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纣为虐之一代妖后-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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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歌!”河陌干嘛一副又好气又好笑地样子?我低头瞧着自己筐里的卷耳,再瞧瞧他筐里的卷耳,我愣了一下,抓了一把与我的对比,觉得好像长的不太一样。他一把拽过我的筐子倒了过来,把我采的“卷耳”都倒在了地上。
“喂!你干什么!”
他指着地上的东西,“非是卷耳!”又拿起自己筐里的卷耳伸到我面前,“卷耳,丛生如盘,叶如鼠耳,茎细长”
“哦”我闷闷的接过那‘样本’,细细地重新找起来,真是的,要是挖荠菜就好了,好歹我是见过的。河陌见我一脸难过,伸手将给了我的筐子又拿了过去,叫我等他一下,他再采一会儿就回去了。
一听终于要回去了,我顿时高兴起来,将筐子给他,跑到旁边休息起来。忽然觉得周围有些奇怪的视线,寻过去竟发现是几个大婶级的村姑正一脸鄙夷地望着我。看着我空空的双手和河陌弯腰劳作地样子,脸上顿时烫了起来。又不好意再去把筐子要回来,只得讪讪地装作没看见,等着河陌。
免不了心里又开始埋怨起这个朝代,上下五千年,我为什么偏偏来到这前半部文明史中?好容易投了个好肉胎,可惜这年头美女根本不顶用啊,不会采集野菜照样被人鄙视!我就不相信了,历史上那么多美女有多少会在野外采野菜的?我真是倒了八辈子霉了!
河陌看出我不但不会采卷耳,也不喜欢吃卷耳,直到有天他在外面猎了一只野鸡回来,我来到这大商快一个月才第一次在吃饭的时候lou出了笑容,都快一个月了,我才吃到这三千年前的第一口肉,真是不易啊!虽然他这里没什么作料可以做顿红烧鸡,不过河陌那种纯自然的烧烤撒上些盐巴来还是很诱人的,若不是食量有限一整只都会被我消灭光的。
那以后河陌常常会想办法猎些野味回来,他也不过是个少年而已,却有这个本事,让我好生夸奖了一番,谁知那小子还红了脸呢!飞禽走兽我几乎都尝过了,不过我也不是白吃的,我教他把猎回来的野鸡留着,让他编了了大笼子养着,留着以后生蛋啊!
鸡生蛋,蛋生鸡,鸡又生蛋我幸福的念叨着,我知道村里的人都在议论我,说是我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懂,还让河陌把我赶走。哼,等我们有鸡蛋吃的时候,你们就羡慕吧!
可是今天天都黑了,河陌怎么还不回来?我站在门口朝村子的入口处张望了一番,还是没瞧着人影,便进屋给火堆添了一把柴,继续等着。
刚把火烧旺一点,就听见河陌家那面墙算们的木板“砰”一声,我抬头一瞧,“怎么这么晚才回来!”瞒着,河陌怎么不对劲?我忙走过去,才发现他正捂着一只手靠在门板上,我伸手去扶他,手碰处全是湿湿腻腻的!我心里一抖,下意识的将手放到鼻子下闻了一下。
“哪来这么多血?”我惊叫,此时我侧过身,接着火光也看情了,他的右手臂上满是鲜血!“嘘”他示意我噤声,反手将门关了。这才让我扶到火堆边坐下,从腰间解下一只野兔对我咧嘴一笑。
“你你就打只野兔嘛,怎么怎么把自己弄成这个样子?”难不成兔子急了咬人就是这个后果?他没有回答我,只是把伤口处的衣服撕开,抓起身旁篓子里的一把树叶,轻轻擦拭起来
