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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边城倦客-第2部分

小说: 边城倦客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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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红雪弯下原本挺得很直的腰,伸出右手,拢了一些水,水滑过手指,带来一丝令人颤栗的爽快。
他的声音一如清水般凉而朗:“我也是在委屈自己,和你分享一汪清水。”
路小佳撇了撇嘴,几乎是甩开了身上那件染满尘土的灰色衣衫,只穿着裤子跳进了水中。
清水漫过他的四肢,他近乎满足地松了口气,全身每个细胞似乎都在这时松了口气。
傅红雪半蹲在湖边,一直用怪异的目光看着他。
路小佳的头向后仰着,靠在岸边一块石头上,正好能够看见傅红雪的黑色衣衫:“你看什么?”
傅红雪慢慢地道:“我只是在奇怪。”
路小佳道:“奇怪?”
傅红雪道:“我奇怪你为什么总是喜欢穿着裤子洗澡。”
路小佳懒洋洋地抬起一只手,挡在眼前,手上的水珠不时地滴在他的脸上,滑进他的头发里,他的声音带着几分捉弄的笑意:“莫非,你想让我脱|光?”
傅红雪皱了皱眉毛,错觉吗?他怎么总觉得路小佳这话说的有些怪异。
路小佳突然露出了他们见面以来的第一个笑容,懒洋洋的,带着轻佻的弧度,一晃而过,道:“你不洗?”
声音未落,傅红雪已经将他黑色的衣衫放在地上,黑衣下的身材瘦削,路小佳张开双臂就能完全抱在怀中,肌肤更是苍白得近乎于透明。淡淡的残留的伤痕印记,便格外醒目。
这时,情形反而变为路小佳怪异地看着他。
傅红雪低下头,道:“你看什么?”
路小佳慢慢地道:“我也在奇怪。”
傅红雪道:“奇怪?”
路小佳奇怪地笑了笑:“看你的脸,你是个不折不扣的很英俊的男人,看你的身子,还真像个平胸的女人。”
傅红雪脸色一变,像是一团黑云盖住了表情,只余下黑目中透出的冷冷的寒气。
他反手便裹上了地上的黑衫,将身体裹个严实,沉着脸滑进湖水中。
路小佳道:“我只是喜欢穿着裤子洗澡,没想到你喜欢穿着全套衣裳洗,真是让我大开眼界。”
傅红雪说了三个字,三个字就如同刀子,咔地斩断了路小佳的嘲弄。
傅红雪冰冷而生硬地道:“我高兴。”
路小佳深吸一口气,一头埋进了水中,水面一荡一漾,将他完全埋在下面。
作者有话要说:一起洗澡神马的很萌啊,其实当时写《鄙名楼》时,刚写到无名老人和卖茶人带叶开和傅红雪到客栈,我就想写一起洗澡什么的,但关键是:客栈要怎么才能一起洗?又没有温泉!所以就搁置了,没想到居然用在路小佳和傅红雪身上了,XDDDD为了写路傅,看了很多关于路小佳的评论,甚至跑去重看了一遍《边城浪子》的情节,我发现(扶额),我更偏心了,虽然傅红雪在我心中永远是第一位,但路小佳第二,叶开第三这个排名已经改不掉了OTZ。。但是,至于同人,我还是觉得叶傅比较得我心……因为路傅明显就是虐恋啊,而且无法情深(两个人都是凉薄的人,不肯轻易相信爱,肯定是虐恋啊。。。)这文写的我。。。又要争取不走形又不能过虐,压力暴增……
不好意思,晋江又抽了,不能回复评论,所以大家的评论无法看见,也无法回复,等下午我再看看会不会好一些。。。.

