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的没落(第一卷)-第1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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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力学中,也一再基于动力学的思路,寻求对运动问题提出一种无懈可击的解答。一种觉得自己的自我受到某个困难的威胁的思想,以其不知疲倦的全部激情一直在反复阐述着力的概念,这一阐述的历史不过就是为了给运动找到一种无懈可击的、数学的和理论的形式而作出努力的历史。其最后一次严肃的尝试——像其他各次尝试一样,必然要归于失败——即是赫兹作出的。
赫兹没有找到所有困惑的真正源头(迄今还没有一个物理学家做到了这一点),他企图整个地消除力的概念——他觉得,一切力学体系中的谬误应在这样或那样的基本概念中去寻找,这是正确的——而把整个的物理学图象建立在时间、空间和质量这三种量上。但是,他没有发觉,时间本身(作为一种方向因素,它呈现在力的概念中)是一个有机的要素,没有了它,就不可能表达出动力学的理论,可是有了它,就不可能获得清晰的答案。进而言之,撇开这一点不说,力、质量和运动的概念所构成的乃是一个教条式的单位。它们互为条件,以致应用其中的任何一项,自一开始即已暗中牵涉到另外两项。有关运动问题的整个阿波罗式的概念,即已暗含在根词αρχη(始基)当中;而有关它的整个西方的概念则暗含在力的观念中。质量的观念只是力的观念的补足物。牛顿——具有一种深刻的宗教气质——在阐明“力”和“运动”这两个词时,说到质量是力的附着点,是运动的承载者,这也只是表达了一种浮士德式的世界感。13世纪的神秘主义者也是这样来想象上帝及其与世界的关系的。牛顿在他的名言“假设不是杜撰”(hypotheses non fingo)中无疑拒斥了形而上学的要素,但同时,他在建立他的力学的时候彻头彻尾地是形而上学的。力即是西方人的机械的自然图象;就如同意志之于他的心灵图象,以及无限的上帝在他的世界图象中的地位一样。物理学的这三种基本观念远在第一位物理学家诞生之前,即已根深蒂固,因为它们是深植在我们的文化最早期的宗教的世界意识中的。
六
由此显见,物理学中的必然性概念也有一个宗教根源。不要忘记,支配着我们的才智之士之自然理解的机械的必然性,是以生命本身之中的另一种有机的和命定的必然性为基础的。后者创造,前者限制。一个是来自内在的确信,另一个则是来自论证;这就是悲剧的逻辑与技术的逻辑、历史的逻辑与物理的逻辑之间的区分。
进而,必然性内部的许多差别是到目前为止一直不愿正视最敏锐的洞识的科学(有关因果关系的科学)所论定和假设的。在此,我们面临着一个既十分十分困难又十分十分重要的问题。一种自然知识即是(不论哲学如何表达这一关系)认识活动的一种函数,这认识活动在每一情形中都有其特殊的风格。因此,一种科学的必然性具有的是适应于才智的风格,这立即把形态学的差异引入了认识的领域。在自然中,甚至在不可能表达为自然定律的地方,也可以看到一种严格的必然性。事实上,对我们来说属于科学中自明的、本有的表现形式的自然定律,对于其他文化的人来说却并不如此。它们以一种特殊的理解形式、故而亦为一种特殊的认识自然的形式为前提,那就是独特的浮士德式的形式。而在机械的必然性的概念中,并不存在内在地荒谬的东西,在那里面,每个个别的情形在形态学上皆是自足的,不可以准确地复现,故而在那里,所获得的知识也不可能被归于一个一致有效的公式。在这种情形中,自然显得(从形态学上说)像是一个同样不会重复出现、也缺乏周期性的无限小数。因此,毫无疑问,它也是古典心智所设想的一种必然性——这种心智的情感显然以它们的基本的物理概念为基础。例如,德谟克利特的原子的固有运动就是这样来排除先行计算运动的任何可能性的。
自然定律是认识对象的形式,在那里,各别情形集合在一起形成为一个高级的单位。活生生的时间被忽视——也就是,那情形是否发生、何时发生或如何发生,这些都无关紧要,因为问题不在于编年的顺序,而在于数学的结果。但是,在我们的意识中,觉得世上没有什么力量能撼动这种计算,我们的追求制服自然的意志就是基于这种意识。那其实就是浮士德式的意识。只有从这一角度看,神迹才显得像是自然定律的一种裂隙。麻葛式的人在神迹中看到的只是一种力量的运作,这力量非所有文化的人所共有,也绝不与自然定律相矛盾。古典的人,根据普罗塔戈拉的观点,只是万物的尺度,而非万物的创造者——这一观点不自觉地全然忘记了通过定律的发现和运用来征服自然。
