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味书屋 > 恐怖科幻电子书 > 诡案笔录 >

第81部分

诡案笔录-第81部分

小说: 诡案笔录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阿华小心翼翼地推开房门,向我做了一个恭敬的请的手势,等我踩着软软的地毯走进去以后,房门在我身后悄无声息地关闭了。

大厅里站着一个身材苗条的美丽少女,她的穿戴明显是一个女佣的打扮,但是她身上的衣服令我这个“老板”也自愧不如,我敢说就算是中国顶级的女明星在盛大宴会上穿的礼服也不见得会比她身上穿着的衣服名贵。

少女扬着雪白尖削的下巴,冷冷地上下打量了我一番,开口道:“你是异度侠?”

看着她俯视一切的傲慢目光,我心里感到无比的厌恶,只是冷冷地盯着她,并不回答她的话。

少女略带轻蔑地嘘了一声,向我摆了摆手,道:“你跟我来吧!”

我缓缓走到沙发旁边,坦然的一屁股坐下去,身子立即被柔软舒适的垫子包围了起来,我故意跷起一只脚,悠然地斜靠在沙发背上,从兜里掏出一支烟点上,慢吞吞地道:“你应该将发布绑架我命令的人叫到这里来见我!”

少女拧着眉头看着我,好像有许多的恼怒将要喷发出来,但她终于还是忍住了,张嘴责问道:“你知道请你来的人是谁吗?”

“无论是谁,都应该懂得什么叫做待客之道!”

少女向我翻着白眼珠,伸手向我指了指,却没有说出什么话。

这时,一个苍老的声音从里面传了出来:“是的,异先生说得对,小嫣,快去为异先生泡杯茶!”

【四】

循声看去,只见大厅里转出来一个满脸慈祥的老妇人,缓步向我走过来。

说她是一位老妇人一点儿也不为过,因为她的头发已经全成了银白色,一丝不乱地贴服在头皮上,在脑后被梳理成一个拳头大小的发髻,脸上重叠的皱纹更增加了她的和蔼。我想她年轻时一定是一位风姿绰约的佳人,因为在那张布满皱纹的脸上还能隐约显现出她年轻时的容颜。

令我吃惊的是这位老妇人穿戴极为得体,也极为朴素,不像有些富家老妪披红挂彩的那样妖异,如果不是她颈项上那串价值不菲的项坠的话,我一定以为她才是一个仆佣。

那名叫小嫣的少女终于很不情愿地倒了一杯香气弥漫的普洱,翻着气鼓鼓的眼珠放在我面前。转身到了刚刚坐下的老妇人身后,扬着下巴俯视着我。

老妇人慈祥地笑了笑:“让异先生见笑了,这孩子向来不懂事,您别见怪!”她的口音明显带着南方口音,不过每个字的发音还算纯正。

“我离开大陆五十多年了,一直深居简出,这还是我第一次回来,没想到大陆的变化如此之大。”她微笑着继续说道。

我端起茶杯,轻轻喝了一口,笑道:“夫人将我绑架到这里来,应该不仅仅是想跟我说说这些变化吧!”

“很对不起,这些孩子让我儿子惯坏了,实际上我只是想让他们秘密地将异先生请到这里来。”

“秘密,为什么要秘密地请?”

老妇人慈祥地笑笑,道:“异先生能不能看出我的身份?”

“这没有必要!”我随口道。

“不!”老妇人纠正道,“这很有必要,不然你会认为我是一个不懂得半点礼貌的老太婆。”

被她说中了心事,我只好微微笑了笑。

“我娘家姓马,夫家姓罗,我们是从香港慕名而来拜访您的!”说到这里她微微顿了顿,目光炯炯地看着我,可能是见我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才继续说,“我有一件事情需要异先生帮忙。”