我忍住自己的眼泪,抢了他的叶子:“这玩意怎么处理伤口?你们古人就是不讲卫生!”捧了陶罐去外面打来半灌水,却发现这里既没有棉球也没有纸巾,忽然发现自己身上的裙子比他这里所有东西质地都要柔软,就扯了一条下来,先搓了一搓,再沾上清水给他擦拭伤口。借着火光,能看见他的伤口皮肉外翻,像是被什么爪子抓的。于是问他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河陌给我形容了一番,我大致明白可能是他追野兔的时候惊扰了一头熊了。能在熊爪下活下来,我深深地看他一眼,真的是万幸了。心中忽然后怕起来,要是河陌今天回不来了,我在这时代要怎么生活下去。
“不痛”他明明疼的龇牙咧嘴了还说不疼,我一时忍不住,眼泪簌簌往下掉,泪水滴在他伤口上,他手臂一抽,转头见我掉眼泪,慌忙想抬起受伤的右臂,被我硬生生按了下去。“别动!”伤口的血还没止,我很怕他失血过多,就问他有没有什么止血的草药,解释了半天,他才指着墙角一个破烂筐子。我也不知道他到底有没有听懂,知不知道什么叫止血,却也没有别的办法,在那筐里找到一种没见过的草药。
应该是草药吧,即使不是止血的,也是应对这伤口的。我想到电视上是怎么敷草药的,又在自己裙子上扯下一条,不顾河陌的反对用牙将草药咬碎了,铺在布条上。
我一边给他包扎,一边砸着嘴,shit,这东西难道是麻药不成?我嘴巴里都被麻的说不出话了。弄了半天,才算把河陌的伤口清洗包扎好,不过心里还是有些担心,这鬼地方穷成这样,连个大夫都没有,我又不懂医疗,千万可别出现什么感染才好。
“谢谢!”每次河陌给我弄肉来吃的时候我都会这么说,他今天竟然跟我说谢谢,我没好气地看着他,草草弄了些东西填饱肚子,就收拾好去睡了。
河陌不明白我为什么生气,却又不敢多问,看我半天,见我真的一动不动,以为我真的睡着了,就到自己的“床上”去了。
在我以为他也要睡觉了时,忽然听见门有些响动。我悄悄转头去看,接着星光见他似乎在擦门。门上还有血迹想到他回来时要我不要声张,必是因为怕引来村里人,如果被他们知道了,我这个成天在家“白吃白喝”的外人恐怕又要遭白眼了,眼泪又慢慢留了下来
【第二章 一个穿越来的贫民等于白痴 】
第三章 我忘了商朝还是奴隶制度
我决定,一定要在这个时代活出个样来,一定一定不能活在这个社会的最底层。就凭河陌对我这么好,我也一定要让他过上好生活。
所以我不可以再在这个山沟沟里呆下去,想要出头就得去城市,这好像跟现代的道理一样。当我把自己要走的意思告诉河陌时,他的脸上的神情看着让人心疼,他怯懦了半天才问我,能不能不要走。我摇着头,告诉他,在这里带着一辈子不会有长进的,问他愿不愿意跟着我出去。
可是河陌却拒绝了,他说他不知道外面什么样子,他害怕。我没有勉强他,我也不知道外面到底什么样子,大可等我有钱有能力了,再接他出去过好日子也不迟。于是我离开这个叫钟闾的小村子之事已成定局。
但是河陌让我再等他一个月,他说他要给我换双履来。我瞅着自己脚上已经开口的鞋,心里那份感动又泛滥起来。初来这里时,倒是还有一套换洗衣物,可是鞋只有一双,河陌他们那种草鞋我又实在是穿不惯,所以即使自己脚上这双已经张口的鞋还是舍不得换。
我知道自己这身衣物与他们不同,比他们的恐怕要贵出不少,可是我没想到脚上一双鞋需要河陌采一个月的疲q去换钱才能换来。我把自己身上那两个贝壳给他,他却坚决不肯要,每天早出晚归地去采那种叫疲q的可以换钱的草药。
终于一个月后,河陌背着最后一大筐的疲q,与我一起到集市上去,凑了足够的贝壳买了鞋之后,我们就将在集市上道别。
