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顿将军-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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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顿将军》 作者:赫尔森
作者前言
美国陆军上将小乔治·史密斯·巴顿将军对于我国读者来说,也许并不陌生。大明星乔治·斯科特主演的电影《巴顿将军》,把这位叱咤风云的虎将形象表演得有声有色,给人们留下了深刻难忘的印象。那么,历史上的巴顿将军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呢?他在伟大的反法西斯战争中发挥了多大作用呢?他在美军历史,乃至世界军事史上占有什么地位呢?
对于这些问题,细心的读者在读完本书后便不难得到答案。
本书是一部生动的人物传记,分28 章进行叙述。第1—4 章,叙述了巴顿的青少年时代,重点介绍了他成长的社会和家庭背景、成长的道路,军人性格的形成和军旅生涯的开端。第5—10 章,叙述了美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到太平洋战争爆发期间巴顿的活动情况。突出介绍了他由美军“第一坦克手”到担汪装甲兵师长所经历的曲折坎坷的历程。第11—27 章,是本书的主体部分,叙述了巴顿参加第二次世界大战。在欧非战场上纵横驰骋、大展宏图的辉煌历史。第28 章,是本书的画龙点睛之笔,通过前面的描述,对巴顿的治军和作战思想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总结和分析,以使读者对他的一生有个全面的认识。
本书是国内撰写的全面介绍和评述巴顿的首部著作,无论在内容,观点和史料运用上,还是在写作风格和文字技巧上,笔者自认为都有不同于外国作者之处。在叙述巴顿成长道路时,既肯定其个人奋斗的主观因素,又突出介绍他成长的社会和家庭背景,坚持了时势造英雄的唯物史观。在对其历史评价上,既承认巴顿在各个历史阶段、尤其是在反法西斯战争中所作出的巨大贡献,又不讳言他浸略墨西哥、镇压“补偿金大进军”的事实以及反共、蔑视普通民众的反动立场。在描述其军事业绩时,既承认他是美军中能征善战、无坚不摧的一员虎将和超凡的战术家,又不否认他缺乏战略眼光,以及对联盟战略的肤浅认识等。在文风上,既尝试用文学笔调写出一部形象生动、可读性强的作品,又尊重史实,并对其中的大量细节进行认真的考证和查实,以免以讹传讹,谬误流传。
一言以蔽之,笔者在写作过程中,始终坚持唯物史观的分析法,力图写出一部科学性、艺术性和启喻性相结合的传记作品。尽管如此,由于时间紧迫,水平有限,书中不免有疏漏和错误之处。希望学术界的同仁和广大读者提出意见和指正。
刘文涛 柯春桥
1993 年8 月29 日第一章 殷富之家
天生富家多受宠,不幸患上阅读症。
效宗法祖立壮志,化作鸿鹄入苍穹。
人类五千年的战争史上,曾涌现出许多叱咤风云、战功赫赫和富有传奇色彩的优秀将领,他们宛如灿烂的垦辰组合成一幅幅光彩照人的历史画面。在他们中间,有一位绰号叫“热血与豪胆”的将军,他以其鲜明的个性、敏锐的感觉、娴熟的战法和高超的指挥艺术导演出一幕幕战争活剧,引起人们无尽的遐思和争论。他就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美军杰出将领、陆军四星上将巴顿。
1885 年11 月11 日,小乔治·史密斯·巴顿生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南部雷克维尼亚德。
小巴顿的父亲是弗吉尼亚人,身材高大,英俊滞洒。他衣着考究,举止高雅,常以南方绅士自居。虽然他口才极好,是当地颇有名气的演说家,但平时却不苟言笑,含蓄自然,既有政治家的手腕,又有思想家的深沉。他是民主党人、律师,一年前当选为洛杉矶县地方检察官,正值前程远大、事业蓬勃向上之际。
