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祸-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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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的两分钟,不免全场哗然,但是参会的毕竟全是专家,红绫又一上来就讲到人人饲养的最困难部分,所以立即就吸引了全场注意。
等到她讲完,全场掌声鼓动,她立即成为大会的宠儿,身边总围著一堆人,听她高谈阔论。
在会场里,对丹顶鹤没有兴趣的,除了我之外,大概就是黄堂了。
黄堂这个高级警务人员,又是怎么会在这种场合出现的呢?说起来很好笑,原来丹顶鹤这种珍禽,受法律保护,不准买卖。
但是利之所在,颇有些犯罪分子,偷猎走私,既然牵涉到了犯罪行为,自然和警务人员有关。世界上保护野生动物组织的影响力甚大,各地政府都不得不敷衍一下,所以派个高级警务人员参加,以示支持。
这对黄堂来说,自然是个苦差,所以他一见到我,当真是喜出望外,在我的身边,不离左右没有话找话说,终于说到了曹金福和红绫痛惩流氓的事。
我叫他自己去问红绫,那时,红绫正和好几个人,聚精会神地在研究一团鹤的干粪。黄堂向红绫望了一眼,摇头道。“我可不想断了腿去驳骨!”
我不能完全否认,只好道:“难怪孩子们出手重,那群流氓也太无是生非,太可恶了。'”
黄堂笑了一下,神情有点异样,我看出他有话没说,就问:“没出人命吧?”
黄堂道:“没有,不过有点麻烦。”
我扬了扬眉
我绝不鼓励曹金福或红绫随便出手打人。但是我也相信他们的判断,既然打了,就一定有非打不可的理由。
如果因为打人而生出了什么麻烦,做长辈的,自然要维护自家孩人权益。我扬眉就是这个意思:“有什么麻烦,冲著我来好了。
黄堂自然明白我的心意,所以他欲言又止,吞吞吐吐:“本来我早想造访的了,今天见了面,自然再好不过。”
我不耐烦:“有话请说,有屁请放。”
黄堂叹了一声:“其中有一个伤者,右手五根手指,全叫撮碎了
这种功夫,令媛大抵不会吧!”
我听了之后,不禁皱眉,下手如此之重,当然是曹金福的所为了。我虽然护短,但是流氓行为而导致生残废,这也未免太过分了些。
所以,一时之间,我没有说什么,黄堂又叹了声:“这人当然自不争气,他的父亲是杜彰。”
我呆了一呆,杜彰这个名字,是新冒出来的,这个人来到文明社会的时间不太长,但在文明社会,却已形成了一股势力,而且是相当强大的金权势力。
主要的原因是,他来自一个闭塞、独裁的强权社会,那个强权势力,控制著一大片国土,强权势力也就等于拥有人类追求的一切:无可估计的财富,权力地位,脐身于世界各国的顶尖人物之间,暂时掩起血腥统治的面目,用白手套遮蔽屠杀人民的血手,倒也可以平起平坐,参与国际事务。
这样的一种强权势力,在所有人类的教育词典中,都属于应该
被鄙视、被反对,属于恶之极的一类。可是在现实生活之中,由于金、权的结合,总有一大堆人,像绿头苍蝇围绕著腐同一样,围绕著财势,作出各种肉麻之极的奉承。
在文明社会之中,人完全有不做奴隶的自由,但偏有一帮充满了奴性的人,奔走豪门,自愿为奴,强权势力自然也会让他们尝点甜头。
杜彰就是这样的一个人物,块金权势力来到文明社会,很快便和一些见到权势就脚软想下跪,或是想分流一些人民膏血的商贾,结合在一起,形成了一股自大为王的新兴势力。
而且,更多的人在所谓“大势所趋”的情势下,正努力参与其中,使得这种势力迅速膨胀。
像杜彰这样的大人物(他当然可以称为“大人物”了),他的称子,怎么可能参加流氓行为,而和红绫、曹金福起了冲突呢!
这件事,发生在大约一个月前,红绫和曹金福并没有和我详说经过,只是说和几十个流氓打了一场架,打得对方落花流水而已,轻描淡写得很。
当然,她再也想不到,其中一个受到重惩的人,是一个权势大到可以“上达天门”的大人物的儿子!
事情对我和红绫来说,当然不有什么大麻烦,但是对黄堂来说。极其棘手,因为这样的一件伤人案,警方如是不能破案的话,来自对方的压力之大 可想而知难怪黄堂刚才吞吞吐吐,一脸为难了。
我略想了一想:“我教你一个好方法!”
黄堂大喜,竟自然而然,向我立正,行了一个敬礼。我作戏日:“附耳过来!”
黄堂侧了侧身子;我道:“这件事。发生在大人物儿子身上,怎么不见有新闻?”
黄堂道:“对方身份特殊,不想在这里出新闻。”
我伸手拍他的肩头:“这就是了;你大可以将计就计,若是他们逼你破案,你就告诉他们,要把这种案子通天,谅他们也就不敢了!”
黄堂拍打自己的头:“真是,那么简单的方法,我怎么想不起来!”
我道:“还有,那个伤者,最好叫他滚回他们自己的地方去,叫他在这里住院,浪费纳税人的金钱!”
黄堂点点头:“对,就向他们说,我们这里医疗水平低,不像他们那里,单是怕功大师就有好几千,一个发一个功,别说五根手指,只怕会多长什么几个出来!”
我认识黄堂以来,还是第一次见他有如此的幽默感,不禁哈哈大笑。
在我的大笑声中,忽然又有一下怪声拔地而起,震耳欲聋,惊人之至。
我相信在场的所有人,都吓了一大跳,有几个体重过量的女性,甚至跟著怪叫了起来。但只有我处变不惊,因为这种叫声,我听惯了
是的,除了红绫外,谁会在这种场合,发出这样的声音?
