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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部分

菊领风骚-第131部分

小说: 菊领风骚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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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笑了,他这么多年以来,第一次那么畅快地笑着。他也不知道这份喜悦从何而来,总之,他觉得生活开始变得不一样,变得让他有所期待。
    他开始坐在小楼,感觉那充满恨意地,想将他拨皮拆骨的视线,她的坚韧让他想起了儿时的他,他忽然发觉,原来自己还活着,原来自己还有记忆。更让他没想到的事,客人第二天就提出要为她赎身。
    他感觉到,或许第二个冉羽熙出现了。她一定用了什么方法迷住了那个客人,那么有趣的玩物,他不能放走,她既然进了朝曦夜雨,就属于他。他要看到她绝望,等到她屈服,看着她抱住他的腿,哀求他放她走。
    这一次,能玩久一点。他这么想。
    她打容姐,他由着她打。她早晚会知道他的厉害。如果一个男人上了她不能让她绝望,那他就做第二个男人。
    可惜。他得到的,却是一刀。当他看到她眼中的平静时,母亲的面容再次浮现在他的面前。他的心不知为何抽痛了一下,却是化作一声苦笑。他为她盖上了薄被,就像当年他为他的母亲盖上薄被。
    他忽然觉得自己错了。但是,他不想承认自己错了。因为他是朝曦家族的当家,他就要绝情绝义,他就要成为一具没有感情 躯体,不知所谓地活着。
    可是女孩的这一刀,和她目光中的平静,让他忽然明白了许多许多事情。明白了当年父亲为何要让他选择死亡,还是生不如死。明白了母亲当年为何要屈辱地活着,其实是为了他……
    如果当年他选择死亡,父亲和母亲或许在那时就会带着他一起离开人间。而他,选择了生不如死,所以父亲培养他成为了当家。
    她最后还是走了,而且,还选择了原谅他再走,她为什么要原谅他?她可以杀了他,至少死在她的手上,他也会觉得心甘情愿。因为他在她的身上,看到了父亲,母亲,和自己的影子。
    他玩弄了她,而她,却原谅了他,这就意味着,他在她的心里,将不会留下任何痕迹。一抹揪痛划过他的心,他不清楚自己为何会心痛?但是,他却明白,现在不是她对他上了瘾,而是他对她,上了瘾。
    他长长吐出了一口烟,再次看向身上的批注,她有着母亲的坚韧,而且,是更加地坚强,她是第一个与他顽抗到底,不愿屈服于他的女人。忽然,他好想看到她露出那个笑容,那个能让他感觉温暖的母亲的笑容。
    烟雾渐渐弥漫在床幔之内,他会找到她,会的,到时,一定让她永远记住他,永远不会……忘记……
第一章 还我工钱(补更)
    第一章 还我工钱(补更)
    补昨天的二更~~继续呼唤粉红票票~~
    ***************
    傲鹰国位于天朝之西南。女儿国的正北,幅员也相当辽阔,有平原,森林,沼泽,西面还有一片沙漠,过了沙漠,则是一片海域。不过人烟比较稀少,估计是因为穷的原因。气候因纬度不同而各异。民风比较开放,开放到什么程度?总之我是无法一下子适应的。
    国都设在一个叫苏丽城的地方,靠近南方,温差不是很大,但湿度很大,一到夏天,就会觉得湿热难当。
    国内聚集了黄种人,白种人,还有黑人。大多聚集在苏丽城周边的南方城市,服饰衣着很简单。男人的衣服单色系,制作也很简单,我叫他们的衣服为“邮筒装。”两块布一缝,剪出三个洞。分别是脑袋,两条手臂。穷苦人用一根麻绳当腰带,富一点的用羊皮腰带,贵族的就更加精美。
