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舞者-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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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的好处了。
北方姑娘抖开斗篷。“你居然会有这么精致的衣服。”说完,她将斗篷套在头上,调整了一下褶皱,露出自己的剑柄,又将兜帽拨到脑后。这衣服穿在她身上大得出奇,把她曼妙的身段完全盖在拖拖沓沓的褶皱下。但她穿起来还是比我好看多了。“我们多久才能到竺拉?”
我解开自己的大公马,和气地在它左肩胛上拍了拍,然后跨上铺着毯子的马鞍。“说不准。也许三个礼拜就能到,也有可能要花三个月。”
“三个月!”
“我们要穿过庞加。”我整了整马缰上那些发白的穗子。所有东西在太阳下待得时间长点都会掉色。天长日久,一切都变得褐褐黄黄,只在颜色深浅上略有不同。
她略微皱了皱眉:“那么我们就别浪费时间了。”
我看着她调转小马,向南边走去。——至少她没弄错方向。
红斗篷在风里招展,仿佛一面沙漠坦吉尔的红旗,而那柄北方剑的银柄则是座银灯塔,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加上那头柔软如丝的金发……好吧,这种目标倒是想丢也丢不掉。我一声呼哨,骑着大公马追上她。
我们以马马乎乎的速度肩并肩骑了一会。我的马更喜欢以一种戏剧性的姿势大步前进,而不是小心配合那匹小柴马的步伐。说白了,它经常全力飞奔,偶尔还闹闹别扭,想把我从马背上掀下来。不过,经过一次“友好磋商”,我们终于就分工合作达成了共识:我负责指挥方向,它则只管往前走。
可是不久它就又开始造反了。
她看着我和坐骑斗智斗勇,不知道是在赞赏我的骑术,还是对我不以为然。这匹马本来就是个阴沉,可恶的东西,其他人都不愿意骑它。有时候那些觉得它能把我掀翻的人还会跟我打赌。不过,我和这东西曾经达成过协议:它唱戏,我圆场。我口袋里多出点叮叮当当的硬币时,它的口粮里也能多加把料。这招一般都非常管用。
马终于安稳下来,鼻息里还夹着灰土。北方姑娘一言不发。但我发现那双蓝眼睛正带着种品头论足的味道斜盯着我。
“你骑的马不是北方种,”我故意找话道,“它是土生土长的南方种,和我一样。你们北方的马是什么样的?”
“更大。”
我等了一会,但她没再说什么。于是我又做了一次打破沉默的努力:“它们跑得快吗?”
“够快。”
我露出副苦相来:“你看,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多聊聊天会让人觉得时间过得快些,”我顿了顿,“即使对话质量不高也比闷着强。”
她笑了。可以看出,她本想把这个笑容藏在发帘后,但我还是看见了。“我还以为剑舞者都是又阴森又粗暴的家伙,”她心不在焉似的说,“我以为他们活着只是为了给别人放血。”
我伸出一只手拍了拍胸:“我?开玩笑。我其实是个和平爱好者。”
“噢。”她这个短短的音节中仿佛凝聚着全世界所有的智慧。
我叹了口气:“你总有名字吧?或者我干脆叫你金发女?”
她没回答,我一边从大公马那寒碜的马鬃里挑出颗蒺藜籽,一边耐心等待着。
“黛丽拉。”她终于开口了,虽然说话时嘴动得有些别扭。“叫我黛就行。”
“黛。”这名字并不太适合她。对如此优雅标致的美人,它显得又简单又短促,发音也有点儿硬气。“你真的在追你弟弟?”
她回敬了我一瞥:“你以为我和那奴隶贩子说的故事是我自己编的?”
“有可能啊,”我耸肩道,“不过我的工作可不是给雇主话里挑刺,——我只管送你到竺拉。”
她露出个几乎算是微笑的表情:“我的确在找弟弟,不是‘追’,是‘找’。”
这么说那故事是真的。“你知道他可能在哪儿吗?你知道他怎么了吗?”
她紧抓着小柴马倒竖的鬃毛:“你也听我跟那奴隶贩子说了。他是五年前被人偷走的。我跟着他的线索一路追到这里,现在又要去竺拉。”她抬眼直视我的眼睛,“还有问题吗?”
“有,”我淡淡地笑了笑,“为什么会是你这种女孩子出来找失散的兄弟?为什么你爸爸不管这事?”
“他死了。”
“你叔叔呢?”
“他也死了。”
“你其他兄弟呢?”
“他们都死了,剑舞者先生。”
我看着她。她的语气没有任何起伏,但比起跟人玩文字游戏,我更擅长挖掘语言背后的故事。“怎么死的?”
她的肩膀在红斗篷下动了动。“是强盗。我们向南来时,那群强盗正往北去。我们进入边地时,他们袭击了我们的队伍。”
“他们拐走了你弟弟——”我没等她再说下去,“——而且杀了其他人。”
“除了我。”
我直起身来,伸过手去,拉住她那条带穗子的缰绳。黄色的缰绳泛着橙红色,色彩已经不如刚才鲜亮了。“黑地板板,”我问道,“强盗们怎么就把你漏了?”
有那么一会儿,蓝色的眼睛消失在低垂的眼睑后。然后,她抬起头来直视我的眼睛:“我可没说他们把我漏了。”
我沉默了整整一分钟,脑中闪过这可爱的北方姑娘落入南方奴隶贩子手中的场面,这念头一点也不让人高兴。但我们可爱的北方姑娘本人倒毫不退缩地盯着我,好像已经把我当下的心思摸得一清二楚。她没有羞愤,也没有尴尬,只平静地默认了我的揣测,仿佛在说:生活就是这样。
我脑袋里闪过个问题:那个来找她的男人难道就是个强盗?但是,她说那已经是五年前的事了。无论如何,花上五年时间追一个女人的男人一定是闲过头了。
但对一个寻找弟弟的姐姐来说,五年时间并不算长。
我松开她的缰绳:“所以你就来到南方,展开漫长的搜索计划,寻找你那可能已经不在世上的小弟?”
