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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部分

如若有你,一世欢喜-第40部分

小说: 如若有你,一世欢喜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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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不要不要是噩耗。
  “欣桐,你爸的肾源终于有着落了,有人捐赠器官,赶紧来美国签字!”
  李欣桐的呼吸一滞,捂住嘴,激动地喜极而泣,“Nancy医生,你说的是真的吗?”
  “当然,快点飞来签字,尽快做手术。”
  李欣桐早已落了泪,“好好,我马上去。”

【7】
  李欣桐做了最快的飞机赶往美国,飞奔去了医院。因为捐赠者和医院签了协议,李欣桐不知道是哪个好心人捐赠的肾脏。不过李欣桐是打心眼祝福好心人有好报。她签了手术协议,Nancy说:“这次手术本来由Amy主刀,但Amy怀孕了,所以由我来,欣桐你放心吗?”
  李欣桐笑说:“哪有不放心的?我爸爸这些年都是你帮我赚来的。”
  Nancy笑道:“那就好。”
  李欣桐和Nancy道别,就想去看看她爸爸。她在去往住院部的路上,有一处病房门外围了几个人,李欣桐忍不住拿眼往那边瞄了几眼。谁知,她竟然看见了蒙脸痛哭的宋宝珠!
  “谢谢你儿子的心脏救了我女儿,你的大恩大德没齿难忘。”跪在地上的华裔老婆婆一遍抹着泪,一边打算磕头。
  宋宝珠连忙扶老婆婆,她的眼睛已经哭红了,却从未一刻停止流泪,“起来吧,我只是遵照我儿子的遗愿。”
  李欣桐脑子一轰。
  遗愿?
  李欣桐身边围观的一位病人说:“哎,好警察怎么这么短命,被枪射击,抢救了三天还是去世了,可惜可惜。”
  李欣桐捂住嘴唇,眼泪滚滚而落,她几乎用尽所有的力气喊了一声病房里的宋宝珠,“阿姨”
  宋宝珠身子一僵,回身,见是李欣桐,就好像前面的坚强是假象,女强人形象的宋宝珠忽然嚎啕大哭。李欣桐走过去,默默地抱住这个刚失去儿子的女人。那一刻她的心忽然掏空了。
  脑海之中回旋着个大眼的俊俏男人的样子,明明不开心,还要对她笑着说:“等我回来继续追你。”
  他再也不会回来,追她了
  宋凌在执行任务之前,都要写一份遗嘱。宋凌没什么遗产,每次有危险任务,他的遗嘱都很简单。只有几个字,所有东西都留给慈善基金。只有这一次,宋凌写了很长的遗嘱,提出器官捐赠。
  他说,若不能照顾想照顾的人是他一生的遗憾。他不希望那些能照顾想照顾的人因生命的灯熄灭而抱憾终身。他的器官很健康,视网膜、心脏、肝脏、大肠、肾脏一切能用的,他都不会吝啬。力所能及,挽留需要生命的人。
  每个人都有人在爱,没有人注定孤苦,现在没有人爱,只是因为爱你的人在路上。请等等,不要放弃被爱的权利。
  宋凌还特别指出了若自己的肾脏合适,要给李欣桐的爸爸,若真有一天他不辛不在了,至少他守信用了。他说他会好好照顾她。他知道。若把肾脏移植给她爸爸,她爸爸会替他守护她,好好照顾她,就像没有生病前一样,倾注所有的爱,去爱护他的女儿。
  李欣桐看着这份随笔一样的遗嘱,捂着脸哭了起来,宋宝珠也同样伤心地说:“这是上天对我的报复啊,让我在半百的时候失去儿子,失去我唯一的儿子我什么也没有了,呜呜”当初她要是去做一下DNA,李欣桐和宋凌说不定不是同父异母,婚事成了,她的儿子就忙于婚事,不会来美国当值,就不会殉职。都怪她!