    女人的服饰有点像印度和波斯,总之就是一整块漂亮的布将自己那么一裹,就OK。没有什么特殊的加工工艺。但是,依然裹出了女人性感的曲线和妖娆的身姿。
    健硕的男子都加入军队,跟着他们老大:鸠摩罗玩打仗。整个国家无论男女,都崇拜英雄。所以这大概就是鸠摩罗不理朝政,但国家依然照常运行,并且,没有人趁机篡国的原因。因为大家都好——崇拜鸠摩罗。
    女人们则在田里劳作,带孩子。看似男尊女卑,但其实在傲鹰国这样只是分工不同。而且,女人很喜欢这样的分工。她们的意识里,也是男人就应该出去打仗,最好能成为英雄。女人扎堆的时候,讨论的不是谁家男人赚地钱多,而是立的功勋多,杀敌多。
    进入这个国家,才知道其实傲鹰国起先并不穷,虽然不及天朝,但至少能拿出万两黄金。但这是在老国王的手上。自从鸠摩罗接位后,他四处惹事,PK,打仗能不消耗国库吗?在我看来,就是这小子不懂事。搞帮派,结果把老子的钱花得差不多,他也不自知。
    国家里的老宰相曾经劝说过鸠摩罗,但这小子年轻啊,叛逆啊,不听,还看不起文官,还把老宰相赶出了宫,老宰相一气之下,回家了,再也不理政务,给鸠摩罗赚钱了。于是乎,国内文官皆跟着老宰相罢工了。鸠摩罗也不管,他还乐得身边没人再跟他唧唧歪歪。
    鸠摩罗算是不务正业吗?我觉得算是。跟着他回傲鹰国的半年,我其实非常空闲,朝九晚五的作息,让我很舒服。
    因为这小子要睡到自然醒,然后下午就去城外围场跟士兵们练练兵,摔摔跤,打打猎,赛赛马。而我唯一的工作。就是在下班之前,给他安排好两个妃子侍寝。这小子的体力绝对牛叉,据说原来没有内侍官的时候,鸠摩罗嫌翻拍选妃子麻烦,就一直认准两个他最喜欢的妃子侍寝。
    结果一星期之后,两个妃子“挂了”。总之就是休息了好长时间才恢复。可怜的女人。所以我的到来,这些妃子们,是非常欢迎的。有些一年都轮不到的妃子,还会给我塞银币,讨好我。
    不知为什么,在给鸠摩罗打工的这段期间,我和殇尘前世的记忆渐渐变得清晰,似乎是因为鸠摩罗和殇尘有许多共同之处,他们都是有些不服管,有些小孩子脾气,有些花心,喜欢挑战和战争。
    而殇尘的战场,在商场,而鸠摩罗的战场,就是在战场。如果哪一天,他可以将自己的战场转移到治理国家上,那么傲鹰国,应该会步入难以预料的强盛时代。
    到今天为止,文修同志已经欠下我五个金币了。所以,我决定,无论如何,都要跟这个所谓的傲鹰国国师,追讨我的工钱!拖欠我们农民工工资是可耻的!
    半年来,我一直都住在文修家里。所以对他的房间地理位置相当熟悉。在月黑风高的时候,我采用了直接进攻的形式,一脚踹开文修的房门,大声一喝:“文修!我有话对你说!”
    文修和每晚一样,摆弄他那些不成熟的发明,看到我进来,就满脸和蔼可亲的笑容:“秋苒啊,有什么事过会再说,你先看看我今天做的这个望远镜,可以看到很远的地方。”
    他拿起一只单筒望远镜。我无语地翻白眼。一个喜欢打仗,一个喜欢发明,国库的钱就是被他们这样虚耗光的。并不说说文修研究发明不好。但现在是什么时候?是国库都快空虚的时候,他作为一个国师,应该先忧国忧民!
    “文修,我要我的工……”
    “啊!秋苒,我发明的时候经常爆炸,太危险了,你出去吧。”他一边说,一边绕出桌子将我往外推。看,每次都这样,所以,你能说文修不聪明吗?他绝对是一个绝顶聪明的人。
    “怦!”房门被关上,我瞪着门冷笑。转身走向一边打开的窗,一个翻身就跳了进去,站在房间里,冷冷看着还靠在门上吁气的文修。
    他笑着摇摇头,转身,在他转身的那一刻,我对他扬起灿烂的微笑,立刻,他吓得往后一退,靠在了门上,指着我:“你你你。你怎么进来的。”
    “爬窗。”我拍了拍手。“忘记告诉你,我在天朝是爬窗爬墙的能手。文修啊。虽然你发明创造对国家很有贡献,但你有没有想过,哪天若是连饭都吃不上了,你还有什么力气发明?”
