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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宠你一辈子-第14部分

小说: 宠你一辈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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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他不在,家里只有我一个人。」贝嘉十分惊讶,她还以为理哲此刻正在跟云妮约会呢。他们不是一吻订情了吗?她还记得云妮脸上焕发的幸福神采。

  嗯,或许是那样。她接着问:

  「你在等理哲表哥吗?他是不是迟到了?」

  「不是,我下午拨电话约他吃晚餐,他说晚上要加班,没办法去。可是刚刚我再拨电话到办公室,却没人接,我还以为他回家了,结果也没有——」云妮有点幽怨的声音忽然停了下来。

  「你急着找他吗?拨他的大哥大嘛,一定找得到他。」贝嘉好心地建议。「他把大哥大关掉了。呃……其实我也没急着找他,只是,一直联络不上,我有点担心他出意外。」

  哇!紧迫盯人呢。贝嘉完全明白云妮担心理哲出意外是假的,担心他跟别的女孩子约会才是真的。不过,云妮这样才像恋爱中的人,这代表她相当在意理哲。

  理哲的表现就有点奇怪,难脱撒谎的嫌疑。难道他还不愿意收心?还想流连于众香国?贝嘉兴起疑窦,却不想火上加油,而是安抚着云妮。

  「你放心,理哲表哥那种面相很难出意外的。那,表哥回来我就叫他打电话给你,他一定会给你一个很好的交代。」

  「不,不用告诉他我来过电话,我不希望他觉得我很缠人,好吗?」云妮的口气像在恳求。

  贝嘉自然答应了,云妮也放心地收了线。

  然后,好一段时间,贝嘉一直在想理哲去哪里了……

  理哲去了一间酒吧。

  傍晚下班后,他开车回家,还差两个路口就抵达家门,却忽然来个大回转将车子掉头,朝反方向开去,开到了酒吧。

  这间酒吧是剑辉经常光顾的地方,他应剑辉之邀曾来过几次。他不喜欢喝酒,也不擅长喝酒,来此顶多喝杯啤酒。

  可是,今晚,他有股想醉的冲动。不经意扫视一下,酒吧里没有剑辉的影子,他便挑了最角落的位子坐下,然后点了一杯他从没喝过的烈酒。夜刚开始,酒吧里却已座无虚席。各种品牌的菸味、酒味刺鼻而来,电视墙播放着劲歌劲舞的音乐带,一首接一首的乐曲震耳欲聋,和酒客们不得不提高的交谈声叠成一片嘈杂。

  理哲喝着、闻着、听着、看着,任时间一分一秒阵亡在近乎天崩地裂、鬼哭神号、嗅觉与味觉一并错乱的迷狂氛围中。

  一个容貌妖冶的女人过来搭讪,理哲请她喝了杯酒,同时请她不要打扰他的独饮,女人只好撇一下嘴无趣地踱开。

  酒精产生作用,理哲的脸呈现潮红,可惜那点作用并不足以驱散他胸臆那股莫名的烦闷,于是,他又叫了第二杯酒,仍是从没喝过的烈酒。

  这下总会醉了吧。但是,凌晨一点多,当他让位给排队等待空桌的一对情侣,起身离开酒吧时,仅是脚步有点蹒跚,脑袋依旧清醒。

  他实在该感谢有颗清醒的脑袋帮他平安开车回家,不过,当他又以有点蹒跚的步伐踏入屋内,心里却在怨怪着酒量突然变大,害他徒劳无功虚耗了大半夜。

  接着,他的怨怪转成惊讶,目光霍然定在沙发上——

  贝嘉睡着了,睡在沙发上;而且侧贴在椅座边缘,一只手并伸出垂指地面。

  贝嘉怎么会睡在客厅呢?还有,这种睡姿太危险了,看起来只要梢微动一动便会摔下地面。理哲拖着脚步走近贝嘉,想要摇醒她叫她回房去睡。

  但是,等贝嘉近在咫尺,理哲却没有伸手去摇她,反而缓缓跪坐下来,静静望着她,像是忽然忘记自己要做什么;而且,他愈望就愈舍不得挪开视线,因为贝嘉变得非常迷人,比他见过的任何一个女孩子都要迷人。

