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荒天子 全作者:龙人 武侠-第21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众人先是一愣,但很快便知道轩辕不欲提起刚才的事,不过,此时的确是该起程了。
轩辕知道,土计已经走了,遁地而去,血迹自然是土计所留下的,只是轩辕不知道他究竟伤了土计的
第八卷第六章 设伏歼敌
“血迹!”柳庄突然伸手指着一棵树上的一个血手印低声惊呼道。
“犹未干!”另一名剑士伸手摸了一下血渍,补充道。
思过的目光穆向轩辕,似乎在征询轩辕的意见,看是管这件事,还是不管这件事。
“这个血手印竟是盖在我们的暗记之上,不知是什么意思?”百合有些惊讶不解地道。
“这或许是一种巧合!”剑奴分析道。
“既然被我们遇上了,那就只好去看一看了!”
轩辕想了想道。
柳庄诸人迅速分头寻找血迹的去向,而此时,轩辕却听到了呻吟之声,极小极小的呻吟之声,但是绝对瞒不过轩辕的耳朵。
轩辕拨开距他刚才立身之处十多大外的一丛杂草,映入眼睑的赫然竟是施妙法师。
“法师!”轩辕轻唤,但施妙法师并没有回答,只是在低低地呻吟,呼吸显得极为虚弱。
“法师!”轩辕再呼了一遍,但依然只换来同样的结果,他心中不由得涌起一种矛盾的情绪,这是个曾经出卖过他的人,也曾经是自己的战友与伙伴,更被自己搭救了数次,但最后却为自身的安危而出卖自己。
轩辕有些恨他,有些恨凤妮,甚至恨有熊族。对于有熊族,其实他并没有多大的好感,虽然那是他的母族,但却与他没有半点感情瓜葛,而他对有熊族的印象全被有侨族中的三大祭司给破坏了。因为,祭司们都是由母族有熊族训练出来的人物。他恨祭司,自然也就恨起了有熊族,他恨有熊族训练出这群披着人皮的狼。而后来,他再被有熊的圣女给出卖,是以,他对有熊族的好感已经磨灭得差不多。可是此刻,施妙法师却倒在他的身前。
施妙法师身上仍在流血,真正的伤是背上一个腥红的手印,像是以烙铁烙上去的一般。如果不及时施救的话,施妙法师惟有死路一条。
轩辕望着这卷缩在草丛之中的施妙法师,竟再提不起半点恨意,不由得轻叹了一声。
“有人来了,剑奴,这些人就交给你了!”轩辕耳朵似乎动了一下,当他说这句话之时,剑奴才听到远处有一阵极轻的脚步声传来,他不由得对轩辕佩服之极。
思过也站在他的身边,听轩辕这么一说,立刻打了个手势,柳庄诸人极为配合地各自搭上弩机,各倚一树,准备对来敌痛下杀手。
他们似乎并不想理会来者是敌是友,只要是轩辕的吩咐,他们就照做,根本不必作任何考虑。
“是鬼方的妖人!”剑奴的眼利,立刻分辨出这些人的服色,低声道。
“那就杀无赦!”轩辕冷然道。
“是!”剑奴自然知道,对于鬼方的人,他并不想太过仁慈,那完全没有必要。无论作为君子国或是神族的立场来说,鬼方始终都是他们的敌人,单凭鬼三和土计杀了他们的数位好兄弟,剑奴等人就不想饶恕这群魔鬼般的人物。
脚步之声越来越清晰,竟有十余人以极快的速度顺着血迹赶来,这群人似乎并不知道死神已经向他们靠近。
“放箭!”思过一声令下,数十支弩箭如飞蝗般破空。
“呀……”立刻有数人中箭而倒,但也有数人的功夫了得,竟然在弦响的一刹那,借树干之便躲过了这要命的袭杀。
“啸……”这几人并没来得及作出反应,所有的兵刃都已经逼来。