因此,我们看到,因果原则只是一种西方的现象,更严格地说,只是一种巴罗克的现象,对于我们来说,其在形式上的必然性是自明的,那是我们的数学、物理学和哲学所共同承认的真理基础。因果原则是不能证明的,因为以西方语言提出的所有证明以及由西方心智所导引的任何实验,都已先行预设了自身的存在。在每一问题中,对问题的阐述本身就包含了证明的胚芽。一种科学的方法即是该科学本身。毫无疑问,自然定律的观念和物理学作为“经验科学”的概念——自罗吉尔·培根以来,一直被坚持着——先验地包含了这种特殊的必然性。相反,古典的认知自然的模式——它是古典的存在模式的他者(alter ego)——就不包含这种必然性,而其科学的地位并不因此在逻辑上有所削弱。如果我们仔细深入地研究一下德谟克利特、阿那克萨戈拉和亚里士多德(在他身上,包含着古典的自然沉思的全部)的言论,尤其是,如果我们考察一下诸如αλλοιωσιs(位移)、αναγκη(命运、必然性)、εντελεχεια(静止)这些关键术语的内涵,就会惊讶地洞察到一个迥异于我们自己的世界意象。这一世界意象是自足的,故而对于这种确定的人类而言,是无条件地真确的。而我们意义上的因果律在此毫无用武之地。
阿拉伯文化的炼金术士或哲学家也在他的世界洞穴内部假定了一种与动力学的必然性全然不同的必然性。在那里,根本就没有定律形式的因果连结,而只有一种原因,那就是上帝,它直接地决定着一切的结果。从这一观点看,相信自然定律,就是怀疑上帝的全能。如果出现了一条规则,那是因为它也邀上帝喜悦;但是,认为这个规则是一种必然性,就等于是屈服于魔鬼的引诱。这也是卡涅阿德斯(Carneades)、普罗提诺和新毕达哥拉斯学派的态度。这种必然性也是《福音书》、《塔木德》和《阿维斯塔》的基石,而炼金术的技术也是以它为基础的。
数字作为函数的概念与动力学的因果原则有关。两者皆是相同的才智的创造物,是相同的精神性的表现形式,是相同的对象化的和“既成的”自然的构成原则。事实上,德谟克利特的物理学不同于牛顿的物理学,就是因为一个所选择的出发点是视觉上的给定物,而另一个所选择的出发点是从它那里推导出来的抽象关系。阿波罗式的自然知识中的“事实”是事物,它们就存在于所知物的表面;但是,浮士德式的科学的事实是关系,一般来说,它们是外行所看不见的,它们只能被理智地把握,针对它们的交流需要一种只有专业的研究者能充分理解的代码语言。古典的、静力学的必然性是在变动的现象中直接可见的,而动力学的因果原则只存在于事物的背后,它的趋向是要削弱甚或废除它们的可感知的现实性。例如,不妨看一下依据近代物理学所假设的其意义同“磁体”表现联系在一起的世界。
能量守恒的原理,经J。R。迈耶阐述之后,已被十分严肃地视作具有一种通俗易懂的理论的必然性,可事实上,它只是利用物理学中的力的概念对动力学的因果原则的一种重述。诉诸于“经验”,以及争论判断究竟是必然的还是经验的——用康德(他自欺欺人地大谈二者之间的高度流动的分界线)的话来说,即判断究竟是“先天的”抑或是“后天的”——这些都是西方的特征。对我们而言,没有什么比把“经验”当作真确的科学的源泉更加自明和明确的了。浮士德式的基于假设的运作和度量方法的运用实验,不过是这种“经验”系统而详尽的利用。但是,却没有人注意到:在如此一个“经验”的概念及其活跃的动力学意涵中,已隐含着一个完整的世界观;对于其他文化的人来说,都不曾也不可能有意义如此丰富的“经验”。故而,当我们拒绝承认阿那克萨戈拉或德谟克利特的科学结论是经验的成果时,这并不意味着这些古典的思想家不能解释事实,而只是在浪掷幻想,相反,这只是意味着我们在他们的综论中找不到构成我们的意义上的“经验”一词的因果要素而已。显然,我们还没有对这种纯粹浮士德式的经验概念的独特性加以充分的思考。它与信仰之间的对比是显而易见的——且完全是表面的。因为在感觉和理智上真确的经验,就结构而论,其实与(正如我们经常称呼的)内心经验、与西方人的深刻的宗教气质(例如帕斯卡尔,他成为一个数学家和成为一个詹森主义者是出于同一种必然性)在他们的存在的重大时刻所获知的那种洞识是完全一致的。对我们而言,经验意味着一种心智的活动,它并不只局限于接受、认知和排列短暂而纯粹当下的印象,而是会探询和回忆这些印象,以便克服它们在感觉上的在场性,把它们纳入到一个无限的统一体中,使它们在感觉上的歧异性消融于其中。因此,我们意义上的经验具有从特殊到无限的趋向。正因如此,它与古典科学的感受恰好对立。对我们是通向获得经验之道者,对希腊人是通向失去经验之路。故而希腊人避免采用强而有力的经验的方法;故而他的物理学不是强有力的展现定律和公式、从而无情地制服在场的感觉的体系(“知识才是力量”),而是印象的集合——秩序井然的、因感觉意象而变得生动强烈的、轮廓清晰的——自然在这里仍保持着其自持的完整性。我们的精确的自然科学是律令性的,而古典的自然科学是——字面意义上的——θεωρια(静观的),是消极的沉思的结果。
第十一章浮士德式与阿波罗式的自然知识(4)
七
现在,我们可以毫不犹豫地指出,每一种自然科学的形式世界,皆对应于其适当的数学、适当的宗教、适当的艺术的形式世界。一位深刻的数学家——当然不是指一个熟练的计算者,而是指一个人,任何能感受到他内在的活生生的数字精神的人——必定知道:通过数学的形式世界,他可以“认识上帝”。毕达哥拉斯和柏拉图对此的认识,丝毫不亚于帕斯卡尔和莱布尼茨的认识。特伦提乌斯·瓦罗在他的考察古代罗马宗教的著作中(题献给裘力斯·恺撒的)以罗马人的严谨区分了“公民神学”(theologia civilis)(所有得到官方承认的信仰)、“神秘神学”(theologia mythica)(诗人和艺术家的想象世界)和“自然神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