我依然没有回答,只是又轻轻抿了一口茶,听她继续说下去。

“我的儿子丢了,我想请异先生帮我找寻他的下落!”虽然她的眼神依然平静如常,但是我能够感觉到在这平静的眼神里面,透着一位母亲难以言表的焦虑和苦闷。

“您儿子贵庚?”我终于开口问道。

“今年四十二岁。”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他的名字应该叫罗克吧。”

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看到那名叫做小嫣的少女脸上露出惊诧的表情。

老妇人眨了眨眼睛,微笑道:“异先生果然聪明,是的,他叫罗克。”

在得到这个肯定的答案以后,我还是吃了一惊。刚才我的话只不过是猜测,因为凭着她的仆人所表现出来的那种强势和傲慢,凭着她身上所散发出来的雍容华贵的气度,凭着她说话时所带的难以掩饰的香港口音,更凭着她说出的信息,我断定她所要寻找的儿子就是罗克。

这并不奇怪,香港只是一个弹丸之地,虽然那里商业发达,富翁云集,但要是提到地产富商罗家,只要是略微关注新闻的人都不可能不知道。

罗家世代经商,在民国时期就是北方鼎鼎有名的商家名贾,由于当时大陆战乱不断,列强横行,罗家曾一度退出商界,移居海外。只是到了三十年前,才又重新定居香港,回归商业。而那时做出这个决定的人正是这位娘家姓马的罗夫人。是她奠定了罗家现在在香港商界不可动摇的地位。

当然,这位罗夫人正如她自己说的那样,她是一个不喜抛头露面的奇女子,虽然那时罗克只有十几岁,但却经常出现在各种媒体上,当时媒体称其为商业神童。不过,稍微了解点内幕的人都知道,这位寡居多年的罗夫人才是罗氏产业的真正掌门人,只是到了罗克成人之后,这位罗夫人才真正退居幕后。

应该说罗克继承了罗家所特有的商业天赋,在他执掌罗家产业的二十年里,罗氏集团几经扩张,取得了令人咂舌的成就,他曾被香港媒体称为数百年才出一个的商业奇才。某财经杂志更是将他称为堪与李嘉诚相媲美的商业领袖。在近十几年来,罗家也从未掉出过世界富豪榜前一百名。

这么一个人的失踪,实在足以引起中国香港商界的地震,难怪这位罗夫人会如此秘密地将我带到这里。

可是,这么一位世界闻名的商业家,一位走到哪里都会成为媒体关注焦点的人物会去哪里呢?

“夫人,我不妨直言相告,这个忙恕我无能为力,因为以罗家的声望和地位,连您都查不到自己儿子的下落,我一个小小的‘侦探’更是做不到!”我正色道。

“异先生,你既然已经猜出了我的身份,自然也能理解我的苦衷。我只有这么一个儿子,他是我的唯一,也是我们罗家产业的唯一继承人,如果外界知道他无缘无故地失踪了,这对我们罗家将是一个毁灭性的打击,香港商界也会因此引起难以预想的震动,所以我们不能大张旗鼓地展开寻找,只能求助于像您这样的专家!所以,请务必帮忙!至于酬劳,您尽管说。”老妇人央求道。

我摇摇头:“不是我不肯帮忙,只是这简直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世界如此之大,一个人想要隐藏起来是十分容易的,怎么去找?我说话喜欢直来直去,哪里说得不对,请多担待!像他这样的富翁,任何人都有理由对他下手。我想他失踪也不会是一天两天了,否则您也不会找到我,既然到现在还没有任何消息,结果可能已经很糟糕了。我建议您还是请求警方立案调查最为直接。”

老妇人脸上掠过一丝痛苦的神色,继而又变得无比坚毅:“不会,他不会死的,他只是去了哪里,想要好好待一段时间。”

“那么,他在失踪以前有没有什么特别的表现?”

“没有!”她立即斩钉截铁地回答,“那是两个月前的事情了,他早上开车去公司上班,一切正常,可是到了晚上就没有再回来过。”

“有没有留下什么特别的迹象?”

