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鬼敲门-第17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罗学修刚看见裴罪,嘴角意外泛出一抹奇怪的笑。只见他缓缓走进门去,裴罪拦住方雄,说道:“我自己去跟他谈。”
好在方雄不是那么迂腐很好打发,送走他之后,裴罪的目光落在了罗学修的身上。他坐在一张板凳上,半眯着眼睛:“说罢,找我做什么?我早就说了,僵尸是我放的,要偿命的话冲我来吧。”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裴罪皱了皱眉,“这么做对你有什么好处?”
“那么,你希望得到什么样的答案呢?”罗学修微微抬眼,看向裴罪,漫不经心道。
这样的男人,怎么可能毫无原因的去做这么大逆不道的事情。裴罪将手中的茶碗重重放到面前的桌子上,喝道:“罗学修,我念你是状元村唯一的老师,不想为难你,你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
“杀了我吧,是我做的,我该受到惩罚。”罗学修眼神飘移,他的目光瞟向窗外,那里是金大力和刘氏停尸的地方。
“你这么做,山神娘娘知道吗?你以为,她就会感激你?”裴罪冷笑一声,故布疑云。其实他真的什么都不知道,故意把话说得这么扑朔迷离。但是足以将箭头指向山神娘娘,因为裴罪真的猜不到这件事情除了山神还会跟谁有关。
果然,裴罪话音刚落,罗学修的脸色大变起来。“你究竟知道什么?”
“我昨天见过山神娘娘了。”裴罪嘴角难以掩饰的笑意,落在罗学修的眼里,显然是一种胸有成足的模样。
此时罗学修似乎透支了最后的勇气,他的身体忽然垮了下来,整个脸更加苍白了。“她没有生气吧”
是她,不是敬称,这个倒是引起了裴罪的注意。有门啊,裴罪心中一乐,继续诈和:“看起来心情不是很好,不过她带走了那具僵尸。”
“什么?”罗学修忽然站了起来,显然情绪是很激动。“我只是只是想帮帮她。”
“帮她?”裴罪噗嗤一声笑意,愚蠢的人类想要帮助神?好吧,山神,就算是山神,也不稀罕凡人的帮忙吧。
“我想帮她离开状元山,不要永远被束缚在这里。”罗学修轻轻叹了口气,记忆似乎回到了很久以前。
父亲在文革浪潮打压后,身体一直不好,后来在罗学修七岁的时候,父母双双撒手人寰。七岁的孩子,在那个贫瘠的年代,能够活下来吗?
那个年代,最不缺的就是人。七岁的他连衣服都没有,哭个不停,他躲在了破旧的娘娘庙,饥寒交迫中是山神娘娘救了他。
他记得很清楚,月光下,一个穿着白衣的女人走到他的面前,用那双黄色的瞳孔轻咦一声:“恩?孩子?”
“活的?”
“真有意思。”
也许是寂寞惯了,山神娘娘救了这个孩子。教导他识字,这种养成的乐趣一直持续了很多年。把他从稚童养到了少年时期,后来山神娘娘就不在出现了,尽管罗学修一直想要找到她。
山神是故意躲着他的,毕竟与凡人羁绊太深,是有害于修行的。就像当年山神喜欢上那个书生一样,但是裴罪理解,罗学修却不懂。
他花费了很长的时间,问了很多人,外出游历了很久,直到几年前才回到了状元村,在这里成了个教书先生。
罗学修也听说过一个有关于山神和书城的故事,只是那个故事,和传言截然不同。
第322章 他山之妖
很久以前,这里并不叫状元村。这里有座山,叫他山,山上的灵气很是充裕。
他山的山下有个村子,村子里有个书生名曰赵尔柏。赵尔柏在这一代小有名气,书念的很好,早早就成了秀才。后来为了考取状元,他在山上盖了间草坞,每日都沉醉于念书。
每夜挑灯吟诗作词,很快就吸引了山上的精怪。直到有一天,一位少女深夜敲开了赵尔柏草坞的门。那少女自称为山妹,是另外一座山上猎户的女儿,因为寻找未曾回家的爹爹,不小心迷了路,希望能借宿一晚。
自此,山妹和那赵尔柏相谈甚欢,很快就开始私会起来。每夜那山妹都会出现在草坞中,与赵尔柏吟诗作画,最终两人私定了终身。这样的日子终究隐瞒不住了,山妹的出现被赵尔柏家中的老母所发现。
其实,那山妹是山上精怪山臊所化。刚刚修炼成形,俨然是个漂亮的少女,可惜最终因为她道行不高,被人发现了妖身。最后陈氏请了收妖道士,哄骗赵尔柏将锁妖绳套在山妹的手腕上,最后被生擒。
道行不高却被那老道士生生绑在了木桩上,要当着村子里所有人的面活活烧死山妹。因为她是妖怪,所以结局可想而知。
山妹被绑在了木桩上,因为太阳的照射,她的脸被灼伤的很严重。她哭喊这赵尔柏的名字,却始终没有人回应。此时赵尔柏被母亲以死相逼,哪里能赶去见情人最后一面。
后来,赵尔柏偷偷从窗户里爬出,当他看见村子里的人拿鸡蛋和烂菜叶子砸向那个柔弱的女人时,他愤怒了!就算是妖怪,她也从来没有害过自己,单纯的书生决定去捍卫自己的初恋。
火越烧越烈,赵尔柏终于冲进了人群,扑到了火海之中,他要把山妹救出来。火势太大了,区区凡人可能死的比山臊还要快。山妹哭喊着求他:快走,不要管我!快走啊!
