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味书屋 > 穿越架空电子书 > 连锁黑店 >

第120部分

连锁黑店-第120部分

小说: 连锁黑店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是经过了严格训练,在一个月以前就开始组织培养起来的精英,他们中有江湖高手,也有修真门派的弟子,还有些身具异能,天赋异禀,在极短的时间里面,他们被召集起来,成为沧流国的秘密武器和沧流帝孤千城的私人卫队。他们跟随孤千城见识到了很多夷非所思的东西,同时也慢慢学会了处变不惊,见怪不怪。
    那些穿着黑甲的士兵,在丛林中与长相怪异的魔兽博斗,尽管已经三日,这些野兽仿佛源源不绝,杀掉了一批。第二天又有新的一批冒出来,简直就像鸡生蛋蛋出鸡一样,层出不穷,数不胜数。
    它们长着黑色的鳞甲,犀牛一般的头和角,表皮坚硬无比,只有用特制地玄铁剑才能对付它们,否则刀剑砍在它们身上只当挠痒而已,根本毫发无伤,唯一的弱点便是它们的咽喉。柔软无鳞,一旦刺中必死无疑。这些野兽以人的尸体为食,它们用锋利的爪子和坚硬的角杀死人类以后就蜂拥食之。如同噬血群狮,凶残异常!倘若被它们逃出这座山头人间无疑将会面临一场巨大的灾难。因此尽管带来的亲卫只剩下一半,孤千城只能忍痛下令:无论付出任何代价也要封锁住蜀南山,不可让一只野兽逃出去!
    为防万一,除去这些精英士兵以外蜀南山外还有大军将山体团团围困,假如实在没有办法,便决定放火烧山。以求彻底根除隐患。这些突然冒出来的兽类,由于其外形罕见,又类似于犀,称为犀兽。
    天上开始下雨,一天的战斗快要结束,已将近黄昏。刺穿了最后一只犀兽地咽喉,收起软剑。孤千城一人站在悬崖边上。身后猎猎风吹着燃烧起犀兽尸体的火堆,士兵们抬来剥了皮抽了筋的犀兽尸体往火里扔。还有地在熟练地进行着剥皮取鳞的工具。天上有两只笨拙地鸟在飞舞翱翔,时而发出清唳。阵阵叫声却很神奇地驱散了人心头的焦虑与不安,当它们越叫越欢时,天上就降下大雨。
    雨水冲刷了焦黑的土地,战士被烟薰得乌黑的脸颊都露出疲乏之后的放松,有另一群人正沿着嶙峋错乱的石块爬上这片山岗。孤历最近才发现自己有待加强,原来师父们称赞自己已经天下无敌,罕逢对手,全都是假地,都是狗屁!皇兄手下任何一个士兵都能如履平地的山岗他爬了半天还需手脚并用,实在很丢脸!当然他的功力还不足以杀死一头犀兽,但是捡捡破烂还可以的,这家伙一张脸被烟薰得黑一块红一块,一路跟在孤千城的屁股后面,不管他是否还要分心照顾自己,孤历只顾着忙碌地收集着魔兽的鳞片和骨骸,统统装进他背在身后的大背囊,他地身后跟着一队士兵在做着和他同样地事情,所谓:清洁战场。
    尽管犀兽带来了灾难和损失,但也不是完全没有益处。这野兽皮骨坚硬,筋坚韧无比,可以用来制作盔甲、弓箭,打造的兵器犀利异常,实在是难得而罕见地材料。肉发酸,不能食用,但是此刻盘旋在天上的两只肥鸟却每天可以吃下一头犀兽,所以,省却了不少鸟粮。却说这两只鸟,别看它们外表如此笨拙,却正是传说中地凤凰圣兽。
    两只鸟盘旋了一周飞回孤千城的肩膀之上,忽地,打了一个饱嗝,发出七色霞光,一会儿光芒褪去,只见两只鸟羽毛乌黑,模样像喜鹊,头顶上顶着三根皇冠一样的翎毛,尾羽有三根金色,长长地拖着,直垂下来盖住了两只肥鸟的大屁股。它们从凤凰蛋里面孵出来,一只为凤,一只为凰,凤认了孤千城为主,凰的血管里可能流淌着连城的血,所以比较难教化,也不服从命令。这几日两只鸟有些长大,特别是凤吃饱了犀兽的肉会发出一阵金光,虽然较弱,但说明它已经有将要进化的迹象。
    想起那个执拗的女人,孤千城不由叹了口气,他肩头的凤也学他叹气,尾巴一抖一抖的,模样煞是可笑,凰不安分地跳来跳去,一会儿落在凤的头上挠它的羽毛,一会儿落在孤千城的臂上,在那里寻找着缝隙啄来啄去。
