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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怪我太过聪明-第7部分

小说: 怪我太过聪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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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还不够了解彼此,你还有很多事,是我不知道的。”钱宜多低头说出事实,“所以,以后别再这样了。如果,我因为不了解,让你做了什么不好的事,就坏了。”对方全心的信任,反而让他不忍要求太多。
“傻瓜。”李凌日却不依,“我答应了,就不会反悔。你怕不了解我,那就拼命加油努力了解我不就得了?这样,你以后也不会再犯错啦!比如,从今天开始,你就知道,我吃不得酸啦,以后就不会再这样了。不对,如果我做了什么惹你生气的事,你就可以故意要我吃酸,好惩罚我啊!”
“傻瓜!”钱宜多终于再次笑开,“你说我是傻瓜,你才是傻瓜呢!哪有人教别人怎么惩罚自己的?”
“恩,我们都是傻瓜。”恋爱中的人,都是傻瓜。
“傻瓜配傻瓜,哈哈~绝配,绝配~”
“没错!绝对是绝配~”两个人就这样,不顾众人的眼光,高举着手,喊着“绝配”,笑着走在热闹的大街上。
“那个人,不会是李家的大公子,李凌日吧?”街旁茶楼上的茶客,看着楼下的“风景”,有些讶异。
“好像是啊~”
“他什么时候,有了个那么大的孩子了?”某人的嗓门,可真是大啊。
“对哦!看那孩子,长的……”两道银光闪过,唰唰两下,吓得两人都不敢再说话。
钱宜多感受到李凌日稍微僵了下的身子,觉得非常不爽——他们做什么那么多嘴,在那评论他人是非?什么孩子不孩子的?看不出来他们是相爱至深的情人吗?讨厌!要不是凌日也在,我才不是就这样空空吓唬你们一下呢!快速的插回自己的簪子,钱宜多低头就吻上李凌日的唇。
“?”宜多,这里是大街啊!李凌日觉得有些尴尬——才被一群人说完有了个“那么大的孩子”,然后就当着众人的面,和自己的孩子接吻/////情况有些诡异啊。
察觉李凌日的不安,钱宜多也没有再进一步,稍微厮磨了一会后,就离开李凌日的唇,抬头朝楼上喊话:“睁大你们的狗眼看看,什么孩子不孩子的!我钱宜多,是李凌日的情人!”
一个就十来岁的孩子,如何能有这样的气魄?楼上的人又怕又不得不暗暗的佩服,赶忙回话:“是,是,是,在下一时看走了眼,没有注意,小姑娘你气势非凡,绝非凡人,和李大公子,可真是绝配啊!”现在这个时代,谁在意那些年龄上的差距啊?人家姑娘是个美人,又明显的武艺高强、胆识过人,李家又不是他们惹得起的人物,何必与人过不去?说几句好听的,巴结巴结,总不会错。
“什么小姑娘?我……”李凌日掩住了钱宜多的嘴,不让他再说下去:“人家既已认错,还说了我们是绝配了,你就不要再和他争了吧。”他当钱宜多是故意和别人闹,而不是真的在意“小姑娘”这三个字。
“……”看看李凌日,想到这毕竟是别人的地盘,他是有靠山,但如非必须,也就别打扰本身也很忙的小印比较好。钱宜多想到李凌日对自己的请求,一定答应,那么自己是否也不要太过分的好呢?瞪了眼无聊人士,钱宜多把头埋回李凌日的颈窝,继续逛街。
这李家将来的当家主母,可真是个厉害角色啊!年纪轻轻,就有如此气魄和伸手,啧啧啧……众人彼此交头接耳,小声议论,纷纷表示自己的看法——人呀!为什么“看法”就是那么多,又那么爱表达呢?哎……
“这个小姑娘,可真是有趣的紧呀。”茶楼上,还有一对人儿,也正坐在窗边品茗,只是这桌人的音量,明显小了许多。
“的确是够悍的,长的也够标致。”
“就是瘦弱了点。”这个距离看过去,觉得她就那么一点点了,小猫似的,窝在李凌日的怀中。
“正显得她的可爱嘛。”某人眼中,金光闪闪。
“四王爷,不会吧你?”金桨无语中——某人的“恋童癖”又发作了!(这个,可是正牌的恋童癖啊…………/////)
“说了不要叫我‘四’王爷!多难听啊!”真是的,为什么自己的排行这么不好?