小巴顿的母亲是加利福尼亚人,诞生于加州南部一个富裕的拓荒者家庭。外公在当地是头号富翁,又当过洛杉矶第一任市长,极有权势。她从小就生活在这种优裕的环境之中,受过良好的教育。当时,她年仅24 岁,年轻漂亮,举止端庄,谈吐不凡,颇有贵夫人风度。
小巴顿出世不久就患了一场大病。保姆玛丽·斯卡利担心这个小东西活不了几个月,但他不仅活了下来,而且还逐渐长成一个健康强壮、充满活力的孩子。不久,为了父亲工作的方便,他们举家迁入洛杉矶市。两年后,巴顿家又添了一个女孩,取名安妮,但人们都叫她尼塔或安尼塔。虽然家在市区,但孩子们的大部分时光却是在雷克维尼亚德外公的牧场中度过的。这个乡村牧场曾给童年的巴顿留下深刻的印象。
外公的牧场位于洛杉矶东北12 英里处,远处是翠绿的圣盖布里尔山,面向低缓的平原,还有一座古老的圣公会教堂,那是当地人祈祷、做弥撒的地方。这里地广人稀,环境幽雅,空气十分新鲜,是户外生活的理想场所。小巴顿和尼塔都很喜欢父亲,因为父亲是他们的大朋友。尽管公务繁忙,他总是设法抽空陪孩子们玩,带他们钓鱼、划船,教他们骑马、射击。装扮成军人冲冲打打是孩子们最喜欢的游戏。巴顿后来回忆说:“尼塔扮成少校,我则当一个列兵。我还以为列兵比少校官大呢!”父亲每天早晨向他们敬礼,然后带他们到外面去玩耍。他为儿子削一把木剑,教他如何构筑堡垒。儿子跟父亲的关系尤为密切。向父母道晚安时,他总是调皮地使劲吻一吻爸爸,而对妈妈却不敢这么放肆。他知道父亲不喜欢户外生活,只是因为儿子的缘故才不厌其烦地陪孩子们玩耍,因此他就更加敬爱父亲了。巴顿天生好动,似乎需要不断地活动,以发泄他那充沛的精力。
晚上,他与妹妹坐在父亲的身边,有时干脆就坐在父亲的大腿上,一边一个,倾听父亲音质优美、抑扬顿挫的朗读。父亲这样做主要是心痛儿子:巴顿虽聪明伶俐,但在发音和拼写上却天生有缺陷,经常出现发音不准和拼写错误的现象。现代医生称这种现象为“阅读失常症”。他本人为此感到非常苦恼,但这是一种慢性病,只能慢慢地调治,不能操之过急。
父母在小巴顿身上倾注了极大的爱心。他们不是简单、粗暴 地教育他,而是始终以绵绵的长辈之爱温暖他,启发他,帮助他克服心理障碍。他们担心同学们会嘲笑污辱他,因此决定不送他上学,专门请家庭教师教他文化课,请教练指导他锻炼身体,以便排除外界干扰,使他能够集中精力学习和锻炼。后来有些传记作家指责巴顿父母过于溺爱孩子,不及早送他上学,致使他学习成绩不理想,并养成许多坏毛病。其实,他们不了解巴顿小时候患有“阅读失常症”,这种指责是不公平的。事实证明,巴顿父母的做法有助于他克服心理障碍,效果十分明显。
巴顿十分崇拜祖先,为自己那颇有名气的家系而感到骄傲。在他幼年时就形成了一种优越感,坚信其祖先是弗吉尼亚的绅士,出身高贵,具有贵族的理想与抱负,是天生的领导人,负有领导他人的义务与责任。他相信自己就是祖先的能力、意志、信心和理想的继承人,领导他人是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自己理应成为一个伟大的统帅和将军。对于巴顿来说,家族的力量是神圣的、伟大的和压倒一切的,它经常激励巴顿奋发向上、建功立业。“为家族争光”成为巴顿事业上的动力和支柱。但事实上,巴顿家族并不像他认为的那样有多么的高贵和伟大。
巴顿的祖先原为苏格兰人,是苏格兰东部亚巴登的地主。是否有贵族头衔,现已无据可查。或许正是因为这个模糊不清的家谱使得巴顿家族的成员在婚姻上普遍交好运。
18 世纪巴顿家族的第一个美国祖先罗伯特·巴顿移居弗吉尼亚殖民地。据说,他个头不高,脾气粗暴,但诙谐幽默,风度翩翩,对姑娘们颇有吸引力。
1771 年,他在弗吉尼亚殖民地弗雷德里克斯堡签订了土地契约,当了契约工。后来因娶富家小姐安妮·戈登·摩塞为妻而跻身上流社会。所以,有趣的是,值得巴顿引以自豪的不是他的第一位美国祖先本人,而是这位祖先的岳父大人、大名鼎鼎的休·摩塞将军。
摩塞1725 年诞生于苏格兰,1747 年移居英属美洲,参加了英军将领布雷多克对法国殖民地进行的远征,是乔治·华盛顿的朋友。美国独立战争中,他任大陆军准将,在著名的特伦顿袭击战中表现突出,但旋即在普林斯顿之战中负伤而亡。他成为这个家族神圣信条的化身。他为家族确定的信条是:“摩塞,勇敢战斗!千万不能辱没家族的荣誉!万万不能玷污我们古老的姓氏!”
