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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部分

灵魂战记-第55部分

小说: 灵魂战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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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等一分钟。”我一跺脚,大声喝道:“我以中队长的身份命令你们,集体投降。” 劳伦施哼了一声,显然是不想活了。
  还有些不知死活的家伙道:“我们并不隶属你的中队,恕难从命。”
  “随你们去吧。”我挥了挥手,对那队长笑道:“我只说服一部分人,其他的既然想死,就随便您怎么处置了。”
  “好说,好说!”那队长眉开眼笑,少一些杀起来也比较省力,向我命令道:“你让他们弃下兵刃,脱去盔甲,离开这些顽固不化的家伙。”
  当叛徒的约有两百人,人数跟顽固份子相差无几,多半属于我那个中队的,令我没想到的是,连那个开始言词激烈的劳伦施也犹豫着放下长矛,害我以为他多有骨气呢,不过最厉害的是恩里克,他不但自己投降了,还把蒙德尔的尸体也投降了。
  我们顺从的弃下长矛,脱去盔甲,还好那些顽固份子并没有趁机发难。
  我们站在一起,由数十个叛军看守,旁观将要开始的屠杀。大多数人都惭愧的低下头去,独有我带着一丝神秘的笑容。
  拉比在我身畔以极低的声音问:“老大,你真的不管他们了?”
  我不置可否,微微一笑,在叛军发起攻击的那一刹那,也就是他们对我放松警惕的时刻,发动了袭击。
  “冰刃风暴”这个魔法相当于冰雪风暴的进阶版,也是疾风刀所能发出最厉害的气系魔法,在漫天寒冰形成的冰刃之中,周围近百公尺都睁目如盲,而处于核心的那数百名叛军更是悲惨,盔甲无法遮挡的脸部被冰刃刮过,划出一条条血痕,更倒霉的是如果有人眼睛被划瞎,恐怕将来都无法复明了。
  而我真正干回了我的老本行,用锋划的疾风刀一刀一个,短短三十秒的魔法时间,杀了超过五十个叛军,有谁能跟我比杀人的速度?
  这些叛军遂不及防,混乱不堪,一个个抱头伏在地上,哪还有功夫抵抗。最后,我在乱军之中找到那个队长,他看起来有两把刷子,身处我魔法刃的主攻目标,也只在丑脸添了几条血痕,我得势不饶人,将他手中的佩剑砍断,用刀架在他脖子上。
  等冰刃一散,怒不可遏的叛军立刻向我手无寸铁的兄弟们挥刃相向。
  “都住手,你们队长在我手上。”我一声大喝,所有人都停了下来。
  我似笑非笑的看着那队长道:“现在该我问你了吧。”
  那队长强作镇定道:“你有种就杀了我,城内城外都是王国大军,你们一个也逃不了。”
  我道:“逃不逃得了还得靠老兄你帮忙。”疾风刃紧了紧:“报上你的姓名,年龄,籍贯,所属单位及军衔。”
  那队长命在我手上,只好苦笑道:“哥特。莱尔,二十九,籍贯安大略省乌里城,王军第二步兵军团第五大队队长。”
  又是安大略省又是乌里城的,看样子这家伙属于安德列斯的嫡系部队。
  “快放了我们队长。”叛军一起吆喝,虚张声势,却不敢动手。
  我嘿嘿笑着对哥特。莱尔道:“现在该你问我想干什么了。”
  哥特不由自主问:“你想干什么?”
  我道:“很简单,你想活,我们也不想死,我以生命之神黛丽雅的名义发誓,只要你掩护我们出城,到了安全的地方,我自然会放了你。”
  哥特摇头道:“绝对不行,你们这么多人,目标太大,再怎么掩护,也逃不出去的。”原来这家伙挺怕死,一说就动。
  我笑道:“如果我们扮成你的部下如何?”