“我也不想那么叫你啊。”只是,你目前的行为,真的让人很想那么叫你罢了……
“死金桨!”直接喊“死”,心里平衡点了。
“……”外表风流倜傥,英俊潇洒的王爷,其实不过是个幼稚的无赖罢了!金桨的心中暗暗劝自己,不要和他计较~“只是,你别忘了,她已经是李家大公子的人了。”
“欣赏一下而已,无烦~”本来还想,这回下江南怎么这么无聊!这回不会了~
“你忘了,你不是来玩的么?”
“那是干嘛来的?”
“六……”警惕的看了看四周,金桨小心的道出他们的真正目的。
“咦?是吗?我怎么不记得了?”某个无赖装傻中……
“……”算了算了,随他去了!反正,没有他们,他相信那个深不可测的孩子,自己是没有问题的。对了,幸好王爷没有见过他——六殿下可不是一般的美人呀——否则,他都不敢保证,恋童成癖的四王爷会看在对方是他侄子的份上,放过他…………老天啊!我怎么会有一个这样的朋友啊?皇上还老派我和他一起行动!
“凌日。”钱宜多端着茶杯,进了李凌日的书房,“这么晚了,你还不去歇着么?”都怪我,白天时任性了,让他带我玩了一天。
“不忙,这点看完就去。你先去歇了吧。”李凌日接过茶,喝了一小口,“白天玩了一天,你应该也累了吧?”
“你都不累,我怎么会累?”拜托,他几乎抱了他一天好不好?钱宜多难得没有爬到李凌日的腿上坐着,而是乖乖的站在书桌前。
“小傻瓜,我是大人了呀。”
“以前,练功时,我可比这辛苦多了。”所以,这点“体力活动”,对他而言根本不算什么,“我可不是什么娇生惯养的大小姐!”而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是是是,你不是,你很坚强。”孩子就是爱逞强,钱宜多让李凌日又想起自己的五妹。
“那当然。”钱宜多骄傲的仰高了头,“以前师父就常常夸我用功。”前提是,师父劝他不要总是有事没事就拿无辜的人“练功”。
“呵呵~好孩子~”
“恩,那我就不打扰你了~我先回房歇着了。”
“好的,你去吧。”
“哪个神经病,半夜三更不睡觉,跑来偷窥他人?”钱宜多怎么也睡不着,因为他知道屋顶有人。但等了半天,对方好像也没有伤他的意图,也不像是宵小,所以他索性坐起身来,点灯请人。
“果然够灵敏,不愧是我李雁看上的人。”李雁也不客气,几个翻身,就从屋顶下到窗户,再从窗户翻进屋中。
“什么李雁?”钱宜多打量着眼前的人,也不急着动手。
“木子李,大雁的雁。”看小美人对自己的名有兴趣,李雁赶紧详细到来。
“少恶了,谁问你的名了?我是说,你是何处来的小贼,居然敢打我钱宜多的主意!”瞧他那样,根本就不是钱宜多的对手,所以怎么也睡不着的钱宜多,索性用他打发时间。
“原来姑娘贵姓为钱,芳名宜多。”李雁自动的给自己斟了杯茶,“好名,好名!”
“……”哪来的傻瓜,总是能这样歪曲我的意思!还是,他自以为是惯了?呃,突然有点遇到另一个自己的感觉/////“谁告诉你,我是‘姑娘’了?”
“宜多不是姑娘,如何会是李凌日的情人?”看着眼前,秀发披散的美人,李雁很难想象他居然不是姑娘。
“不是姑娘,就不可以是凌日的情人?哼,你的思想为何如此狭隘?”
