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7、[历史小说] 曹贼 作者:庚新(起点vip2012-06-19 完结)-第47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早知这凤鸣滩借出去,会成为他今日之衿肘,窦兰当初打死都不会让邓范占领凤鸣滩。
一步错,步步错。
当时考虑着自家面临整合,而西北牧原也需要一方镇守。
出于利用的角度,窦兰同意曹朋接手了休屠各俘虏,并允许邓范等人在凤鸣滩立足。
可一眨眼……
难不成说,当时曹朋就已经有了吞并红泽的决心?
窦兰没由来的一个jī灵,同时这心里,多多少少有些暖意:至少,李其还未抛弃自己!
“父亲,不能再犹豫了!”窦虎见窦兰不说话,有些急了,“今夜月黑,正可劫营。万一那小儿那一天反应过来,再想要劫营,可就没那么容易了!而且,一旦小儿开战,红水集恐难以支撑太久……父亲,当早做决断,不可贻误战机啊。”
也罢,就拼这一把!
窦兰握紧拳头,狠狠砸在了书案上。
“既然如此,我给你二人一千精兵,今夜丑时后,出城劫营。
若事有可为,则一战功成;若不可为,绝不要勉强,速速退出,不可以冒然行事。”
“孩儿遵命!”
窦虎和耿钧兴冲冲的跑出花厅,开始准备。
而窦兰却有些心神不定,一个人呆坐在花厅里,半晌后一声仰天发出长叹……
+++++++++++++++++++++++++++++++++++++++++++++++++
夜幕,笼罩红水集。
汉军大营中,灯火星星点点,在夜幕下,显得格外壮观。
巍峨的营寨,犹如一头沉睡的巨兽,匍匐在草原上。营寨里静悄悄的,偶尔传来一两声刁斗声息,隐隐约约。北风,从跨过贺兰山脉,拂过辽阔的河西草原,卷裹着丝丝肃杀之气。窦虎打了个寒蝉,下意识裹紧身上的衣袍。他向耿钧看了一眼,见耿钧一脸兴奋,不由得点了点头。只是,窦虎没有发现,耿钧虽说一脸兴奋之sè,可是那手脚却在轻轻的颤抖,是紧张,还是恐惧?谁也不知道。
“开城!”
随着他一声令下,城门无声开启了一条缝。
窦虎和耿钧各领五百精兵,悄然从城中行出。
“小钧,你从东,我从西,咱们兵分两路,杀进去之后,直冲曹家小儿的中军大寨。”
“明白!”
耿钧点点头,领兵而去。
窦虎则领一支人马,趁着夜sè,迅速扑向汉军大营。
所有的马匹,马蹄上都裹着草,以免发出声响。距离汉军大营越来越近,窦虎的心情,也越来越兴奋,同时更有一种难言的紧张,涌上心头,令他身体微微颤抖。
从马上摘下九尺龙雀大环,窦虎深吸一口气。
远处,汉军大营的营寨清晰可见。
大营外,甚至没有设立鹿角等障碍物,空荡荡的,可一眼看到营中的情形。
营门口没有卫兵。
想必是天气太冷的缘故,所以也没有做出防御。
而大营里,不见半个人影。那一盆盘火油灯在空处,照映的极为清楚。
越来越近……
窦虎突然举起大刀,厉声喝道:“出击!”
说话间,他纵马疾驰,朝着那大营便冲去。在他身后,五百骑军紧紧跟随,一个个手持大刀,面露狰狞之sè。如一股狂风,瞬间冲进了汉军大营,可是这营地里却好像死人的坟地一般,静悄悄,没有半点反应。按道理说,窦虎这么冲过来,至少会惊醒卫兵。但是,没有一个人出现,整个营寨,好像一座空营。
窦虎冲到营地里,心里不由得一咯噔。
一种不祥的预兆顿时涌上心头,他连忙勒住了战马,四处打量。
“不好,中计了,有埋伏!”
这时候,就算是傻子也能看出,情况不太对劲。哪有汉军一点动静都没有的道理?
