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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部分

菊领风骚-第173部分

小说: 菊领风骚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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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傲鹰国与千岛国相差甚远,但是,千岛国国主女儿很多,与其留在国中,不如嫁给国主……”身边再次传来女皇幽幽的声音,我便将注意力再次放在女皇的身上,她悠闲地斜靠在椅背上,婀娜之中带出了一种高高在上的霸气,“而且,岛国人也对力量很是崇拜,从老国王的神情看,他是真心喜爱那鸠摩罗。说不定会将自己最喜爱的女儿嫁给鸠摩罗。”
    “哦……”既然老受虫女儿多,儿子应该也不少,我就八卦地问女皇,“那女皇,他有没有把他儿子嫁给您呢?”
    女皇先是一怔,接着便掩唇而笑:“秋苒啊秋苒,亏你想得出。即使我想,那老国王也是不愿的。在千岛国以男子为尊,女人的地位极低,所以女儿在他眼中不过是礼物,而儿子。却截然不同,他们分治于各个小岛之上。”
    “原来如此……那刘曦娶的又是谁?”我发现女皇知道地好多,简直是互联网。
    女皇收起笑容,目光朝我而来:“你敢兴趣?”
    点头。
    她盯视我一会,淡淡道:“是太后本家。”
    听到是太后本家,我心里就不爽了,心里一不爽,我的目光也开始收紧。女皇单手支脸注视我:“怎么,不爽?”
    “恩,很不爽,我有种想破坏刘曦大婚的冲动。”我揪紧了手中鸠摩罗的王袍,这能爽吗!尤其是刘曦还蒙在鼓里,不知道杀我的人就是他老姆!现在,他又要娶他老姆本家的女人,恁谁都不爽。
    “呵……那随你。”女皇收回了目光,多了分调侃,“只怕你破坏不了。”
    咬牙!确实!要想破坏,就要露面!到时刘曦见到我一定又会失控。回想当年我和殇尘只是善意地欺骗了他,他便对我们痛心疾首。若是让他知道我刻意不回来找他,他一定会发飙的,后果,将会难以想象。
    不甘,真是不甘心!算了,就在刘曦大婚那天,那女人最开心之时,我到她寝宫拜会一下她,让她尝尝恐怖的滋味。破坏不了刘曦的大婚,破坏一下那女人儿子娶亲之时的幸福感也好。
    想到此,忽然觉得自己有些卑鄙。但是,心情却是异常舒爽。
    “好!”呼喊声再次而来,抬眸看去,鸠摩罗把北宫蒲玉摁在地上了。哦!我鸡冻了。只见鸠摩罗呈半跪之姿,而跪在地上的那条腿正好卡在北宫蒲玉的双腿之间。他用手肘有力地压在北宫蒲玉的脖颈之上,北宫蒲玉也正扣在鸠摩罗的手臂上,二人相持不下,但显然鸠摩罗已经占了上风。
    突然,北宫蒲玉竟是大喝一声。发力之时,便将鸠摩罗反过来压制,二人就那样滚在华丽丽的地毯上。
    这是!典型的强攻VS强攻啊!果然还是天朝美男多,让我可以尽情YY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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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良心情好,三更的日子就会多多滴~~~
第五十八章 命运之约
    第五十八章 命运之约
    所有男主男配里。雪铭几乎没有虐。其他虐身虐心,冉羽熙就更别说了。所以对雪铭是最仁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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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都激动而紧张地看着在地毯上相持的二人,究竟谁会胜出?鸠摩罗古铜的肤色和北宫璞玉雪白的肌肤形成强烈的对比,他们纠缠在一起,让我想起了牛奶巧克力冰激凌,多么美味的结合。
    忽的,二人竟是同时松开对方,然后相互搀扶站起。鸠摩罗痛快地大笑起来:“好!我鸠摩罗少逢对手,你却是一人!”
    北宫蒲玉出于礼节,则是颔首行礼:“是鸠摩罗王相让了。”
    鸠摩罗笑着拍上北宫蒲玉的肩膀:“是侯爷过谦,你我本就是旗鼓相当,胜负难分,真想与你再战三百回合!”
    北宫蒲玉立时欣喜异常:“本侯也有此意!”
