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好女婿-第1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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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词虽然比起“山一程水一程”来说,还差了些浑然天成的韵味,可质量却属上乘,至少比起龙在那首要好许多。即便是同大名鼎鼎的七子的作品比起来,也不让分毫。
如云卿这种天皇巨星式的人物,诗词的鉴赏力比起常人来却要高上许多,自然知道这词的妙处。
士林传言,苏木上一首《长相思》乃是抄袭之作,这事别人如此说,她也姑且信了,因为那词正是宋人风格,以情以意境胜,却不是明人作得出来的。
可苏木这首却有着明显的今人风貌,显示出深厚的诗词功。
抄一首佳作或许有可能,可抄两首,且都是一流水准,却不是那么容易。
难道说,苏木是有真才世学的一流词人,而不是外间传言所说的斯文败类。
又想起苏木刚才说要助自己夺回花魁头衔,云卿突然心中一紧,隐约感觉到这是一次天大的机会。
“再来一首!”苏木又是一声大笑,继续吟道:
“爱也思,恨也思,思到天明泪点滴,倚窗独叹息!
怕分离,却分离,离去昨儿风向西,动情能几时?”
却是现代人的作品,又是另外一种风格另外一种韵味。
“你这人乱叫什么,出去,出去!”小环还在骂。
云卿却突然道:“好!”
“什么!”屋正乱着的众人都同时静了下来,转头疑惑地看着自家姑娘。
云卿已经坐直了身体,平静地看着苏木那张脸,眼睛里慢慢散发出光彩来:“我相信你。”
苏木微微点头。
云卿:“苏公子方才说要助我夺回花魁头衔,可有把握赢那龙明卿。”
“龙明卿?”苏木突然扑哧一笑,吟道:“寻章摘句老雕虫尔,只不过我朝高士大多以道德文章为重,这才使竖子成名。诗为心声,若在写作时一味在辞藻格式上下功夫,虽然乱花迷眼,却也不过是一具没有灵魂的尸。”
他这一句话直接指出了龙在诗词的缺点,云卿一呆,在心理将龙在的几首所谓的佳作过了一遍,突然觉得这些诗词同苏木刚才所念的两首《长相思》相比,却少了一份动人的余韵,只需拨开他华丽的辞藻,就落出苍白寡淡的本质来。
云卿突然朝几个打手喝道:“你们出去,没事别来打搅。”
小环不满地叫了一声:“姑娘,不要上了这个骗子的当。”
“住口,不许这么诽谤苏公子。”云卿厉喝一声:“小环,拿笔墨来!”
“姑娘……”
小环满腹的委屈,她也不知道苏木刚才是怎么蛊惑了自家姑娘。她也听不明白这个骗子刚才所念的那一段诗词究竟有什么好处,她只不过是一个小丫鬟,又不识字。
不过,云卿的模样,好象很在意的样子。
一种警惕从心中升,小环气哼哼地走到案前,提起墨锭,撒气似地飞快地转了几圈,就扔到一边,冷眼旁观。
墨汁还淡,但苏木却不在意。
铺开一张上好的宣城竹纸,却见得纸里有暗金色的斑点浮动,竟是压制进去的金箔,单这一张纸,已价值三四钱银子,花魁的富有和体面光鲜可见一斑。
架上悬挂的笔照例是湘妃竹制成,有依稀泪痕,但笔毫却各不相同。有羊毫、兔毫、狼毫,甚至鼠须。可以根据个人的写字习惯,和字体大小风格选用。
苏木也没想到云卿如此讲究,看了看,就顺手摘下一管兔毫笔。
其实,就他最擅长的正大厚中的颜体字而言,狼毫笔最是适合,略微带硬度的狼毫可将字中的筋骨发挥到极处。
可今天要写的是词,而小环着丫头又故意将墨汁磨得很淡。若选狼毫笔,字体会显得干涩,不过圆润饱满。不如兔毫笔,能够吸饱足够的墨汁。
第二百零六章 难道苏木已经强过七子
将笔放在砚台里饱满地吃了一管,苏木也不迟疑,一落笔,就在纸上飞快地写了起来。
小环因为不识字,也不知道苏木这字和词的好坏,却见得苏木手下的字因为墨汁浓淡不均,显得深浅不一,如此一来,整个卷面就显得有些奇怪。
她因为看苏木不顺眼,又先入为主地觉得这人就是一个骗子,见此情形,心中冷笑:行骗行到我家姑娘头上来了,看看你写的这手字,真真是难看之极。嘿嘿,也就是口舌便给,真到手下见真章的时候,露怯了吧?