前些日子河陌隔几天就往集市上送一次疲q,我问他集市远不远,他说不远,好嘛,今天天没亮我们就出门,走了至少三个小时才到!我的脚都快要断了,想着自己以后出门连个公交车都没得坐,心里苦的不行。
不过这个集市,还是跟我想象中差的很远,没有一排排迎风飘扬的酒家食肆的招牌,没有整齐的青石板路和红墙绿瓦,一切都是土黄土黄的,从地面到墙壁好在人流量还是蛮大的。河陌带我到这集市上貌似是最好的做鞋的店挑了半天,才找到一双合脚的,比我脚上这双至少差了两个档次,不过河陌看着我穿上还是lou出一副高兴的神情。瞧着那模样我再望望完全陌生的周遭,我差点有了跟他回去的冲动,可是一想到一辈子那样过日子,终于忍住了。
河陌告诉我,最近的城大概在四十里之外,叫黑渝。他已经托了收疲q的人,在今天运送大批药草去黑渝的时候把我捎上,这也是为什么他今日带我来集市的原因。我对他的安排真是万分感激,要不四十里,我得走多久?简单地吃过一些随身带着的干粮,我就要跟着运药草的车走了。与河陌的恋恋不舍地到了别,直到走了很远很远,直到看到他的身影变成一个小黄点,我的眼泪才留下来。
如今,我到这商朝来的生活真正开始了。在河陌家的两个多月,我终于能够完全听懂这个时代的人的说话了,不论是口音还是用词,都完全难不倒我。我的耳朵已经成了自动翻译机,可以自动把这里人的话翻译成比较好懂的白话。
“姑娘可真是漂亮!”前面驾车男子冲我道。我扯出一个敷衍的笑容,心里却开始发毛,怎么这个男人眼神看上去那么不正常?
果然,走了没多久,他就开始自我介绍起来:“我叫毛苏,家里排行第三,人人也叫我毛老三,做这药草生意已经有三年了,如今家道也还算殷实”
“哦”我不知道要说什么,开始打量四周环境,怎么,怎么这么荒凉?
“我都二十五还尚未娶妻,村里的姑娘想嫁我的倒有不少,不过我都看不上”
“哦”我开始想荒郊野外遇到流氓的话要怎么办。
“我看姑娘就不错不知许人没有?”我突然感到有只手搭在自己肩膀上,条件反射的抓着拿手反手一扭,一阵杀猪似地嚎叫,差点吓得马儿xian翻了马车。这个长得就不像善类的流氓一脸愤恨的望着我,我也狠狠地盯着他,再添上点想杀人的怒火。他还是望着我,我稍稍使了点劲,保持住不要眨眼,气势上不能输,绝对不能输给一个三千年前的流氓!
半晌之后,他忽然熄了气焰,埋首赶车。我终于松了一口气,一路无言。
终于在天黑的时候,赶到了黑渝。这才像个城市嘛,至少要有城墙啊,就算是土城墙我也不嫌弃嘛,好歹让我见识到了三千年前的古代文明,之前那些贫民窟还不如的地方让我十分怀疑在这个时代我到底能过上怎样一种优越的日子。
总算从山沟沟里出来了,可是出来以后,要怎么办?所有的穿越小说里只有跟皇家或是商贾大户搭上关系才能飞黄腾达,可是要怎么认识这些人?总不会没事出来逛街碰到吧?
不知道那个毛苏是不是真的被本小姐的眼神给吓到了,不仅不再有任何逾矩之举,还很热情的回答了本小姐这个黑渝压根不存在客栈这类的东西。他还很好心的让我在车上等他一下,他去叫人来接货,然后带我去投宿。
他刚走没多久,我就动了逃跑的心思,等他带我去投宿?我还真没这个胆子。可是人家一车东西在这,要是我走了被人偷了怎么办?我站在那里斗争了一分钟时间,最后决定,还是自己的人身安全比较重要,再说都讲古代民风淳朴,路不拾遗,这么一大车东西明晃晃放在这里,就是在现代一时半会也不一定会有人敢拿走。
电影上总是很多破庙或是没人住的可以遮风避雨的地方,很不幸我转了一圈没有找到。而这个黑渝城似乎不大,十分钟后我又回到个毛苏停车的那条街上。下意识地看看那辆车还在不在,正赶上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