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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部分

奇怪的合同-第19部分

小说: 奇怪的合同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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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故意激她对原告产生愤怒?” 
  “我说了,是。” 
  “你对她说博雷要把她卖为娼妓?” 
  “唔——是她那么认为的。” 
  “你同意是吗?” 
  “我没有反对。” 
  “在谈话中你有没有提到博雷与她做交易的目的是不道德的?” 
  “那是她自己这么认为的。” 
  “而你在交谈中对她的这种认为是抱支持态度了?” 
  “是的。” 
  “你还对她说博雷以欺骗手段让她签了协议,有了这份协议他就不愁把她卖为娼妓了?” 
  “不是我对她说的,是她对我说的。” 
  “你同意她的说法了?” 
  “是的。” 
  “然后你又对她说骗她为娼这就是博雷的真正目的?” 
  “是的,我说了。” 
  梅森笑了笑说:“而你明明知道博雷签协议的背后想追求的是什么,不是吗?福斯特先生。你不是明明跟我说过博雷发现了一笔财产,一笔被告有权继承的遗产吗?” 
  “这是他想追求的,是的。” 
  “而你是清楚他的追求的!” 
  “我当然清楚。” 
  “那么这就是他的真正目的了?” 
  “是的。” 
  “如此说来,当你对被告说博雷与她签约的目的是想把她控制住达到其他目的时,你是在欺骗她。” 
  “我是让她自欺欺人。” 
  “回答问题,”梅森说,“当你对她说那些话时,你是在欺骗她?” 
  “反对——这样盘问不合适,”利兰说,“而且是在对没有证据的事实做假定。” 
  “反对无效。”法官说。 
  “好吧,”福斯特插言说,“我是对她撒了谎,欺骗她了。” 
  “你这样做是为了利用别人为自己服务?” 
  “是的。” 
  “这么说,你习惯于把欺骗作为你每天业务活动的一部分,为的是损人利己?” 
  “我可没这么说。”证人说。 
  “我在问你。”梅森说。 
  “回答是‘不’。” 
  “你在一般情况下是不会为了损人利己而欺骗他人的,是吗?” 
  “坚决反对这样提问,法官大人。”利兰说。 
  “我同意,反对有效。”法官说。 
  “但是,这一次,你却为了损人利己而欺骗他人?”梅森问。 
  “是的。”证人说。 
  “在凶杀案发生的那天晚上,你在丽斯特威尔旅馆见到了哈里森·博雷,是不是?” 
  “是的。” 
  “你和原告有过约会?” 
  “是的。” 
  “法官大人,”利兰说,“原告及其辩护律师不赞成对那次会晤所发生的事做任何证实。这不是我应查证的内容。如果被告律师想进一步盘问,那么他必须使这个证人成为他自己的证人。” 
  “我认为对会晤做进一步盘问会说明他的动机和态度。”梅森说。 
  “我基本同意你的看法。”法官塔兰特说,“我认为至少可以说明这个证人的态度和利益。如果在凶杀案发生的当天,他还与原告有过接触,那就更说明他和原告之间有一种利益关系。” 
  梅森转向证人问道:“你和原告会晤时,你是不是也欺骗了他?” 
  “没有。” 
  “你对没对他说被告准备拒绝承认与他建立的任何合同安排,但是如果他能让你参予他所发现的秘密,你就会与他携手合作,并且有办法乖乖地控制住被告,把被告所得任何财产与他五五分成——诸如此类的话你有没有对他说?” 
  “那不是欺骗,那不过是我的建议。” 
  “但是你并没有和被告签订任何协议套住她?” 
  “我觉得我会让她和我签这种协议的。” 
  “但是你却告诉博雷你已经把她套住了。” 
  “就算是这么回事吧。” 
  “所以说你又欺骗了博雷。” 
  “好吧!”证人喊了起来,“我是欺骗了他。他骗了我,我又翻过来骗他,又怎么样?” 
  “只要对你有利,你就骗,你损人利己,唯利是图,对吧?”梅森问道。 
  “法官大人,”利兰说,“这个问题是同义反复,我反对。” 
  “反对有效。”法官说。 
  梅森继续说:“你本性难移,在上周二的两次会晤中你都为了自己的利益利用别人。” 
  “同样反对,”利兰说,“法官大人,这还是同义反复。” 
  “我不认为是。”法官说,“现在是一个关于两次会晤两个人的具体问题。但是,鉴于这个问题已经被提出并回答过,我还是认为反对有效。证人承认在同一天对两个人撒了谎。” 
  梅森问证人:“你现在仍在撒谎吗?” 
  “没有。” 
  “如果对你有利,你会撒谎吗?” 
  “反对,这样盘问不合适,这是故意找碴儿。”利兰说。 
  “反对有效。”法官说。 
  “你见博雷时,有没有和他发生口角?” 
  “我——这要看你说的发生口角是指什么了?” 
  “博雷动手打了你吗?” 
  “没有。” 
  “他没有抓住你的脖领什么的?” 
  “他推了我一把。” 
  “他把你推出门外了?” 
  “他想那么做来着。” 
  “但是他做不到?” 
  “是的。” 
  “因为你抵抗他,他才做不到?” 
  “是的。” 
  “你是怎么抵抗他来着?” 
  “我给了他一拳。” 
  “也就是说,”梅森笑着说,“在博雷死亡的当天,周二晚上,你在他死前不久见过他。你对被告和博雷都撒了谎,你和博雷发生了口角并给了他一拳,对吗?” 