正得意间,云卿却“啊”一声低呼,禁不住走到苏木身边,低头看下去,目光中却是异彩连连。
“难道这字写得好?”小环心中疑惑,又看了一眼,苏木已经将第一行字写完,墨色还班驳灰暗,可却错落有致,整体看去却有一种古怪的画面感。
这感觉,有些像山水画儿。
小环也知道这阵子自家姑娘的日子很不好过,作为从小侍侯她长大的下人。云卿这些年从一个普通歌女变成大花魁,又从人生的颠峰跌落下来的冷暖起落,她都是看在眼里的。
当年,她进楼子的时候,因为笨,又因为长相不好,这才变成了云卿的丫头。可跟了姑娘这么多年,她对烟花行也是非常了解的。
作为一个顶级花魁,琴棋书画那是必须精通的,歌舞才艺也要达到一流,至少应该有一个秀才的水准。
可京城这么多楼子,这么多清馆人,才艺出众的人不知凡己,相貌才艺其实真要比也比不出个高低。
要想站在花魁的顶峰,拼的其实就是背后的诗词高手。只要有那么一两位高手,不断地推出新诗新词,才能维持你的名声不至跌落。
京城这种大地方乃是藏龙卧虎之地,能作诗作词的人没有一万也有八千,并不是随便写几首就能糊弄过去的,再怎么着,也得有七子或者准七子的水准,才能服众。
燕娘之所以能够从姑娘手头将花魁头衔夺了去,还不是因为她背后站在准七子水准,并有可能成为江南第五才子的龙在龙明卿。
以前,云卿姑娘因为和李梦阳交情不浅,每年都能从他那里得到一两首诗词,可现在李大人却犯了事,被下在北镇抚司诏狱里去了。
没有了李梦阳的新诗新词,其七子中何景明又去了陕西,至于其他五人,要么不认识,要么老的老死的死,早已风流云散去。
如今的云卿姑娘可说是孤苦无依,只能一日日看着自己的老花魁的光环一点点褪色,直到变成一个平凡的歌姬。
然后默默地退出江湖,找个良人家嫁了,结婚生子。
等到老时,或许她会在某一天突然从梦中惊醒过来。
梦中,她吴带当风,口中吟唱着当世一流人物为她创作的隽永绝句翩翩起舞,满座衣冠胜雪,直欲乘风而去。
那,才是有意义的人生啊!
……
这阵子,小环明显地看到自家姑娘消沉下去,经常一个人靠在床头看着外面的秋光发呆,一整天也说不了几句话。
就连以前最喜欢的古琴也不弹了,秋千也不荡了,画儿也不画了。再看她的双眸,刻板木讷,就好象被人抽去了魂魄。
要知道,以前的云卿虽然看起来文静风雅。可在背地里却是一个活泼好动,精力旺盛之人。
小环见自家姑娘变成这个样子,心中也是一阵阵发疼。
可就在苏木写出这一行字的时候,她却突然看到云卿就好象是那刚被点睛的画中人,整个人都活了起来。
不但身体变得充满了活力,就连目光也是突然就亮得吓人。
小环猛吃了一惊,心中突然有个念头升起:“这个苏木,难道这词却是作得极好,好倒已经将那龙在的新作都压下去的地步?这……怎么可能?龙明卿可是江南唐伯虎的接班人,未来执诗坛牛耳的人啊!”
