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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部分

迷侠记-第1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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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我们。老二,拿刀来,将郭倾葵砍成八块,我看看郭倾竹他来不来!”他抚着脸上的一道剑伤,接过老二递过来的刀,习惯性地用脚踢了踢地上的人。
  沈轻禅的心猛然一缩,仿佛被刀剜去一般,忽将父亲猛地一推,尖呼:“别碰他!”
  “轻儿,你对爹爹也敢动粗?”沈泰怒形于色,喝道:“大胆!放肆!”
  说罢举起刀便要往下砍!
  就在此时,他的身子忽地一软,一张脸扭曲了,他回过头,吃惊地看了看女儿,又看了看自己的胸口。鲜血从胸间迸出,一只匕首直插心脏。
  “你……你……”
  他的嗓门咯咯地响了几下,说不出话,胸口仿佛被千斤巨石所压。他挣扎着向前走了一步,沈空禅抢过去想扶住他,他却一头栽倒在地。
  “你……你杀了爹爹!”沈空禅嘶声道,指着她的手不住地颤抖。
  他说的话她根本没听见,脸色苍白地俯下身去,抱起了郭倾葵的尸首,茫然地向前走。
  不知走了多久,她看见前面有一个山坡,一个黑衣人默默地站在坡顶,阳光正照着他背上的长剑。
  她继续往前走,黑衣人忽然道:“站住。”
  她停下来,凄然一笑:“郭倾竹,你为什么还不动手?”
  他的眸子是青灰色的,看着她的神情隐含着悲伤。
  “你想带他去哪里?”他道,“我送你。”
  院子里除了沈家兄弟,还有他们请来的七位帮手。那七人面相陌生,兵器各异,却全都身法轻灵,动作敏捷,一看就是外门兵器的佼佼者,尤以其中使流星锤的瘦高个子最为力大,似乎是他们的首领。
  而屋子里只剩下了小蔡、唐蘅、子忻、王鹭川、苏风沂五个人。小金上山猎猫,小蔡武功已废,苏风沂虽饮下了药汤,身子仍然虚弱。真正能上去搏斗的只有唐蘅、子忻、王鹭川三个。
  小蔡正要抽出银刀,唐蘅将他一把按住:“你别去,我们先上。——我们都是光棍,你有儿子。”
  小蔡腮帮子一拧,道:“我若出了事,请你告诉我儿子,就说爹爹很爱他,然后告诉我的兄弟们,就说我已尽了力。”
  他推开门,第一个冲了出去,还没摆开架式,便听得“铛”地一响,脑瓜已被突然飞来的流星锤击了个正着!顿时脑浆四溢,倒地而亡。众人已红了眼,操起家伙杀进后院。眼见着第二锤又到了,子忻眼疾手快地拾起一个扫帚从中一搅,那锤快如流星,在半空中变了个方向,竟向瘦高个子砸了回去。瘦高个子手臂一甩,身子一闪,正要让开,唐蘅的刀已赶到了。
  “我不喜欢杀人!”见刀尖上一团血污,瘦高个子应声倒下,唐蘅不由得大声嚷起来。
  “这人不是你杀的。”忽有一个声音冷冷地道。
  他回头一看,见唐芾不知何时站在他身后,正与另一个使长枪的白衣人缠斗。原来那院子虽大,四个人却越打越拢,最后竟像一丛蘑菇似地挤在了一起,唐芾趁机一刀捅过去,替唐蘅杀了瘦高个子。
  “我可不买这个人情!”唐蘅恨恨地道,又想起了自己的头发:“你赔我头发!”
