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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部分

云中谁寄锦书来-第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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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轨
最初,她嫁给他,是因为他对她的无比体贴,是因为他的无限温情,是因为他的稳重大气。
可后来,不知道人生前进的列车上哪一节车厢出了毛病,她出轨了,是精神出轨。

他向来对工作兢兢业业,总是想着怎么样超额完成任务,因此他每天都沉浸在他的工作当中。他给自己立下的目标是三十岁之前成为公司里在全国少有的几个大区经理之一,为着这个目标他不停地奋斗。但工作的同时,他还是也常常想着他可爱的她,她是个没有心机不会算计的可爱的人儿,她很浪漫多情,她很诗情画意,她并不奢求别的,只希望他每天能有足够的时间陪陪她,不要让她一个人天天孤单地在家里无聊地等他归来。他通常一出去就是一整天,她就只能和电视机作伴,要不就是出去逛街。在这个陌生的都市里,他们的父母远在家乡,他们的亲人也不在身边,刚来这座城市自然认识的人也不多,所以她没有地方去,就只能这样孤独无奈地打发日子。

也许尘世的心酸和苦痛尚且未来得及在她天真的心和眼里留下丝毫痕迹,因此她感觉不到为生活而苦苦奔波的那份伤痛,她在意的只是她小小的心房里那些多情而温柔的疼痛,那缱绻而浪漫的情怀。

时常,一首优美伤感的词或曲或诗会将她的心碾成一瓣一瓣的,时常,一首伤感落寞的老歌也能让她想到过去伤感的往事,泪水也就在不经意间洒落一地。

他只忙着他的事业,他从来不知道这些诗情画意的东西有什么意义,为什么值得她这样玩味。她也不跟他争辩,毕竟人和人的性格喜好是不同的,他不爱好这些,并不代表他不优秀,他喜欢的是比较阳光灿烂,比较意气风发的东西。

也许性格互补是好的吧,可是相差太远了也会有距离感的。她渐渐觉得两个人除了吃饭就没有别的共同语言了,不知道说些什么才会有意思,于是通常两个人除了埋头吃饭就不想说别的,在他看来她不懂得他的工作,那些繁杂的事情说了也没意思,在她看来,他不懂得欣赏她所爱的那些情调,跟他说了还会让他觉得她与现代社会格格不入,她简直应该活在古代。

两个人各自活在各自的心里,互不相干,也很少交流,各忙各的事情。以前,两个人还手牵手地去附近的公园里散散步,聊聊天,即使什么也不说,往那石凳上一座,看看来往的人群,看看河岸飘摇的碧柳,看看远处浩渺的江水、、、、、、那都是充满了生活的质感,都是那么地真实,都是那么地温馨。

而现在,两个人早已没了当初那份默契和温馨的感觉了,反正两个人走在一起也是没话可说,那还有什么心情去浪漫呢。

有一回,她心血来潮,拉着刚吃完饭的他去公园走走,他说热得很,不如在家看看电视。她硬是要去,他拗不过她,于是一前一后出了门,没多久,他的电话一个接一个地响起来,都是谈公司的事情,她一路委屈地跟着他,听他急躁地讲电话,直到他们走了一圈回来,他的电话还没有讲完。她那天的心情糟糕到了极点,但是强忍着,他知道她不高兴,但是也没说太多的话来安慰她,因为不知从何说起。

他总说她不理解他的工作,不懂得像他那样与人沟通,就时常将她当作他的属下一般教训一通,说这个应该怎么做,那个不应该怎么做,好胜的她也毫不示弱,对他的这些言论嗤之以鼻,说自己虽然没怎么经历过社会可也懂得如何与人相处,也知道如何为人处事,可他就觉得她固执,她也觉得他太倔强,于是,每每这种争论都以不快收场,谁也说服不了谁,谁也不把谁的话放在心上,谁都以为自己是对的。

