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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部分

杀手有话说 作者:宝金(晋江2012.7.26完结)-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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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我家已经被杨国忠诬告了,那四哥怎么办?长安一旦危险,蜀中便是皇帝能来的唯一选择。他定不会容下有“勾结外敌”之嫌的四哥留在这里的。
  
  我不知道自己原地站了多久。似乎到了日头偏西,我才反应过来,在其中一人的衣服上擦了擦刀上的血,然后将刀束回腰带中,之后想到那姓杨的之前说的话,直觉感到他们似乎是要做和四哥有关的事情,便翻了翻他们衣服,果然找到一封扣了封泥的密信。也顾不得那许多了,我拆了信便看,却是让他们去四哥任职的地方找一个名叫“快刀刘五”的人,暗杀四哥。
  
  这不对啊。
  
  如果朝廷已经认定虞家勾结安禄山的话,需要找杀手去暗杀四哥吗?长安城里都把我家人下狱了,四哥真要反就早反了,还需要用暗杀这种手段?
  
  而且,这封信上留下的印是杨国忠的私章。
  
  我想了想,将这封信揣进怀中,然后掏了火石,打着火将他们的衣服点燃。
  
  既然杀了人,就要毁灭证据。但还有那两匹马……要不要把两匹马都骑走?那驴子怎么办呐?
  
  最后我的选择是把马骑走把驴子放生——虽然我也不知道附近的百姓看到一头孤零零的驴子在田野上奔跑会想到什么,会不会发现这两具尸体然后报官,但我现在真的没有时间在路上多折腾了,这些嫌疑也便顾不得。每延迟一天,四哥在剑南就多危险一分。
  
  不能再等了。                        
作者有话要说:读入失败要哪样!摔!




☆、第三十三回

  换了马之后,我前进的速度就快了何止一点半点——我简直怀疑骑着那头驴子的三天我只走了不到一百里的路程呢,说不定靠走的都要快些!这么多天才过了凤州,是何等的龟速啊……
  
  自秦入蜀,有傥骆道,有褒斜道,都是有官驿有人烟的大路,但对我来说,长年人迹罕至,只有为贵妃送荔枝时才启用的子午道才是上上之选。从凤州到南郑,然后取子午道至涪州,再由涪州去成都,这条路走起来大概只要三天。四哥被派来蜀地,府衙还是在成都的。蜀地百姓又爱谈闲话儿,到了成都总是能打听到消息的。
  
  在府上闲着无聊,我还是颇看了些行军图之类的。刚好那时四哥也是闲着没事儿可做,还真把山川道路什么的同我讲了一番,我这才能想出走子午道的主意,这路多好啊!第一,它最快捷,从蜀地运荔枝去长安,只要是走这条路,荔枝的色味都不会有半点变化;第二,在这里遇到什么人的可能性也最小。现在绝非荔枝成熟的季节,而我又不想见到外人,当然是这条路最保险。
  
  就上次遇到杨家那两个混账的经历来说,我虽然还想不清自己到底干了什么让他们猜出了我的身份,但行为之中定有破绽这一点却是笃定的。命运不见得会给我第二次杀人灭口的机会,于是,尽量减少和可疑人士的接触就是最简单的办法……
  
  我是颇为自己这个想法感到自豪的。但事实却证明:我错了。
  
  人迹罕至通常等于年久失修这简直是一个公理。我不知道那些给贵妃送荔枝的人是怎么在这种破路上前进的,但总之我走得是格外艰难的。连着下了好几天的细雨,栈道上还好些,没有铺木板的路面早就成了稀泥潭。别说打马快跑了,就是让马自己往前走,它蹄子下头也是一步一滑溜。我的衣服都湿透了,火也点不起来,整个人在风雨中打着哆嗦。还好我体质尚可,要是换了一般人家的小姐,重病死在这地方也不见得不可能的。
  
  吃东西也很是问题。我不知道什么野果能吃什么不能吃,只好捡着有虫眼的水果吃那么几口。打野鸡山兔什么的更是不敢——没有火难道我能吃生肉吗?
  
