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历史 作者:王安-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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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场旷日持久的跨国诉讼案的原告团团长,王选被国内众多媒体评选为“2002年年度人物”。2003年春节后,王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同公众已不陌生。王选1952年生于上海,祖籍浙江义乌市崇山村。1987年赴日留学并取得硕士学位,几年前在日本就有了稳定的工作和生活。
1942年的一天,一架日军飞机低低飞过崇山村的上空。十几天后,村子里暴发了可怕的瘟疫,400多名村民在痛苦中死去,这其中也包括王选的8位亲人。村里人当时并不知道这场灾难的原因。不久之后,一支自称防疫部队的日军来到了崇山村,但是他们并没有给染病的村民看病,却把农民拖到别人看不见的野地里活体解剖,农民也看到日本军把刚死的人从棺材里把内脏取出来,或者是把臂、腿割了,把淋巴的部分割了,砍了拿走。
王选说,我是1995年偶然看到一则报道,在我们家订的英文报纸《THE JAPAN
TIMES》上有一条新闻,提到第一届有关731部队的国际研讨会在黑龙江哈尔滨召开,有两个日本人报告了去浙江义乌崇山村调查731细菌战引起鼠疫流行的情况。我一看那个报道就很激动。我父亲就是从崇山村走出来的,然后到上海去读书工作,后来参加革命。我很小的时候,我父亲就跟我说过日军侵略中国时的暴行,在崇山村发生的鼠疫……我父亲心情非常沉重,好像是非常痛苦、恐怖的记忆。
二战结束后,731部队头目石井四郎和其他细菌战战犯没有受到任何惩罚,日本政府也没有对中国受害者作出任何赔偿和道歉。半个世纪之后,一群富有良知的日本民间人士展开了对这段历史的深入调查,并帮助中国受害者准备起诉日本政府。看到报上的消息后,王选和这群日本老兵的后代取得了联系,加入调查。
王选说,这对我来说是无从选择的一件事情,必须要去做的,不管挣得到钱,挣不到钱。一个人有些事情是不能说不的,你是有义务的。因为我是崇山人的后代,我是惟一在日本受过教育的人,了解日本这国家,这个事情当然应该我来做。
从1996年开始,王选正式参加了日本民间细菌战调查团,她又一次回到了故乡崇山村。因为她既精通日语又会说当地的方言,调查团里只有她能和当地村民没有障碍地交流。农民很害怕,农民惟一的联想就是日本鬼子,他怕说错了连累整个村子里的人。他们跟日本方面提出来,说要王选作为全权代表进行诉讼。
1997年8月11日,王选代表108名中国细菌战受害者(后原告增加到180位)第一次走进了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将日本政府告上了法庭。2002年8月27日,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对侵华日军细菌战中国受害者对日索赔诉讼案作出判决,首次判定日军曾在中国实施过细菌战,并承认细菌战给中国人民造成了巨大灾难,但驳回了中国原告关于谢罪并赔偿的诉讼请求,中国原告团提出上诉。
王选还透露了许多诉讼之外的细节。
王选说,在这些年27次出庭中,一半的时间里只有我一个中国人,其它都是日本人。我感到孤独,我觉得太冷清了。我当然希望中国人能够把这个法庭都坐满了,这要中国人自觉来。留学生一个一个都挺忙的,个性很强。年轻人说,他们不感兴趣,我真听他们说过,我很吃惊。
王选说,从我收到的一些电子邮件来看,中国年轻人里有两种比较典型的:一种人说我们年龄很小,年轻人就该是风花雪月,他们说以前根本不知道有这样的历史,觉得我讲的东西跟他们很远。当然这个人还算给我写了电子邮件,还有很多风花雪月的人不会给我写电子邮件。还有一种人仇日,对日本人有种族性的仇恨心理,跟日本右翼一样。我觉得很多中国人仇恨日本人,不是平白无故的,是有历史原因的。人的情感应该得到尊重,不能简单化说这些人都是狂热分子。另外,任何一个民族不能用种族作为标准判断这个民族是好是坏,中国在战争中也有很多汉奸。
王选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在1999年的时候,支持了一个议案,要日本政府向在日本企业中受害的美国人谢罪,对受害者进行经济赔偿。我认为,美国可以在本国起诉日本企业,中国为什么不可以呢?但现在没有细菌战受害者的起诉被中国法院受理过。这里可能涉及到中国没有对日本政府的管辖权。但我认为,严重违反人权的行为,不应该属于主权范围之内。如果在中国可以起诉,有成千上万的案子在中国起诉,对日本政府就是一个很大压力,那日本政府就会感到这个问题确实很严重。
王选目前在一家日本企业做中国商务方面的研究,收集有关资料,还要跟中国对口单位搞交流。这是她主要的生活来源。王选的老板对她很客气,王给他看诉状,看在法庭上的发言。“我想让这些日本人都知道我在干什么,这样他们实际上也就是我的支持者。”