小巴顿的祖父生于1831 年,是这个家族中第一个叫乔治·史密斯·巴顿的人。他于1852 年从弗吉尼亚军事学院毕业。19 世纪50 年代,美国社会动荡不安,两种社会制度——北部先进的自由资本主义制度和南部落后的黑人奴隶制之间为争夺黑人劳动力市场和西部广袤肥沃的土地展开了你死我活的尖锐斗争,废奴主义运动愈演愈烈。顽固站在奴隶主立场上的乔治·史密斯·巴顿,坚决反对废奴运动,并组织志愿兵、号称“卡拉哈来福枪队”,专门用来对付奴隶起义。南北战争打响后,他率部加入南部同盟军,任弗吉尼亚第22 步兵团下属一个连队的连长,后晋升为第22 骑兵团团长、上校,参加厄尔利将军对联邦首府华盛顿进行的偷袭战。1864 年9 月在第三次温切斯特之战中阵亡。祖父使用过的马鞍一直珍藏在巴顿家中。鞍上写有这么一句话:巴顿上校在第三次温切斯特之战中殉职,因有忠诚之传令兵,此鞍、战马及军刀得以保存。祖父的几位兄弟也是弗吉尼亚军事学院的毕业生,都参加了南部同盟军,在战场上作过战。此外,祖父的几位表兄弟也在南部同盟军供职。小乔治·巴顿非常崇拜这些祖先、尤其是他的祖父。在他看来,他们作战勇敢、品格高尚、理想远大,是他“行动的楷模,前进的灯塔”。童年时的小巴顿经常产生幻觉,仿佛感到祖先一直站在峰颠上,观察他的一言一行,评判他的言谈举止,考测他的意志能力。想到这些,他不禁暗下决心,一定要克服心理障碍,要以祖先们的标准检验自己的言行,不断地督促自己奋发向上,力争有资格继承巴顿家族的传统。他写道:“我家族的祖先一直在催我奋进。如果我稍有迟疑,我就可能砧污我的血统。”
战争使巴顿家族受到沉重打击,于是,做了寡妇的祖母带着4 个孩子离开饱受战火摧残的家乡,千里迢迢来到加利福尼亚洛杉矶市。在这里,他们度过了几年艰苦贫困的日子。直到1871 年祖母改嫁给祖父的表兄弟乔治·休·史密斯以后,全家生活才有了好转。
小巴顿的父亲原名乔治·威廉·巴顿,生于1856 年,为了纪念继父而改名为乔治,史密斯·巴顿。他小时经历了战时南方的物资匮乏和早年加州艰辛的生活。巴顿的父亲自幼口齿伶俐,13 岁时开始引起公众的注意,当地一家报纸称他是中学生中具有“伟大魅力和温文尔雅的”辩士。长大后,他返回弗吉尼亚,入弗吉尼亚军事学院学习。他曾在高年级中担任头号学员干部——学员副官。毕业后,他当过一年法语教官,1878 年回到洛杉矶,在“格拉塞尔、史密斯和切普曼公司”法律事务所当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