“没有。”老妇人又斩钉截铁地回答道。

我叹了口气,声音缓和了下来:“夫人,我能理解您的心情,但是我不得不说,我真的无能为力。对不起!”说完,我站起身来,向外走去。

“异先生!”老妇人叫住了我,平静地道,“请您不要将这件事情告诉任何人。”

“我会的,这一点请您放心。”

【五】

离开了那家宾馆,我拒绝了那名叫阿华的男人送我的请求,在门口伸手打了辆出租车,跟他说了目的地,车子平稳地开了出去。

不是我故意推诿,也不是记恨那些黑衣人对我的粗暴行径,而是我确实无能为力。失踪两个多月的一位闻名世界的大富翁,到现在仍然没有半点消息,如果没有发生意外的话,那简直是无法理解的事情。

也许是商业对手下的黑手,也许是某国政府的特殊手段——罗家的商业触角延伸到世界各地,某国政府出于特殊的利益驱动,这种可能不能排除,也许是某黑帮施展的杀手,甚至有可能是意外身亡,以他的身份,都有可能被人以极为残忍的手段毁尸灭迹,永远消失掉。我不是福尔摩斯,更不是超人,我又怎么能够寻找到一个人间蒸发的人?我想无论是哪种力量下的黑手,都不是我一个毫无超长本领的凡人所能对抗的。与其毫无把握地浪费时间,还不如根本就不参与进去比较明智。更何况,这听起来只不过是一宗富翁失踪的普通案件——无论这个富翁是多么富可敌国,也只是一个有钱的普通人,而我对普通的事情向来缺乏兴趣。

出租车在街道上左拐右拐地行驶了二十多分钟,我的目的地终于到了。在一座大楼前下了车,我直接乘电梯到了八楼,敲响了一间办公室的房门。里面传出一个熟悉而略带鼻音的男人的声音:“请进!”

我轻轻地推开门走了进去。

“小度!”坐在办公桌后面的中年男人抬头向我看了看,笑道,“真是说曹操,曹操到,我刚要找你呢!”

“你好,李局。”我笑着开玩笑道,“我刚回来就来向你报道了。”

“你小子!”李局呵呵笑着站起来,一边让我坐下,一边打趣道,“什么时候学的油腔滑调了?”

“你找我有什么吩咐,尽管说!”我笑着继续道。

李局名叫李刚,是我所在城市的公安局局长,虽然我不属于公安系统,但毕竟干的事情和他们有许多交汇点,所以也没少打交道,久而久之,我们也成了朋友。

李局笑着给我倒了杯水:“我的事情先放放,你一般是无事不登三宝殿,说说吧,有什么事情需要我为你做的?”

“很简单,我为你们送一位得力的干警。”我接过水杯,神秘地道。

“哦,你什么时候转行做中介了?说说看,要是贩毒的我可不要。”他笑着开玩笑。

“看你说哪里去了,要是贩毒的就直接找监狱帮忙了。我知道你们有自己的制度,我不会让您破坏规矩的,她本来就是一名警察,现在还在公安系统工作,只不过……给她换一个工作环境而已。”

李局可能没有明白我话里的意思,疑惑地看着我:“这个人叫什么名字?”

“白枫。”我赶紧说。

“白枫,白枫。”李局重复地念叨了两句,问,“女的吧?”

“您不会有性别歧视吧?”我打趣道。

李局似笑非笑地看着我:“小度,你在跟我动花花肠子是不是?”

我知道他猜中了我的心事,嘿嘿笑了两声,将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诉了他。

其实这件事要从《灭顶之城》、《诅咒》说起,经过将近两个月的相处,数次的生死经历,我对白枫确实产生了感情,我这个人做事情从来不爱拖泥带水,所以等白小娟的事情安顿好以后,在一家幽静的咖啡馆里,我将自己的心事一股脑地说了出来。在此之前我曾经有过感觉,觉得白枫对我并非全无感情,果不其然,在她听到我絮絮叨叨地将自己的心里话说出的时候,我看到她晕红的脸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