后来,他被调到了外地去负责那个省区的工作,她只能一个人待在家里。

每天,她不是看看电视就是上上网,偶尔也写点文章,她本来文笔就很不错,再加上她的性格又是很多愁善感的,因此总会如同林黛玉一般看到落花就葬花吟,看到落叶就落叶吟,看到细雨打叶也能引起她的无限情丝。都说女人的心是水做的,这话说得一点不错,她就是个心思细腻如水的女子,虽然大多数时候她像个孩子一般调皮可爱。

他走后的日子里,她百无聊奈,无所事事。这样的日子真是痛苦,他忙着他的事业,连电话都很少记得打。她想着跟他没什么话说,因此也不太愿意听他训话。

她一个人在家不怎么想吃饭,就到附近的超市买回一大堆水果,因为水果是她的最爱。有时候去逛逛书店,逛逛服装城,逛逛公园,总之日子太无趣了。

在家时,就看看电视剧,看看小说,看看电影,听听音乐。

这天,她在网上百无聊奈地跟老同学聊天,不料有个陌生人加她,她想也没想就接受了。然后开始聊了起来。

起初也就是漫不经心地聊着,后来慢慢地,一天没在网上看到他就觉得魂都丢了。

也许网络那端的那个人也有同样的感觉吧,每天早上一起来他就会上线看看她在不在,如果她不在的话他就会感到特别失望,后来他问她要了电话号码,于是他们不在网上见面就在电话里问候。

他们之间有说不完的话,她觉得他懂得她的心,他也觉得她能懂得他的心,所以每天能说上话对他们来说就成了生活里最重要的事情。

她终于不再感到寂寞,不再感到无聊,可是新的困惑出现了。如果某天她没能看到他在线或者没有接到他的电话,她便失魂落魄,他也是一样的。

他们之间相隔了千里路途,坐火车过去至少也得十几个小时吧。

他曾经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对她说有一天要飞过来看她,她笑了,说浪费你的钱做什么,你过来又没什么事情,他也无奈地笑笑,不知道自己会否真有一天飞到她的身边去看她。

她的生活里从此多了一份等待,等待那个只是看过他照片的人能够每天都跟她说说话,哪怕是拉拉家常也让她觉得高兴。

等待一个让自己心动的人的电话原来是这般的心酸啊,她站在窗口看着外边的细雨霏霏,看着雨水淋透了梧桐树叶,那些落花是那般凋零,如同她此刻等爱的心一般。她就像一个初恋的少女,想象着她喜欢的那个人的模样,想象着他们相见的场景,回忆着他们之间的对话,脸上满是寂寞的表情,时而又会泛起一些害羞的红晕,她知道自己深陷这份看似虚幻的爱里了,这种感觉甜蜜而夹杂着心酸,让人欲罢不能。

她心里几乎没怎么想过她的另一半了,每当接到他的电话也很平淡,说了不几句就没话可说了。但是接到网络那一端的那个人的电话则无比欢欣,仿佛吃了什么神丹妙药一般,连声音都变成了羞涩的少女一般发嗲撒娇,恨不得跟他说上一辈子的话。

他们之间也会生气,有时候一句话没说好,她就会像谈恋爱那时候一样不理他,这个时候网络另一端的他就会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想着法子要逗她开心,让她原谅他。

时光荏苒,不一会儿就过去好些年月了,他们仍然没有见面,不知道是一种默契还是什么,反正两个相隔了千里的人就是这样相思着,总说着有一天去见见对方,却总是轻易没有行动起来,但两颗心却总是贴在一起,紧紧地贴在一起,彼此安抚着对方的灵魂。






堕落
红泥村,一个还算开放的山村,因为此地泥巴呈现红色所以得此名。
这红泥村地处江南水乡,有着温润的气候,虽不见得有别处江南典型的旖旎风光,但却也因这肥沃的红泥而物产丰富,高粱、莲蓬、荷藕、水稻、家禽、玉米、瓜果、水产……都很富足。

