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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荷亭晚-第3部分

小说: 荷亭晚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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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对面那个脸皮厚得够可以的男人却无视他这种拒绝的举动,自来熟地一把握住他还在半空中的手摇了两摇。 

  更过分的是,还在疗伤中行动不便的他竟然是叫人把他抬过来的——只为了打扰他一个人雨中听荷的清寂。 

  “我没有兄弟,也不需要朋友。” 

  亲情已是他不得不留在这世上最大的羁绊。 

  友情呢?他没尝试过,但直觉地知道凡关于“情”都是一种麻烦的东西。 

  不然就不会有这么多的恩恩怨怨,情仇爱恨。 

  “那么你有没有姐妹,或者是表妹,啊,长得比较像的远亲什么的都可以,还有没有云英未嫁的给兄弟介绍一个?” 

  已经是夏天了还在发春的人却不管这一套,硬是把被拒之千里之外的距离拉成亲密无间。 

  “我不知道中原美女稀缺至此。” 

  这人真够烦的,偏又是自己才救回来的,又不好马上杀了,或是揍他一顿让他十天半个月下不得床、出不了声(搞不好这样别人还当他的医术差呢)。 

  何晚亭就连讥讽都是淡淡的,有一种刻意与人保持距离的淡漠,然而他毕竟还年轻,到底有一点被别人的戏谑调侃激着了,眼中隐约闪现出怒火。 

  也许很难叫人想象,像他这样的人其实骨子里却有着比谁都火爆的烈焰,如同用冰包住的火。 

  若潜藏在他体内的热情一旦被激起,融化了冰,那将是怎样一幕惊心动魄的爆发? 

  李逸风今天就充满了煽风点火的恶趣味。 

  他从第一次被这男美人儿推下水时就发现了他这种处在两个极端的性子,同时也被引发了极大的兴趣。 

  “谁叫我偏好你这一口的!介绍一个嘛,你也不吃亏,有我这样玉树临风英勇无敌人见人爱的姻亲,今后行走江湖一定黑白两道都卖你面子。” 

  说着,李逸风还一脸不甘地上下打量着已经微有薄怒的人,仿佛像他这样的人不生为女子简直对不起他似的。 

  “人见人爱?” 

  何晚亭怒极反笑。 

  这男人哪里有一点德行兼备的高手自觉了? 

  听介绍竟然还是少有的杰出人物、未来的武林之秀,这样看来中原武林气数将近也许是真的。 

  “开个玩笑而已嘛!呵呵……倒是你,从哪里来的?我之前可没听说过‘赛孟尝’府上有这样一个医术高明的医师。” 

  李逸风歪头打量自己的救命恩人——虽然他的伤并没有重到致命,但如果真如所有中了碎心箭的人一般,化为择人而噬的僵尸的时候,他也只有等别人要他的命。 

  心下暗自感慨:赛孟尝座上倒还真多能人异士! 

  不过偏偏是这个看起来气质极佳的公子让他印象深刻,也说不出是因为什么原因,他就偏好缠着他玩,看他气得想跳脚却又强行按捺下怒火时简直无比快慰,就算知道自己的举动在真的惹火了这位妙手医仙有可能招致不测,但还是忍不住想在老虎头上挠虱子。 

  然而,这全不受人拘束的风行神乞下定决心要做一件事的时候,不管这事情是正经的还是荒唐的,他身边的人也全都只有摸摸鼻子由他去。 

  “新近……有到洛阳赏花的兴致,所以就一路游玩过来了。” 

  何晚亭自斟自饮,本待不理他,可是李逸风已经见机在先,笑吟吟地执了桌上的茶壶给他继杯,沉默了一晌,顺口答道。 

  “可是我记得一般人到洛阳要赏的可是牡丹,你专程赶来赏花的话,应该提前两个月在谷雨前来啊。” 

  李逸风眼中光芒一闪而过,以酒敬茶,豪气地一干而尽。 

  “赏晚荷也是一种乐趣,洛阳牡丹名动天下,早有诗、书、画记载流传于世,不必专程造访了。” 

