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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2部分

卡亚那的树 作者:白色向日葵(晋江vip2012-7-27完结)-第2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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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3楼
     李卜西斯没有躲开那只猪蹄一般的手,只是面无表情地望着她:“没有啊,今晚的一切都很好,不用处罚了……”
     “噢!你果然很有些不对劲。”女伯爵忽然尖细地叫了起来,差点没把瑟文的耳朵给刺聋,“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心了!不会心疼里面的某个女仆吧?嗬嗬嗬嗬……”
     “好了,蜜丽雅,时间不多,开始吧。”
     他说着握住了女伯爵的手,让那两只肥硕的母猪蹄更加地贴紧自己,看上去极为诡异。
     瑟文看得当场下巴都要掉下来了。他不记得李卜西斯的品味竟是这样的恶俗,或者说是——恐怖。
     他恶心反胃地愣在了那里,看着女伯爵的脚踮得越来越高,脸离李卜西斯越来越近。
     可是……
     预想中的恐怖接吻却并没有发生。
     女伯爵那猪妖一般的脸最终停在了距离李卜西斯两寸左右的位置上。她两手发光,外翻的嘴皮在不断翕动,念出一句句咒语来,同手中的光芒一起化为缕缕金丝,环绕李卜西斯的脸。
     金丝飞向了那张面具,顺着李卜西斯起伏的面部轮廓,慢慢落下。它们绕出细致的花纹来,穿插在原先的金色纹理中,像在填补着图案。当深棕红色的面具最终被金色的图案环绕填满时,屋内映满了金光,而李卜西斯也在发生变化……
     浓密微卷的长发漂了起来,像身处于水中般散开、浮动。
     然后从发根起开始变化了。慢慢的、慢慢的变红,越来越红,越来越亮……最后变成了一头耀眼的红发,燃烧如火,殷红似血。
     血红色的李卜西斯。
     “好了,打开了,亲爱的。噢……我真的觉得你心情不好,瞧你这张脸,完全不像上几次那样开心嘛,这次的旅行不好玩吗?”
     女伯爵说着已经取下了他的面具,走到桌旁,放好。
     李卜西斯低头揉了揉太阳穴,将脸藏于长长的红发中,冷哼一声。
     “这次的旅行吗?哼……糟透了。”
     “呵呵呵……那还是不要再到处乱跑的好,呆在你的太阳城里享受美酒吧,我亲爱的王子殿下。”
     “呆在太阳城里?”
     李卜西斯冷笑一声,跟着抬起了头,扭头看过去。 
     “那多没趣啊。而且被那些老狐狸们知道了我的弱点,还不把我煮来吃了?”
     他的嘴角露着一丝邪恶的笑,面具之下的面容终于显露出来。
     高挺的鼻梁,剑眉如虹,一双深邃而明亮的眼睛美得撼人心魄,却又像有着死亡的魔力般令人感觉到畏惧,溢满血红。
     “嗬嗬嗬嗬……那你现在这样就不危险了吗?小傻瓜。每次都来得这么晚,这次要是再晚个一天,你的仇家们就可以坐等吸你的骨髓了,不费吹灰之力……嗯?怎么了?”
     女伯爵正用她那猫叫般的嗓音说着话,李卜西斯突然大步走向了窗台,猛地一开窗,拽进一个人来扔向了地面。
     “啊!”
     瑟文应声倒地,趴在华丽的地毯上惊恐不止。
     “殿下……”
     他几乎是用呼吸喊出这一句的。身体如筛糠般不断抖动,头更是紧紧地贴近了地面,不敢抬起。
     “呵?跟我走了这么长时间还不满足吗,居然跑到这里来窥探我的秘密了。”
     不,不是这样的……不是……
     瑟文很想这么说,但却半点声音也发不出来了。
     “那就成全了你吧。我的秘密在地狱里还多得很呢,慢慢去看好了。”
     热风猛然注满了整间屋子,发着炙热的气息,令人感觉到死亡。
     “任何见过我秘密的人都不应该存活于这个世界上,所以小子,永别了。”
     殿下?
