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马这回事儿 作者:又一宵(起点vip2013-08-31完结)-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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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于前,没有哪个姑娘会凑到人家跟前把自己当个绿叶衬,于是,我很有自知之明的往旁边挪了几个小步。低着头看好自己脚边的行李箱,里面鼓鼓囊囊的装满了江南小特产,从发钗簪珠到各式甜软糕点,正经自己日常穿的衣服都在手边提着的背包里了。这次回来虽然不是衣锦还乡,但到底是长期在外,不能让家里的亲戚长辈看低了自己。想起以前,妈妈教育的,做人要周到圆滑,即能让别人与你相处舒服,你也可以获益良多。
这风口真不是好呆的,不一会就觉得身体发凉,鼻子里有细细的水流不断滑下,我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正好一阵风灌进来,割得嗓子眼一阵刺痛。我翻开另一只手边放着的塑料袋,找出纸巾擦掉嘴角不小心刚刚吐出的口水又擤了下不时淌出的鼻水。整个人彻底清净。旁边一声轻啧,听来甚是刺耳。我回头,那打扮入时的高挑女子不耐烦的拽掉自己耳朵上的耳机,把长长的耳机绕着手里的mp4缠起来收进手边金色的皮质大包中。见我微微仰头看她,她无奈的摆摆手,微低着头对我道:“这个时间段的出租比较少。”我笑笑,认同的点点头。我有些不知所措,这三年还是第一次有美女这么家常的和我说话。
也是,不早不晚的上午八九点,这个时候的车流量基本都挤在高速路上了。不知道吴吟那家伙在哪了。我裹紧了衣服,迎着头上明晃晃的秋日阳光,心中有些空。
前天打完电话就忙着订机票定买回家的礼物。忙活到今天凌晨,觉也没睡直接打车去的机场赶最早班机。算下来,除了疲惫和刚回来的微妙熟悉感之外,倒没有什么特别的兴奋感。少小离家老大回,那是说的经年累月在外拼搏之人的感慨与沧桑。在我这里,回家不过是这些年所虚度时光的一个短暂终结。站在风口,迎着凛冽的风,看机场附近酒店里走出来提着大包小包行色匆匆的人们,我没有什么值得炫耀的东西来骄傲的挺胸抬头。回来,只是因为有事必须要处理,有些人必须要去见而已。我的心一抽抽的疼,想到这里,下意识的伸手进口袋摸手机,看刚下机时吴吟发来的短信。“我在路上,马上到,你在机场出口等我。”
吴吟这家伙对于时间的要求十分严格,几乎到了变态的地步。以前读书时,周末约好去唱k或游玩;到了约好的时间点就走人,半分钟都不等,不管谁迟到都不通融,迟到的次数多了可能就没下次玩的机会了。无故失约这回事就更不能原谅了,不能给出合适的理由就随时直接面临绝交的危险。偏偏这个人还爱玩,那花样一出一出的,镇得住大集体,硬是凭借自己那强硬的时间观纠正了一伙玩伴的迟到恶习。吴吟长得不算帅的惊人逆天,各方面都没什么优秀的,但只要一相处那么几次,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众人焦点的类型。人活着,总有那么一两个特别突出的优点,吴吟身上,大概就是多了那么一点魄力和洒脱吧。
天上大片大片的白云掠过,许是晴天的缘故,湛蓝的天空显得格外空旷。我看着不远处林立的高楼大厦,那深深的倒影把地面划分出了几小块逼仄的行走空间。我把手机揣回兜里,伸手搭在脑门上仰头看向被白云遮住的大太阳。清冽的晨光夹杂着久违的北方寒气,心中除了寂寥再没有其它。有时候,我很羡慕吴吟,如果在对待事情的时候能够有他一半的洒脱,我也不至于远走他乡的折磨自己吧。
脑子里又蹦出那张俊美的让我窒息的脸,还有他那说不出的冷漠与偶尔的温柔。整个人瞬间变得难受,条件反射的胃部痉挛,我捂住嘴,努力不让自己继续去回想。
腿站的有些麻,我裹紧了外套,幸好临出门时查看了天气预报,直到近日有寒流,不然还真的没办法承受这骤然冷却的温度。