  李欣桐宝珠宋宝珠,只能无声哭泣。
  器官移植,器官不能分离人体太久,紧接着医院迎来了好几项移植。先是心脏移植,获赠心脏的是位患先天性心脏病的华裔女生,今年十六岁,正是曼妙的花季年华。手术很成功,当少女从手术室推送出来,宋宝珠那双红彤彤的眼,终于停止了哭泣,愣愣又缱绻地看着她,就像看自己的儿子。
  纵使宋宝珠人品不善,但终究爱着自己的儿子。
  李欣桐站在门外,看见里面的宋宝珠和少女交谈什么,少女这时候醒了,她颤巍巍地轻握着宋宝珠的手,笑着说了一句话,宋宝珠便俯下身,轻轻靠在少女的心脏处,听着有力的心跳声,无声无息地流着泪。少女安慰地抚摸她的发。
  外面的阳光分外足,射进冰冷的病房,忽觉暖意。
  阳光,如约而至。
  李欣桐的爸爸的手术安排在同一天,她以为赠给她爸爸的肾脏就是宋凌的。直到她爸爸顺利从手术室出来,她看见从手术室里出来的贾玲可。她挺着大肚子,太明显了。李欣桐愣了愣,贾玲可却大方走到他面前,朝他伸手,“你好,我是Amy。〃
  Amy他爸爸的主治医生?
  贾玲可似乎料到她这种惊讶的表情,笑的越发深了,“我治好了子墨妈妈的尿毒症,所以子墨把你爸爸转到我这里了。”
  李欣桐有些无措。
  “你爸爸这次手术很成功,无不意外,只要没有排斥反应,可以痊愈。”
  “谢谢你。”
  “谢我做什么,要谢就去谢子墨吧,他摘了一个肾给你爸,你要知道,肾对男人有多重要。”
  李欣桐一愣:“你说什么”
  “我很没医德,本来这算签了合同要保密。哎,真是没医德啊!”贾玲可嘲讽地看了她一眼,可看着看着她却哭了,“子墨。子墨真的爱你,你怎么就是不明白他的心?”
  宋子墨来美国之前,就让医生给他检测了,后来得知器官符合,他便当即签了约。他那时候贾玲可极力反对,因为他身体状况不好,不符合手术,谁知,宋子墨却说:“我现在能为她所做的,只有这些了,她很爱她的爸爸,我既然能做到,怎么忍心她失去所爱的人?”在临近手术那天,同事告诉她,医院有个死者签了器官捐赠协议,可以试试合不合适,于是她兴奋的去了。她是多么不想让宋子墨做这个手术,以他现在的身体状况,根本经不起折腾。可是结果让他失望了,那人的肾脏和她父亲的配型不成功。突然她觉得这或许就是命中注定吧,怎么偏偏就他的符合呢?
  李欣桐只觉得全身被抽干了,半晌,她才问:“他他在哪?”
  李欣桐很久,没见到宋子墨,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瘦的他。英俊不可一世的脸苍白得毫无血色,颧骨都有些凸了出来,眉心却隆着,嘴唇紧抿,睡得很不踏实的样子。
  李欣桐印象离得宋子墨,总是不善言辞,不爱说话,只喜欢默默地看着她,她以为她是懒得和她说话,只是现在她才明白,他就是这样的男人,沉默寡言却有一颗细腻的心。
  李欣桐握着他的手,微凉。
  “欣桐吗?”身后有女声响起,语气夹杂着不确定和惊喜。
  林欣桐回头,果然是宋妈妈,李欣桐抿着嘴,缓缓开口:“阿姨”
  宋妈妈激动地看着她,颤抖着嘴唇:“好多年没见到你了。阿姨很想你。”宋妈妈在看看着床上的昏迷儿子,又是一把辛酸,“子墨更想你。”
  李欣桐斟酌说到:“墨宝捐了一个肾给我爸爸了,阿姨你知道吗?”
  “知道”宋妈妈笑了笑,“子墨很早跟我说了,他有空回美国做做检查,看看和你爸爸吻合不吻合,要是吻合,就捐个肾给你爸。”
  “”林欣桐一惊,“他很早就有这个想法?”
  “是啊。”宋妈妈也是一愣,“你不知道?”
