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太智慧枕边书-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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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他很孤独。
女儿女婿请求他搬去和他们同住。但纽特·阿克塞波拒绝了。“不,”他回答说,“你们应该学会过独立生活。你们搬到我的农场来住吧。农场归你们管理,你们每年付给我400美元租金。但我不和你们住在一起。我上山去住,我在山上能望见你们。”
他给自己在山上修造了一间小屋。自己做饭,自己料理生活。闲暇时去公立图书馆借许多书回来看。他感到他从来也没有生活得这么自在过。
开头,纽特·阿克塞波仍改不掉他多年养成的习惯:清晨5点起床,打扫房间,中午12点准时吃饭,太阳落山时一准就寝。但他很快发现他那些事情完全可以随自己高兴,想什么时间做都可以。实际上,他那些事即使不干也没有什么关系。于是他一反过去的老习惯。早上他常常在床上躺到七八点钟。吃罢饭,他往往要“忘记”打扫房间或清洗碗碟。但是,他后来开始在夜间外出作长距离散步,这才是他真正告别过去,向着新的、更加自由的生活迈出的最为彻底的一步。
在他一生之中,白天总是有很多工作要做,累了一天之后,天一黑就没法不睡觉。现在可不同了,白天过完,夜晚他可以出去散步,他发现了黑夜的奥秘。他看到了月光下广阔的原野,他听到了风中摇曳着草和树发出的声音,有时他会在一座小山头上停下,张开双臂,站在那儿欣赏脚下那一片沉睡的土地。
他这种行径当然瞒不过镇上的人。人们认定这个老头的神经出了毛病,有人说他已经成了疯子。他也知道别人是怎样看他的,从人们向他提出问题时所说的那些话,以及人们看他做事时的那种眼神就不难了解到。他对于那些人看待他的态度感到十分气恼,因此也就更少和人们交往,他用来读书的时间也越来越多了。
纽特·阿克塞波从图书馆借回来的书中,有一本现代小说。小说的主人公是一名耶鲁大学的青年学生。小说叙述他怎样在学业和体育方面取得成就,还有一些章节描述了这个学生丰富多彩的社交生活。
纽特·阿克塞波现在64岁。一天凌晨3点钟,他读完了这本小说的最后一页。这时他做出了一个决定:去上大学。他一辈子爱学习,现在他有的是时间,为什么不上大学?
为了参加大学的入学考试,他每天读书很长时间。他读了许多书,有几门学科他已有相当把握。但拉丁文和数学还有点困难。他又发奋学习。后来终于相信自己做好入学考试的准备。于是他购置了几件衣物,买了一张东去康涅狄格州纽海芬的火车票,直奔耶鲁大学参加入学考试。
他的考试成绩虽然不算很高,但及格了,被耶鲁大学录取了。他住进学生宿舍。同屋的人名叫雷·格里布,曾当过教师。雷的学习目的是得一个学位,以便再回去教书时可以挣更高一点的工资。雷在学生饭堂打工、挣钱交学费,雷不喜欢和人讨论问题,不喜欢听音乐。纽特·阿克塞波感到很惊讶,他原以为所有的大学生都和他一样喜欢谈论学问。
进大学还不到两个星期,纽特·阿克塞波发现自己很难和其他同学融入在一起。其他的学生笑话他,不仅仅因为他年龄大(虽然白发苍苍的他坐在台下,听一个年龄比他儿子还小的教师在台上讲课,那情景也实在有些古怪),还因为他来上学的目的与众不同。那些学生选修的科目都是为了更有利于以后找工作挣钱,而他和大家都不一样,他对有助于挣钱的科目不感兴趣。他是为了学习而学习。他的目的是要了解人们怎样生活,了解人们心里想些什么,弄清楚生活的目的,使自己的余生过得更有价值。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能够有自由的感觉,能够在学习中找到乐趣。
你应该用这种态度看待生活:将生活看成是在你前面无限延伸的、漫长的、渺无尽头的道路,你只有坚持学习,不断地努力向前走,才不会在中途迷失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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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饿死的鹰和被剥皮的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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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尔逊中学是美国最古老的一所中学,它是第一批登上美洲大陆的73名教徒集资创办的。在这所中学的大门口,有两尊用苏格兰黑色大理石雕成的雕塑,左边的是一只苍鹰,右边的是一匹奔马。
300多年来,这两尊雕塑成了纳尔逊中学的标志。它们或被刻在校徽上,或被印在明信片上,或被缩成微雕摆放在礼品盒中。许多人以为鹰代表着“鹏程万里”,马代表着“马到成功”。
可是,仔细研究《外国历史》,了解了这两尊雕塑的缘起,就会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那只鹰所代表的不是“鹏程万里”,它其实是一只被饿死的鹰。这只鹰为了实现飞遍世界的远大理想,苦练各种飞行本领,结果忘了学习觅食的技巧,它在踏上征途的第四天就被饿死了。
那匹马也不是什么千里马,而是一匹被剥了皮的马。开始的时候它嫌它的第一位主人——一位磨坊主给的活多,乞求上帝把它换到一位农夫家。上帝满足了它的愿望,可是后来它又嫌农夫给它的饲料少。最后它到了一位皮匠手里,在那儿什么活也没有,饲料也多,可是没几天,它的皮就被剥了下来。
那73名教徒之所以把这两尊雕塑耸立在学校的大门口,为的是让学生们警醒。
真正能把人从饥饿、贫困和痛苦中拯救出来的,是劳动和生存的技能,而不仅仅是理论知识的多与寡!空洞的理论必须和实践紧密结合才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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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实质要由超越来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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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各拥有一条长10米的绳子,怎么让对方的绳子变短?用剪刀剪短对方的?还是用绳子加长自己的?不同的人的选择是不同的。
《塔木德》上说:超越别人,不如超越自我。
在犹太人看来,人的生命由两部分组成,父母给予的以及自己赋予的,其实也就是先天和后天。先天只是出身,后天才是生命的实质,生命的实质必然要由超越来维持和升华——超越自我——超越出身——超越局限。
犹太人有一则故事教导人们要去超越自己。
有一对父子俩都是拉比。父亲性格温和,考虑周到;而儿子却孤僻、傲慢,所以他一直没有成功。
有一天,儿子对父亲抱怨,老拉比说:“我的孩子,作为拉比我们之间的区别是:当有人向我请教律法上的困难问题时,我给他回答。他提的问题以及我的回答,我的提问人和我都满意;但是若有人问你问题,则双方都不满意——你的提问人不满意,是因为你说他的问题不是问题;你不满意是因为你不能给他一个答案。所以,你不能怪别人而必须放下架子鼓励自己,才能成功。”
“父亲,你是说我必须超越自己?”