     不……
     不!!
     吼——!!!
     ‘陛下!陛下!恭喜陛下,王妃顺利生产,诞下了吾王第一个王子,是个男孩!’
     ‘恭喜陛下!’
     ‘贺喜陛下!’
     ‘可……’
     ‘陛下,占星师说大王子将带来灾难……’
     ‘他是天上的戮星,是堕天者,会弑父灭亲,带来死亡,让整个世界陷入鲜血的地狱之中。’
     ‘可他是陛下的第一个王子啊!如此的纯洁美丽,怎么会……’
     ‘该如何是好?’
     ‘陛下?’
     ……
     ‘那么,就叫他黑特尔吧。愿这一神使的名讳能够庇佑吾儿,洗净他的罪孽,保他在今后的路上不会迷茫,忠于吾心。’
     神使?
     神使?
     放什么厥词呢?狗屁!
     就算我是神使,也是一个腐烂的神使、堕天的神使,你就洗净脖子,等着我来收尸好了!
     哈哈哈哈!
     唔……好吧,在那之前,我还有好长的一段要走。很长很长,也很艰辛。
     感谢上苍让你及早的把我轰出了琉璃岛。如此,我不再是金贵娇弱的王子殿下,也不用再生活在阿谀奉承的虚假之中。我看清了世界,看清了那个女人的面目,也遇见了盎格,生命中的贵人。
     噢,盎格,我最忠诚的朋友……
     你就那样解决掉了那个女人。好吧,她的确有够烦的,总是把自己阴谋除去妹妹的失败和作为一个女人的丢脸归结于我身上,好像是我让她失去了吸引力似的。天知道,当一个过时的女人歇斯底里妄想抓住男人心时,她早已经被打入冷宫了,之后的作为只是让悲剧雪上加霜而已。
     忘了那个女人吧,开始我的新生活。但不得不说,我的新生一开始就一场灾难。那个发臭的老杂种,和市井里臭水沟中的公狗们有什么区别?而我却不得不忍受他的折磨,穿上女孩子似的精细衣服,学习礼仪、音乐、诗歌、绘画……还得陪他度过一个又一个难捱的早晨中午晚上,那些夜里……
     不!
     该死!忘了那些夜晚吧!该死的!!如果说重生之后的我有任何愿景的话,那便是将他大卸八块!剁成肉酱!然后喂狗吃!!而所有难捱的日子里盎格都只是看着,只是看着而已。是的……正如他一开始说过的那样,他要体验人类的生活,而我则要好好珍惜捡来的命,以便在那弥足珍贵的九年里让他玩得愉快,看尽世人的丑恶与疯狂之后心满意足地回归地狱。
     好了,现在我已经习惯公爵府的生活了。不就是娈童吗?呵呵呵……还好了,也挺有乐趣。我可是公爵眼里最珍贵的红人啊,所以欺辱下人、冷落夫人,甚至于要他做出有损名誉的举动来,激起封地里的家臣的愤怒,全都易如反掌。不过这还不够,远不能抵消我在你身上所失去的东西。
     还是用命来偿还吧。都一年了,我还是无法忘记想要剁了你的那个愿景。正巧府上来了名乐师,我见他贪财好赌一副烂人模样,还和公爵夫人勾搭上了,真是上天赐予我的复仇人选。
     于是在屡次的诱导之后,我成功了。
     那一夜,乐师趁公爵外出之机同公爵夫人厮 混,其实是打着偷公爵家传家宝的主意,打算在那女人睡熟后下手呢。可惜很不巧的是,公爵半路回来了。呵呵……这当然是我的杰作了。公爵撞破了两人的媾 和,勃然大怒,他们在争吵中扭动起来,可是公爵却浑身乏力,打不过那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最后乐师将公爵打倒以后吓得跑了,而夫人也魂飞魄散,但在最终确定公爵死了以后反而面露喜色。因为没有人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只要把什么都推给乐师,自己就名正言顺地做公爵遗孀了,当然也就是说,她继承遗产了。