  “这个。。。”哥特有些犹豫,我将他脖子上的刀又靠近了一点,哇,血流出来了。
  哥特身体颤了一下,忙道:“我答应就是。”毕竟他年纪轻轻就成了大队长,这么阴沟里翻船,英年早逝实在划不来。
  这回轮到我向他发号施令了:“命令你的部下退开三步。”这个要求并不过份,哥特一声令下,所有人都照做了。
  我向那些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所谓兄弟道:“除下你们的帝国徽章,随便找个叛军的换上。”叛军的盔甲样式跟帝国军相差无双,唯一不同的是胸口徽章不同,这么伪装匆忙之间叛军多半认不出来。
  接着我又命令哥特:“让你的人在前面开道。”
  哥特无奈的下了这个命令,有的叛军想磨磨蹭蹭,被我用刀子给吓唬住了。
  我又对恩里克低声道:“你到前面那个大宅子里面将洁西卡喊出来,记得要说我的名字。”
  叛军排成前列,帝国军排成后列,组成一个不伦不类的队伍,我换了把匕首,与哥特处于核心,将可怜的大队长牢牢控制在手中。
  老半天,一脸疑惑的洁西卡才姗姗来迟,见到我方松了口气,高兴的道:“文森,我早知你会有办法救你兄弟的。”
  我呶呶嘴,示意她换上盔甲,扮成一个美丽的小兵混在队伍里面。
  临走之时,恩里克似死了八十老母的哭丧着脸抱住蒙德尔的尸体问:“老大,我可不可以把他也带走?”
  我没好气的道:“你想死啊,我们这些活人都自身难保,还管死人。”
  幸好这段时间没有别的叛军路过,否则我这条诈降之计便功败垂成了。
  由于刚占领比蒙城,需要肃清城内城外的敌人,叛军进出频繁,加上守城门的几个大队长哥特都认识,几乎没费什么力气,就顺利的溜出了比蒙城,这个大队长的部下倒是够忠诚,要不然那时一声大喊,我们便插翅难飞。
  离城走了足足两公里,到了一处小山前,等不及的哥特问:“这里够安全了吧。”
  我四下张望,比蒙城成了一个小点,小山光秃秃的,看起来不象有什么埋伏,我对他道:“你让部下回头朝比蒙城方向行军,不许回头。”
  哥特又问:“那我呢?”
  “你?”我笑了笑:“我既然发过誓,保证一定会放了你。”
  在哥特下令的同时,我也让己方继续前进,只留下我和哥特呆在原地。
  半个小时后,等两方人马都看不见的时候,我松开哥特,微笑道:“今天就送到这里吧,下次有难再找你帮忙。”
  哥特又气又怒,大概知道不是我的对手,哼了一声,向比蒙城奔去。
  我并非心慈手软而不杀他,而是我若这么不留情面,难免遭到叛军更疯狂的报复。
  五分钟后我追上队伍,所有人一阵欢呼,将疲惫不堪的我举了起来,连抛三下。
  拉比高声道:“我早说过老大不是那种会投降的人。”他什么时候说过?我怎么不记得?
