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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部分

草样年华i-孙睿-第77部分

小说: 草样年华i-孙睿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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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信手拈来,挑一根最长的解无烟之渴。烟头中间夹杂了几根卷曲的毛发,它们来自杨阳的下体,是从上铺掉下来的,伴随毛发的越来越多,我对杨阳变成秃鹫的忧虑与日俱增。书架上另有唐诗、宋词,元曲各一本,旁边摆着一本盗版的《史记》。这本《史记》是我从学校的书市上以5元的价格买来的,我结合自己在中学时代对一些名篇的深刻记忆,发现这本书与之相关的内容居然只字不差,根据以点代面的经验,这本书看来物有所值,只是书中的纸张有些柔软且半透明,可跟手纸相媲美,这不失为它的另一妙用。在某一时期,司马迁那厮曾激励过我——他被进了宫刑还能坚持《史记》的创作,我有什么理由因为生活中的一点点苦闷而整日愁眉苦脸,萎靡不振。但我又一转念,他之所以如此专注《史记》的创作,是因为官刑使他失去了生活中的许多乐趣和终身幸福,不敢再对未来抱有任何奢侈之心,无奈之中在暗地里流下许多眼泪,心想,我除了做点抄抄写写的活计还能干什么呀,只好潜下心来,开始《史记》的创作。司马迁采用倒叙的手法,先从汉武帝写起,逆历史长河而上,写到哪儿算哪儿,却没想到自己的生命异常顽强,直至写完炎帝方才结束,掐指一算,居然在历史长河中翻腾了几百年,故命名曰《史记》。 
  司马迁的《史记》给我带来了创作灵感,我有一个伟大的设想,决定在查阅各朝代民间流传的不同版本的稗官野史,写一本《史妓》,书中人物将会涉及如下: 
  《李娃传》中的李娃,《杜十娘怒沉百宝箱》中的杜十娘,《卖花郎独占花魁》中的美娘,《桃花扇》中的李香君,《大宅门》中的杨九红等。鉴于娜娜和羊脂球的身上没有中华民族血统,所以她们暂且不被列入此书。 
  杨阳在得知我有如此想法后,拍手称快道:“一股高潮将在老干部中间掀起,这本书一定倍儿受他们的欢迎。” 
  我决定将这部书写成现实主义作品,让它建立在真实生活基础之上,为此我需要走访各烟花柳巷,穿梭于北京的八大胡同与歌厅、小发廊之间。我也将采用本纪、列传、世家等形式按人物身份、功绩的不同分别作传。杨阳说:“为了这部作品的早日诞生,你采风的时候一定要带上我,我会帮你收集更多人物的性格。” 
  后来,我的这部作品尚未动笔就由于学习、生活的压力而被搁浅了。 
37 
  乐队又恢复了排练。钟风索性不再去学校上课,凭借他妈与某医院院长当知青时曾在同一个村子插过队的关系,开来一张病假条,平日可以不去上课,只要期末考试顺利通过,仍可继续升级。从此以后,钟风便寄居在我们学校,只要我们哪个同学回家住,他便睡在人家床上,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俨然就是一个盲流。后来,许多床的主人不约而同地闻出他们的床铺上有一种特殊气味,这是由汗水、口水、香水(钟风经常与何乐保持身体的亲密接触)和烟草混合在一起的味道,一些床的主人患有洁癖,他们为了禁止钟风在自己的床上睡觉,减少了回家的次数,为此,他们不得不放弃周末与家人团聚的机会,只身一人,独守空床, 
  乐队排练的热情空前高涨,没有一人因故缺席排练,大家的态度极为认真。然而,有一首歌在我们排练了两天后仍没能将其拿下,不是齐思新的鼓打飞了就是我的节奏吉他没跟上,或是杨阳弹起贝司来把歌唱跑了调,还有钟风的主音吉他,总不能及时加进来却会在不应该结束的地方突然消失。 
  我们练了一遍又一遍,抽了一根又一根烟,还是找不到相互间配合的默契感觉。后来我们分别跟着节拍器一小节一小节地练习,终于发现问题所在——基本功不扎实。于是我们便分头练起基本功,钟风每天呆在我们的宿舍练习三连音,四连音,五连音直至十三连音;齐思新一有功夫就拿着两根鼓棒敲自己的枕头,脚还在地面上跺个没完没了,楼下宿舍的同学上来找过好几次,但齐思新就是不给他们开门,依然拼命地挥舞着四肢;杨阳练习在说话的同时手指可以打出各种拍子;我每天跟着节拍器练习下拨,当节拍器的速度被我调得越来越快的时候,我已经养成了右手随便拿起一个什么东西都会哆嗦不止的习惯。 
  经过两个月的艰苦训练,我们的乐队居然成为学校乐坛上一支技术型的实力派乐队,一时间名声大振,威震四方。乐队在学校演出的机会逐渐增多,各院系举办活动无不邀请我们前往,一种“腕儿”的感觉油然而生。 

