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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部分

017、[历史小说] 曹贼 作者:庚新(起点vip2012-06-19 完结)-第1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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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亭长,你先起来。”
    “小老儿遵命!”
    待胡华站起来以后,夏侯渊上上下下打量了他一番。
    “胡亭长,邓海西他们,为何没有过来?”
    胡华连忙说:“邓海西说,他们要赶往海西,己经耽搁了行程。所以在天黑前,便动身了。”
    “什么?”
    夏侯渊眼晴一瞪,“他们走了?”
    “是!”胡华说着,从怀中取出一副白绢,“邓海西还托付小吏,将此书信,奉与将军。”
    夏侯霸起身,大步走过去,从胡华手里一把夺过了白绢。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他读了两句,不由得愣住了。
    “这又是什么东西?”
    夏侯渊一蹙眉,走上前从夏侯霸手里接过白绢。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这是一首五言诗,而且属于乐府题材的五言诗。白绢上的字迹,看上去有些呆板。方方正正,好像也没什么特别之处。说不上好,也算不得太坏,中等偏下的水准。不过这诗词却……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赢。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千秋二壮士,煊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轻。”
    夏侯渊拿着白绢,不由得陷入了沉思。
    这白绢上的《侠客行》,无疑是出自于曹朋之手。
    有汉以来,正是一个任侠流行的时代。无论是曹操还是夏侯渊,少年时也都曾醉心于此。
    赵客缦胡樱,吴钩霜雪明……
    此二十宇,今夏喉渊不由得想起当年为游侠儿时的景象。
    那种气势,那种精神,今夏侯渊至今回想起来,犹似历历在目,栩栩如生。
    而后‘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则又是曹朋向夏侯渊表明了心迹:我们之所以插手这件事,并不是图名利,也不是为求富贵。
    尚义,重喏,在东汉末年,无疑是一种极为高尚的品质。
    夏侯渊不由得想起了《金兰谱》:毋以名利而倾轧,毋以才德而骄矜。
    小八义之初,只是为了一个共同的理想,扶天下,安黎民。而今,曹朋他们也正在如此做……
    陈留是什么地方?
    也就是当年的‘大梁’所在。
    想当年,朱亥、候羸两壮士窃符救赵,夺晋鄙军,是天下楷棋。
    在这两位壮士面前,我们所做的这些事情,又有什么值得称赞?慷慨成素霓,啸吒起清风。我们只是希望能做出一番事业,而不是像那个杨雄做《太玄经》一样,穷经皓首,与社稷何异?
    “父亲,你怎么了?”
    夏侯霸见夏侯渊一直没有说话,拿着白绢呆呆发愣,忍不住上前轻声询问。
    夏侯渊突然笑了!
    他长出一口气,“却是被小儿小觑了!”
    说着,他问道:“胡华,这首诗,可是邓叔孙所做?”
    “呃……非也!”
    “那是何人手笔?”
    “此邓海西妻弟,曹朋所书。”
    “曹朋?”
    夏侯霸扭头,向胡华看去,“就是小八义之曹朋?”
    “呃……这个小吏也不清楚。不过曹公子唤典公子为三哥,唤许公子为二哥,应该就是吧。”
    小八义之名,仅限于许都流传。
    不管曹真这些人是什么出身,毕竟年纪摆放在那里。
    所以,很多人都认为这只是少年所为。就连小八义这个称呼,更多的也是带着几分调侃之意。
    胡华一辈子没出过陈留。
    最远也就是来过雍丘,去过田县,又怎知‘小八义’的含义?
    “父亲,我去追他们回来,再好好责问他们一番。”
    “责问什么?”
    夏侯渊眼晴一瞪,“整日里就知道争强好胜,也不知好好读书。且看看人家,年纪比你小,可这见识和胸襟,却非你能比拟。邓海西所言不差,他公务在身,逗留此地也却无意义。
    传我命令,雷绪等人的事情,暂秘而不宣……雍丘令!”