  前辈(一)
湖水清澈冰冷。
鱼的世界,也比人的世界干净。
路小佳端端正正地坐在水底。
看着各式各样的鱼虾在自己面前悠闲地游过去,看着水草在砂石间袅娜起舞,这种感觉绝不是未曾经历此境的人所能领略得到的。
他抬起头,隐隐约约能透过水与光的反射,看见傅红雪模糊的影。
苍白的脸上,眉眼不清,波纹不断,虚假幻觉。
路小佳恍惚想起三天前见过阿飞时的情景。
男子站于云石之上,垂目遥望着飘渺云雾。
浓眉大眼,挺直的鼻子使他的脸看起来更瘦削,薄薄的嘴唇抿成了一条线。他的背挺得笔直,身上罩着的披风随着风翻卷着,结实颀长的身躯被一身剪裁得体的灰白衣服勾勒出来。大把的黑发不算长,也很乱,不服贴地飞舞着,似乎也在张示主人不拘小节的性格。
他倔强,冷漠,坚定。对任何事情均是漠不关心,甚至对他自己。对路小佳的到来,也只不过抬眼看一眼,便依旧自顾自地眺望云海。
路小佳甚至产生一种很荒谬的错觉,阿飞就像这飘渺的云雾,一霎那没有抓住,就会萧然不见。
那阿飞却是曾经江湖中的一个传说,虽然已经归隐,但比起李寻欢而言,他依然是正当壮年。
路小佳虽然是荆无命的徒弟,在出师前却从未听过阿飞的名字。
他只以为师父定不会为凡人,却不明白师父过去有多么厉害,多么有名。
记忆中,师父喜欢盘腿坐在一块青石上,穿着衣衫,衫角很短,只能掩及膝盖;袖口是紧束的,手指细而长,骨节凸出,显得很有力。
他的眼睛虽然与阿飞一般冷漠,却从来不似阿飞这般能给人带来生命的活力。
他的眼睛是死的,呈现着灰色,既没有情感,也没有生命!
但当他看着弥漫云雾陷入某种奇异的永远不为他人所了解的思绪中时,神情便会缓和许多,脸上那三条刀疤,也不像平常那般可怖。
路小佳从未从他口中听过阿飞的名字,当他步入江湖时,知道曾经有这么一位与师父齐名的前辈,还大吃一惊。
因为他以前总是觉得,师父是独一无二,无人可超越的。
那个陌生人身上穿着套很普通的衣服,腰带上插着根很普通的短棍,手上却提着个很大的包袱。
他走进来,将手里提着的包袱,轻轻地摆在地上,随随便便地找了张椅子一坐。
路小佳已经说不出话来,他不敢说,这陌生人身上有种种剽悍、冷酷、咄咄逼人的野性。
“我平时很少喝酒的,但今天却可以破例。”
陌生人淡淡地道,声音低沉,很轻,但有种力量,让每个人都不能忽略他的话。
没有人问他为什么,没有人敢问。
陌生人道:“你知不知道我是谁?”
路小佳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那双镇定如磐石的眼睛里,似已露出恐惧之色。
他是荆无命的徒弟!
但他第一次因为他是荆无命的徒弟而感到抱歉,只因为他站在阿飞面前!
路小佳垂下头,看着自己腰带上斜插着的剑,好像只希望这柄剑并没有插在自己身上。
他尊敬阿飞,畏惧阿飞,似乎已经胜过了对自己的师父。
这是他第一次见到传闻中的飞剑客,也是这时,他的剑已被击断。
真正伟大的武功,并不是用聪明和苦功就能练出来的。
你一定先得有一颗伟大的心,才能练得真正伟大的武功。
路小佳似乎第一次接触这个道理,这两句话不是击断了他的剑,而是震撼了他的心。
阿飞目中又露出那种温暖的光辉,接着道:“这当然不容易,据我所知,天下武林高手中,能达到这种境界的,也不过只有一个人而已。”
路小佳的心跳的很快,他知道阿飞说的是谁,当然知道。
他只是没有想到阿飞的目光中会露出温暖的光辉。
这一刻他终于彻底明白阿飞和荆无命的不同之处,他终于彻底明白自己对阿飞不同寻常的尊敬和畏惧来自何处。
阿飞的脸虽也是沉静的,冷酷的,但目光随时都可能像火焰般燃烧起来,就算将自己的生命和灵魂都烧毁也在所不惜。
经年已过,他依旧未变,光是逼人的风采便能让人热血沸腾。
路小佳平静住心中的热血,那些激励过他温暖过他的故事还在心中,而故事的其中一位主人翁就在眼前。
路小佳垂下头,道:“前辈。”
阿飞没有转头,只是淡淡地道:“他现在是不是还好?”
路小佳道:“老人家就在山下等着……”
阿飞笑了笑,道:“等我?”
