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遇上糖 作者:皎默(晋江2014-03-16完结)-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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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第 37 章
后来也确实证实,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做战友的。
“懒猪起床,懒猪起床,懒猪起床。”闹钟声响起,回忆真不是一件好事,念起过去,消磨现在。
把肩章抚平,帽檐端正,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依然是那头短发,甚至比原来更短,把红包装好,出门去。
“呀,这才六点你怎么就站在我的房前,干吗呢?罗峰。”一开门就看到罗峰在门前走来走去。
“呃,我是担心你迟到,不礼貌。哎,你怎么穿这身?”他打量着我“不是应该盛装出席,化个妆吗?”
我看了看自己,没什么奇怪的“这样不行吗?”
“好歹你也是参加婚宴,这样不会把人新娘子吓着吗?”罗峰欲言又止。
“高琰专门说得穿军装,肯定有他的理由。我要走了,一会儿估计都得出操了,人多,你知道,我向来低调。”
“嗯,去吧,爷今儿又得替你做牛做马。”说罢,他就推着我往门外走。
“那我走了啊。”
站岗的警员难耐疲惫,却还是利索的行了个军礼,我朝他笑着回礼,他愣了一下。让我怀疑是不是我经常挤兑他,还是看不惯我冲他笑。
军绿色藏在梧桐树下,还是被我一眼发现了,从很久之前就知道,那种颜色在我眼里最耀眼。
走近一看,驾驶座上的少校闭着眼睛,双手紧握着方向盘。男人喜欢开车和喜欢娇小的女人有一样的理由,可以尽情满足征服欲。他仰着头一动不动,侧脸有棱有角,甚至比以前棱角更加分明。如果多加一条爱他的理由,那就是他的侧脸是我最喜欢的类型。
过了一会儿,他打了个颤。单薄的军装,看起来他比我穿得更单薄。抬手敲玻璃,“醒醒”。
瞬间挺直背,双手收回胸前作势抵抗,睁眼看到是我才放松下来。把门打开,把我的手包进他的手掌里“怎么这么早就出来了,看你冻得。”
“我才要问你呢,怎么这么早就在这儿停着。”
“想你了,想到马上会见到你,昨晚就开车来了,来了之后才想起来你还得睡觉。”如果不是他黑,我想他的老脸一定是红的。“你怎么出来的这么早,是不是也想我了?”手掌摩擦,我的手也逐渐热起来了。
“我想吃馄饨,想趁着你没来多吃几碗。”说着从他手中挣开,从另一旁打开车门。坐在副驾驶座,看着那人还愣着站在原地。
“上车啊,下个路口有一家店,愣着干什么呢?”提高音量,喊着他。
高琰扭身看我,像是把我禁锢在他目光里,我催促着,他才上车,发动起来。
早上两碗馄饨让我吃得心满意足,即使要在高速上两三个小时,都不觉得有什么。
事实告诉我,出来混的迟早要还,失眠迟早是得补觉的,错过了途中的风景,醒来时身上多了一件军衣,摸着两杠一星,那些我曾经错过的终于还是错过了,只是没有想象中那么情绪激动。曾经以为越不过的深渊,到了此刻,只是一道坎儿而已,迈过来就是,迈不过来停在原地亦或转身离去。
“上次见你还是一毛三,这么快就升了。”叹着说,就连我自己都分不清是在悲哀还是替他高兴。
“嗯,演习和任务后,就升了。”他腾出一只手我在我发冷的手上,把他的手翻过来,用手心摩擦着他的,涩涩的,一时不忍用指尖抠他食指的硬皮,专心致志。
他也任着我乱动。
“到了。”已是中午。他把我的帽子端正,“一会儿别太激动。”
不明他的话,下车,与他并肩走进饭店。映入眼帘是一副巨型的婚纱照,阳光轻轻蕴含新娘轻柔的指间,扣环在新郎的后颈,新郎双臂在新娘的腰间收紧。碧蓝的天衬着熠熠生辉的眸,对视,满满的幸福要溢出似的,背后的布达拉宫蜿蜒环绕起。
新娘眼角的泪痣让我驻足,不可置信的我抬起头征询高琰,高琰对我点头。不敢进去。
高琰拉起我的手,向里间走去。
推开化妆间的门,一张张成熟妩媚的脸在我眼前绽放,宝蓝色的呢子大衣,及膝的绒皮靴子,发梢挑红,小雨看着我愣了。最经典的婚纱款式,却最漂亮,纯白的獭兔毛披肩让丁丁的妆容更加精致,还有潇潇,幺儿都不复当时简单的马尾。
时间就像定格在此刻,谁都不愿打破。