君子国的剑手们绝不留情,虽然杀这么几个人根本就不需他们全力以赴,但是他们却动用了所有人联手出击。
对于鬼方的高手来说,这是一种悲哀,若是单打独斗,他们很可能会与这群剑士中的某些人战成平手,事实上,这群剑士每一个人都不会比这几名鬼方高手逊色,而此刻却动用了二十几名强手对付几个弱者,这根本就不成比例。所以这几名侥幸未曾中箭的鬼方高手也只能在惨叫声中被大卸八块。
“在那边!”远处似乎有人在喊,显然是听到了惨叫之声的鬼方人马。
君子国的剑士以最快的速度拔回射入这些尸体上的弩箭,再各自掠上树顶静候送上门来的食物。
轩辕却无暇理会其他的事情,迅速以自备的银针刺遍施妙法师背部的穴位和经络,更在那腥红的手印边刺出几排血孔。他几乎可以肯定,这个手中乃是鬼三的杰作。事实上,从这种特殊的手印上并不难辨出是谁下的手,不过,轩辕却有些惊讶施妙法师竟能自鬼三的手上逃得一命。
其实到目前为止,轩辕仍不能完全知道施妙法师的武功深浅,这是一个极擅于隐藏实力的人。不过,轩辕一直知道,这个人绝不简单,只看他在有熊族的地位便不难发现他的不简单。
施妙法师的五脏六腑都受了极大的震伤,更在背部积集了许多淤血,这对他伤势的恢复极为不利。其实,对于施妙法师的伤,轩辕也只有五成把握,因为他不仅受了严重的内伤,更失血过多。
当然,轩辕想尽一点心意,毕竟两人曾经在一起战斗过、患难过,他不能在对方危难之时弃之不顾。
直到此时,轩辕发现自己的脾性改了许多。若是他刚离开有侨族时,面对这种情况,他会毫不犹豫地舍弃施妙法师,就算这样,也绝没有人说他错。因为施妙法师已经出卖过他一次,可是此刻的轩辕真的变了,无论是思想上还是武学修为上,他都已不再是往日那个以牙还牙的轩辕,他可以容忍一些事物,包容许多东西,这说明他在成长。
这种变化,是受了周围人群的影响。轩辕影响了身边的人,身边的人也同样影响了轩辕。当一个人处在满是爱心和情谊的世界里,那这个人也会变得充满爱心,也会变得更为感性。
此刻的轩辕,受着那么多兄弟的尊敬和爱护,也使他心中不知不觉中生出对朋友对兄弟的维护和关心,那是一种由爱衍生的责任。轩辕懂得了责任,所以他会珍惜每一个朋友,其实,他在昨夜已经觉悟,人活着,并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别人!因此,他准备出手救施妙法师。
轩辕知道,如鬼三和刑天这样的高手,绝对不会亲自出手来追杀如施妙法师这般重伤的人物,他很自信,只要鬼三和刑天不出手,以剑奴和百合诸人的武功,足以应付来者的攻袭。毕竟,剑奴数十年练剑,功力极为高绝,虽然比跂通要差上一级,但比思过诸人却是有过之,甚至较之帝恨都要厉害。
鬼方的追兵似乎意识到了什么,因为刚才那几声惨叫已经提醒了他们,除非他们是傻子才会不知道周围存在着危险。
每个人都显得小心翼翼地行进,借着树木的遮掩向轩辕存身的方向缓缓逼近,那是血迹所遗的方向。
林间,一时气氛极为紧张,数十名鬼方战士人人持弓执箭,以这样的装备足够对任何突变作出最快速的反应,而在他们正紧张兮兮的时候,却发现了一个人。
剑奴静立于林间,犹如一棵枯燥的老树,立成一种不朽的姿态。那苍老的面容,犹如刀刻剑凿的皱纹凝着铁一般坚不可摧的气势。
鬼方的追兵有些愣住了,他们对剑奴的存在似乎有一种莫名的惊叹,对剑奴的静立姿式犹如感受一个奇迹一般。
剑奴未语,但那种气势已经告诉了所有人他想要说的话。是的,无声的言语有时比有声的言语更具有慑服力。