    “皇兄。你说这些犀曾到底是从哪来地?为什么每天都杀不完?我们要多捉一些弄皮制盔甲。还是干脆一把火烧了山头?”孤历在旁难得正经地问道。他地脸沾了一些血星。从剥好地犀兽皮里抬起头来。一双眼睛还在骨碌碌地四下寻找可以剥地皮。
    孤千城没有回头道:“它们从深渊出来。看来只是一些低等凶兽。只要找到来源封死出路就可以杜绝犀兽源源不断地跑上来。现在先守住这里不准任何人靠近。我要下去看看。”孤千城站在悬崖边向下望去。黑雾弥漫地山谷深处。不时传来阵阵啸声。虽然常人地耳朵听不见这些。但他却能敏锐地感觉到有危险地东西依然潜伏在那里。皱了皱眉。他命令士兵留下一队原地看守。另一队随孤历返回山下。此地过于危险。他不想孤历留在这里。尽管这小子极需要磨练磨练。
    一听到这样地指派孤历却不服。好不容易能跟出来见世面怎么能这样无功而返呢?他立刻就跳起来揪住孤千城地袖子:“为什么皇兄?你看我至少可以收拾打扫拣拣垃圾什么地。我……我还是有点用处地嘛!”
    “你快回去。免得不小心丢了性命这里可不是好玩地。”
    “可是我……”黑衣少年还想说什么。忽然“嗷叽叽叽……”一阵轻蔑地鸟叫声传来。孤历转头去看。见又是那对肥鸟拿屁股对着他摆来摆去。人看不起他就算了。就连鸟也敢拿屁股对着他。这少年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冲上去就想拔两根鸟毛下来。被属下死死地拦住。话说这一人二鸟地恩怨在许久以前就结下。凤凰刚出生地时候肥肥丑丑而且浑身无毛。有一次被孤历逮着取笑了一番。没想到就这样被记上了仇。这对鸟如今没事就来光顾他家地厨房。偷他菜地地灵芝果吃。那灵芝果是孤历好不容易从青丘国弄到。据说美容养颜增加功力。本来他还想留着当作镇宅之宝。结果每开一次花结一次果就被偷吃个精光。最可恶地是它们还经常在王府地房梁上拉屎。弄得一地鸟粪臭不可闻。孤历早就想把这两只给宰了炖汤喝。也尝尝凤凰肉地味道!
    就在一人二鸟斗鸡似地互相凝视地时候。忽然。狭谷深处又传来两声低沉地兽吼。
    “终于出来了!大家小心,散开退到安全的距离。”
    孤千城大袍一展,众人只觉得一阵飞沙走石,劲风卷起的沙砾磨擦得人脸颊吃痛,再睁眼时,只见一抹白色身影纵身跃下悬崖,众人无不大惊失色!
    “快!找人放绳索下去!”孤历大喊。
一百九十二章:蜀山南
    “你们只管守着上面,不用担心我,稍后便会回来。”孤千城的声音从下面传为,孤历只觉得耳朵一阵嗡嗡,声音大得如同在耳边回响,再看众人亦是一副同感的模样,他便爬到崖边,对着深渊一声大喊:“皇兄!要小心啊!”
    “要小心!要小心!”隆隆回音在四壁撞击回响。
    “哎,我还是不放心,你们去多找些绳索来。”孤历对着黑漆漆的峡谷深处眨眼,又转过身对那些训练有素的黑甲兵说道,却见他们早已开始伐木结索,有的已试着借助绳索往下攀爬。峡谷深不见底,黑风阵阵吹得人头昏眼花,很快就有人失足掉落,幸好被坚实的绳索缠住,又被人拉了上来。他们发现要下去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正因为如此,更加担心主上的安危。对所有人来说,孤千城身上背负着整个沧流国的命运,一个王朝乃至沧流国千秋万代的兴衰,尽管人们如天神一般崇拜着他,但毕竟凡人还是凡人,血肉之躯的力量怎么敌得过崖下根本无法预知的危险,可一时间他们无计可施,只得继续搓长绳索,寻找下崖的途径。
    孤千城在悬崖峭壁间掠过。白色的身影乌黑的发丝如同在水中飘起,在云雾中若陷若现,他的足尖轻点崖壁间可以借力的支撑点:树枝、巨石、长藤、峭壁,如同一只大鸟从上空飞了下来。
    惹得底下不知哪个家伙发出一声欢呼:“啊!神仙!”