  “说过多少遍,我不知道那参汤你喝了会掉头发。”唐芾追着白衣人到了屋顶,一边打一边辩解:“我的头发无论喝多少参汤都不会掉!不信我喝给你看。”
  “你现在长大了,当然不掉了!”唐蘅也追到屋顶,反手一刀,将白衣人砍倒:“人情我还了。”
  原来唐蘅练的是当年何潜刀的刀法,而唐芾练的则是唐隐刀的刀法。唐潜一直期望两个儿子能有一天双刀合璧,重现当年“唐氏双刀”的威力。偏偏这对兄弟多年不睦,从未有过联手抗敌的机会。
  如今终于走到了一起,双刀合璧果然威力大增,眨眼间又砍伤了两个人。
  “爹爹呢?”打到一半,唐蘅问道。
  “还在客栈里等着我们。我要他休息,这种事,哪犯得着他出面?有我们俩就行了。”
  唐芾那张百年严肃的脸,忽然向他笑了笑。
  唐蘅故意板着脸,不理他。这还是十年来兄弟俩第一次讲话。
  “小时候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毕竟咱们都长大了,还有比头发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对不对?”唐芾决定拿出大哥的气量,却还是死不认错。
  唐蘅打得正欢,听了这话,忽然把刀一抽,扭头就走。
  唐芾忙道:“我错了!这世上没什么事比头发更重要!”
  “这还差不多!”
  ……
  正当唐芾、唐蘅与那七个外门兵器的人搏斗时,沈家的老二、老三和老六正骑马尾随着抱着银锭狂奔的苏风沂。
  她刚喝过唐蘅做的狸猫汤。虽然唐蘅一再声称自己长于烹饪,保证烹出“十足的野味”,她喝了两口还是直犯恶心。见沈氏兄弟与子忻、鹭川苦苦缠斗,便抢过银锭,飞身上马,向青岭山上奔去。
  山坡越来越陡,她只好将银锭拴在腰上,弃了马,手脚并用地往上爬。
  一个人如果抱着五十两银锭爬山,自然会很累。她爬到一个山顶,回头一看,沈空禅和沈通禅就在离自己不远处。心中一惊,再往四面一看,方知自己爬错了地方。
  那山头看似不高,其实下临绝谷,深不可测。数只巨大的老鹰在空中悠闲地滑翔。
  等她再回头时,一只手已抓住了她的头发,将她的身子向后一扯,手脚麻利地反捆住了她的双手。
  那人看上去很陌生,长相却与沈空禅十分相似,只是年纪小得多。
  沈通禅。
  苏风沂早就听说沈家老六年纪最小,心却最毒,性好虐杀,走镖时略不顺心便大开杀戒,所到之处血肉横飞,连沈轻禅都不愿意搭理他。
  沈通禅一把夺过她手中的银锭,狞笑:“你这丫头真会挑死的地方。知道么,这谷里的老鹰凶猛异常,专啄人眼珠子。等会儿我将你吊下去,你只管惨叫,你下面的朋友听见了,便会乖乖地上来,和我们决一死战!”
  原来沈家三人对唐氏兄弟和王鹭川颇为忌讳。因不识子忻,倒并不怕他。
  见沈空禅正与王鹭川苦斗,而子忻在山下亦拦住了沈听禅,沈通禅略一盘算,计上心来。从包袱中拿出一根粗绳套在苏风沂的颈子上,打算将她吊到悬崖上喂鹰。
  见沈老六不断地将自己往悬崖上推,而山谷中的鹰声噪动不安,苏风沂忍不住尖声大叫。
  那一刻,她的脚尖已踢到了崖壁,几块石头从崖上滚落,半晌不见落地之声。
  “救命啊!”
  “阿风!”
  她看见王鹭川冲了上来,他的手也被捆住了。
  “替我看着他,我下去接应二哥!”沈空禅道。
  “原来是英雄救美!”沈通禅拍了拍手:“总之是个死,我给两位一个机会,由你们自行决定谁先喂老鹰,怎么样?”
  苏风沂“呸”了一声,怒斥:“既然绳子已在我身上,你何不干脆一把将我推下去?”
  沈通禅还未答话,王鹭川忽道:“沈兄,这种事一向是男人当先,这当英雄的机会,还请你让给我。”
  “这话我爱听。”沈通禅嗯了一声,说罢便将苏风沂身上的绳索一解,往王鹭川的颈上一套。
  她的脸顿时惊惶不安:“不!鹭川!你疯了么?别替我死!我一点也不爱你!”她放声大哭:“让我死!让我死!”
  “阿风别怕,子忻就在山下,他很快就能上来救你了。”
  “不不不,我不要你当英雄,我不许你当英雄,呜呜呜……你这个时候当什么英雄啊,你真笨哪!”她胸口沉闷,泣不成声:“我不爱你,一点也不爱你,你不要为我死!”