因此地泥巴呈红色,因此水也是红色的,倘若将衣服尤其是浅色的衣服在这样的水里洗,久而久之,衣服就会失去本真的颜色而变成了红色。

此地人喝水都喝井水,好在这井水不红。

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此话不假。

这村里有户人家闻名十里八乡,那便是住在村东头的王老二家。

王老二一共生有三个孩子,大儿子叫王有福,二儿子王有财,第三个是闺女叫王秀晶。

(一)

王有福人老实忠厚,一辈子谨小慎微的,倒也博得周围人的好感。只是他生的这三个孩子倒是一个比一个让人头疼,一个比一个闻名。

王有福的大儿子王齐灵未到二十就娶了隔壁村的周莲花,开始时两夫妻也是举案齐眉的,人家都赞是一对金童玉女。

刚结婚时的确是过了一段夫唱妇随的让人羡慕的日子。

要说这周莲花那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啊。她当闺女时到她家提亲的人都排着队,追求她的小伙子那硬是可以用前赴后继来形容了。谁叫人家外号一枝花呢。也许是这红泥村的红泥巴和红泥水不光养庄稼也养人,瞧这周莲花长得那个水灵啊,那可真是人如其名啊。粉嫩粉嫩的脸蛋,洁白如玉的皮肤,乌黑亮丽的秀发,婀娜玲珑的身段,一双水汪汪的丹凤眼,真不知道迷倒了多少男人的心和眼,令多少男人为之魂不守舍。

听说那时候周莲花跟好几个后生谈过,但都没成,原因外人不知,有人传说是这周莲花人模样虽然俊俏,但心也太花了些。

至于她为何嫁给了王齐灵,大家都猜测也许是因为王家祖上还算有些余荫,再说这王齐灵人模样也还俊秀,身段也算高挑,就是单瘦了些,最紧要的是周莲花的名声坏了,她老爹老娘着急啊,看到老王家来提亲,就顺水推舟地答应了这桩婚事。

这周莲花最初嫁过来的日子倒也还安分,许是新鲜感还没过去。可不久就出问题了。那会儿好些村里人家都结伴到沿海城市去谋生,都说去那里有挣不完的钞票,于是周莲花一颗本就闲不住的心早就飞到那流光溢彩的大都市里去了。临走时,丈夫王齐灵很不放心,悄悄叮嘱两个同行而去的妹妹多盯着点嫂子。

王齐灵的大妹妹王齐云嫁了个村里的后生于树生,这于树生要说家庭条件也还过得去,人也长得还算过得去,唯独有个毛病就是好赌,一上赌桌就忘记了爹娘和老婆孩子。王齐云管他不住也不想管了,于是赌气就要跟嫂子周莲花去外挣钱。

二妹王齐英嫁了个远村的后生彭玉昌,生了个娃后不久,这彭玉昌不知怎么地就一命呜呼病死了。后来在人家的介绍下,王齐英又嫁给了彭玉昌的邻居彭好年,没多久,彭好年也一命归西了。村里人就说王齐英克夫,也就没人敢给她说媒了。她想着委屈就也说要跟嫂子一块出去闯世界。

周莲花一到大都市,由于她天生的开朗性格使得她在这里简直如鱼得水。她充分地发挥她的交际才能,不到三四天就有好几个所谓的富商看上了她。

王齐云和王齐英一来就进了个灯管厂,但看到嫂子这不到三四天的功夫就轻轻松松地穿金戴银的,自己累死累活也还穿得像叫花子,心里颇不平衡,但又恨老爹老娘没给她们也生就嫂子那样如花似玉的脸蛋,不过好在两姐妹都年轻,年轻就是资本,这话不知道是谁说的,反正她们两姐妹是觉得这是自己唯一的资本。

某天,累得疲乏无力的两姐妹在街角看到周莲花被一个胖胖的男人搂着,两个人笑得很是放肆,那胖男人的手指上戴了个硕大无比的戒指,他的肚子实在有些大,走起路来可没周莲花那么轻快,看着周莲花穿得花枝招展,脸上涂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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