我还在声音之中,听出了她满心欢喜。果然,一阵劲风卷过,她已向我扑来,站在我面面前手舞足蹈,连呼:“太好了!太好了!”
我定了定神,才问:“什么好事?”
红绫伸手一指,指向一个老者和一个中年妇人:“他们在北方,有一个丹项鹤保护区,他们答应送一对刚孵出来的丹顶鹤给我!”
说时,那一男一女两人,也向我走了过来。两人的气质都不坏那中年妇人尤其高雅,他们自我介绍,老者是什么主任,妇人是副主任,又说了些还算得体恭维话。
但我却相当冷谈,握一握手之后,我就对红绫道:“这种珍禽,属于国宝,只怕不能随便送人,你别高兴得太早。而且,就算是,也是“两只”不肯定是“一对”,因为才从蛋中孵出来的小鹤,难分雌雄。”
那老者听了我的话,便道:“宝剑赠英雄,国宝也要看送给什么人,连人熊猫都可以送人,卫小姐要,在请示上级之后,一定可以成事。”
那妇人道:“本来小鹤难分雌雄,自古已然,但卫小姐居然有办法分得出,真是奇才广!”
红绫听了两人的话,更是洋洋得意。我依然泼冷水:“你听听,因为你是“卫小姐”所以有特权
享受特权,并以此为荣,那是人性卑劣面的表现!””
我是板起了脸,很正经地说,红绫吐了吐舌头,不敢出声,老者和妇人先是愕然,但是两人随即互望一眼,又神态自若。
【第二章】
那妇人笑道:“卫先生真是教女有方!”
我冷然道:“不敢当。”
老者道:“卫小姐对丹顶鹤的认识,丰富无比,我们想聘请她当保护区的特别顾问,以一对小鹤作为顾问的报酬,那就合理之至了!”
妇人接口道:“是啊,只需一个月,卫小姐必然能使我们的工作人员,成为世界上最杰出的丹项鹤守护者。”
我沉住气,看红绫是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她入世未深,不知人心险恶,我却立即感到事有跷溪
他们竟提出要红绫去工作一个月,若说没有别的目的,那确然令人难以相信。
我仍然冷冷地道:“这件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不是凭两位的话,就可以成事的吧。”
老者道:“我们一回去就办,会由国宝保护机构发正式聘书来,如果需要更高级的机构也可以。”
我摊了摊手:“到时再说吧。”(。电子书)
对方也不坚持,又和红绫讨论了不少有关鹤的事,并且把保护区的风光,著实描述一番。
北国风光,自有其深邀迷人之处,我听他们所说的,也不算夸张,红绫更是听得入神之至。
红绫自小在苗疆长大,未领略过冰天雪地的滋味,自然更感兴趣。
我为了红绫不受“引诱”,就道:“那还不算是真正的北国风光,再向北去,情景更迷人!”
可是红绫却像是已经“中毒”,她道:“再向北去,便没有丹顶鹤。”
我一时间,说不出话来,恰好黄堂又走过来,像是有话要说,我向老者和妇人略一点头,就转开身去。
当我和红绫才一进家门,红绫就把这个“喜讯”大声告诉了白素。白素的反应,奇*|*书^|^网竟完全和我相反,她也高兴地叫:“太好了!”
我对白素这种热烈的反应,觉得全然莫名其妙,我提醒她:“孩子如果去当什么顾问,要离开我们一个月!”
白素叹了一声:“本来呢,孩子大了,总要离开的,但是也可以不离开!”
我大吃了一惊:“你要跟了去?”
白素笑得很甜:“你也可以一起去。”
我伸手指著她,一时之间,说不出话来。红绫已在鲜蹦活跳,拍手叫好:“好啊,爸妈一起去!”
我叹了一声:“我当然不会去,你也不必去,现成有一个人,可以陪她去。”
白素深吸了一口气,神情满足之至。她自然知道我说的“现成有一个人”是谁,那就是傻大个儿曹金福。
为什么说曹金福是“现成的人”呢?因为这傻大个儿,比红绫还不如,红绿来自苗疆,在大城市中睡绳床,好爬树,也算是习惯的了下来。可是曹金福却一直不习惯,非常之留恋北方山野的生活。
所以他一年至少有一半时间要在北方的山野中过他的所谓无拘无束的生活,并已他也多次“引诱”红绫前去,只是他不善辞令,说的话不够动人,所以红绫才不为所动。
如今,曹金福就在北方,再往北挪一千多里、就是红绫要去的保护区了,岂非现成之至。
红绫也想到了是曹金福,她道:“好得很,金福好几次要我到北方去玩玩。”
我觉得我们虽然疼爱女儿(异乎寻常的疼爱),但有些正经话,还是需要切实的交代。所以我用严肃的口气道:“如果你坚持要去,我和你妈,都不会反对,不过你必须明白你去的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
我指的不是自然环境,而不是环境。”
红绫摇头:“我不知道,请告诉我!”
我不禁苦笑,那地方的人文环境,岂是“告诉”得清楚的。我吸了一口气:“你自己去找资料,很容易找,上溯五千年就够了,在那地方发生的种种可怕的、愚蠢的、荒谬的、残酷的、卑鄙的,凡是语言的文字上任何坏方面的形容词都适用。以你脑部对资料的吸收能力来说,不到十天,就可以明白。这些年来发生的事,都有确凿的记载。”
红绫听我说得认真,她也认真起来,而且提出了一个我再也想不到她会提出的问题。她道:“爸,我会去吸收所有的资料,但是应该用什么的形容词,应该由我自己来决定
”
她说到这里,顿了一顿:“你不必在事先给我指引!”
红绫的话,虽然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但我在任了怔之后,却由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