  他已站到了崖边,向她笑笑,道:“傻孩子,我从小就喜欢你啊。虽然没法让你爱上我,至少我能爱你。我能!”
  这是他的最后一句话,然后他就从她面前消失了。
  她恐惧地看着那绳索晃动了几下,紧接着,一片骚动的鹰声。
  她浑身发抖,不停地发抖,泪水模糊了她的眼睛,她不知道自己抖了多久,忽然一只温暖的手放在她的肩上,替她解开了绳索。她睁开眼,看见了子忻,他一身的血污,手臂上都是伤痕,但他的脸上却是欣喜之色。他捧着她的脸,笑道:“你还活着!”
  她的脸是冰凉的,不知道子忻一个人在山下好不容易杀了沈挥禅,又与赶过来的沈三沈六殊死搏斗,几乎失掉了性命,她大声道:“为什么?为什么你来得这么晚?”
  他愣了愣,不明白她说的是什么。
  “鹭川死了!”她指着悬崖哭道。
  他惊道:“什么?他……他……”
  他冲到崖边将那仍在晃荡的绳索拉上来,看见的却是一具惨不忍睹的尸体。忙将自己的衣裳脱了掩在尸身上。
  死去的人体无完肤,已被老鹰几近分食。
  “我要看他,我要看他最后一眼!”她扑过去,企图拉开那件衣裳,子忻一把死死地按住,道:“别看。”
  “为什么我不能看?”她呜咽:“我连看看他的胆子也没有么?”
  她轻轻揭开衣裳,看了一眼他的脸,连忙闭上眼睛,将衣裳重新掩住。
  就在这当儿,她的眼神滑落到他的手上。
  那手掌血肉模糊,当中却紧紧地握着一朵嫩黄的雏菊。
  她伤心欲绝,眼泪簌簌地落下来。
  ……
  他们就把他葬在了那个悬崖上。
  “鹭川,我会经常来看你。”苏风沂将一把雏菊放到墓边,轻轻地道。
  唐蘅与子忻站在她的身后,默默不语。
  她拭了拭泪,戴上斗笠,背上包袱,道:“我们就在这里分手罢。”
  子忻看着她,良久,轻轻请求:“风沂,跟我一起走。”
  她摇摇头,道:“不。”
  他迟疑了一下,想告诉她自己要往哪里去。
  她没有问。
  她没有问,他就没有说。
  “轻禅好些了么?”苏风沂避开他的脸,扭过头去问唐蘅。
  葬了郭倾葵,沈轻禅抑郁寡欢,一直住在唐蘅的院子里,由唐蘅照顾着她。
  “好多了。”
  他们在山下分手,远远地看见一个人策马孤零零地站在山道的中央。
  “郭倾竹?”
  唐蘅注视他良久,忽然问道:“这人的身上为什么背着五只小罐子?”
  子忻道:“我问过他。他说里面装的是祭品。他已搜集了仇人的五脏,祭书上说,如果将它们抛到九泉,这份仇恨就可以了结。”
  唐蘅道:“这世上真的有九泉这个地方?”
  “他也问过我这个问题。还说我跑的地方多,可能会知道。我告诉他,九泉在昆仑山下。”
  苏风沂瞪大眼睛问道:“真的?我怎么没听说过?”
  子忻道:“我随口编的。” 
 
 
 
  
 第二十四章 尾声
 
  自与子忻分手后,对苏风沂而言,子忻便从这个世界消失了。
  细想下来,她与这人相处的时间实在有限。就算加上六年前的那四天,也还不到二十天。她与子忻,既谈不上“白首如新”,也算不上“倾盖如故”。她不知道他的年岁籍贯,甚至连“姚仁”这个名字也不知是真是假。他们之间也许有那么一两次温馨的时刻,却全淹没在争吵之中。
  她知道子忻从不念旧,从不打算记住曾经交往过的人。这二十几天发生的事,对于他漫长的江湖生涯也算不上是什么大的风波。
  而她选择了分手,就选择了忘掉他。实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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