不如前,但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蒋家借着身家背景控股了好安心食品公司将近百分之六十的股份。那个陈路不过是傀儡罢了。为了扳倒蒋家,我和姐姐不知筹谋了多久,费了多少心思。蒋丽华也许怎么也不会想到,逼急了的傀儡其实也是会咬人的。好安心食品公司事件披露没多久,虽然各种矛头指向谢家的长姐,但随着各种证据的不断上呈和匿名信的披露,蒋家最终还是栽了。聪明了一世的蒋丽华自认为可以借此机会再次重创林家,让林家再次尝尝失亲之痛,却不想聪明反被聪明误,终究还是露了马脚,来了个作茧自缚。
暖儿去羁押疗养院的那天,我静静地躲在靠近玻璃窗的角落中,看着暖儿眉眼温柔,笑得纯粹温暖,那一刻我知道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值的。我所做的事就只是想换你一世无忧,仅此而已。
转眼就是几个月,老马指给我看的郁金香到了花期,苦寒之地的生命长得瘦骨嶙峋,却依旧花开烂漫,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期许,我们相信有一天这块苦寒之地将会是漫山的各色郁金香。假如真有那么一天,我想带暖儿来亲自看看这高原上的生命。



☆、Chapter146【天赐的生命】靳青(番外)

林哲楠那小子是越发地不厚道了,这都是第几趟去他那破公寓了,次次都是闭门羹,每次都将那个白眼狼小豆丁护得死死的,真想狂揍林哲楠那臭小子,我才是豆丁他舅呀,有DNA为证,有没有。
谢暖儿那厮更是吃死人不吐骨头的货,一听说我想见豆丁,那厮笑得一脸温婉大方,瞧得我背脊发凉,“一口价,见面费五十万。”碰到这对冤家肯定是我前世造孽太多。
知道要见豆丁,姐姐特别紧张,她不停地换衣服,不停地问自己的衣着是否得体,她的儿子豆丁是否会喜欢。六年的思亲之痛,在那一天将得到消弭,而她也将学着该如何成为一名母亲,从衣着到言行。在她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