窦虎刚要下令撤退,忽听东边传来一阵喊杀声。
紧跟着,悠长的号角声响起,空荡荡的营地,好像炸了锅一样,数不清的汉军好像是从地下冒出来一样,从四面八方涌来。大营辕门,迅速被汉军堵住去路。
一员大将从暗处纵马冲出。
只见他银盔银甲,身穿皂罗袍。掌中一杆丈二龙鳞,胯下一匹神骏异常的照夜白龙驹。
人似猛虎,马赛蛟龙。
这银甲大将冲出来,大枪一指窦虎,“无知小儿,怎才来乎?我家军师早已料到,尔等必会劫营,故今日设下天罗地网,若识时务,何不下马就缚,免你一死。”
一股寒气,刷的直冲头顶。
窦虎脸sè大变,向四下看去。
却见一排排弓箭手躲在营寨后面,箭已上弦,对准了己方。
汉军大营的东面,传来阵阵喊杀声,响彻天地。
对面的汉将一笑,“黄口小儿,休要心存幻想。文珪守在东面,你那同伴定难以逃脱。”
窦虎的脸,煞白。
他不是害怕,只是感受到一种前所未有的紧张。
环视周遭,他猛然一咬钢牙,两脚一磕马腹,战马希聿聿长嘶一声。窦虎拍马舞刀,朝着那汉将便冲了过去,“儿郎们,今日中计,唯死战耳,给我杀……”
汉将脸上露出一抹古怪的笑容,看着拍马冲来的窦虎,心里暗自称赞。
这小子,倒是有些刚xìng。
不过,称赞归称赞,他却不会手下留情。两脚一磕飞虎蟾,胯下照夜白呼的一下子冲出来。手中丈二龙鳞扑棱棱一颤,犹如一条巨蟒般舞动,迎着窦虎扑去。
“小子,且让你家夏侯大爷看看,有何本领张狂。”
卷一 第439章 河西第三弹(五)
汉军东大营。
红泽兵已经溃不成军。五百精锐,进入汉军大营之后,便遭遇到汉军的袭击。
整个汉军大营,分为三个部分。
东、西、中三座营寨。东大营的主将,便是征羌都尉潘璋,而西大营的主将,则是新任河西郡司马夏侯兰。中军自然是由曹朋坐镇,徐庶为军师,牛刚和曹彰为副将。三座大寨相互呼应,呈三才阵法,攻守兼备。和庞统不同,徐庶擅长战阵之法,能根据各种不同的地形,排列出最为合适的军阵,堪称为一绝。
除此之外,徐庶也长于内政,善于谋划。
水镜山庄四友中,崔钧崔州平的文化素养最好,石韬善于内政,精通兵法,孟建同样长于内政,但兼修将做和商业。徐庶相对而言,则发展相对全面。但由于各种原因,他在大局上,又远远比不得诸葛亮和庞统两人,略逊色一筹。
此前,得徐母召唤,徐庶从水镜山庄返回家中,后投靠曹朋。
本来徐庶是想要做些事业,不成想当时曹朋因为殴打伏完,被罢官免职,在家中闭门思过。他又不想留在曹府当今闲职,便在曹朋的推荐下,到了邓稷手下。
只是,邓稷出镇延津,恰逢官渡之战结束,延津并无战事。
也使得徐庶无施展才华之处,只能处理一些政务。后来被满宠看重,提拔为从事。邓稷接手东郡以后,倒是给徐庶更多施展才华的空间。可徐庶还是更想在曹朋手下做事。毕竟,他当初投奔曹操,就是冲着曹朋而来,而不是邓稷的面子。
庞统在凤鸣滩一战功成,名扬河西。
若说徐庶没想法,那纯粹胡说八道……”
几乎是同时投奔曹朋,而今庞统已坐稳了曹朋谋主的位子,甚至委以重任,独当一面。
再他呢,刚因为种种原因,尚未在曹朋面前施展才华。
这一次出兵红水等,徐庶可是费了不少心思。从出兵到行军,从安营扎寨到演武操练,几乎都透着徐庶的心血。对于红水集偷营劫寨的行为,徐庶更早有预料。
小说里常有旗杆折断,可判断是否偷营的情节。
其实,那是胡扯。
所谓天象警示,不过是小说家皆以发挥的桥段而已。真正做出判断的根据,是在于对敌人的研究,以及从当时的情况,天气等各方面,推断出来的结果……”
徐庶神定,窦兰必定会劫营,所以早就做好了准备。
耿钧刚一进东大营,就被汉军团团围住。一顿如雨箭矢过后,红泽兵死伤不少。耿钧凭着一身的武艺,在乱军中拼杀,想要突围出去。他一直认为,自家的武艺高超。但是在这重围中,他却难以施展。红泽兵早就惊慌失措,溃不成军口就算耿钧的武艺再好,也挡不住汉军轮番攻击。片刻光景,耿钧就被杀得盔歪甲斜,狼狈不堪。而在东大营大毒旗下,一员黑甲将军,胯马擎刀,关注战场。
”他从,那小子就是你兄弟吗?”