    文修站直了身体,低头不语,带着淡淡金色的褐发因为他总是发明,而蒙上了不知名的粉末灰尘。
    第一次,文修变得安静,我变得啰嗦,那是因为我已经忍无可忍了!跟文修相处的时间越长,自然就对他有了感情,在这个国家呆的越久,就越多了分关切和眷恋。我从繁华的天朝而来,实在不想看着傲鹰国步入穷困。
    “文修,你如果不是国师,你可以把国家的富强,把百姓的疾苦放在一边,安心地做你的发明,但是,你是傲鹰国的国师啊,你必须要行使你的责任。鸠摩罗那个家伙是不会听进去的。
    我希望你能暂时从发明创造里出来,好好地去把老宰相他们请回来。不然,国库还能供鸠摩罗打几次仗?一个国家贫穷了,就要挨打,你们难道不担心,周边哪个国家强盛了,将傲鹰国吞并?”
    他揉了揉额头:“我请过老宰相,他不肯……”
    “你请了几次?有没有诚意?”我追问。
    他不说话了,嘟囔:“人家不愿意……也不能勉强……”
    我再次翻白眼,文修就是这样一个性格,好说话,好欺负,别人只要说不,他绝对不会勉强,还会说:好好好,你不要生气。我不说就是了。所以我总是想抽他。来到这个世界,文修是第一个让我想扁的男人。
    “内侍官能干政吗?”我问。他想了想,摇摇头:“律令上没有规定内侍官不得干政,只有女人不能干政。”
    “好,那我们明天去请老宰相。”我非常正经地对他说。他立刻面露难色:“这……”
    “这什么这,你跟我去,我就教你做一样绝对好玩的,傲鹰国没有的东西。”
    当即,他扬起了脸,双眼放亮:“是什么是什么?”
    我撇开脸:“去了再说。”
    “好。”他笑着答应,开心地就像得了糖的孩子。
    看,这就是哄文修唯一的方法,也是他到现在都讨不到老婆的原因。即使他再俊美,这里的女人崇拜爱慕的也是健硕魁梧的男人。不过,文修还是很有女人缘的,例如去买菜的时候,他有很多菜都不用付钱。
    别看文修是个国师,他有时还自己买菜。应该说傲鹰国整个风气就是如此。所有官员都没有官威,总的来说,这里虽有身份的高低,但相处起来,却都视对方为兄弟姐妹。所以这个国家,很团结。
第二章 架空王权
    第二章 架空王权
    菊花不是种田文。所以不会详细写她如何富国。这样的内容,也将结束在这三章之内。
    ******************
    第二天,我也旷工了,反正我上午去不去王宫鸠摩罗也不会在意,此刻的他定然还在他那张华丽丽的,铺着软绵绵的羊毛毯的大圆床上,抱着两个妃子呼呼大睡。
    苏丽城虽然很热,但到冬天的时候,气温还是会降下来,不过降到十度以下的日子似乎不多,所以我喜欢这里的冬天。就是再也看不到美丽的雪景了。
    也正是因为常年倍受太阳眷顾,所以这里的男人们的肤色都偏麦色。而我们那位英俊不凡的王,更有着一身闪亮亮的古铜肌肤。
    但是,相反,王妃们都很小心保护着自己的皮肤。她们会抹上精油,橄榄油,用牛奶沐浴,正因为她们的王,喜欢肤质白皙润滑的女人。当然,还有大胸。我如果是个男人,其实整天生活在波涛汹涌的世界里。早该知足了。
    不过,我和文修都是属于晒不黑的。为了将男人装扮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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