  一时间马屁冲天,连洁西卡都听得皱起了好看的眉头。
  我好不容易喘了口气,沉声道:“我们还身处虎口,一个不慎就全军覆灭,别怪我未有言在先。”
  劳伦施心悦诚服道:“老大你怎么说,我们就怎么做。”那些不属于我中队的家伙也一阵附和。
  于是我下了令军人蒙羞的命令,丢盔弃甲,只拿最轻便的兵刃,以最快的速度开溜。
  要说历史上最快的行军速度,我们现在绝对排得上头名,生死关头,只穿了一件薄薄单衣的我们以吃奶的劲,撒腿狂奔,短短一个小时跑了近二十公里,比骑马也慢不了多少,我总算长了见识。
  当然也有体力差,或者受伤落伍的,不过最差的是洁西卡,她被我生拉硬拽,开始几公里还勉强跟得上,后面见她实在坚持不住了,我索性把她抱着狂奔。
  炎炎盛夏,我们的汗水混合在一起,把洁西卡身上那件薄薄的长裙淋得通通透透,诱人之处清晰可见,她羞红了脸,把头深深藏在我怀中,反手将我抱得更紧。
  看到前面大片茂密的树林,我先用神念探查了里面没有敌人,然后下令所有人停下脚步,躲入林中,顺便等待落伍的同志。
  询问了几个小队长后,我总算明白了比蒙城为何短短一日之后便即陷落,那是几个意外造成的。
  第一个意外是城内那个不到一万人的兽人兵团突然叛变,在城内攻占西门旁的要隘,以致帝国军兵力不能及时增援,以致西门被攻破。
  第二个意外是前来救援的总督伦克侯爵也同时叛变,率部从腹背攻击帝国军。
  第三个意外是布鲁诺元帅在府邸遭人偷袭,身受重伤后,无法布署兵力及时回援,最后只能保护帝国公主撤退,弃下了近半数的帝国军。
  种种意外因素加起来导致西方大陆的帝国北部要塞比蒙城被攻陷,云顿省也近乎落在叛军手中,没了山多险重的云顿省,和云顿省当中只隔了一条雷河的南方数省直接暴露在叛军的威胁之下。
  我们在树林中找到一条小河,热得臭汗淋漓的士兵们一阵欢呼,也不管这里还有个美丽无比的女士,一个个脱个精光,将并不宽敞的河床塞了个满满当当。
  我当然不会在洁西卡面前干这么不要脸的事,而脸上仍有些红红的女牧师正忙着对伤员进行救治。
  “呜呜呜”恩里克蹲在我旁边不停地哭,死个人也哭成这样,他还算男人吗?
  等这些不知死活的家伙闹够了,我一声大喝:“好了,起程赶路了。”
  一时间怨声载道,只有恩里克默不作声,遥望着远方的比蒙城,还在想“姘夫”?
  足足花了二十分钟队伍才集结完毕,清点了一下人数,计有三百六十二人,这不包括我和洁西卡,我将他们重新编队,并将罗宾、拉比,还有劳伦施任命为小队长。
  然后我发表了我的逃命宣言:“没有国家大义,没有为君主效忠,我们现在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活着回家,如果你们想活命,必须绝对服从我的命令,家在云顿省的站出来。”
  见到没有人出声,我满意的道:“很好,都是南方的,现在我们先穿过这片树林。”
  不知是我们运气好,敌人追错了路,还是那个哥特不敢上报,想一了了之?到现在为止,我们还没有看到一个追兵。
  正午的时候,我们千幸万苦接近树林的边缘,我的神念感到前方有为数上百的骑兵,我示意所有人停下禁声,心中寻思难道叛军神通至此,能够提前知道我们的逃命路线,在此埋伏好了等我们上钩?
  自认为是我心腹的罗宾轻声问我:“老大,怎么了?”
  我指了指前方道:“那里驻有军队,互相问一下,谁干过斥候,去看看。”
  一群怕死鬼就是有干过也不会承认,最后只有我兼职了:“我去看看吧。”
  作为一名猎手,我在树林里如鱼得水,神不知鬼不觉,慢慢潜近那队神秘的骑兵。
  马儿轻嘶,骑士围成一个大圈,一声不吭,在他们身上我找不到帝国军的徽章,也看不到叛军的标志。
  一个骑士突然道:“队长。”
  一个熟悉的声音道:“大家决定了没有?”竟是里舍,这么多年了,他的声音也没怎么变,他什么时候也摸到这里来了?
  “决定了,为帝国效忠,帝国万岁。”这些家伙齐声高呼:“为帝国效忠,夺回比蒙城。”
  凭这么些人,还想夺回比蒙城?去死吧!我暗暗咒骂,不觉压断了一根树枝,发出吱的一声轻响。
  “什么人?”里舍一声大喝,他依然用那柄火焰剑,不过这么多年不见,他厉害多了,从他出剑到剑尖临身,不过一眨眼的事情。
  “铛”在狂风烈火中,疾风刀和火焰剑撞在一起,里舍呆了一下,立刻认出是我:“文森?”他不是剑士吗?怎么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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