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7、[历史小说] 曹贼 作者:庚新(起点vip2012-06-19 完结)-第6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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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话,他迈大步随魏延一起走出去。
站在空旷的寨子里,典韦问道:“文长,有什么话,你就说吧。”
“典将军以为阿福如何?”
典韦一怔,想了想回答说:“阿福甚好。”
“阿福如今年纪有些小,可将来,必能做出大事。这样一个人,典将军难道就不想介绍给曹公吗?”
“当然想,可他要回家啊!”
“典将军,咱们走安众的话,必然会途径棘阳。一会儿就由我来说服阿福,咱们一起走。等到了棘阳,咱们把阿福的爹娘一起带走,阿福是个孝子,一定会愿意和咱们一同投奔曹公。”
典韦闻听,不禁喜出望外。
“这主意甚好。”
魏延说:“阿福少而老成,听邓节从说,他对曹公也是常有赞言……只可惜了,邓节从……那也是个才华横溢之人,而且本份老实。虽然和我只做了两三人帮手,却让我心折不已。
若非黄射……”
魏延说着话,不由得露出咬牙切齿之态。
连典韦也都忍不住流露出可惜的表情,“依文长所言,这邓稷将来,再不济也能做毛孝先。”
毛孝先,名毛玠,陈留平丘人,也算是典韦的同乡。
年轻时曾做过县吏,以清廉公正而闻名。曹操做兖州牧的时候,征召毛玠为治中从事。毛玠当时就向曹操献策说:今天下分裂,天子迁移他方,人民放弃本业。国家没有一年的粮食储备,百姓没有安居本业的念头。这样的局面难以持久……成大事,须有长远谋划,要树立根基。打仗作战,正义的军队一定能取胜,而保持地位凭借的则是财力。所以您应当尊奉天子,并以他的名义号令地方诸侯。发展农业,积储物资,唯有这样子,才能成功。”
三国时期,常有挟天子以令诸侯的说法。
事实上在建安前后,有很多有识之士,都看到了这一点。
毛玠,是曹操阵营中率先提出奉天子以令诸侯的人,同时也正是因为他的建议,是曹操决意屯田。
典韦和毛玠相熟,如今把邓稷和毛玠相提并论,若邓稷知道,一定会诚惶诚恐。
沉思片刻,典韦下定决心,“就依文长所言,咱们和阿福一起走,到时候接他父母,同往许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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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第055章 回家(2/2)
魏延的想法其实很简单。
他希望曹朋能和他一起投奔曹操,这样的话,将来相互间也能有个扶持。而夏侯兰的遭遇,也让魏延心有戚戚。不管怎么说,他也算是出身白马义从,那可是天下有数的精锐之一。
夏侯兰的武艺,其实也不算太差。
虽然还比不得魏延,可如果有个好出身,放在哪儿都会被重用。
可他混的,先是被公孙瓒责罚,后来到夏侯惇帐下,也只是个普通的军侯,根本当不得用处。
魏延开始感激曹朋,如果没有曹朋,他蒙着头投奔曹操,还不是和夏侯兰一样?
如果曹朋也投奔了曹操,再不济也能有个人商量不是?总好过他一个人,在那边单打独斗。
曹朋再次醒来,天已经黑了。
背上的淤肿,已消减了大半。至少穿衣甲不成问题,虽然还无法剧烈运动,却可以骑马赶路。
典韦把他们的想法,告诉了曹朋。
曹朋自然也不会去反对……
他也在考虑如何回家的问题。如今典韦他们愿意和他一起走,路上相互间也能有个照应,至少能保证他的安全。所以,曹朋几乎没有考虑,便答应下来。当然了,除了出于对自己安全的考虑,曹朋还有另一个想法。他不清楚家里现在是什么状况,如果,只是如果……
当然了,如果一切安好,那皆大欢喜。
但如果发生了什么变故的话,身边能多一个人,自然能多一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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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曹朋等人便启程出发。
大王岗距离宛城虽远,但始终还处于宛城的管辖范围。天晓得什么时候,会发生什么状况?
于是,趁着夜色,四个人踏上了曲折周转的逃亡之路。
对曹朋来说,也是回家之路……
如魏延所说的那样,西行的道路并不困难。
张绣此时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育水沿岸,根本没有经历关注自家的后院。一路行来,倒是没有遇到什么大麻烦。魏延还出了一个主意,那就是想办法换上宛城军的衣甲。这也不是太麻烦的事情,途经一个小镇的时候,魏延和夏侯兰偷偷摸摸的溜进当地的官署,从库府中偷了几套衣甲。只不过,这些衣甲对曹朋而言,似乎有些重了!好在他已没有大碍,否则又是一桩麻烦事。
在郦国县的牛马市,由夏侯兰出面,买了两匹劣马。
四个人四匹马,几乎是一路畅通无阻,便抵达湍水。途中,虽遇到了一些兵马,但都被魏延出面搪塞过去。那一口极其流离的南阳郡本地方言,很难让人对他们产生什么怀疑。在湍水改方向,又走了一整天,便抵达穰县。
出于安全考虑,曹朋等人没有进城。
直接从穰县城外绕过去,朝着安众方向行去。
过了穰县,其实也就等于脱离了张绣的治下范围。但还有一个麻烦,那就是衣甲和马匹,必须更换。
两匹西凉马,都带有宛城军的标识,很容易被人看出破绽。
哪怕张绣和刘表是盟友,可突然间几个手持刀枪的宛城军出现在刘表治下,一样会引发冲突。
所以,曹朋建议,将西凉马卖掉!
