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7、[历史小说] 曹贼 作者:庚新(起点vip2012-06-19 完结)-第29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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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什么!”曹朋深吸一口气,对郭寰道:“难不成,我四哥还会害我ing命,四哥,若你在天有灵,请保估我,早日抓到凶手,为你报仇雪恨。”
声音,在空dgdg的huā厅中回dg:报仇雪恨,报仇雪恨曹朋轻揉面颊,蹲下来,拾起地上的案牍。
“对了,我四哥饮酒的酒壶酒杯,如今在何处?”
“朱四哥出事之后,他一应物品被前任睢阳令收走了,存放在县衙库房之中。”
“子幽,你立刻去县衙,把原属北部尉官衙的各种物品,全都要过来,记得一定要保存好。”
说罢,曹朋伸手揉了揉郭寰的脑袋。
“打扫一下,我晚上要在这里读书。”
“在这里读书?”
郭寰一哆嗦,骇然看着曹用曹朋微微一笑,轻声道:“若四哥有灵,说不定会给我一些提示呢。”
郭寰,闭口不言。
当晚,曹朋就在huā厅里过夜。
两支儿臂粗细的牛油大蜡点燃,把huā厅照映的通通透透。
条案上,案牍书册被摆放的整整齐齐,一个青铜镂huā酒壶,一只镂huā铜爵,也放在上面。
曹朋端坐榻上,看着那酒壶和铜爵,沉吟不语。
他闭上眼睛,脑海中闪过当晚的景象:朱赞一如往常,让人冰了一壶酒,一边饮酒,一边批阅公文。忽然间,他站起来喷出一口鲜血,脚步踉跄着,撞翻了条案,案牍书册洒了一地而后,朱赞倒在地上,朱夫人听到叫喊声,便冲进来,把朱赞抱在怀中呼唤,睁开眼,曹朋拿起一卷案牍,扫了一眼。
上面是朱夫人当时的口供。
朱赞在临死前,曾对朱夫人说:“夫人,糊涂,糊涂“……
谁糊涂?
朱夫人糊涂?
还是朱赞自己糊涂?
朱赞留下这么一句古怪的言语,究竟是什么意思?
还有,他是被人毒杀,那么凶手又是如何投毒?根据朱夫人的。供,朱赞的生活并不宽裕,所以家中也没有太多仆人。一个老管家,两个厨娘,还是朱夫人从娘家带来。所以很多事情,都是由朱夫人自己打理。比如朱赞每天晚上喝的酒,也是朱夫人亲自用井水冰过后,摆放在条案上…………所以,凶手要投毒,大致上会有几个可能。其一,这酒买来的时候,便被投毒;其二,酒水在冰镇的时候,被人投毒:其三,是朱夫人亲自动手,投注进毒药。
朱夫人吗?
应该不太可能!
曹朋见过朱夫人,能感觉得出,朱赞夫fu的恩爱,情真意切。
难道是酒铺里投毒?
朱赞每天饮用的酒水,都是从铜驳街一家酒肆里买来,而且是极为普通的酒。
根据供词,每天晡时,由朱夫人带来的老管家在那家酒铺里买酒,“…莫非,是酒肆老板下毒?
也不太可能。
因为老管家说:到酒肆后,酒肆伙计从一个酒缸中汲酒。酒缸里的就,是对所有顾客开放。
如果是酒肆投毒,那不晓得要死多少人。
至于冰酒的工作,也是朱夫人所为,所以曹朋也不再考虑。
所有的可能全都否定,那么凶手,究竟是如何投毒?