  他一定是醉了,酒精这时才显现威力、让他产生了幻觉。不过,他喜欢这种幻觉,喜欢静静望着贝嘉、静静守着她、彷佛生命里只有这件事值得做、只有这件事最重要。

  他的嘴角弯了起来,有种安祥而幸福的感觉,昏昏的感觉也在这时涌进头颅并迅速扩散。他忍不住合上眼皮,慢慢把头垂向沙发,然后,他的头就靠在贝嘉的脸旁,他就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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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方破晓,贝嘉醒来,首先望见一颗头贴在自己的脸旁,连忙直接上身,才看清是理哲睡在身边,才安心了。

  理哲仍维持头搁在沙发、屁股坐在地板的姿势。

  理哲这样也能睡着?贝嘉惊奇地笑了。随后,闻到理哲身上残留的酒味,了解他其实是醉倒在她的身边,不禁皱了皱眉,又用力拍拍沙发。

  理哲被惊醒,猛然抬头,紧接着发出一声呻吟,又把头搁回沙发。

  「哈!这就是花心的报应了。」对理哲宿醉后的痛苦呻吟,贝嘉毫不同情。

  「什么花心?」理哲语气有点虚弱地问,眼皮有点虚弱地抬起。

  「明知故问嘛。」

  贝嘉不满地用食指推一下理哲的脑袋,理哲立刻发出一声比刚才惨烈的呻吟。

  「别、别再这样。」理哲近乎求饶地说。

  「不想这样啊?好吧,你发个誓我就不再这样。」贝嘉贼贼地趁机要胁。

  「发誓?我长这么大从没发过誓,我才不要。」

  「真的不要?真的不发?」贝嘉又竖起食指,诡笑地慢慢逼向理哲的头。

  理哲急忙抓住贝嘉的食指,无奈地投降:

  「发,我发,问题是,你到底要我发什么誓?」

  「那,你跟着我念——我发誓,从今以后,我只跟云妮约会,绝不再跟别的女孩子勾三搭四。」

  贝嘉一本正经念着誓词,理哲却哭笑不得。

  他没料到贝嘉又责备又威胁,全是为了别人。她一定以为他昨晚跟别的女孩约会去了,故而穿起盔甲、拿起剑戟,捍卫她的红娘使命。

  贝嘉真是作媒成痴,他忽然对她的多事有点生气。

  「什么勾三搭四,你的用词真难听。」理哲不作解释,反而挪揄贝嘉。

  「这叫白话,不叫难听。你呀,有了云妮还不满足,实在太过分了。昨晚我一直坐在这里等你,就是为了听你保证不再花心。快,别拖时间,快点发誓。」

  原来,她是等他等到睡着了。她那么希望他跟云妮交往吗?

  「不用发誓了。你要我跟云妮约会是吧?好我会跟她约会。」成全贝嘉的希望后,理哲抱着胀痛的头缓缓站起来,缓缓上楼走回他的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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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哲再回到客厅时,已经是下午。长长的一场回笼觉总算治好了他的宿醉后遗症,但他的精神仍有些委靡不振,仍不想去上班。

  林嫂正在整理庭院,所以他自行走进厨房,准备随便煮点东西,喂喂他那开始感到饥饿的肚子。

  然后,他看见冰箱上贴着一张纸条,上头说电锅里温着他最爱吃的咸稀饭。纸条是贝嘉留的,咸稀饭也是贝嘉煮的。她预算他醒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觉得饿,便在上班前为他煮好咸稀饭并保温着。