  这学期,我们的学习任务依然艰巨。根据国家教委的规定,本科生必须在毕业前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方可获得毕业证书。 
  一时间,全班同学的理想无一例外地转变成在英语四级考试中取得好成绩。我和杨阳的目标是及格即可,张超凡为之努力的方向是考85分以上,拿四级优秀成绩奖学金,班里掀起了史无前例的学英语热潮。 
  张超凡每日清晨寻得校园某个僻静角落,大声朗读英文课文,一些晨练路过的学生和扫街的妇女纷纷扭头观看,像看怪物一样,但张超凡依然旁若无人般读得兴致盎然,口舌生津,面色红润,并美其名曰此种学习方法为“疯狂英语。” 
杨阳曾有一个非常美丽的愿望,当北京主办奥运会的时候,他的英语已经学有所成,那时候会有不计其数的外国人踏进北京这片热土,杨阳在此刻便要挺身而出,作为一名导游,除了带领老外们游故宫爬长城外,他还要蹬着板儿车带老外们深入于北京胡同里的公共厕所。届时,北京城宽阔的柏油马路上将出现这样的情景: 
  杨阳光着被晒成古铜色的膀子,脖子上搭一条尚可隐约看出是白色的手巾板儿,汗水顺着它不停地往下淌。杨阳蹬一辆擦得锃亮的三轮板儿车,车头挂两个黄铜铃铛,它们随车子的前行发出有节奏的清脆声响,声音飘荡在北京的大街小巷。车上坐着一男一女两个老外,男老外因为女老外不时将目光停留在杨阳绷紧的肌肉和上下起伏的臂部上而显出一丝不快,他不时地指东指西,企图把女老外的目光从杨阳的身上转移到道路两旁古朴又不失现代典范的建筑物上。杨阳带着他们进了时刹海的某条胡同,将车停在一座由青灰砖磊成并在上部开有多扇窗户的小屋旁。杨阳跳下车,礼貌而友好地说:“Wele to the toilet of Beijing(欢迎您来到北京的厕所)。”老外诧异地看着这间破陋的房子,它的左右外墙壁各挂有一个画着小人儿的小铁牌,从上面斑驳的图像可以分辨出,右边那个穿裙子的画的是小女人儿(国外通常画的是大胸脯的女人),左边穿裤子的画的是小男人儿(国外往往画的是叼烟斗的男人),小铁牌的下面是分别用红油漆书写的两个宋体大字:男、女。杨阳伸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把女老外引向右侧的女厕所,他带着男老外进了左边的男厕所。男老外还没踏进厕所,就被迎面扑来的骚臭味熏得直皱眉头,连忙用手堵住鼻子,喊道:“NO!NO!NO!”杨阳笑他没见过世面,身先士卒地拉开文明扣,洋洋洒洒地开始放水。尿水射到浸满一层黄色污物的池子内,水花四溅,男老外只好来到大便池,待他低下头时,眼中充满他人留下的秽物,他没有想到,在北京的厕所里居然能够看到他人拉出的屎是何模样。下面的秽物已经变黑,只有上面的一些还保持着黑、红、黄相间的本色,五颜六色的卫生纸夹杂其间。男老外看过这些东西后有些目眩,杨阳赶紧扶住他,说:“你千万别在这里一脚踏空,一失足会酿成千古恨。”男老外背对杨阳摆了摆了手,杨阳松开他。男老外便毕后,忽听隔壁传来哗哗水声,他琢磨了片刻后会意地开怀大笑起来。那边传来女老外的声音:〃Are you ok?” 男老外冲那边喊道:“fine;thank you;and you?”,那边又微弱地传来:“I’m fine too”的声音。 
  杨阳为了这个梦想的早日实现,义无返顾地汇入学英语的浪潮中。他从家里拿来一盏应急灯,以便可以通宵达旦地学习英语。我夜里第一次醒来时,见杨阳的应急灯果然亮着,点点余光泄露在我的床铺,我暗暗佩服杨阳的说到做到。当我第二次起夜醒来时,杨阳的应急灯依然亮着,但他的床上却传来鼾声。我抬头一看,杨阳已将书扣在胸口,睡得宛如死猪一般。我帮他关掉应急灯,他翻身吧唧了一下嘴说:“谢谢!”我明白了他白天信誓旦旦说要学个通宵的意思——他不通宵,只让灯通宵。 