    “喏!”
    “你可以对外宣称,发现鹿台岗有一伙贼人,故而才出兵平定。”
    夏侯渊那是什么人?
    从曹朋的这封书信里,他隐隐约约,猜到了几分真相。
    恐怕,这个雷绪……并不是那么简单啊!
    扭头看到一脸茫然之色的夏侯霸,夏侯渊不由得眉头一蹙,心里想道:仲权整日随我于行伍中,虽说练得一身好武艺,且明练兵之法,但似乎还少了几分历练。他这般年纪,正是求学的好时候。若一直待在我身边的话,恐怕会耽搁了他的前程……倒不如,为他寻个老师?
    这念头一起,便再也无法消抹去。
    只不过,夏侯渊一下子也想不出合适的人选,又一次陷入了沉思。
    “父亲……你怎么了?”
    夏侯霸也有些奇怪,怎么父亲今天这么容易走神呢?
    夏侯渊醒悟过来,哑然失笑。
    他突然间好像想起了什么,又拿起白绢,仔细默读一遍。
    “来人!”
    “在!”
    有亲兵闪身从屋外走进来。
    夏侯渊笑道:“去把我那匹照夜白牵过来,立刻着人追上邓海西,将它赠与邓海西妻弟,曹朋。告诉邓海西,他的意思,我已经明白。请他放心。只管做事,我当于陈留,观其大才。”
    夏侯霸闻听,顿时瞪大了眼晴…





    卷一 第122章 海西县的下马威


    建安二年九月,曹操讨伐袁术。
    原本应该是一场极为轻松的战事,可由于天气的原因,又使得战况,发生了出人意料的变化。
    暮秋以来,两淮淫雨绵绵。
    粮道彻底瘫痪,使得曹军面临绝粮危机。
    不得已,曹操只好命人将大斛换成了小斛,以缓解粮荒。但如此一来,又使得军士不满,险些营啸。幸好曹操及时调整,又杀了粮官王垕,才算是稳住军心。同时,曹操又命人向孙策借粮,渡过了这一场危机……也正因此,曹操下定决心,要速战速决。于是命麾下兵马加紧攻势,对袁术展开了凶猛的攻击。而同时,孙策、吕布、刘备也纷纷行动,征伐袁术!
    时值初冬,海西县城东一片重峦叠嶂。
    四乘马车正穿山越岭,朝着城池方向迤逦而行。
    第一乘车上,邓稷背靠着一只书箱,坐在铺盖卷上。曹朋则依着一捆布帛,半眯着眼打盹儿。
    从陈留至海西,路途遥远。
    加之入冬以来,两淮淫雨霏霏,更使得道路陂陀。
    这一路颠簸之苦,曹朋是铭刻心中。一连在行了数日,所有人都开始感觉到,难以言表的疲乏。如果说,在豫州境内,甚至衮州境内,尚有亭驿可以休整。那么进入徐州以后,百里不见一亭,许多地方呈现出荒凉之色。
    有的时候,走上半天也未必能见到一座村落……
    死气沉沉!
    这就是曹朋对徐州的感受。
    也难怪,人常言徐州钱粮广盛,是宫庶之地。
    如果在治世,这里的确是一个好去处。但在乱世里,徐州可不是安全之所。它坐拥两淮,勾连南北,通衢八方,是兵家必争之地。正因为徐州富庶,才容易引发别人的窥探。自中平元年以后,徐州就是战乱不止。盗匪过了,官兵来,官兵走了盗匪归,你争我夺,不死不休。
    至陶谦坐镇徐州后,情况多多少少得到了好转。
    可又因为曹嵩之事,徐州再一次遭受兵祸。曹操为父报仇,誓要血洗徐州,所过之处,鸡犬不留。曹操的杀戮很重,也使得徐州人不得不背离家园,逃亡别处;而后刘备得徐州,吕布前来投。袁术打刘备,吕布夺徐州…如此反反复复,数年间使得一个富庶之地,变得残破不堪。
    由于吕布和刘备都在协助曹操讨伐袁术,所以徐州治下的守卫,并不算严密。
    邓稷一行人很轻松的便穿行下邳,进入广陵郡治下。
    但一掠的颠簸,却使得所有人,郁显得筋疲力尽,其他人不说,就说典满许仪。如果放在往常,那是何等的生龙活虎?可现在,也都蔫巴了!