  “对,是这么回事。”福斯特说。 
  “你不知从哪儿知道博雷得了一大笔钱,就要求他把钱分给你一部分?” 
  “反对,这样盘问不合适。”利兰说。 
  塔兰特法官想了想说:“反对有效。” 
  “你从他那儿得到钱了吗?”梅森问。 
  “同样反对。” 
  “同样有效。” 
  “我的问题问完了。”梅森说。 
  “对这个证人的盘问到此结束。”利兰说,“下面传我的第二个证人穆斯·迪拉德出庭作证。” 
  穆斯·迪拉德拖着五大三粗的身躯缓缓地走上证人席,他那巨大的身体仿佛在衣服里面缩了进去,显得无精打采。他目光低垂,眼睛盯着地板,有意避开佩里·梅森。 
  “你的名字?”利兰问道。 
  “穆斯·迪拉德。” 
  “什么职业?” 
  “侦探。” 
  “是私人侦探吗?” 
  “是的。” 
  “你在上周二也是被雇做私人侦探的吗?” 
  “是的。” 
  “这以前你认识原告哈里森·博雷吗?” 
  “我见过他。” 
  “你第一次见他是什么时候?” 
  “星期一。” 
  “在什么地方?” 
  “他刚离开佩里·梅森的办公室。” 
  “你是怎么跟踪他的?” 
  “我把一个电子窃听器放在他的车上。” 
  “你是说在他车上放了一个你可以用来跟踪他的电子仪器?” 
  “是的。” 
  “你能具体说说这种仪器吗?” 
  “这是一种附在他车子上、用电池的电子仪器,它可以发射信号,我开的车子上也装有一个与它相配套的仪器用于接收信号。用这种仪器,我就不用紧紧跟在他后面。” 
  “你就是这样跟踪博雷的吗?” 
  “是的。” 
  “你一直跟踪他到里弗赛德的丽斯特威尔旅馆是吗?” 
  “是的。” 
  “作为跟踪行动的一部分,你还在他住的房间对面租了一间房?” 
  “是的。” 
  “你在上周二什么时间住进那个房间?” 
  “大约晚上6点钟左右。” 
  “你把哈里森·博雷住的10号房间置于你的监视之下了?” 
  “是的。” 
  “那天晚上你见过被告?” 
  “见过。” 
  “什么时候见的?” 
  “我都做了记录,我能看看记录吗?” 
  “那些记录都是你记的吗?” 
  “是的。” 
  “是你的笔迹吗?” 
  “是的。” 
  “是当时记下的?” 
  “是的。” 
  地区律师点了点头:“为了帮助你回忆起见,你可以看一下你的记录。” 
  迪拉德说:“被告是在大约9点钟进屋,9点20离开的。” 
  “你能肯定这个时间吗,迪拉德先生?” 
  “绝对肯定。” 
  “你怎么知道你的表会准确无误?” 
  “带准确的表是我的习惯,我在工作时,经常按广播对表。” 
  “你有没有注意到被告离开时她的举止是否反常,情绪是否很激动?” 
  “她神色慌张,几乎是跑出10号房间的,跑到车子旁,一下子跳进车里。” 
  “你认出是被告了?” 
  “是的。” 
  “你记下她开的车的车牌号了?” 
  “记下了。” 
  “车号是多少?” 
  “TNM148。” 
  “你后来查对了那辆车的注册号了吗?” 
  “查对了。” 
  “那么系在驾驶杆上的注册牌上写的名字是谁?” 
  “黛安娜·爱尔德。” 
  “她走了以后,还有谁进过博雷的单元?” 
  “再没别人了,直到后来旅馆老板向里面看了看,打开门走进去,又急忙出来了。” 
  “这以后还有谁进去过吗?” 
  “还有两个警官。” 
  “警官以后呢?” 
  “两个抬担架的。” 
  “他们两个进去的时候,警察在场吗?” 
  “在场。” 
  “也就是说,从被告离开那个单元起,就再没有人进去过,直到警察来了,是这么回事吗?” 
  “是的。” 
  “请你提问吧?”利兰对佩里·梅森说。 
  “我对你的证词还有些不理解,”梅森说,“你说从被告离开那个单元起,就再没有人进去过,直到警察来了?” 
  “是的。” 
  “那么旅馆的老板呢?她是否进去过?” 
  “她只不过看了看里面。” 
  “看了看里面怎么理解?” 
  “打开门朝里面看一看。” 
  “她进去了没有?” 
  “这要看你说的进去指什么了。她站在门口。” 
  “她走到里面去了?” 
  “是的。” 
  “她把门关上了?” 
  “我……不是。” 
  “你不是有一个记事本,你说把当时的事都记在上面了吗?” 
  “是的。” 
  “我可以看看那个记事本吗?”梅森问。 
  证人把本子递给梅森。 
  梅森说:“本上记着一个开着跑车的人走了进去。” 
  “那是早些时候。” 
  “后来另一个人进了10号房间,你的本上记着这个人戴着一副墨镜。” 
  “法官大人,”利兰说,“请允许我反对这种提问方式。我审查的目的只是要说明被告进了那个房间,而且是最后一个看见原告活着的人,还有被告在那里呆了足足20分钟,当她离开时神色极其慌张。” 
  “现在,证人依照当时所做的记录恢复当时的记忆。梅森先生仅在表明记录的真实性时才有权对照记录对证人进行提问。他不能超越法定的提问范围对不属于我审查的问题进行提问。” 
  “我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对提问加以限制是不合适的。”法官塔兰特说。 
  利兰仍坚持:“法官大人,我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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