“是的,”父亲回答,“真正超越从前自我的人,才是真正成功的人。”超越自己的历史传统融入了犹太人的血液之中,所以,犹太民族成为最勤奋的民族。
如果勤劳自勉,借以超越自己,那么总有一天,就会自然而然地超越了别人。人一定要把握住自己的内在动力。超越自己,才能不断地鞭策自己前进,而不因为一时的懈怠或者暂时的成功而失去继续努力向前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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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座永远蓬勃旺盛的艺术创造的“火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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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太人的杰出代表人物之一马克思曾说过:“任何时候我也不会满足,越是多读书,就越深刻地感到不满足,就越感到自己知识贫乏。科学是奥妙无穷的。”人生的价值在于不断进取,在这方面犹太人的杰出代表毕加索为我们树立了光辉的典范。
伟大的西班牙画家毕加索的艺术成就是举世瞩目的,尤其是他的立体主义画风,开创了整个艺术界的先河。他的敏锐的感受力和变幻无穷的想象力贯彻了他的一生。
每一件旁人看来极其平常的东西,他都能赋予他们新的面貌和新的生命,因而他被同时代的人称为“魔术师”,法国总统称毕加索是“一座火山”,他确实是一座永远蓬勃旺盛的艺术创造的“火山”。
毕加索死的时候是91岁。在90岁高龄时,他拿起颜色和画笔开始画一幅新的画时,对世界上的事物好像还是第一次看到一样。年轻人总是在探索新鲜事物,探索解决新问题的方法。他们热心于试验,欢迎新鲜事物。他们不安于现状,朝气蓬勃,从不满足。老年人总是怕变化,他们知道自己什么最拿手,宁愿把过去的成功之道如法炮制,也不冒失败的风险。毕加索90岁时,仍然像年轻人一样生活着,不安于现状,寻找新的思路和用新的表现手法来运用他的艺术材料。
大多数画家在创造了一种适合于自己的绘画风格后,就不再改变了,特别是当他们的作品受到人们的欣赏时,更是这样。随着艺术家的年岁增长,他们的绘画虽然也在变,可是变化不会很大了。而毕加索却像一位终生没有找到他的特殊艺术风格的画家,千方百计地寻找完美的手法来表达他那不平静的心灵。
毕加索作画,不仅仅用眼睛,而且用思想。毕加索的画,有些色彩丰富、柔和,非常美丽,有些用黑色勾画出鲜明的轮廓,显得难看、凶狠、古怪,但是这些画启发我们的想象力,使我们对世界的看法更深刻。面对这些画,我们不禁要问,毕加索看到了什么,使他画出这样的画来?我们开始观察在这些画的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
毕加索一生创作了成千上万种风格不同的画,有时他画事物的本来面貌,有时他似乎把所画的事物掰成一块块的,并把碎片向你脸上扔来。他要求着一种权力,不仅把眼睛所能看到的东西表现出来,而且把我们的思想所感受到的也表现出来。他一生始终抱着对世界十分好奇的心情,就像年轻时一样。
假如你喜欢欣赏画,不妨找些毕加索的画册,看看从他的画中你能得到什么启示。
只有不断超越自我,不断让自己在新的生活和环境中去迎接挑战,才能保持住生命不灭的创造力,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掘自己的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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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可以不断超越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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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大王保罗·纽曼的故事更能说明犹太人如何打破旧有的生活状态。纽曼是美国著名的影星,他有杰出的表演才能和先天的强健体魄,他是银幕上的男性偶像。他饰演了许多影片,如1956年的《上帝喜欢我》,1958年的《漫长的夏日》,1960年的《在阳台上》,1961年的《骗》等,均获观众的好评。他曾5次被提名为奥斯卡金像奖最佳男主角,到1987年他60岁时,终于在第6次提名时,荣膺奥斯卡最佳男主角,圆了自己40年的梦。此外,他还是出色的导演。他在电影上的成就,为他赢得了声誉和财富,他成了一位富有的艺术家。
保罗·纽曼是出生在美国的犹太人,他的父亲是一位小商人,母亲喜欢音乐、艺术。纽曼大学毕业后,留在父亲的商店工作。他也喜欢表演。本来做一个老板,做一个犹太商人,他也可以成功,可他不满足于日复一日的平淡的生意。于是,在不解和怀疑的目光中,他毅然卖掉了杂货店,一心一意投身到了演艺界。1987年,他因在《金钱本色》中的成功表演而获奥斯卡奖。保罗·纽曼从商人到艺人的跨越,使其在新的领域内赢得了更大的成功,也挖掘了自己在表演上的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