    然后,二人在灿烂的阳光下,众人面前,惺惺相惜地对视,对彼此的欣赏之情溢于言表。
    “看来今日胜负难分呐。”从主座传来了刘曦的话音,“鸠摩罗王果然神武,让朕也佩服不已。”
    鸠摩罗笑看刘曦:“天朝皇上身边也是多有勇士英雄,本王今日很是尽兴!多谢!”
    两位王者在阳光下灿灿而笑,这一次是王对王的欣赏。王与王的相惜。
    在回去的时候,我问鸠摩罗有没有让北宫蒲玉,他点了点头,但他神情中依然透着兴奋,说没想到北宫蒲玉会有如此力量,他是第一个能与他僵持那么久的人,即使在傲鹰也找不出一个,所以让他非常赞佩,想跟他做个朋友。
    于是,我就趁机说道以后不许再看不起不男不女的人,天朝比北宫蒲玉厉害的人多了去了。他立刻抽起了眉脚,不再言语。
    这一天,大家都很兴奋,文修总是在不停地赞叹天朝宏伟的建筑,这让鸠摩罗很不高兴。有种长他人志气的感觉。最后,鸠摩罗就酸溜溜地给天朝四个字:奢华,浪费。
    我扑哧一下子就笑了,也不想想他的宫殿,也足够奢华浪费的,只不过两国风格不同,强烈的地域反差才会让文修惊叹不已。因为文修就是这样一个人,单纯而热情。
    当夜深人静之时,我便不由得想起今日在那林荫道下,与寒珏擦肩而过的那一回眸,他迷茫而又有些焦急的眼神,和那因为头痛而带出的那一抹痛苦的神情,都带出了我阵阵揪痛。
    我苦笑一声。菊邱苒,你就承认吧,其实你是希望他能想起你的。可是,想起了又如何?我只会离他而去,最后留给他的,只是伤心与苦涩。这样,便自私了。如果……寒珏愿意随我回女儿国……就好了。
    我相信雪铭不会介意,因为他曾说过愿意将寒珏绑来给我做侍郎。还是雪铭好,我喜欢的男人,他都会把他们绑到我的面前。
    而且,即使他的身份再神秘,他也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一句他会处理,然后一身轻松地跑来和我做普通夫妻。只是,他为何要那么执着地一定要让那个什么寒烟陪嫁呢?
    百思之中,我再次看见了那副画轴。之前是没有勇气,今日,是时候了。
    在盈盈的烛光中,我缓缓打开了画轴。雪白的画纸在我面前一点点展开。先是点点白梅,是啊,寒珏喜欢梅,他的身上也总是带着淡淡的梅香。他的寝具。衣物,都要用梅花浸泡后的水来清洗。
    然后,是桀骜不训的梅枝,横生在画面的最上方,几乎占据了一片天空,在那横生的梅枝之下,渐渐的,出现了一抹鲜艳的红色,是斗篷上的帽子,而帽檐处缝制了一圈雪白可爱的兔绒,隐隐可见一人的乌发。手不由得顿了顿,陷入了迟疑。
    再打开一点吧,我告诉自己。当红色斗篷遮盖下的容颜渐渐映入眼帘时,面前的空气,也在那一刻被抽离,稀薄地让人窒息。
    我僵滞在这幅只打开三分之一的画前。当年寒珏偷偷藏起的画,这幅挂在我房间的画,原来,是我……是他幻想中身着女装的我……
    脚步不由得趔趄而倒退,直到退到了床边,跌坐在床榻上,然后掩面呼吸。
    烛火在寂静中燃灭,我仰躺在床上,呆呆地凝望着眼前的黑暗。脑中,一片空白,但是,心头却带着苦涩,寒珏,如果你不是刘家人。就好了……
    第二天,文修又来叫早,他每天的心情都是灿烂的。他神采奕奕地站在我的房门前,兴奋地说着让我陪她去买书。
    我便回转洗漱。在洗漱时,传来了文修的惊叹:“这画画得真好!”