有种模模糊糊的感觉,让路小佳不敢开口回答这个问题。
阿飞淡淡地道:“我早已无心与他一战。”
路小佳回想起荆无命周身那充满不祥的空气,便是一抖,低声道:“老人家说,前辈莫要逃避。”
阿飞挑起眉梢,突然露出不祥的微笑,那是狼一样的笑容,令人颤抖:“逃避?”
瞬间阿飞收敛了那可怖的笑容,冷冷地道:“不用管他,他自会离开。”
路小佳的额上已经有冷汗溢出,阿飞自然可以不管荆无命,可让他路小佳怎样回去复命?
路小佳无法想象,荆无命的耐心一旦被磨光,后果会有多可怕,他只知道,这两位无双剑客之间的事情,还不是他这个晚辈所能插手。
但他着实踌躇了:“前辈这样,实在让我为难……”
阿飞又笑了,这次是温和的饶有兴味的笑容:“原来你怕这个?”
路小佳沉默。沉默有时就是一种很好的回答。
蓦然,竟听阿飞说出一段惊天霹雳的话:“你也不用复命了,去江南找傅红雪,怕他也等急了。”
作者有话要说:阿飞,荆无命,李寻欢三位前辈们的那些事啊~╮╭总觉得阿飞捉弄荆无命什么的好萌~

  前辈(二)
提到快剑,飞剑客,就难免想到飞刀,李寻欢。
两人原本素昧平生,最后却为莫逆之交。
小李飞刀堪称风云第一刀,数十年来无一人为此对手。一刀发出,光华未散,对手却已倒下。
谁能真正看清这霎那的光辉,谁能真正理解这伟大的灵魂?
阿飞的剑无情,人却多情,剑光一闪,便已入鞘,只余拔剑收剑之声回响耳边。
谁能真正理解他一旦产生便激烈的爱,谁能真正收留住这恒久的光华?
内心温厚之人最易受伤,表面冷漠之人却常多情。
两人皆为情所困,为情所伤,李寻欢为林诗音十年束缚,阿飞为林仙儿断然收剑。
好在李寻欢已有孙小红。
这个年轻姑娘梳著两条辫子,一双大眼睛又黑又亮,明朗的笑容,勾魂的眼神,还有爽朗中不乏温柔细心,豪气里又有几分小儿女情态,她年轻,开朗,从未流露出悲伤和痛苦,这些无一不抚平李寻欢心中的情伤和孤独。
那时她就在阿飞面前,开心地嘟着嘴,道:“没想到你这么长时间才来,我还以为我和寻欢的酒请不动你呢。”
她虽好似在怪罪,却没有一丝埋怨的意思,反而带着关心和问候。
这是李寻欢和阿飞难得的见面,阿飞绝不会无缘无故地迟到三天,若不是她和李寻欢都执意要等,可能真的会错过。
李寻欢将阿飞面前的酒杯倒满,才露出温和的笑容:“无论如何,来了总是好的。”
这并不是三年之约,三年之约已经过去很久了,如今,是江南,他们在江南的再次相遇。
阿飞伸出手,稳稳地握住酒杯,目光只细细描绘着白瓷酒杯上青色的花纹线条,一遍又一遍。
就好似在细细描绘心中那些曾经的景象,不错过每一道线条。描绘完毕,便能尘封,数年前,他便已有了大哥,也有了一个大嫂。
他不用告诉大哥,为了赶回来,他连夜出海,遇到大风暴,若不是及时而机智的自我拯救,他几乎丧生海面。
他也不用告诉大哥,在孤独的尘世里漂泊的数年,他几乎夜夜记挂着曾经孤独世界里的那抹温和的微笑。
他更不会告诉大哥,他早已很少喝酒,只因为心中那些没有消除的伤疤,往往在举起酒杯时,就会提醒他它们的存在。
他于暴风雨的海面返航,在漫天风雪中而来,于茫茫夜色中出现,他松开披风坐下,他用冰冷粗糙的手举杯,他破了平时的例,只是为了一个微笑,只是为了说一句话,只是为了喝一杯酒。
他的微笑就如同突然划破沉重乌云的一道阳光:“大哥,大嫂,我敬你们。”
语毕,举杯,仰头,一饮而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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