“死丫头,竟敢给我消失四年,要不是我嫁给林子敬,你是不是要给我继续消失?”丁丁丝毫不顾今天新娘的身份,劈头盖脸把我揪着进了化妆间,朝我身后的人说“女人之间的事情,你别管。”“砰”的一声关上了门。
“哟,长进了?”说着就把我的衣服给我往下扒,指着军装“就为了这身儿衣服,就给我人间消失四年。”小雨,潇潇,幺儿轮番上阵,我什么都听不到,只有她们在眼前的真实感。
如决堤般眼泪下涌,仿佛会传染似的,她们抱着我都哭了起来。小雨嗓门还是同以往一样的大“都怪你,刚给丁丁化妆,就把妆哭花了。婚礼完看我们怎么收拾你。”
作者有话要说:
☆、第 38 章
那时候在宿舍说要做彼此的伴娘,而小雨果真嫁给了阿呆,今天的伴娘没有她的份。潇潇抹胸白礼服,尚未及膝,将头发高高盘起,高挑的身材站在新娘面前丝毫不逊色。在丁丁的强烈要求下,我只得原装上阵。
饭店不大,西欧的设计,纯白的墙壁上雕刻蜿蜒,百合衬着红地毯,红白二色交相辉映,巨型的照片做背景,仿佛布达拉宫的阳光穿越重峦叠嶂来为他们祝福,出去化妆间时,顿时觉得晃眼。就这样,以后也要这样幸福的扎眼,丁丁。
獭兔毛披肩紧紧裹着她,纯白的裙摆在红地毯上挥洒一幅泼墨,写意写情,两个小花童绽放着笑容紧跟其后提着裙摆,我和潇潇并肩而出,看到高台上林子敬一身军装,身后高琰亦是如此,还有一名男子,很舒服的感觉,阳光浸透他的全身,只见他盯着潇潇笑得要多灿烂就多灿烂,着一身西装,倒像是他在结婚。
从红毯一步步迈去高台,比我当年留队比赛时还紧张。嘉宾席所有的眼光聚焦,一步,一步,丁丁要出嫁了。林子敬的眼里抹不开的深情,我看着丁丁,以前却为发现如此般配。
宣誓,交换戒指,有条不紊,只是觉得这样就算把丁丁托付出去恍若梦里。他们相视而笑,幸福也在蔓延。
“还愣着干嘛?我要丢捧花了,快去接,你都快成剩女了。”丁丁推着我往后走,迫不得已只得向后走。
“准备好了吗,我要丢了哦。”愉悦的声音一如当年,感慨间,捧花已经丢出去了。
“快看啊,伴郎接住捧花了,我还第一次见呢。”前排的女客纷纷说道。
一道儒雅的嗓音传来“各位,不好意思啊,抢捧花是要向我的女朋友求婚。”一身西装,领结衬着,缓缓走在潇潇旁边,人群中各种欢呼,单膝下跪,额上已经浸出了汗,“潇潇,嫁给我吧,以后我陪你晨跑,我陪你晚上训练。”潇潇从小学就是体育生,这男人算是摸透了情况。
潇潇不为所动,拉开一把椅子,坐下,端起红酒啜饮,缓缓放下酒杯,嘴里吐露出“那得看你表现,婚礼后绕着城墙跑20公里,咱们再议。”只听到人群中欢呼声越发大了。一道声音贴着我耳边刺进我的耳膜“难怪酒吧里那样喝酒,合着你们整个宿舍都练过。”接着低笑。
看到镜子里的自己,想到刚刚出来前潇潇扶起他时的笑容,果真是都走向了不同的方向,不过好在目的地都是幸福。
“你来了?我还以为你要继续消失呢?”高跟鞋的声音逼近我,岁月也并未在她脸上留下痕迹,吹弹可破的皮肤在灯光下更亮,一双丹凤眼在眼角处似有意般挑起,红色的口红泛起诱人的光泽。
即使只见过几面,但从未忘记过她的模样,叶容。
“怎么,连说几句话都不乐意吗?”句句咄咄逼人。
“好久不见,还好吗?”看着她精致的妆容。
“并未你想的那么久,准确的来说是五年,五年前我在高琰的基地山下的公交站下见过你。”她拿出化妆棉看着镜子毫不在意的说。“我,林子敬,还有高琰从小一起长大,通俗点来说,”她扭过头来对着我加重音“青梅竹马。”
呵,青梅竹马,要多嘲讽有多嘲讽。
深呼吸一口气,微微翘起嘴角“那又怎样?”
叶容收好化妆盒,双臂环在胸前“对啊,那又怎样,我只是在想你的青梅竹马和我的青梅竹马比比有何差别?高琰是个傻瓜,你毕业那年回本校找你,得知你提前一年肄业,甚至不惜违反军令跑到你的高中,才知道你的过去多感人,苏棠,你何德何能,让他为了你几乎开除军籍?”她一字一字平淡的嗓音砸在我的心上,究竟还有多少是我不知道的。
不知道他的爱有多绵长,才能爱我到现在,可是理由呢,连我自己都说服不了我自己,是因为我比别人特殊吗?简直在自欺欺人。
“一直都想不通,为什么他对你死心塌地的,直到那次……”她看着我,顿了顿“凭什么告诉你,你自己问他去吧。”蹬着她的高跟鞋出去了。
留我一人在原地,盘旋在这个问题的漩涡里。
作者有话要说: 呃,我错了
现在才看到昨晚写的存进存稿箱中了,所以没法。~~~~(》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