  抛去我只能和猴子一样吃野果这件事情不说,我还没有盐吃。一天两天都还好,可后来嘴里简直是一点味觉都没有了。有时候看到那些甜唧唧的果子还没下嘴我自己就反胃了。原本以为我只需要在这破地方走三天,但可悲的事情是,三天过去后,我觉得自己起码还得再走三天,然后又加上一个三天……
  
  后来我已经忘掉自己走了多久。也许是七天,也许是八天。当终于看到一个捡蘑菇的小姑娘时,我差点哭了出来。
  
  小女孩穿一身布衣,大眼睛灵动可爱:“哦哟,姐姐,你四哪点哩人喃?”
  
  真不容易,我现在居然还是个女人样子啊?我几乎是哽咽道:“长安。”
  
  “啷个从勒边走呢,你肯定黑累,来窝家吃饭,顺倒起烤哈衣服也要得撒!”小女孩笑了。
  
  不能不说,我被这小姑娘的热情给打动了,于是我就跟她回家了。其实我根本不怕一个乡农的女儿啊,我觉得要是说我们其中的哪个比较不像好人比较可疑的话,那也应该是我。
  
  但我又一次错了。
  
  这长得无比纯良的妹妹是土匪山大王的妹子啊!
  
  其实我发现自己进了匪窝也并不是很害怕,以我的身手,对付一群拿长枪的动作和拿锄头的动作没什么区别的草寇还是没有问题的。而且这些土匪貌似还很有善心,这姑娘那脸上横着一道刀疤的兄长在我面前的桌上堆了一堆烤山鸡啊拌杂菜之类的东西:“妹儿,你一个人跑嫩么远四要干啥子哦?”
  
  “我……我要去成都找哥哥。”我答。
  
  “去成都?”青年汉子一皱眉头:“你娃一个人?”
  
  “没办法……”我咬了咬嘴唇:“家里人都没了,我只能来投奔哥哥……”
  
  土匪头子一挑眉:“你哥四干啥子哩?”  ”
  
  我心中念头急转,这些土匪一看就是被逼落草的百姓,若说我哥哥是官府将军,定会让他们心生忌惮。我便道:“我哥哥是商人……来蜀地收锦的,嗯,我家是……东都那边……”
  
  “听说代打仗啊?”那土匪头子果然不生疑:“看来你屋头原本也黑么有钱,勒两匹马恁个好!”
  
  我顿生警惕,忙道:“实不相瞒,这马是我到了长安骗来的。家里头已经被烧光了,别说马,毛驴都没有一头……我一个女孩子,哪儿敢孤身带两匹好马走这么远呢?”
  
  “这样哈……”那汉子突然一笑:“幺妹儿,莫跟老子扯把子,不四朝廷上头哩人哪个晓得勒条路,你到底四从哪来,要到哪切,都跟老子说撑透了,窝们斗饶了你。”
  
  我头皮一炸:“我……”
  
  “和老子扯把子嘛,脑壳都挂到杆杆儿上去了,”那土匪依旧笑眯眯的:“你莫不是山下那龟儿派来的细作?”
  
  我拼命摇头:“不,不是……我就是东都人,我家里……呃,是天策府的……”
  
  不扯谎怎么办?难不成我老实交代我哥哥是在蜀中当将军?那岂不是找着叫他们嫌?当然了,那饭食里似乎是没下毒,我力气真气都还在,打是不怕的,但人家好歹让你吃了顿饱饭,直接撕破脸多不好啊。
  
  再说,再说了,刚刚那小姑娘领我走的路七拐八弯,我要是把他们都杀了,自己想下山,还是挺有点儿困难的。
  
  “天策府……”那大汉的眼睛突然一亮:“你晓不晓得有个将军叫崔……崔啥子唵……咳,老子忘球了……”
  
  “我倒是认识姓崔的将军,呃,他是个校尉。”我急速回忆老崔的长相——这么搞笑的人应该不至于得罪一个山大王吧:“怎么?”
  