38 
  天气越来越暖和,柳树的枝条已经抽出嫩芽,春风吹过,柳条随风摇摆。一些不知名的鸟类栖息在校园的树上叽叽喳喳地叫着。我隐约感觉到体内涌动着一股强大的能量,正在伺机喷发。 
  每天中午,我和周舟吃过饭后便会独自一人去教室坐一会儿。空荡荡的教室内只我一人,正午的阳光透过窗户照射进来,洒在我的身上和脸上,浑身暖洋洋的。有时,我会闭上眼睛,趴在桌上睡一会儿觉;有时,我会抄下午要交的作业;还有时,我会带上耳机,听一会儿音乐;更有时,我什么事情也不做,只求享受一会儿宁静,呆呆地坐在那里。 
  自从和周舟好了以后,我不再拥有单恋青年的苦闷,但我还会时常感到孤独,在很多时候,我想远离人群,离开喧嚣的城市,去一个遥远又苍凉的地方。 
  39 
  我的二十二岁生日这天,我和周舟还有我们的同学在学校外的一家饭馆庆祝。席间,不断有人与我碰杯,祝贺我生日快乐。在“生日快乐”的歌声中,杨阳端上来一个生日蛋糕,22根鲜艳的蜡烛插在雪白的奶油上,闪动出灿烂的光芒,不知它们能否照亮我22岁以后的路程。我的心中突然涌起一股莫名的悲哀,属于我的22个春秋一会儿就要随着蜡烛的熄灭而悄然流逝,回首这二十二载,我依然和赤裸裸地来到人间时并无两样,我在这二十二年里究意做了些什么,收获了什么?我好像还在一事无成地生活着。 

二十二年是如此短暂。 

  那天我的确喝多了,吐了不止一回,吐过后我不顾众人的阻拦,又若无其事地端起酒杯。虽然我喝了许多酒,但却保持着神智的清醒,从我吹灭生日蜡烛的那一刻起,我便开始反复告诫自己,不能再这么稀里糊涂地生活下去。 
  回到宿舍,我躺在床上想,二十二岁意味着我不再是一个朦胧少年了,我应该结束无忧无虑的生活。 
  二十二岁,对我来讲是一个残酷的概念。以后每当我的父母向别人说起我时,他们都要说:“我儿子已经二十多岁了。”面对如此场景,我总是愧不敢当。二十多岁的人总要应该有所成就,而我却两手空空。 
  顾城,二十多岁的时候就已经写出“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注定用它寻找光明”这样的诗句;朱朝辉,二十多岁的农村小混混,已经骑摩托车从黄河上空飞过;我的一个外地远房表兄,二十多岁已经儿女成双。这些人和他们的故事如同一座座里程碑,摆在我二十多岁的道路前方,使得我拼命奔跑。 
  在我还是少年的时候,曾有过很多偶像,我总会拿自己的年龄与他们比较,当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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