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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部分

致命的狂欢-第29部分

小说: 致命的狂欢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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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谓“剩王八”?是剩余的王八,还是王八的王八(如同奴才的奴才之谓)?只知道尤三姐闻之则饮剑自杀。可见此话杀伤力之强大。脂评云:“‘把忘八的脸打绿了?’已奇之至;此云‘剩忘八’,岂不更奇?”自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之谓也。 
  将上述三段脂评联系起来看,笔者认为:以奇极趣极之文,去写现实生活中诸如婚丧起居乃至饮酒行令之类的家庭琐事,去写各类“生动活泼”的人物形象;以这些“全无安逸”的人物的悲欢离合,去写一个家庭,乃至一个阶层的兴衰际遇——这岂不就是曹雪芹所借鉴、所深得的《金瓶》壸奥所在吗? 
  就宏观而言,曹雪芹“深得《金瓶》壸奥”,最突出的表现有两点。其一是以现实社会结构中的一个细胞——家庭,为舞台,去展现一个时代。谢肇浙有《〈金瓶梅〉跋》云:“其中朝野之政务,官私之晋接,闺闼之媟语,市里之猥谈,与夫势交利合之态,心输背笑之局,桑中濮上之期,尊罍枕席之语,驵之机械意智,粉黛之自媚争妍,狎客之从臾逢迎,奴佁之嵇唇淬语,穷极境象,意快心。譬之范公抟泥,妍媸老少,人鬼万殊,不徒肖其貌,且并其神传之。信稗官之上乘,炉锤之妙手也。”朱一玄《金瓶梅资料汇编》第179页。极言西门庆之家这一个细胞与社会躯体的血肉联系。同样,《红楼梦》追其芳踪,也以贾府一门之兴衰枯荣写出了一个封建末世。诚如二知道人所说:“太史公纪三十世家,曹雪芹只纪一世家。太史公之书高文典册,曹雪芹之书假语村言,不逮古人远矣。然雪芹纪一世家,能包括百千世家,假话村言不啻晨钟暮鼓,虽稗官者流,宁无裨于名教乎?”二知道人《红楼梦说梦》,一粟编《古典文学研究资料汇编·红楼梦卷》第102页,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12月版。傅继馥在《〈红楼梦〉中的社会环境》中更形象地指出:“科学家在实验室里复制各种自然环境,包括复制有太阳风的月球环境。文学家则在作品里复制形形色色的社会环境以及社会化了的自然环境。《红楼梦》复制了几乎整整一个时代,把那个时代的某些本质方面,连同它特有的气压、温度、色彩、音响及其变化,一齐活生生地呈现出来,使今天的读者能够身临其境地体验和认识一个永不复返的重要时代。”傅继馥《明清小说的思想与艺术》第71页,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1984年6月版。因而兰陵笑笑生与曹雪芹都是以一个家庭为轴心,写成了他们所处时代的百科全书。 
  其二是以现实家庭中的普通成员——妇女为主体,去揭示其家庭与社会的种种关系及矛盾冲突。中国古代说部固然创立了许多不朽的典型,但对女性形象的塑造却相当落后,长篇小说则尤其如此。如“《三国演义》写了貂蝉巧使连环计,从肉体到情感都完全听从伦理观念的支配,没有任何个人的感情,一个美丽然而抽象的封建间谍。《水浒》塑造了农民起义的几个女英雄形象,她们驰骋沙场,才能和功勋常常压倒自己的丈夫,表现了作者卓异的胆识。但是,她们的感情世界常被忽略了。宋江等杀了扈三娘的一家,又命令她立即嫁给矮脚虎,把她当作俘虏并不奇怪;奇怪的是,她被任意摆布,却没有激起任何一点情感的涟漪”傅继馥《明清小说的思想与艺术》第237页,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1984年6月版……自《金瓶梅》始,才有一批有血有肉的妇女形象,如金、瓶、梅们,奇迹般地涌现在长篇小说人物画廊中。曹雪芹则立志要为闺阁昭传,他笔下的大观园,则是别具一格的女儿国。妇女是社会关系与矛盾最敏捷的神经。西门庆妻妾之间的纠纷与结局,大观园内“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的命运交响曲,又何尝不与中国明清社会的某些本质方面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联系呢?   