  李逸风那句话说来轻描淡写,却叫何晚亭心里打了个突儿,知道他已经识破了自己刚刚为回避他询问自己来处时,为转移话题而随意编造的借口。 

  “你看起来不像中土人士,却对这边的礼数十分熟悉。” 

  打破烧锅问到底一向是李逸风的座右铭,也正是因为他勤学好问,不耻下问,他今日取得的成就才会比同龄人都高了一点点。 

  真的,不多,只高了一点点而已,只不过叫别人望着他的地方都要仰起三十度角仰视(九十度太高,他还不想过早化为天上的那一颗星星)。 

  “总而言之,你就是想说我是个化外之民,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蛮夷之辈就是了?” 

  何晚亭第二次对这个人动怒。 

  因为他的不识趣。 

  其实他本来的真我本性就是觉得高兴就大笑,觉得悲伤痛苦想哭就哭的人,连续遭了几番变故之后,明白自己一喜一怒都牵连甚大,这才竭力压抑自己的性子,成为符合他外在清艳形象的冷美人。 

  “不敢不敢,要是这样说,那我们华夏民族也有一大半是蚩尤之后,我要是敢嘲笑你,那岂不是连自己都笑进去了?” 

  哎,蛮可惜的,本来是想死缠烂打,非把这人的根底查明才肯罢休。 

  可是看到他生气,眼眶红红的样子,不由自主地心软了,下意识地向不拂逆他的话题转变。 

  李逸风暗下对自己的表现皱眉。 

  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可是他一向欣赏的作战方案,笑容是瓦解别人心防的最好办法,所以他一向擅长笑,他笑得越开心的时候,往往是他越认真想从对方身上找出破绽的时候。 

  此次明明知道事关重大,可是却仍临时抽脚,只为了不让这美男子危难。 

  僵尸帮突起江湖,短短数月即攻占了中原的八帮十六派,可以说是所向披靡。 

  他们最厉害的不是武功,而是利用毒物及邪术对人自精神上的控制。 

  他亲眼见在攻打本舵的人中有自己昔日的知交、昔日的好友,可是在受控之后仿佛完完全全成了呆子、行尸走肉。 

  任他怎么呼唤,怎么重述旧情,那个他曾经深信无论如何、就算出卖自己的性命也不会背叛他的同伴唯一响应的,只有越来越凌厉的拳脚。 

  那空洞的眼神、呆滞的神情,无异于被无形的线操纵的木偶。 

  迫不得已,他在洛阳分舵一战中重创了自己旧日的兄弟,旨在遏制他的进攻。 

  可是没想到,那断了一臂的左护法仍像是不要命似地冲了上来,仿佛被斩断的手也浑然不能令他觉得痛似的,直到,他的脑袋被他手上无往不利的神兵利刃“风”切下。 

  他也正是在为此神伤之际受了别人的暗算,身中五箭。 

  正因为伤痛而意志薄弱时(尤其知道自己中的是可令活人变僵尸的碎心箭!强者无畏如他,都在一瞬间产生了心情上的动摇),却突然听到那个已经恍若修罗地狱的修罗场中,忽远忽近地传来天籁般的梵唱,那歌声清澈如煦阳下的溪流,动听如出谷的黄莺,祥和如佛经的禅唱。 