看看时间,已经过了约定时间的半小时,这是认识吴吟这么长时间以来他第一次迟到。我掏出手机,正要发短信问他怎么回事时,一个大手捂住了我的手,我整个人被一个阴影裹住,抬起头来,那熟悉的五官被时间刻得更加深邃。我张嘴还没来得及说什么,肩膀就被他一把搂住,脖子被狠狠的勒了一下。
“说,有没有想我?”他在我耳边问,我忙不迭的往后退却正好拱进身后他的怀里。他轻声吐气,伸手重重戳我的额头,“你怎么一点没变,还是这么的笨。”
我掰开他的手,点点头道:“我是真的想死你了。祖宗啊,您快放手吧。”
“算你识相。”脖子上的压力骤减,我整个人被往前推了推,回过身看身边的人。三年没变,已经开始显现出成熟男人的模样,眼神轻快灵活,整个人焕发着活力也没变。恩,生活过得不错。我点点头,踮起脚尖,赞许的拍拍他的肩膀。没错,吴吟个子一米八七,我自从高中就保留着一米六三的身高,能这样充满慈爱的拍到他肩膀已经算不错了。“不错,这几年过得挺滋润的啊。”我赞许道。
他把我的手拿下,弯腰提起行李和背包,只让我拎着那个小塑料袋。直起身来,他一脸惊恐道,“怎么,你想让我也跟那谁一样要死要活的?”
我苦笑,摇摇头望向眼前的出租车,这说话功夫就见那高挑的女子招手进去,正仔细的跟司机讲地址。“我居然逮到万能的吴吟同志迟到,这消息绝对能卖个头版头条啊。”
他的脸一垮,有些不自然的抽抽。“这个。。。喂,你还说,非得挑这么个时候回来,我从温柔乡里挣扎着爬起来容易么?不知道安慰反而来谴责,你这是赤裸裸的污蔑加狼心狗肺。再说了,你下飞机不在里面呆着,非得找这么个风口自己受冻,害我里里外外找一通都没见到人,这多揪心啊。你你你…真不知怎么说你了。”越说越气愤,干脆把背包往背后一甩,他转过身抢先走一步:“我跟你说,做人呢,最重要的是怀着一颗感恩的心。。。。。”
我真是。。。。怎么会忘了这人死不爱认错而且那张比社区王大妈还要唠叨的嘴呢?哎,是我的错,那就乖乖的跟着吧。我这头一点一点的跟在后面,幸好今天风大,我们顺着风向走,于是,风把他的话都带向了不知名的远方。恩。是我听不见的远方。
绕了远路去停车场,在一众路虎等白富美车辆中找到他那辆鸡立鹤群的奇瑞qq,还没来得及表达下嫌弃之情就被塞进副驾驶。
世界彻底清净,待吴吟放好行李坐进来时,我已经调出他车里的电台,甜美欢快的女dj在那里插科打诨的说着城市里常见的男男女女和各项娱乐活动。带着一种世俗的热闹和喧嚣让我在心里反而安静起来。
“医院,回家还是先找个地方坐会儿?我反正今天没课。”他握着方向盘,一边看后视镜倒车一边瞥两眼我说话。
我感觉有些疲惫,整个人的脸上有点发干,在烟雨迷蒙的江南生活几年,还是适应了那里的湿润空气,刚才风口站着老觉着自己的脸正一点点的收紧像是干的要裂开。
“回家吧,我们下午一点小区门口见。”车拐进了通道,稀稀拉拉的几辆车倒是暗示着城市的悠闲。作为土生土长的a市人,我是太熟悉这个懒洋洋的北方城市了。作为省会城市,没有跻身一线的大志向和雄厚实力,倒是养育了我们这样每天乐呵呵的享受生活的子女。
脑中闪现他在躺着的二院,此前不断地描画着各种可能性。这时候有选择了,反而觉得还是应该先顾着自己的身体和感受。我摇摇头,人到底还是有最看重自己的。那些情情爱爱,当时要死要活的,非要拼了老命的做个非此即彼的选择。等时过境迁了,即使我这种自认敢爱敢恨的人也没办法做出一副深情模样去展现那爱极生恨得戏码。
什么叫爱情?爱情就是有一天会消失不见的东西。它会让你不远千山万水的赶路,也可以让你在瞬间失去面对它的勇气。
就这样想着,也没有心情聊天,听着电台里传来的嘻嘻哈哈的女孩子聊天声,我渐渐感觉困意来袭,身子支持不住的睡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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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掰弯直男,调教正太,胡作非为,纵情乱来,重口味,各种邪恶yy!