穰县和安众交界之处,有一个车马市。
魏延出面,用两匹西凉马,换来一百八十贯五铢钱。本来,私相买卖战马是一桩违禁的事情。可由于荆州缺马,以至于刘表对马匹的买卖,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穰县和安众交界处的车马市,本身就是一个被刘表默认的黑市。在这里,你有货物,我有钱,至于货物的出处,谁会在意?能在这黑市里站稳脚跟的商行店铺,哪一家背后,没有荆襄世族做靠山?
而后,魏延在车马市里,又花了三十贯,买了一辆车。
车是好车,做工非常精良。
套上两匹驽马,四个人又换了一下衣装。于是曹朋摇身一变,就变成了衣着华美的江夏黄公子。
魏延成了车夫,改名黄不射。
典韦则变成了保镖,叫做韦典。
夏侯兰相貌俊秀,换了一身衣服以后,文质彬彬,于是就成了江夏黄家的账房先生,叫做黄兰。
总之,当四个人进入安众县治下的时候,全都改头换面。
“阿福,你这主意还真不错。”
魏延赶着马车,一脸的笑容。
而典韦呢,坐在魏延旁边,也是一脸的轻松。
唯有夏侯兰有点不高兴。因为曹朋捡了他几缕头发,黏在他嘴巴上,这一路走下来,很不舒服。
他甚至觉得,曹朋是故意为之,报复自己打伤他的事情。
可他又不得不承认,这嘴巴黏上胡子,换上一身白色长袍,坐在那里,还真有点账房先生的意思。
丈二银枪,龙雀大刀,还有典韦那一对双铁戟,都搁在马车里。
曹朋则坐在车厢里,一派贵公子的模样。不过在大多数时间,他走在联系十二段锦,以求尽可能的早日康复。
“魏大哥,咱们现在已过了安众,该怎么走?”
魏延扬鞭,啪的在空中甩了一声响。
“今晚咱们在杏花山下休息,明天一早北上,大概到正午,就可以绕过涅阳县,抵达南就聚。”
不知为何,曹朋心里没由来的一颤。
过了南就聚,就是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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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花山,位于涅阳县十五里处。
当地有‘翘首杏花山,濯足兰溪河’的说法。这杏花山,兰溪水,是涅阳的两大景观。杏花山奇峰险崖,峥嵘俊俏,又因云气缭绕,层峦叠嶂,变化莫测;兰溪水涌泉流激,情趣盎然。
一轮皎月下,兰溪水环绕杏花山,山水相合,相得益彰。
曹朋驻足兰溪水畔,默默的看着溪水湍流。
站在这里,可以远眺涅阳古城,曹朋的脑海中,浮现出一张似笑还嗔的秀美面庞。
目光有些凄迷,心思更百转千回。他知道,这件事和她并没有关系,但所有的一切,似都是因她而起。
用力的叹了口气,曹朋搓揉了一下面庞。
身后,篝火熊熊。
魏延和夏侯兰都已经睡了。
典韦坐在篝火旁,呆呆的发着愣。
曹朋走过去,在他身边坐下,看着篝火,发呆……
“阿福,有心事吗?”
“恩!”
“……是不是担心你爹娘?”
曹朋抬起头,就看到了典韦那张大黑脸。此时,那张凶神恶煞似地面膛上,带着一抹关切之意。
“典大哥,你还是别笑了!”
“为什么?”
“难道没有人告诉你,你笑起来更难看?”
典韦脸上的笑容,顿时凝滞了。
这几天同行,一路走下来,让他对曹朋更加喜爱。
这是一种全无任何利益纠葛的喜爱,是一种长辈对晚辈的喜爱。
而曹朋呢?和典韦说话的时候,也没有太多顾忌。这是一个很实在的人,也很单纯。和他一起说话,甚至比和魏延在一起的时候还要放松。有时候,曹朋还是会刺典韦两句,而典韦却从不生气。
“我是个不孝子!”
“为什么这么说?”
“娘生我,爹养我……我无一物报爹娘,却总给他们惹麻烦。小时候,我身子骨不好,我娘为了给我求符水,把祖传的簪子卖了。没想到,却被人诬陷……我一怒之下,把那个人杀了,结果让我爹和我娘背井离乡,远离故土。原以为安顿下来,能好好报答他们,不想……”
曹朋深吸一口气,脸上露出痛苦之色。
前世,父母因他而受牵连;今世,竟还是如此!
越是临近棘阳,曹朋就越是痛苦。
他想起了邓稷,想起了王买……他实在是不知道,回去以后,该怎么去面对姐姐,面对王猛?
典韦静静的看着曹朋,许久后沉声道:“阿福,如果我是你爹娘,我会为你骄傲。”
“嗯?”
“我也有儿子,那家伙从来都不让我省心。有时候我被他气得,真想一巴掌把他拍死……可他是我儿子,当他还没有出生,身体里就流淌着我的血脉。每当他做出一点事情来,我嘴上虽然责骂他,可心里面却开心的不得了。我不认识你爹娘,当我知道,他们不会怪你。”
“是吗?”
“当然……”
“那将来若有机会,我倒是很想认识一下,你那个想让你一巴掌拍死的家伙。”
典韦一怔,不由得哑然失笑。
“他叫典满,你们将来,一定会有机会认识。”
典韦说着,抬头仰望星空。
也不知,我那儿,现在如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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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无事,第二天一早,四个人再次踏上归途。
宛城的战况,已经传到了这边。当典韦得知曹操已与前一天撤兵,退出南阳郡的时候,不由得对曹朋,又看重了几分。包括夏侯兰在内,也暗自心惊,曹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