  曹雪芹在理论上对《金瓶梅》的反拨(1)   
  曹雪芹“深得《金瓶》壸奥”,却并不满足于“《金瓶》壸奥”。曹雪芹在《红楼梦》第一回分析批判了包括《金瓶梅》在内的人情小说的明确的理性认识。曹雪芹借石头的话说: 
  历来野史,或讪谤君相,或贬人妻女,奸淫凶恶,不可胜数。更有一种风月笔墨,其淫秽污臭,屠毒笔墨,坏人子弟,又不可胜数。至若佳人才子等书,则又千部共出一套,且其中终不能不涉于淫滥,以致满纸潘安、子建、西子、文君,不过作者要写出自己的那两首情诗艳赋来,故假拟出男女二人名姓,又必旁出一小人其间拨乱,亦如剧中之小丑然。且鬟婢开口即者也之乎,非文即理,故逐一看去,悉皆自相矛盾,大不近情理之话。 
  曹雪芹在这里批评了“讪谤君相”、“风月笔墨”、“佳人才子”这三类小说。以小说“讪谤君相”,在当时应是“反封建”的进步倾向。或许曹雪芹在政治上未达到“讪谤君相”的高度,或许曹雪芹在小说美学上本不喜欢“讪谤君相”那类思想倾向过分外露的作品,或许曹雪芹有恐文字狱的危险故作掩饰之辞,并一再声明自己的作品:“虽有些指奸责佞贬恶诛邪之语,亦非伤时骂世之旨;及至君仁臣良父慈子孝,凡伦常所关之处,皆是称功颂德,眷眷无穷,实非别书之可比”,“毫不干涉时世”。因而在艺术创作上,曹雪芹注重从后两类作品去吸取教训。 
  同在第一回,曹氏又借“那僧道”之口说: 
  历来几个风流人物,不过传其大概以及诗词篇章而已;至家庭闺阁中一饮一食,总未述记。再者,大半风月故事,不过偷香窃玉,暗约私奔而已,并不曾将儿女之真情发泄一二。 
  在第五十四回,又通过贾母之口对才子佳人小说,大加批评一番: 
  这些书就是一个套子,左不过些佳人才子,最没趣儿。把人家女儿说的那样坏,还说是佳人,编的连影儿也没有了。开口都是书香门第,父亲不是尚书就是宰相。生一个小姐,必是爱如珠宝。这小姐又必是通文知礼,无所不晓,竟是个绝代佳人。只一见了一个清俊的男人,不管是亲是友,便想起终身大事来,父母也忘了,书礼也忘了,鬼不成鬼,贼不成贼,那一点儿像个佳人? 
  这有个原故,编这样书的,有一等妒人家富贵,或有求不遂心,所以编出来污秽人家。再一等,他自己看了这些书看魔了,他也想一个佳人,所以编了出来取乐。何尝他知道那世宦读书家的道理!别说他那书上那些世宦书礼大家,如今眼下真的拿我们这中等人家说起,也没有这样的事,别说是那些大家子。可知是诌掉了下巴的话。所以,我们从不许说这些书,丫头们也不懂这些话。 
  类似的意见,脂评中也不少。如第一回中有批:“可笑近之小说中,满纸羞花闭月等字”;“最可笑世之小说中,凡写奸人则鼠耳鹰腮等语”;“又最恨近之小说中满纸红拂、紫烟”。第二回有批:“可笑近来小说中,满纸天下无二、古今无双等字”;“最可笑,近小说中,满纸班昭、蔡琰、文君、道韫”。第三回有批:“可笑近之小说中有一百个女子,皆是如花似玉一副脸面”;“最厌近之小说中,满纸千伶百俐,这妮子亦通文墨等语”。第二十回又有批:“可笑近之野史中,满纸羞花闭月,莺啼燕语,除(殊)不知真正美人方有一陋处,如太真之肥,飞燕之瘦,西子之病,若施于别个不美矣。今见‘咬舌’二字加以湘云,是何大法手眼,敢用此二字哉?不独(不)见(其)陋,且更觉轻俏娇媚,俨然一娇憨湘云立于纸上,掩卷合目思之,其‘爱’‘厄’娇音如入耳内。然后,将满纸莺啼燕语之字样填粪窖可也。”第四十三回还有批:“最恨近之野史中恶则无往不恶,美则无一不美,何不近情理之如是耶!” 