'bookid《樱女王》'
第一卷 三 见面
说真的,跟这么优秀的我站一块儿,你不自卑么?------吴吟
被摇晃了起来,睁开眼后,没看清车窗外的景致,倒是发现一双大眼睛近在眼前,忽闪忽闪的睫毛比女人还长。我吓了一跳,这吴吟是典型的吓死人不偿命。他那双眼睛时不时的含着些秋水般的多情和委屈,初中不懂事的时候,我还撺掇他扮成女的去勾引不认识的男生。结果惹了场不小的风流债,让他在漫长的中学时光里虽然有一帮能玩起来的伙伴,却没有真正敢跟他单独呆一处的同性,更别提什么交心的兄弟了。我作为一名罪魁祸首,心里多少对他有着亏欠。所以,在身边各种青梅竹马的关系要么开始隐隐约约的露出点小暧昧要么渐渐走远的时候,我俩毅然决然的腻在一起瞎混。
吴吟发个儿晚,到了高中才蹭蹭蹭的蹿到一米八三,到了大学时又不负众望的以雨后春笋般的速度长了四厘米才终于结束。他初中时只比我高了一丢丢,在家上老是留板正的小分头,偶尔头发长了就给自己喷点发胶装美男。那张脸虽不说有多帅,但架不住皮肤白嫩,稍不留神,跟假小子似的我和他站一起就成了好哥儿俩。以前不觉得,待他发个儿后,那自信心爆棚,经常是一提就把我拽的离地两三厘米,然后特贱的问我:“说真的,跟这么优秀的我站一块儿,你不自卑么?”我能说什么?自然是输了面子不能输里子,当下嘴贱的回过去:“要不我们比比谁身边的同性多?”然后一脸得意的看着他着急跳脚,然后逃避他的追杀。
小时候,我和吴吟就比较黏,这倒不是因为小时建立起来的革命情感感情,而只是因为在那一片小区里当时只有我们两家的孩子是小学时转学过来读书的。对于新环境的畏惧和对此前生活的眷恋,让我俩在一众没事就出来瞎疯瞎闹过家家的伙伴里脱颖而出,成为了比较独立的存在。事实上,我们能迅速勾搭在一起,还是因为共同的阴暗心理,我们总是商量着怎么整看不顺眼的什么人,一起探讨下怎么折腾下班里老是想欺负新生的孩子头等等。总之,两个本质上就不怎么安分的人怀着同一颗阴暗的心遇在一起后,最完美的结局就是狼狈为奸,这倒真的苦了那几个得罪了我们却不自知的孩子。
当年,我们刚升初一,分到了不同的班级,依旧延续着此前的老习惯,在一堆新面孔中寻找着那个倒霉的对象。但对情事刚刚懵懂的我,因为看了一篇耽美,不由自主的玩心大起,拐着玩的打赌,说隔壁班的一个少年,很看不起我们女生,让我很不爽,然后死皮赖脸,用尽一切手段让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