曹朋放下了卷宗,陷入久久沉思
卷一 第268章 敌不动,我不动;敌一动,我乱动
道转眼间,三天过去。
时已入立秋,可秋老虎仍在肆虐。
陈群坐在花园中看书,但却显得心神不定。老家人陈偍不禁有些担忧,静静的看着陈群,却不知道该如何是好。陈偍是陈家三代家臣,从陈群的祖父那一辈儿起,便为陈家效力,先后侍奉过陈窘,陈纪。陈群更是他看着长大,所以见陈群这般模样,也不免感到有些担……。
在陈偍的印象里,陈群性清雅,很少有不当的表现。
世家子弟从出生后,就必须要学习礼仪。喜怒不形于色?那是必须的!最重要的是,在举手投足间要有风范……陈群此时的表现,明显不合世家子弟的风范,也说明他心中的焦虑。
可问题是,陈偍不知道,该如何劝慰陈群。
“请夫人来。”
陈偍终于想出了一个好主意,吩咐下人。
陈群早在三年前便成亲,女方是顾川荀氏之女,也就是荀氏八龙之一荀筹的女儿。荀筹,是八龙之中年纪最小的一个,也起苛或的叔父。所以从某种程度上,陈群和荀或也算亲戚。
这也符合世家大族的婚姻状况。
相互间联姻,盘根错节。哪怕陈氏家族在这几年有些衰弱,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其根基犹在。
陈群和荀氏女的感情非常好……可算得上举案齐眉。
平日里,若有心事,陈群一定会和荀氏女商议,而荀氏女不见得能给出什么主意,但也能是陈群心境平和。这种时候,正需要荀氏女出面劝解,说不定能让陈群,平复焦虑的心情。
陈群闭上眼睛,手指急促的敲击栏杆。
身后,忽传来脚步声,他眉头一蹙,回身看去,只见一个端庄温婉的女子,来到他的身边。
“夫人,你怎么来了?”
那女子,正是荀氏女。
“夫君似有心事?”
“呃……”
陈群下意识回头,就见远处陈偍肃手而立。
他轻轻叹了口气,拉着荀氏女的柔荚坐下来……“我在疑惑,曹友学就任已第四天,却至今未有动作。此前,他库府被烧,曾信誓旦旦,会给人好看。可走到现在,一点动静都没有,我不免有些着急。曹友学究竟如何考虑?他又准备如何做?亦或者,他一直不闻不问吗?”
苗氏女不禁默然。
她不止一次听陈群提起过那位‘曹八百’,但说实话,对曹朋并无半点了解。
只知道堂兄对那少年颇有些重视,曾称赞曹朋将来必能成大器。而陈群和曹朋的关系也不错,在下郊时,两人便有往来。据说下郊城破时,还是曹朋救下了陈群,可算得上过命交情。此次陈群来雅阳赴任,专门点了曹朋的名字。而曹朋毫无作为,陈群心急也在常理之中。
“夫君当初,为何举荐曹北部?”
“这个……我也说不来,只是当年在海西时,他曾破过一桩大案。
外人大都以为那桩案子是他内兄侦破,可我是亲眼见到,他如何剥茧抽丝,找到其中真相。
加之他身手好,于我又有救命之恩,所以此次前来,我第一个就想到了他。”
“既然如此,夫君可信他?”
陈群愣了一下,“夫人所言之,信”是何意义?”
荀氏女微微一笑,轻声道:“妾身之意,夫君既然相信他,又何必焦虑?你举荐他,就要信他的才能。他蛰伏不动,必然有其缘由,待时机到来,自然有所行动。如果夫君还是不放心,那索性就去问问他。你坐在这里焦躁不安,也没什么意思。你不问他,他岂能告之?”
陈群心里一动,突然抚掌笑道:“夫人所言极是,我想不明白,索性找他就是。”
说罢,他站起来,“陈偍,备上车马,去铜驼街。”
维阳北部尉府衙,就坐落在铜驼街上。
曹朋正在花厅中翻看案犊,试图从其中寻找线索。在他面前,有一张麻纸,上面用炭笔写了密密麻麻的字,还钩钩画画的,看上去颇有些凌乱。听闻陈群来访,曹朋连忙把他迎进来。
“大兄,你怎么来了?”
陈群笑道:“今日风和日丽,也正是菊花绽放之时。
我听说,北邓山下有一个好去处,也是赏菊的最佳场所。闲来无事,索性来请贤弟一同前往。
北邓山,赏菊?