    “神仙快来救我!”
    只见这喊救命的家伙,方方正正一张脸。大眼睛高鼻梁,身上穿地衣服早已经分不清款式,上衣破得七零八落,裤子也被撕得一条一条,露出一身健壮结实的肌肉,模样十分狼狈。再看他后背似乎被猛兽挠了两爪子,现出几条红通通的抓痕,此刻正一脸汗水其衰无比的模样,爬在一颗从岩石中长出的大树上,底下被十七八只野狼和一只金眼狼王包围。周围全都是狼尸。
    狼王一直在树下徘徊。目露凶光地看着他,群狼则伸长了脖子仰天长啸,为狼王助威。只听那汉子嘟嘟囔囔地道:“你娘!老子沦落到此,只想借宝地吃块狼肉而已。用得着呲牙相向吗?早点交出一只狼崽子,就不用俺大开杀戒了。”听语气敢情是他先招惹的野狼群,忽然,汉子抓着的大树咯吱一声脆响,他正得意间抬头往上一看,老树的根部有点儿松了!这一看把他吓了一跳,还没有休息够呢,现在要是掉下去肯定得成了群狼的点心,这些狼虽然他不看在眼里。但那金眼狼王确实厉害,秦庄与它对峙了几次竟然没有讨到便宜反而被它用爪子挠了两条血淋淋的爪子,想起自己最近倒霉,秦庄忍不住狠狠往地上呸了一声。谁料金眼狼王仿佛能听懂人言,忽听他提到小狼崽子,它原本闪烁谋算地眼睛里忽地又凶光大起。蓦然跃起数丈之高张嘴就咬!秦庄还没从树干即将被他压断的震憾中回过神来,狼王忽然跳起来几乎咬中他的肚子,被他飞起一脚踢开,饶是如此,只听嘶拉一声,一条裤管就这样被锋利的牙齿撕了下来,一朵大汗吧嗒。从秦庄地额头滚落。
    他拍了拍胸口。又往上爬了两下,找到一处较为稳固的落脚点。才道:“还好还好!差点被你这畜生啃去一块肉!”
    狼王见目标又一次躲到更高的树上,不由愤怒地在原地打转。呜呜咆哮,嘴里喷出火焰向秦庄烧去,奈何每次都差一点儿,树上那汉子挤眉弄眼地朝它扮鬼脸,激得它更加愤慨,连连咆哮。
    看到这里大家已知道爬在树上的汉子正是往楚国而去的秦庄,至于他为什么又出现在此地,说来话长,却说当日他兴匆匆越过沙漠直奔楚国,不料路上发生了一点儿变故,一路尾随他的黑衣人们全都返回了秦国,不再跟在他屁股后面乱转,秦庄顿时感到无比轻松。这日他到达了楚国与沧流国交界之地,忽然想起就这样两手空空去楚国投奔故人,将来还要吃人家的喝人家的,多少有些过意不去,便想起有什么礼物可以带去相送呢?都说沧流国边境望陇川凶险异常,然宝物随处可见,他便拐了一个弯,准备碰碰运气去拣一点什么好东西回来。
    入川之后秦庄东走西走。好东西地确不少。但碰到一些毒草或是解毒草什么更加稀罕地他却分不出来。秦庄那点儿水平只认得一些灵芝、人参、何首乌什么地普通药材。因此只拣巨大地采。越走越往山里深入。不知不觉已翻过了几座山。一日忽然闯入令沧流国人都闻之色变地蜀南山。
    蜀南山。因为地处沧流国地边境。且又人迹罕至。向来少有战争。气象和平。山中森林繁茂植被丰沃。山下田地也很适合耕种。但这样一块乐土却没有人居住。望去方圆百里沓无人迹。其原因却是因为此地凶险隐藏在它祥和地表像之下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