    幸好曹朋在进入徐州之前,命人又买了三辆马车。
    加上原有四辆车,一共七辆。如果有人乏了,也可以登车打个盹,休息一下。
    虽说作用不是很大,却也能多多少少缓解一些疲乏。至少对曹朋而言,就是如此。他身子还有些不妥,所以也不能太过于疲乏。有一辆马车跟着,不管怎么说,也算是一桩福利……
    只不过,他那辆罗帏篷车,此时却进不去。
    典满许仪,还有王买,正枕藉于车上,盖着被子,合上眼皮,发出如雷斯声,睡得正香甜。
    在曹朋那辆马车的后面,还系着一匹毛发雪白的宝马良驹。
    马,身长一丈有余,膘肥肌腱,雄壮非常。碗口大的蹄子,四肢雄健。不过,这匹马脖子上的鬃毛,略有些发黄色。但不是那种病态的黄色,而是天然如此。奔跑起来,马鬃飘飞,极为壮观。
    这匹马,本是夏供渊心爱的坐骑。
    却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心思,送给了曹朋。
    马名‘照夜白’,与许仪那匹黑龙,同属一支。但如果单纯以血统论,犹胜过黑龙一筹。
    曹朋也非帝高兴!
    生于三国,若无一匹好马,岂不是空来一遭?
    这年月,一匹宝马良驹,就好像后世的奔驰、法拉利,是身份的象征。
    曹朋对这匹马,也是非常喜爱,没有与夏侯渊客套,直接留了下来。这一路上,让典满等人,眼馋无比。
    只是,这么一匹神骏的照衣白,此刻也有些无精打采。
    “胡班,还有多久才能抵达海西?”
    邓稷突然放下手中的书卷,拿起一根竹杖,挑丰帘喊道。
    赶车的青年,赫然正是那高阳亭的盗马贼,胡班。雷绪的事情结束之后,邓稷也没有把胡班小五他们的事情呈报上去。按道理说,这件事不了了之,胡班也就自在了!可他却生出了跟随邓稷的心思。继续留在高阳亭,也难有什么出头之日。倒不如随邓稷,出去闯荡一番。
    胡华也很赞成他的想法,同时也担心,胡班继续留在高阳亭,会惹出祸事来。
    这次他是运气好,邓稷没有追究。
    可下一次呢?
    胡班不可能一辈子好运气。
    等到他的运气没了,那可就要出事了……随着邓稷出去,虽说距离家乡远了些,可也能有个前程。
    所以,当胡班提出此事,胡华也是苦苦哀求邓稷,才算让邓稷点头答应。
    这胡班虽是个浪荡子,但也不是一无是处。
    他赶得一手好车,而且为人也非常机灵。邓稷想着,自己到了海西县,也需要人手来帮忙。
    曹朋……邓稷是不会再让他去冒险。
    周仓夏侯兰这些人随能做事,但有些事情,也不方便出面。
    至于典满许仪,邓稷可指挥不动,王买和邓范倒是可以,但多一个胡班跑腿,总归是件好事。
    此时,已是日薄崦嵫,暮霭沉沉。
    “老爷,翻过前面的山梁,再过一个河湾,就到海西了。”
    胡班赶着车,回头答道。
    “如果不是路上坏了车轱辘,说不定咱们这会儿,已经在海西县城里了!”
    “那还要多久啊!”
    曹朋睁开眼睛,打了给欠。
    “一个时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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