至于苏木究竟是不是骗子,这事且不去说。
就算他不是,还能胜得了龙明卿?
无论小环怎么想,也不会想到这上面去,毕竟,龙在这两年的名头实在太大,已经让人无发逼视了。就连宁王府,也许下重金,聘他入幕。
小环还是忘记了一点,如果苏木不是骗子,上次在通州都诗的时候赢了龙在一场,又该怎么说?
她现在只是担心:“即便苏木不抄袭,凭自己真本事作一首诗词出来,又哄得姑娘的欢心。如果姑娘真拿他的二流之作去与燕娘比试。如果再输,就再没有翻身的余地了。”
可出乎小环意料之外,苏木飞快地将那首诗词写完,微微一笑将笔扔到一边,问:“云卿姑娘,可堪使?”时,自家姑娘却是身子一颤,满目都是迷乱。
待到苏木又问了一声,云卿猛地转头看着苏木,声音带着颤抖,目光更亮:“这……是你写给我的……”
再看看她的双颊,已微微透出一丝红润。同前几日的颓废灰败不同,这一刻的她已然容光焕发,甚至还带着淡淡的娇羞,还有的就是狂喜。
“自然。”苏木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走到水壶之前,给自己倒了一杯水,满满地饮了。
小环还是有些担心,自家姑娘自己最清楚。云卿最最敬慕少年读书郎,而眼前这个苏木生得虽然普通,但不可否认他身上带着一种普通读书人所不具备的英气。
难道说姑娘……被他给迷惑住了。
“姑娘。”担心之下,小环又忍不住叫了一声。
云卿听到苏木的回答,脸上的狂喜再也遏制不住,连忙对几个打手喊道:“快,去将乐师请来,有新曲要排!”
“姑娘……”
“小环,快去取一百两银子来,给苏先生润笔。”
“啊!”小环这回是彻底地震惊了,在一般农户一年只有三四两年收入的这个时代,一百两已经是普通农民一辈子的入项了。
她记得两年前诗坛宗师李梦阳给云卿写了一首七言,楼子也不过送过去六十两润笔。
只不过,李大人雅量高致,不肯受。不得以,姑娘才买了等价的文房四宝送到李府,如此,李梦阳才接了。
现在云卿一出手就是一百两,难道说这个苏木的诗词已经好过了李大人,甚至是七子?
小环一脸惊骇的表情,呆呆地站在那里,再不能动弹。
第二百零七章 不要钱
“慢着。”苏木却突然拉住小环。
这下,云卿倒有些奇怪了。
一百两银子可不是什么小数目,看苏木的穿着打扮,甚为朴素,也不是富家公子,甚至比起一半来楼子里玩乐的读书人还要潦倒些,看着这么大一笔银子居然不动心,这人难道是传说中不爱钱财的高士?
不不不,应该不是这样的。
他今天巴巴儿地跑来见我,又写出这么精妙的一首诗词,究竟是为什么呢?
难道真如他所说,他上次在通州受了龙在的侮辱,想借此机会为自己正名?
但拿钱和为洗刷身上的污秽点并不冲突,一举两得,两全其美,又何乐而不为呢?
一连串问号从心底升旗,云卿却有些糊涂了。
她却不知道,其实苏木现在还是挺有钱的,身上还带着一百两银子和十两黄金,在京城也算是中下人家。
只不过,他觉得这钱并不属于自己,又不愿意用胡顺的钱,这才没有刻意打扮罢了,日常也就一套儒袍了事。
“不要润笔,又肯帮我这么大一个忙,难道是……”一个古怪的念头油然而升,云卿的脸更红了,就连头也低了下去。
青春慕少艾。
对于自己的姿色和才艺术,云卿还是非常有信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