虽然王选的努力暂时还没有结果,但另一个中国受害者告日本政府案终于取得胜诉。
日本当地时间2003年9月29日13时30分,日本地方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全面支持李臣等13名中国原告。判决书判决,被告日本政府需要向原告孙景霞、刘振起、李臣、邢世俊、仲江、司明贵及孙文斗各支付2000万日元(约合154万人民币),向原告张淑云、齐正刚、齐广春各支付1000万日元(约合77万人民币),向原告祁淑芳、刘敏、刘波各支付666万日元(约合51万人民币),此外,被告还需向13名原告支付从1997年5月8日开始至支付完毕止的利息(5%/年)。
2003年李臣已经59岁了。29年前,1974年10月20日凌晨,李臣、肖庆武、刘振起、吴建宁4人正在松花江佳木斯市河段做除泥工作,猛地两声巨响后发动机停了下来,李臣等4人将抽水泵的盖子打开后,顿时传来一阵刺鼻的芥末臭,被刺激得流泪不止。他们发现,在抽水泵里有一枚炮弹。
事发30分钟后,4人开始感觉呼吸困难,恶心想吐。下午4点左右,李臣疼痛难忍,双手又红又肿,并起了很多水泡。第二天,李臣住进了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3日又转至沈阳202医院。入院时他全身已起满水泡,无法脱下衣服,医生只好将他身上腐烂并和衣服粘在一起的皮肉一点一点地切除。五十几天后出院,但出院不到两个月病情突然恶化,不光是两手,连肛门、咽喉也肿了起来。最后,他到北京解放军307医院住院。之后又再次发作,再次住院,总共历经5次。直至现在,李臣仍经常往医院跑。而一起受害的肖庆武早已不治身亡。
李臣和同伴的胜诉,离不开1994年成立的“中国人战争受害索赔要求”日本律师团,尾山宏是律师团团长。
尾山宏在20世纪60年代就已是日本知名律师。1963年,33岁的尾山宏认识了家永三郎。家永三郎是史学家、日本历史教科书编撰者,他在发现文部省删掉了历史教科书中由他编撰的南京大屠杀、731细菌部队等内容后,决定起诉文部省。为此,他找到了尾山宏。
这场诉讼持续了32年,以家永三郎的胜诉而告终,此时他已去世。在这32年中,尾山宏说,没有谁比他更理解家永三郎曾经发誓诉讼到底的目的:忏悔自己国家曾经的罪行,才是真正的爱国。
律师团代理的第一起诉讼是1995年8月的山西慰安妇案件。同时起诉的还有731人体试验案、南京大屠杀案和浙江永安无差别轰炸案,后来陆续有刘连仁劳工案、遗弃化学武器及炮弹案、李秀英名誉权案等一系列案件。
中国律师苏向祥与日本律师团接触已有8年,日方律师的锲而不舍给他留下深刻印象,“他们几乎天天都在撞南墙,但绝不回头。”
在诉讼中,尾山宏始终保持着冷静。他说:“这么多年不论什么诉讼,其他律师哭,我不哭,在整个律师团里必须有一个人保持绝对冷静……但有时候我会发怒,在法庭上猛敲桌子,这样对法官会有影响,让他想一想:是不是自己的判断出了问题,否则律师怎么会那么愤怒?”
2001年7月13日,律师团在刘连仁案上迎来第一场以日本政府为被告的胜诉。这是中韩民间对日本政府和企业提起的60件战后索赔案中,第一件确认日本政府损害责任的全面胜诉的案件。尾山宏听到审判结果后当场瘫倒在法庭上,而其他律师则兴奋得“像疯了一样”。
2003年9月29日的胜诉,当是中国人的第二次胜诉。但日本政府不高兴,提起上诉。日本时事社评论道,这是“一次非常严厉的判决”。日本《读卖新闻》认为,这次判决的特征是,原日本军队遗弃的毒气武器造成的伤害是“现在进行时”。判决严厉指责说,直到事故发生时日本政府一直没有采取任何措施,这显然是“持续不作为”。
中国受害者索赔之路还很长。
2003年3月
孙志刚
●广州某公司平面设计师
●被收容致死
孙志刚27岁,湖北黄冈人,2001年7月从武汉科技学院毕业,2003年春节后孙来广州工作,从他借住的地方到单位,路上要花一个多小时。在广州工作的20多天,孙志刚只迟到了两次,每次不超过5分钟。
在孙志刚去世前,一个月试用期的2000块钱他还没拿到手。20多天的试用期里,老板看孙翻来覆去似乎只穿一件衣服,便问他是否需要钱。第一次被婉拒了,老板后来又问起几次,孙不好意思地跟老板提出先预付200元工资。家里人后来在孙志刚的遗物里发现了没被动过的100元,收容站的记录证明,当时孙身上还有52元。这意味着,孙志刚十几天里只花了不到50元。
2003年3月17日晚,孙去网吧上网,因未带暂住证被收容,遭毒打于3月20日死亡。孙身上有七八个圆形黑印,“肯定是火烫的”。
接下来的事情就司空见惯了——孙父和孙弟赶到广州,派出所、公安局、收容站、医院、卫生局,哪哪都不理。孙家先后联络过5位律师,一听这事都不敢接。一个公民被打死了,天大的事,整个社会机构却集体不作为,这里面一定出了什么问题。
后来孙家亲戚朋友凑了4000元,作为尸检费用。4月18日,法医做的尸检有了结果,孙志刚死前72小时曾遭毒打。4月25日,《南方都市报》率先报道了这一消息。4月26日,市公安局督察队前来慰问,表示一定给家属一个满意答复,同时希望他们不要再上访。4月27日,广州天河区公安分局送来了2000元慰问金,但孙家没有接受。
孙志刚死了,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