“……”男男恋?呃,也不是没有听说过——宫廷之内,什么新鲜事没有?自己不也是,不分性别的喜欢着美丽的孩童?“这倒不是,只是习惯性的以为你会是姑娘罢了。不是就不是,你也不用生气——据说,男人美到极致,就象女人,所以能让人误会你是姑娘,倒是你的荣幸。”
“……”什么逻辑!但想想无影和小印,他说的话似乎又有那么几分道理。
“你倒是好胆识啊,就不怕我是坏人?”停了会,李雁又难以自制的向钱宜多表示自己的欣赏。
“你知道我是李凌日的情人,想必你白天也见过我了。”钱宜多闲闲看窗外的风景,“就凭你?想动我一根手指头都难,何况别的。”
“我不信!”好歹,他可是请过御林军老大教过自己的。
“你想试试?”
“无烦~”
“好样的!”这下轮到钱宜多开始佩服李雁的胆识。“我这里有三根簪子,你随便选一根,作为我使用的武器。”
“哪根都好,为什么要选?”
“因为,其中一根抹有剧毒,我们来赌赌你的运气。”即将拥有的“练功”机会,让钱宜多觉得自己的血液一下子热了起来——身体中的噬血成分开始咆哮。
“不会吧?”李雁后知后觉的开始担心,“玩玩就好,何必用毒?”
“这也是赌的一种——人都有好赌的天性嘛!”钱宜多挑衅他,“怎么,你不敢?你不是有自信可以赢我么?现在没了?”别怪他无情——他们不认识,他正好有些无聊,偏偏他又自动送上门来给他玩……如果他没有用那种眼神看他就算了,偏偏这个一看就是个痞子的家伙……哼!不过,既然不是很讨厌他,那就由他自己来选择自己的命运喽!
第五章
在李雁不服输的挑起一根簪子时,钱宜多就单挑右嘴角,笑了:“你运气不错!三选一都被你选中了~”
“……”自己的运气,还真的从没有这么“好”过,“那么,现在怎么比?”要不是因为刚才和钱宜多说好了——如果他赢的话,就可以拥有美人一晚,否则,他还真不愿意冒这个险呢!虽然钱宜多很小,可是,一看就知道……是个高手啊!
“恩,很简单。你到屋顶上去,我就在屋里。你可以不制造任何的声响,也可以完全藏在黑暗中,都没有关系。”钱宜多拍拍他的肩,算是给他的“离别安慰”,“我不说开始了,等你到了上面,就努力想想,该怎么躲开我的银针吧——你放心,因为太过闪亮,只要有月光,你就能看见它们,这会让你躲得明白些。”
“就这么简单?”李雁不相信。
“就这么简单。”可惜了,你这个色狼,如果你没有提出那个无耻的“赌约”,小爷我可能还会发发善心——只要你愿意,就会给你解毒。但现在,你的面前,就只有一条路!那就是,死~
“好!”李雁笑着往屋顶上闪。
轻轻的摸摸自己的银针,钱宜多笑笑:“宝贝,你可认得他?”
银针象是听懂了钱宜多的话,发出刺眼的亮光。
“很好,那你就去吧。”连精巧的手法都不用,钱宜多只是将银针往窗外掷——他练手法,只是为了掌握好“度”用的,如果就是想置对方于死地,中其要害,那么他反而什么事情都不用做了。针本身,比他还噬血。
※※z※※y※※b※※g※※
半个时辰后,银针回到了睡得正香的钱宜多的发髻上。
李雁从来没有想到过,这个世界上,居然会有如此邪门的银针——它好像认得自己似的,一直紧追不舍。无论他躲到哪里,都躲不过它。试想,人的体积比小小银针大上多少?有什么地方,是人躲得进去,但针却进不去的地方?何况,它还锋利得可怕,几乎没有什么材质可以挡得住它!最可怕的是,它似乎从它主人那里沾染了调皮的气息,喜欢逗着人玩——明明速度很快,可就是不立刻追上你,好像好心的给你一些思考逃命方向的时间。想到这样可怕的针上,还抹着剧毒,李雁终于醒悟——自己惹上了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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