    洗脸的手微微一顿,便将面巾放好,转身时,他已经打开了画轴仔细欣赏:“秋苒,这画上的女孩好像你啊,真好看。秋苒果然还是长发好看呐。”
    远远看去,画中红衣女孩站在白梅黑枝之下,鲜活而艳丽。点点白雪飘飞在她的周围,带着纯然的美。
    “奇怪,以前没看见你有这幅画。”他举着画问我。我皱了皱眉,狠心道:“拿去扔了吧。”
    “扔了!”文修面露可惜,“别扔,给我吧。正好你去女儿国,我可以看着画想想你。”他笑着说,笑容单纯而真诚。
    “那随你吧。”
    文修开心地卷起,我立刻提醒:“别让别人看见。”
    文修卷了一半,奇怪地看向我:“为什么?”
    往事涌上心头,堵塞在了胸口,我走到他面前。想一吐为快:“文修,你是我在傲鹰国最信任的人,也是对我最好的人,你不仅是我的大哥,更是我的好友。我今天就实话对你说了吧。昨**见的天朝皇上,王爷们,曾经,都是我的主子……”
    “什么!秋苒你……”文修听罢惊得瞠目结舌。
    长长地吁叹一声:“我以前在天朝,做的,也相当于是内侍官的职务……”
    “难怪!你如此擅长处理后宫事务!”
    “文修,天朝不同于傲鹰。傲鹰人心淳朴,但天朝的后宫明争暗斗,我便是一个牺牲品。所以,我入宫必须易容,而这幅画,你亦不可在天朝境内打开。文修,我也是闷地久了,又不想欺瞒你,因为你是我在傲鹰最重要的人!”我郑重地扣住他的双肩,他拿着画卷怔怔呆立。
    忽的,他水蓝的眼睛里溢出了欣喜:“你说……我是你在傲鹰最重要的人!那摩罗呢?”
    我撇开脸,一脸抑郁:“别提他了,你知道,我对他发憷。”
    “嘿嘿……”文修开心地笑了,一边笑一边卷起画轴,“我知道了。”
    我转身取来罩袍套上,准备和文修一起去买书,顺便去吃早饭。没想到刚踏出院门,就看见鸠摩罗和北宫蒲玉勾肩搭背而来,那热乎劲已经宛如兄弟。
    “今日我要让你见见我的夜刹,他随我四处征战,亦是马中英豪。”鸠摩罗分外自得。今日的他,只穿着便袍,腰间挎着一把腰刀,轻便的打扮似是要去打猎。
    北宫蒲玉也是一身便装,而且手提宝弓:“好啊,今日我们再来赛一赛马如何?”
    “好!”鸠摩罗心情极好地大喝,二人相处如同兄弟,不分君臣尊卑。没想到他们的感情进展地那么快。
    “摩罗, 你这是要去打猎?”文修和我迎了上去,北宫蒲玉看向我,目光中自然没了昨日的戒备,但依然有所不同。
    “我正要去找你们。”鸠摩罗从怀里拿出一张请柬,“明阳王今日约我喝茶,你们替我去。”
    在文修接过请柬之时,北宫蒲玉有些惊讶:“鸠摩罗,你怎么没跟我说今日要赴王爷之约?这你与我去打猎。恐怕不妥。”
    “有什么不妥的。”鸠摩罗昂起了下巴,“本王说什么就是什么,喝茶哪有打猎有趣。文修,到时王爷问起,你只说我在拿到请柬之前就去打猎了,不知便可。而且,秋苒本是天朝人,和那明阳王都是温文儒雅之人,适合这种场合。蒲玉,走,我带你去看夜刹。”说罢,鸠摩罗就拉着依然觉得不妥的北宫蒲玉,像一阵旋风般向后院卷去。
    文修拿着请柬,叹了口气:“买不成书了。”说着,他打开请柬,脸一下子红了起来,“朝,朝曦夜雨?!”
    我看向请柬,原来喝茶的地点是朝曦夜雨。这也没什么奇怪的。朝曦夜雨白天是茶馆,晚上是酒馆。而且那里环境优美,还有美人奏乐相伴,京城的贵族都喜欢在那里招待客人。
    可是,文修却将请柬匆匆往我手里一塞,低着头,红着脸:“秋,秋苒,还是你自己去吧,我要去买书。”
    “啊?你!”我话都没说完,文修就跑得无影无踪。奇怪了,他那副样子好像朝曦夜雨会吃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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