  凡此种种,实则是曹雪芹伙同脂砚斋对才子佳人小说之陋处(其佳处当包括在“《金瓶》壸奥”之内,为曹氏所深得)的批判。在曹雪芹们看来,才子佳人小说的最大陋处一为“千部共出一套”的公式化的人物、情节与立意;二为不顾情理的编诌,“编的连影儿也没有”,“可知是诌掉了下巴的话”,不近情理也就无有艺术生命;三为风月描写失调,以致“涉于淫滥”,甚至“淫秽污臭”,有损作品的艺术境界与社会效果。至于其对“偷香窃玉,暗约私奔”的婚恋形式的批评,则似有“矫枉过正”之虞。 
  同在第一回书中,曹雪芹披露了自己的小说美学追求。 
  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 
  但书中所记何事何人?自又云: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哉?实愧则有余,悔又无益之大无可如何之日也!当此,则自欲将已往所赖天恩祖德,锦衣纨绔之时,饫甘餍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谈之德,以至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集,以告天下人;我之罪固不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己短,一并使其泯灭也。虽今日之茅椽蓬牖,瓦灶绳床,其晨夕风露,阶柳庭花,亦未有妨我之襟怀笔墨者。虽我未学,下笔无文,又何妨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亦可使闺阁昭传,复可悦世之目,破人愁闷,不亦宜乎?   
  曹雪芹在理论上对《金瓶梅》的反拨(2)   
  但我想,历来野史,皆蹈一辙,莫如我这不借此套者,反倒新奇别致,不过只取其事体情理罢了,又何必拘拘于朝代年纪哉!我半世亲睹亲闻的这几个女子,虽不敢说强似前代书中所有之人,但事迹原委,亦可以消愁破闷;也有几首歪诗熟话,可以啧饭供酒。至若离合悲欢,兴衰际遇,则又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徒为供人之目而反失其真传者。 
  再者,亦令世人换新眼目,不比那些胡牵乱扯,忽离忽遇,满纸才人淑女,子建文君红娘小玉等通共熟套之旧稿。虽其中大旨谈情,亦不过实录其事,又非假拟妄称,一味淫邀艳约、私订偷盟之可比。 
  由此可见,曹雪芹在小说美学上有几点特殊追求: 
  其一,取材。为自己“半世亲睹亲闻的几个女子”或情或痴的“事迹原委”,反对连影儿都没有的“胡牵乱扯”。 
  其二,人物。要“强似前代所有书中之人”,他自谦“虽不敢强似前代所有书中之人”,实则有志达到“强似前代所有书中之人”,即行止见识皆出堂堂须眉之上的异样女子,一反“男尊女卑”之通行原则。 
  其三,方法。将真事隐去,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其中之“离合悲欢,兴衰际遇,则又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只取其事体情理罢了”,反对千部一套的创作方法。 
  其四,立意。大旨谈情,亦可使闺阁昭传,“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己短,一并使其泯灭也”。反对那种“不曾将儿女之真情发泄一二”的风月故事。 
  其五,效果。“令世人换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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