  李欣桐沉默了,他从来没有说过,从来都没有。
  宋妈妈沉吟片刻:“子墨回美国状况不是很好。据说你结婚了?恭喜。”
  李欣桐愣了愣,摇头道:“我没结婚,取消了。”
  宋妈妈苦笑:“那子墨可是闹笑话了,白哭了,我还是头一次见着子墨像个小孩一样,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趴在我怀里哭呢。呵呵。”
  李欣桐怔住,看着床上的宋子墨,心想,要是他清醒着,肯定得脸红了。
  真是幼稚的傻子。
  可她却是那么那么喜欢这个沉默爱着她的傻子。
  李欣桐坐在床边望着一直皱着眉睡着的男人。他执起他的手,以唇贴着他的手背,轻声说:“墨宝,我从未恨过你,我一直爱着你,所以何来的原谅?”
  李欣桐惩罚地咬了他的手指,她眼中含泪地说:“墨宝,我也爱你。”
  只愿如当初一样爱你,如你爱我一样爱你。
  幸福的终点大抵如此,曾经爱过的人,苦苦追求的人,最后成为最爱你的人。
  【THE END】

【番外】Love与Like的区别
  贾玲可儿时比较悲苦,双双下岗的爸妈在国内挣不了钱,生活很拮据。那时候盛行到国外淘金,最后她爸妈商量,把家里所有的钱给他爸爸偷渡用。爸爸偷渡去了美国,贾玲可和妈妈继续艰难的生活。她妈妈靠着微薄的手艺活收入供她读书,贾玲可也争气,成绩一直名列前茅。贾玲可的妈妈就盼着她爸爸早点从美国回来让他们过上比现在好的日子。她妈妈并没奢求过得大富大贵,只要温饱就好。因为她实在撑不下去了。
  只是一年又一年,十年过去,贾玲可的爸爸没有回来。绝望而艰辛的妈妈或许身心疲惫,身子越来越不好,在贾玲可十八岁那年,病逝了。那时候贾玲可刚好上高三,受到了极大的打击,但毕竟底子在,她还是顺利考上了大学,医学院。问题来了,她根本没钱读大学,身边所有的亲戚都是穷光蛋,也不愿支援她。她知道,若她放弃了上大学的骶会,她就没办法出入头地,永远逃脱不了温饱的问题。她曾天真她以为打工能挣很多钱,可她跑断了两条腿,工资都低得无以支付她的学费。
  听人说,在歌厅里上班,钱会很多,于是她去了。她长相不错,身材也好。刚开始她是做侍应生,每天端盘子站岗,累得跟狗一样。一次她去包房给客人调试卡拉OK,看见客人给小姐塞钱.一次就有好几张红票子。那时,她眼睛都直了。过后,她去问那位小姐,为什么客人会给她那么多钱?小姐告诉她,给客人摸一摸就有了。于是,她也做了小姐。陪着客人唱歌,每天的收入部可以上百了。虽然她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没有那位小姐赚的多,姿色也不相上下啊?直到有一天,有位客人想让她出台,价格是几张红票子的时候,她才明白,钱挣得并不容易。她断然拒绝,只是她很不幸,那位客人不是吃素的,强奸了她。她拼命
  求救,苦苦挣扎.最后无人进入包厢制止,她就这样被糟蹋了。事后,她死尸般躺在沙发上,进来的清洁大妈冷漠地看着,当没看见一般照常打扫,然后离开。只有那位小姐默默地走进来,给她披上一件外套,她说:“老板不会为了我们这些人得罪客户的,千我们这行没尊严的。”
  贾玲可狠狠地痛哭,攥着那位丢下来的钱,越握越紧。
  9月,贾玲可拿暑假打工的钱交了学费,开始了勤工俭学的生涯。她以前还算是活泼的女孩,到了大学,大学同学对她的印象大概是“冰美人”吧,可远观不可亵玩。她一真没谈恋爱,大四那年去医院实习,遇见了宋子墨。
  那年,宋子墨十四岁,她二十二岁,两人相差八岁。在她眼里,宋子墨还是个孩子。他妈妈有轻微尿毒症,每次都是发作才来医院。十四岁的孩子,还不够强壮,可每次都是他背着妈妈到医院,挂号,排队,就诊,住院。
  她注意他的时候,是在医院的食堂里。他会打两份饭,一份荤菜。他有个干净的两层饭盒,下面放饭,上面放菜。每次他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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