  “咋个哦?!”大汉突然吼起来:“你也莫问,就跟窝说,那姓崔哩还活起没得?!”
  
  “活着……吧?”我实在不知道老崔还在不在,答得分外艰难:“你认识他……?”
  
  汉子重重一拍桌子,下了狠心般叫道:“那些狗官兵,把老子妈老汉儿都杀了,要不是那姓崔哩带老子还幺妹儿跑路,老子早就死球了!”
  
  “……”我突然有种绝处逢生的感觉:“狗官兵?哪些……是……是鲜于那什么的兵?呃,蜀郡太守叫什么来着?”
  
  “斗四那条臭鱼,老子巴不得扯唠他哩骨头剔牙!”大汉的眼睛像是要瞪出血来。
  
  我打了个寒颤:“听说确实不是什么好人……但是,大哥,我绝对不是去找他的……我,我和这帮子人没关系……”
  
  “那你啷个会晓得勒条路喃?”大汉却又狐疑了。
  
  “我哥哥……的行军图标过这路啊……”我道:“我哥其实是将军,到这边来是为了和南诏人打仗……”
  
  “哦哟!”大汉双手一拍:“好嘛,幺妹儿,你吃了饭老子就派人送你下山,你自个儿从勒儿到成都,再打听哈消息,然后你再去!听别个摆,官军老吃败仗哦,前线还四黑危险……莫得消息不要乱跑哈!山下头还有官军,你要四碰斗他们,莫说来过我勒哈。”
  
  果然,土匪都比杨国忠的人靠得住啊。我松下一口气,那大汉却又道:“勒两匹马……阔不阔以留下一匹?”
  
  我点头,却觉得必须要告知他们些事:“这马是杨国忠家的,我从他们手里骗了来。呃,打着杨家的记号,可能会被追查……”
  
  大汉豪爽地一挥手:“官府的龟儿子些哪门来得到勒哈!要真来了嘛老子就把马宰了煮串串,皮朝山谷里头一甩,让他们查!”
  
  ……这倒也是个办法……我叹了口气,实在不忍心告诉他们,官府的人要是真来了,他们就是叛贼,肯定是要被杀光的。哪儿还有吃马肉一说?再说了,要是长安真真守不住,皇帝不是去陇西就是进蜀郡,到那时候,这两处的所有隐患都会被肃清的。官军能不能打过在慕容眼里都是天下第一强骑的安禄山叛军,这我相当怀疑,但打这些农人落草的土匪,那绝对还是没有问题的。                        
作者有话要说:唐朝时候的四川人说话,应该……不会是这样的吧。不过还是这么写了,四川话太萌实在不想放过渣一把的机会。嘛,如果有人看不懂……请询问作者或者任何一枚四川人。
感谢提供重庆话翻译的清歌师妹——没错,本文中她是小城娘的主人,也是……男的。
【关于这个翻译呢,我们一团子的四川妹儿看了之后表示:“哎哟,是重庆人翻译的吧。”
顺便,说说子午道:这是唐朝的时候从秦入蜀最少人来往但也是最快的一条路。起南郑(陕西汉中)到涪州(重庆涪陵区),据说走这条路的话,把蜀中的荔枝运到长安也只要三天……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道路情况不好吧,这条路没人走。唐玄宗和唐肃宗他们入蜀都是选了别的大路……




☆、第三十四章

  如果有一天,陛下和那些王孙贵胄们不得不跑来川蜀避难的话,那么……他们会不会就赖在成都死活不走了呢?
  
  我在涪州就把没有留给山贼们的那匹马给放开了,自己又选了匹老瘦马往成都来。走了一天左右便进了成都城。
  
  不能不说,这地方应该很合那些除了斗鸡走马美人佳酿之外就别无所爱的长安公子哥们的心意。虽然在他们心里——也是从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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