     其实,公爵并没有死,他只是喝了我偷放的药暂时休克而已,过四个时辰以后就会渐渐苏醒的。先是恢复意识,然后是能动手指、脚趾,接着可以动手臂,再接着……
     呵呵,已经没有必要说下去了。要大家发现他还活着至少需要十二个时辰,而在这以前,他就会被扔进家族的墓室里。可怜的老家伙,夫人对你真绝情啊,根本就不愿意找人来验尸。正好墓室位于森林之中,周围经常有狼出没。想必府上考虑到这一天会派人看守吧,可是呢,那些下人都已经恨他入骨了,不活剥了他就应该要感谢吧,呵呵呵……
     我说过我要把你大卸八块吧?是的,我说话算数。
     不仅如此,我会保证一切更好的进行。全都已经准备好了,找到适当的时机将狼群最喜欢的腥味涂抹于那个部位,那个恶心得令我想杀人的东西……等到夜幕降临之后,守卫们不仅遭遇到狼群,还会经受鬼火的恐吓,于是全都跑了,留下虚掩的墓室,等待狼群长驱直入地撕咬这具活死人。当然,你的某个部位会首当其冲,很疼吧……
     而你,就清清楚楚地感受着自己死去吧,我亲爱的公爵大人。
     唉……可惜老不死的死了以后,我的保护伞倒了,也该走了。一个人偷跑在异地的城镇里,怀揣着从公爵府带出来的钱,以为能过段好日子。可惜好景不长,我居然遇到了那个乐师! 
   那个倒霉的家伙,无缘无故背上了杀害公爵的罪名,不得不隐姓埋名、改头换面地开始了全新生活。
     可他居然打起了我的主意。发现我是公爵府上的娈童以后,收刮了我身上的财物,囚禁我,要我做他讨生活的工具。
     因为他说我模样讨巧,又弹得一丨手好琴、会唱歌,比他自己做吟游诗人强多了。
     哈!有趣的家伙。
     也不怕我告发他是被通缉的杀人犯。
     但突然间,我倒挺想尝试做做吟游诗人的。而且觉得这个混混的家伙也不错,很有胆量啊。
     于是就这样做起吟游诗人来。盎格一直在我的心脏里看着我所做的一切,玩得很开心。我改名叫李卜西斯了,也对,要是某一天被人发现是黑特尔的话,估计抛弃我的老头子会气得立马跳出来把我碎尸万段的吧,如此丢他的脸。
     不过一直以来我就是被唾弃的那一个。无能的、可怜的、危险的长子,比优秀的、漂亮的、心爱的泽金差远了。
     在人类世界的生活很有趣,我成了最受欢迎的吟游诗人,比任何性感、忧郁、妩媚的男人都棒,尽管,我还是只是个孩子,哈哈。
     乐师被我养得白白胖胖的。他现在什么也不用干了,只要指使我出去干活,他在旁边收钱就好。
     可是终于有一天,我厌倦了这样乏味的日子。于是准备离开乐师,去过自己的生活。
     但他哪能答应呢,当即大发雷霆,踢断了我的两根肋骨。天知道当时我有多愤恨,可是依然等着,直到找到我能反抗的机会。而这并没有花上太多时间,很快的,我等到了。
     那是一个下着大雨的日子,乐师一如既往去了酒馆里赌博,也一如既往地输光了钱,拿我做抵押物。
     他总说我是他的幸运物,每次输了钱以后只要用我抵押,总是能翻本。
     不过今天,不会再这么幸运了。
     我趁他去方便的时候做了天小手脚,于是等他回来,刚准备要露一丨手的时候,他的老千就露出来了。
     天知道他有多倒霉。那天和他赌牌的可是赫赫有名的恶霸啊,杀人不眨眼。
     于是,血染酒馆。乐师被他们用桌椅的木脚戳成了蜂窝。看着他最后死不瞑目的样子真好笑,不是一向自鸣得意吗?连怎么会死的都不知道,好蠢。
     之后我又自由啦。自由地穿梭于城镇与森林间,做过乞丐、扒手、混混、流浪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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