“五年前他还活得好好的,”她冷冷地说,“老月亮看到他时他还好好的。”
“如果老月亮没说谎的话。”我纠正道,“你拿把剑对着他的喉咙,居然还指望他跟你实话实说?自然是你想听什么他就说什么。”我皱起眉头。“五年了,希望真的不大,巴莎。如果你真想找你弟弟,为什么不早点过来呢?”
她没有笑,但也没有显出半点着恼的样子。“摸清新门道需要时间。”
我看着她肩后那剑柄。一个佩着剑的女人……无论在北地还是在南方,这都的而且确是个新概念。不过,我脑子里想的“门道”也可能和她言中所指有些出入。
我哼了一声:“巴莎,你在浪费时间。在南方过了这么长时间,我肯定他早已经死啦。”
“也许吧,”她接口道,“但只有先去竺拉,我才知道他究竟是死是活。”
“嗬,黑地板板,”我不耐烦地说,“看来我真是闲得没事可做了。”说话间她已经超过我的马。我盯着她红色的背影,一夹马肚,追到她身边。
我们在星空下扎营,吃了点坎法肉干。这顿饭谈不上精美,不过填饱肚子还是足够了。坎法肉干的好处在于:它们不是腌制品。在庞加,咸肉绝对是菜谱上最不讨人喜欢的一道菜,——除非你已经饿得快死。坎法肉味如鸡肋,不过它本身的油脂软化了肉的口感,使它成为沙漠旅行时的最佳选择。吃一点坎法肉就能管很长时间,制干后分量也不重,不会给马增加太多负担。我已经吃惯这种旅行餐了。
不过,黛对这种食品的评价就没那么高了,不过她出于礼貌,没有对我大倒苦水。她小口小口地咬着肉干,好像小狗碰上根走味的骨头,——虽不喜欢,但也知道自己没别的可吃。我偷笑着咬着自己那份肉,又喝了几口水,把食物送进胃里。
“北方可没有坎法吧?”她吃完最后一条肉干时我问道。
她伸手捂着嘴:“没有。”
“过上段时间你就习惯啦。”
“嗯……”
我扬了扬皮水袋:“给,喝点这个会感觉好点。”
她咕噜咕噜地灌下去不少水,然后塞上塞子,把水袋还给我。她的脸色好像有点发绿。
我正忙着把拆开的肉干重新包好。“知道坎法是什么吗?”
她茫然的眼神清楚地回答了我的问题。
“那是种爬行动物,”我诲人不倦地说,“庞加里土生土长的东西。成年的坎法能长到二十英尺长,皮像老皮靴一样硬。大概有这么宽吧。”我张开双手,隔空比了个大圈。“不过你如果能逮着只小的,就不愁没东西吃了。我带着两袋坎法肉,足够我们一路上吃啦。”
“你没带其他吃的吗?”
我耸耸肩:“我们可以和其他商队换东西嘛,也可以从定居点弄食物。不过……没错,主要还得吃这个。”我露齿一笑,“别浪费呦。”
“呃……”
“你会习惯的。”我心满意足地伸展四肢,以夸张的姿势靠在马鞍边。现在,我在沙漠里,酒足饭饱,身边有个漂亮女人,看日落时的情况今晚也不会太热,再加上满天漂亮的星星……进入庞加后,事情可就没这么惬意了,不过,现在姑且逍遥快活着也不错,——如果来点阿奇维酒就更不赖了。可惜啊,从小酒馆里跑出来追黛时,我没来得及带瓶酒出来。
“我们离庞加还有多远?”她问道。
我扫了她一眼,只见她正把那头金发编成根独辫子。这真是糟蹋了那头秀发,不过我也明白,披头散发地睡在沙地上会带来多大的麻烦。“明天就能到。”我靠着马鞍换了个姿势,“好吧,既然现在我们都闲着,你何不说说你为什么会来酒馆找我?”
她用皮绳束起辫子:“在哈克豪的时候,我听说从欧斯月那里打听到消息的可能性最高。不过找到欧斯月本身就是个问题,所以我别无选择,只有先从认识他的人下手。”她耸耸肩,“有三个人告诉我,有个自称‘虎’的著名剑舞者认识他,去找欧斯月之前最好先找到他。”
哈克豪是个边境小镇。那是个不好混的地方,如果打点不当,那儿的人是不会漏出任何消息的。既然她能橇开哈克豪人的嘴,我对她还真要刮目相看了。
我看着她,揣摩着她的斤两。她倒不像是个强硬的人,不过她眼睛里的确有些东西能把男人的注意力从她的身段上引开。
“所以你就来酒馆找我了。”我摸了摸腮帮上的刀疤,“有时候我的确不难找。”
她耸了耸肩:“我听说过你的样子。他们说,你像老坎法肉一样硬。那时候我还不知道这比喻什么意思呢。”她露出个调侃的笑容,“不过他们也提到过你脸上的疤。”
我知道她想听这疤背后的故事。所有人都对这个感兴趣,尤其是女人。疤是传奇故事的一部分,而我也不介意当个故事贩子。
“和坎法一样,沙虎也是庞加里的生物。”听我这么说,她的眼神又茫然起来,“它们是凶恶而致命的野兽。如果有人大咧咧地到沙虎窝里走上一圈,我想它们也很高兴尝尝人肉的味道。”
“你到它们窝里去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