  那又美丽、又极具吸引力的歌声在一瞬间主宰了他的意志,几乎让他想立刻放下手中的剑,遁着歌声向那歌者顶礼膜拜。 

  幸好,他不是别人,而是意志力比别人强十倍,坚韧力比常人强百倍的李逸风。 

  发觉自己的脚步向前迈出第一步的时候,他就立刻见机清醒,不敢再战,转身一溜烟也似地逃了出来。 

  用他独步武林的旋风步法,毫不敢迟疑地——逃,这步法他一向是在打斗中制敌所用,那错综纷杂的脚步通常可以乱敌人的眼,但彼时全力施展,却只不过为了逃命。 

  他仅是凭着比野兽还准确的本能,察觉出了那甜美歌声下的阴谋,然后他就逃了。 

  也正是如此,他还能醇酒美人的享受生命。 

  不,其实在他逃走的那一刻,他也没想过自己居然还可以醇酒美人地享受生命。 

  他也知道碎心箭的威力非同小可,逃并不是一定能保存性命,然而,碎心箭是怎么让一个好端端的人活生生地变成僵尸,这过程如何变化,却从来没有人知道过。 

  换而言之,他中了碎心箭,也中了碎心箭上的毒,毫无疑问的情况下,他就要变成大家都畏惧的那种行尸走肉基本已成定局。但这到底是怎么变的,要怎么样才能解救?他逃回来,只是要尽最后的绵薄之力,把自己的血肉之躯当成了一个活生生的实验品,提供给自己信得过的朋友来解救、研究,也好给以后去攻打敌人的朋友留下宝贵的资料。 

  不过,上天实在太照顾他了。竟然能在何晚亭手下超生。 

  七天,已经七天过去了,渡过了中碎心箭后僵尸毒发作的期限,而他除了身上的伤痛尚未平复外,完全没有一点快要异化的征兆,依旧气得死圣人、缠得死美人、妒得死闲人。 

  叫他怎么不对这解毒之方大起觊觎之心? 

  当然,何晚亭露了这一手后,对解毒之方欲得之而后快的大不止他一人,可是何晚亭虽然惊现了这一手,人却依旧是淡淡的,问也问不出再多的话来,美丽到凌厉的眼只是一扫,就叫人呐呐地开不了口、出不得声。 

  他本身如荷,那种自然而疏离的态度叫别人急不得恼不得——难道别人救了人还得受你胁迫说出他救人的不传之秘啊?在场的可都是自诩正义的武林中人,无人敢做牛不喝水强按头,自毁形象之举。 

  左右讨不了好,商量来商量去,大家都公认受人救命大恩,多少能套个近乎的李逸风最适合当挖人墙角的高手。 

  更何况只要激起他兴趣的东西,一向没有他到不了手的。 

  这也就是之所以,李逸风一渡过危险期,别人就算是抬也要把他抬来打扰何晚亭清静的原因了。 

  “你要骂我蛮夷,不需拐弯抹角。你想打听我的来历,大不了我走就是了,犯不着惹这么多大侠、高人怀疑猜忌。” 

  何晚亭的脸又冷了几分。 

  是的,他的相貌比俊俏更俊俏了一点,高挺的鼻子、深广的双目、黑发中微带紫泽的外在表征,可以让人一眼而明他非我族类——至少,也当是个汉人与异族的混血儿。 

  就是这自血液里带来的二分之一血统,小时候却不知叫他吃尽了多少苦头。 

  原因都是因为一个,他美,太美了。 

  不同种族血统的结合,向来能给下一代在外貌上带来天赋的美丽,而他身上继承的血统不管哪一族的,显然都是十分优秀。 

  小孩子们对自己喜欢的对象有一种本能的欺负,所以他被欺负得尤其厉害。 

  直到,他自行研读完毒经,在复修研了药经之后。 

  直到,他从一本被人丢弃的武功口诀中悟出凌厉的招式之后。 

  他才跟过去的噩梦说再见。 

  “怎么可能?” 

  呀,被识破了!当然,他兜来兜去的目的本在此,不料这美人的性子可烈,明明知道反抗就要受人怀疑猜忌的情况下,仍一针见血地挑明,不肯受人要挟,这种性子他喜欢。 

  就好像他偏爱入口微醇,一口吞下肚却立刻火燎火烧地烧得人浑身爽利的烈酒——叫人一口吞下,却舍不得(也不能)吐出来,只能强忍着被灼烧的痛处,在腹中再三回味。 

  李逸风把眼睛睁得大大的,像极了无辜又纯良的纯情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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