  理哲非常惊讶,不是对贝嘉的料事如神,而是对贝嘉的体贴非常惊讶。

  这是贝嘉头一回表现出关怀他的举动,以往,她只会戏弄他、欺负他或是设计他,再不就是要胁他、强迫他,她总算良心发现了。

  而且,贝嘉煮的咸稀饭很好吃,比林嫂煮的还好吃。虽然这么想对勤劳又尽责的林嫂颇为不敬,理哲还是大口大口吞着咸稀饭,直到肚子实在撑不下了才停止。

  贝嘉其实是很可爱的,只要她愿意,绝对有能力做个贤妻良母——理哲愉快地对自己说,随即,又暗吃一惊。

  因为他发现,贝嘉对他的影响力似乎太大了,仅仅一次体贴、一锅咸稀饭就收买了他,令他感动莫名;万一她再对他好一点,他恐怕会感激涕零,非肝脑涂地无以为报了。

  接着,他想起了父母。最近他常以一种急切的心情想起他们。他们到底要玩到什么时候才回来呢?到底要等到什么时候,贝嘉的身分才会真相大白?

  抱着谜团与贝嘉相处,就好像一个明眼人被布蒙住双目,以致在黑暗中跌跌撞撞,渐渐让他不能忍受了。他祈祷着父母能快点归来,那时他便可以清清楚楚当一个哥哥,或者当一个……一个什么呢?

  当然是朋友啦。理哲只迟疑一下,就明确地告诉自己。同时,他记起答应贝嘉的事,便走向电话,拨通了云妮的专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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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到理哲的邀请之后,云妮变得神采飞扬、先冲进公司专挂新货的服装展示间,挑了最美的那袭套装换上,又细细修饰了仪容。

  于是,夜色渐掩之际,当她步入那间位于摩天大厦顶层,素以观夜景闻名的餐厅时,真是艳光照人,把女客们的姿容都比了下去,把男客们的目光都吸了过来。

  理哲已经坐在靠窗的位子上等候,不过,他正凝望着窗外,直到云妮拉开椅子在他的对面坐下,他才发现她来了。

  理哲露出欢迎的笑容,云妮也甜甜一笑,而且把眸光投向理哲方才凝望的那片灯海,甜甜地说:「挺好看的,难怪你看得那么入神。」

  「呃,是啊,还不错。」理哲漫应几句,然后招手请侍者过来。

  事实上,他对那片人工打造的灯海一点感觉也没有,刚才仅是视而不见兀自发呆而已。他喜欢的是自然天成的,譬如一片树海或者一片花海,但他生性随和,没必要扫云妮的兴。

  点好餐,云妮又兴致勃勃地说:

  「其实,这里的灯海还不是最漂亮的,我知道一个地方可以看到很美的星空,同时又可以看到很美的灯海,改天我带你去。」

  理哲差点又随和地同意;还好,一股不知从何而生的力量阻止了他,一些近日常盘桓脑海的话抢先跑了出来。

  「云妮,我认真反省过了,我发现,我对爱情其实很无知,直到现在还不明白它是怎么回事,像我这样迷糊,也许还不适合谈恋爱。」

  云妮的笑容顿时僵住,满腔热情全被打碎。她还以为理哲约她就代表没问题了,她已经准备好要跟他共同经营美满的未来,想不到……这是拒绝吗?还是——

  「是我太主动、太大胆,让你讨厌我了吗?」云妮不死心地追问。

  「不,我很高兴你说你喜欢我;可是,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能力公平而对等的回报你,我怕到最后,不但情人做不成,友谊也破坏了。」

  公平?对等?回报?云妮不禁瞠目失笑。理哲居然认为爱情是件有付出就该有收获的事,他对爱情的定义跟他对生意的定义一模一样,确实十分无知。不过,那也表示他从未真正谈过恋爱,从末真正付出过感情。

  「你不是交过很多女朋友吗?怎么会不明白爱情是怎么回事?」云妮不再失望,反而以一种感到有趣的口气问。

  「我是交过很多女朋友,可是,最后她们都很伤心的离开我。过去我不明白为什么,还怪她们要求太多,最近我仔细回想,才发现她们抱怨得没错,我对她们的好确实比不上她们对我的好,连千分之一也比不上;而且我并不是故意的,我也想对她们很好很好,可是,事情总是会变成那样。」

  理哲尽力说明,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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