曹朋一怔,脱口道:“大兄说的,可是那菊花庵?”
“咦,贤弟也知道?”
曹朋点点头,“上次经过锥阳时,曾与那菊花庵庵主有过一面之缘。”
“哦?”
陈群精神一振,呼的坐直了身子,“菊花庵住菊花仙……嘿嘿,我来睢阳时,便听人传唱,说那菊花仙人颇有姿色,而且非常动人。更有不知名者为她赋诗,诗中对她可是极为夸赞。
其诗平和,用词也不甚华美,却蕴意深刻。
我爱其诗词蕴意,故用心记下:菊花坞里菊花庵,菊花庵住菊花仙。菊花仙人种菊枝,又献菊花当酒钱……”
陈群背诵着那首《菊花庵歌》,忽然发现,曹朋友情显得有些诡异。
他停下来,看着曹朋,半晌不语。
“好吧,这首诗正出自手我。”
曹朋忍不住,笑了。
这首诗,原本是他恶搞所为,不成想竟被人传唱。
只希望伯虎兄将来不要责备自己,再设法写出一首更好的诗词把。
陈群手指曹朋,大笑道:“我就说,这首诗的用词,颇让我感到熟悉。我所认识的人里面,似乎唯有你好以这等平和词句,暗藏蕴意……对了,那菊花仙果真美艳?你们是不是……”
“没有!”
曹朋立刻矢口否认。
“那咱们走吧。”
“现在就去?”
“怎么,难不成还要通知一下那位菊花仙人吗?”
看起来,陈群已经认定了,曹朋和那位菊花庵庵主,有不清不楚的关系。
想想也是,如果没有关联,曹朋又怎可能为一比丘赋诗?关键是,那比丘在维阳颇有艳名,而曹朋年少风流,又有才华,所以他二人即便是有不清不楚的关系,也似乎在情理之中。
估计,不只是陈群这么想。
许多不明真相的人,都会这么认为吧……
曹朋觉得,自己有必要写封信给黄月英,把情况与黄月英解释一下,否则很容易闹出误会。
说实话,曹朋不是太想去菊花庵。
一方面是因为他想翻阅案犊……查找线索;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比丘尼媚态撩人,美艳不可方物。特别是岳关那种撩人风情,令曹朋印象深刻。自己也不是柳下惠,万……岂不是对不起月英?
可陈群既然开口了,曹朋也不好拒绝。
内心里,未尝没有一点期盼,想要再见一见那位,菊花仙,的心思。
当然了,这点心思当中,并不是欲望所致,更多的还是当初那首恶接,让他多少有些愧疚。
因为在曹朋前世的时代里”菊花,可是别有内涵!
“既然大兄盛意相邀,小弟却之不恭。”
于是曹朋换了一身白裳,但后来想了想,又脱下来,转而一身青衫。
按照规矩,秋季着白衣,是一种习俗。比如陈群,就是一身白色博领大衫,行走间衣袂飘飞,颇有仙人之气。可曹朋却换了一身青色大裳,透出端庄之气。那这两年,身体越发强壮,所以配上青裳,更显英武。两人行出官衙,曹朋登上了陈群的马车,缓缓向城外行去。
“大兄,你是不是有话要说。”
“嗯?”
“你莫要瞒我,我能感觉得出来,你有事情要问我。”
在马车上,曹朋突然开口。
陈群一怔,旋即苦笑。
“你这家伙,确是厉害。”
陈群想了想,问道:“你来也有三四天了,到底有什么打算?”
“打算?”
“是啊,你不是说,要给人颜色?”
曹朋沉默了!
透过车帘,他看了一眼车外。
陈群立刻明白过来,轻声道:“子方是我心腹,你大可放心。”
子方,名叫陈矩,是一名驭手,此时正在为陈群赶车。
他是陈偍的曾别,比陈群小一辈儿。但年纪,却和陈群差不多大,今年又二十四五的样子。
既然陈群开口,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