在他身后,一个青年文士面带忧虑之色,闻听询问,连忙上前道:“将军”上钧不识将军之威,冒然相犯,还请将军宽恕则个……”家笑生平,最宠爱他,将军能否……”
青年,便是耿林。
耿庆归顺曹朋之后,耿林顺理成章,便进入曹朋幕僚,出任书记。
那黑甲将军,则是潘璋。
见耿林惶恐不安,他顿时笑了,“伯从体要紧张,公子既然下令,饶他性命,某又怎能违背军命?嗯……”不过,如此耽搁,实在麻烦,且让某家将他擒拿。”
话音未落,潘璋跃马冲出,向耿钧扑去。
耿林心里不由得一紧,哪怕明知道潘璋不会取耿林性命,可是见潘璋杀出去,仍不免心惊肉跳。对于这位征羌都尉,他也算有些了解。此人杀法骁勇,是个拼命三郎,甚得曹朋信赖。在行军途中,但凡被潘璋遇到的马贼,几乎无一人活命。这位爷的杀性,在汉军中堪称翘楚。相比之下,夏侯兰倒显得有些仁慈。
耿林一直希望,耿钧不要来东大营。
没想到,怕什么来什么,这家伙居然真的来偷营劫寨。
潘璋人马合一,双足扣马镫,拖刀疾驰。耿林刚挑翻一名汉军,忽有一种毛发森然的感觉。他连忙拨转马头,就见潘璋如离弦利箭,闪电般冲到了他的跟前。
与夏侯兰相比,潘璋敦实粗壮,有剽悍之气。
追随曹朋以来,他也算得上屡经战阵,那股在战场上磨砺出来的杀气,更非耿钧可以相提并论。马快,刀疾……”潘璋在纵马疾驰中,精气神瞬间提升到巅峰,到耿钧跟前丶口中一声暴喝,身体骤然从马背上暴起。手中大刀随着身体的暴起,呼的轮开,一式力劈华山,大刀犹如一抹惊雷
暗劲涌动,便斩向耿钧。
刀还未至,那股凛然刀气已到跟前。
耿钧虎目圆睁,大吼一声,举枪相起“
只听铛一声巨响,耿钧双臂如受雷击一般,顿时失去了感觉。他不由得大惊,连忙伏身躲闪刁二马错蹬的刹那,耳边就传来潘璋那冷幽的辜音:“还不下去。”
潘璋大刀反手一击,狠狠的拍在耿钧的身上。
耿钧大叫一声,从马上就滚落下来。
不等他爬起,潘璋已拨马返回,沉甸甸的大环蓬的拍在耿钧的肩膀上,犹如一座大山压下,只令耿钧动弹不得。他想要挣扎,就听潘璋道:“小子,我家公子答应过你父亲,更有你兄长求情”乖乖就缚,莫要让你父亲白发人送黑发人。
好像一头冷水当头浇下来,耿钧激灵灵打了个寒蝉,再也停止了挣扎。
几个汉军上前将他按住,抹肩头拢二臂将他绳捆索绑。此时,红泽兵已停止了抵抗,一个个从马上下来,双手抱头蹲在地上。看着眼前这一森,耿钧不由得目瞪口呆。一直以为自己有多了不得”不成想,在人家眼里,自己狗屁不是。
耿林上前,拍了拍耿钧的肩膀。
”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