有人看见剑奴剑锋上的血渍,在森寒的剑芒之中,那一点殷红的血迹显得极度的鲜艳夺目。
尸体,鬼方追兵的尸体,在地上显得有些零乱,但那些闻声而来的追兵并未发现。他们所发现的,仅仅是一地的血渍,但他们完全可以猜得出,这些血渍来自他们的同伴。
“你究竟是什么人?”所有追兵的目光几乎全都集中在剑奴的身上,事实上,他们之间仍有五六丈的距离。
剑奴依然未答,只是淡漠地抬起头来,目光极为深沉地扫了这群有些茫然的追兵一眼,露出一个悲天悯人的笑容。
在剑奴笑容泛起之时,鬼方追兵已经感觉到了有些不对劲。
“放箭!”鬼方追兵中有人呼喝,他们已深深地感受到剑奴的笑有些邪异,是以,他们不想再等待。
剑奴消失,消失在箭雨之中,他完全有能力借树干避开一层层箭雨的攻击。
“嗖……”当这群追兵脱离树干的掩护拉开大弓之时,林间又响起了一阵破空之声,目标却是这群脱离了树干的掩护者。
鬼方追兵此刻才知道自己上当了,剑奴的出现只是想诱他们脱离树干的掩护。
如果他们想拉开大弓射杀剑奴的话,就必定会有半个身子露在树干外,而这也是最快射出箭矢的动作。可惜的是他们一脱离树干的掩护,在以别人为目标的同时,自己也成了别人的目标。
“呀……”林间的惨叫之声迅速传开,而剑奴的身子再次出现在鬼方追兵的眼前,但这次却是剑奴主动攻击。
君子国的剑士们纷纷自树枝的密叶间破空而落,犹如一只只捕食的金钱豹,带着无比凶猛的气势向鬼方追兵攻去。
鬼方追兵也不过数十人而已,虽然刚开始在人数上占了极大的优势,但一上来,便损失了十余人,此刻在人数上没有占到太大的优势,气势已经弱了很多,连斗志也显得薄弱起来,那是一开始他们便被剑奴的气势所慑。
这群鬼方追兵也是一群极为优秀的战士,但是却无法与剑奴、思过及百合、丁香这等高手相比。是以,一交手,便呈现阵脚大乱之局。
君子国的剑手,人人争先,既然轩辕有格杀勿论的命令,也就没有什么好考虑的。何况,对于鬼方的凶人,他们早已恨之入骨。
鬼方追兵一开始便看出了形势不对,斗志也便更弱。
这一场厮杀,只让君子国的剑手们大感痛快,虽然已方也伤了几人,但却在这片刻间宰了鬼方近四十人,这对于他们来说,自然是一件欢快之事,只不过仍有两名鬼方追兵乘乱见机而逃,但剑奴和思过并不在意。
“你们迅速去追柳洪,与他们会合。”轩辕起身向思过诸人吩咐道。
“那圣王呢?”思过听出了轩辕语调中的意思,不由得讶问道。
“我看来是要先去有熊族走一趟了。”轩辕望了施妙法师一眼,果断地道。
“圣王认识他吗?”百合讶异地问道。
轩辕点了点头,道:“他曾经与我是朋友。”
“我也跟你去!”跂燕坚定地道。
“不,你跟护法一起去柳洪那里等我!”轩辕断然道。
“就让大家陪你一起去有熊族好了。”丁香也提议道。
“不行,你们先去在与柳洪会合,我很快就会追来。你们告诉柳洪,小心刑天和鬼方之人!”轩辕道。
“就让剑奴跟圣王一起去有熊族好了,或许剑奴能够对圣王有所帮助!”剑奴语意诚恳地道。
轩辕望了剑奴一眼,点点头道:“好吧,就让剑奴与我同去,其他人迅速去追赶柳洪!”
跂燕一脸的不乐意,但看轩辕那坚决而果断的眼神,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她知道就算自己再说什么,也不可能改变轩辕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