这书生也十分的重情义,生生将那山臊护在怀里,他要保护好山妹,就算是个手无傅鸡之力的秀才,也可以在自己的女人面前顶天立地。
“啊”山臊发了狂,她崩断了身上的绳子,抱着书生飞天而去。如同两团燃烧的火球,在众目睽睽下消失了。
然后呢,赵尔柏快死了。他浑身烧伤的太严重了,很快就要死了。山臊哭着将他抱在怀里,他不允许这个男人死去。
山臊将皮换给了他,在深夜中,她将自己修炼的妖身,送给了这个书生。没有皮的山臊现了原形,除了脸,她恢复了山臊的样子。一只半人半猴的精怪,一下子就把刚刚醒过来的书生给吓晕了过去。
山臊后来走了,赵尔柏看着自己完好如初的身体,恍然如梦。他最后去了京城,考上了状元,然后成了亲,一切都顺理成章,他甚至都要想不起来曾经自己爱过一个女人叫做山妹。
他一直以为山妹死了,再美的爱情也抵挡不过时间的侵蚀。
后来赵尔柏在官场很不如意,因为难以溶于官场,他所经手的都是没有实权的官位。最后因为一场文字狱得罪了皇帝,直接被贬回老家,当了小小的县令。
他想到了他山,决定去看看故人。这一去,他看见了山臊。已经没有了少女的模样,完全成了个长满毛的妖怪,只有一张脸还是当年的模样。
可是那又如何,他已经成婚了,现在还有了两个孩子。前两年官场得意的时候,有两个上司还送给他两个小妾,他已经收入房中。
昔日的爱情已经被侵蚀的不成样子,山臊笑着看着他,在拥抱的刹那中,一把握住了他的心。
“赵尔柏,让我看看的你的心,到底有没有我?”
至于山妹看到了什么,没人知道。但是赵尔柏死了,死在了妖怪的手里。他的葬礼连夜进行,却被山妹拦住了去路,威胁那些人将赵尔柏葬在了北山。那里是距离他山最远的山,她不愿意见他,却也不愿意看不见他。
事情似乎就以此为结局,但是没有。那些故事中,披着人皮的妖怪,完全换了个样子。这是个披着妖精皮的男人,山妹没有要回自己的皮,所以赵尔柏的尸体不腐不化。
吸收日月之精华,眼看就能化成僵尸,却被山妹打开了气穴,令邪气难以汇聚。有高人前来劝阻山妹不要扰乱这里的山民,最后让村民给她立了个庙,封为山神娘娘。
她之所以不能离开他山的原因,是因为自己的皮还在这里。如果拿回了皮,她就不在受到任何束缚了,可是她不愿意。
因为拿走了皮,赵尔柏就成了一堆枯骨。
罗学修是个好孩子,他想报恩。他甚至听到这个故事后,想要剥了那状元郎的皮,让山神娘娘不再永远受困于这个地方。
但是千年了,那个皮早就枯萎了,剥不掉了。后来他外出游历,有个游方道士告诉他一个很坑爹的办法。他教导罗学修如何养尸,如何将那僵尸几年内从坟墓里放出来。
只有僵尸放出来了,只有它见到了血,他的皮就活了。活了的皮,剥下来送给山臊,就一定可以。
这个办法在裴罪看来也是可行的,但是方法未免太过阴损,搞不好那就是个修炼歪门邪道的王八蛋用来害人的。
读了那么多书的罗学修显然被报恩冲昏了头脑,他还真的就回到了状元村,偷偷养尸起来。最后果然,尸体邪气冲天,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被雷劈了!
邪气爆棚啊,变异的僵尸还没活过来,它需要一口生气。罗学修本来想用自己的生气弄活那只僵尸,可惜那几天胃疼的难受,小时候的饥寒导致了很严重的病根。
然而就是几天的差异,让那僵尸最终诈尸的人,变成了金宝。
剩下的事情,就是裴罪所了解的了。他还真是现实版的柯南,走到哪里都能遇到灵异事件。
故事讲完了,罗学修的目的也清楚了,可是为什么他那么想要骂娘呢!
“罗学修,你的脑子里都是shi吗?那么多年读的书,都变成shi脑筋了吗?”裴罪站起身,俯视着他,恨得牙痒痒地:“什么人的话都信,你有没有问过,那山神娘娘到底需要你的帮助吗?”
“我只是想要报恩而已”
你看,有些人的固执,你根本就看不懂!
第323章 五鬼搬鱼术
所以说,现在所有的一切都解释清楚了。
裴罪离开前问了罗学修最后一个问题,但是得到的答案却放他觉得整件事情颇为奇妙。
“单凭是因为她救了你,所以愿意拿这里所有人的性命,去救她吗?”作为一个看似正派的人,为什么做出的事情这么不计后果,甚至可以用疯狂来形容。
“我不知道,但是我一看见她,就觉得我好像欠了她很多很多。”罗学修站起身来,他一辈子没有娶妻生子,离开的时候背影有些孤独。他隐隐知道为什么长大后,山神娘娘就不愿意再看见他。他愿意尽所有能力去帮助她,谁欠谁的债,谁又能说的清楚。
“阿爹,太阳就要落山了”没牙仔爬到裴罪的脖子上,望着罗学修略显削弱的背影,没牙仔的眼睛里透出看不懂的神采。
裴罪拍了拍没牙仔的脑袋,“好,收拾东西。上山!”
找金大叔要了凑了几个扁担,但愿谛听那家伙不会骗他,山上那只山神真的是喜欢生食。这是没材料啊,要不准备点芥末酱,弄点生鱼片,不知道她会不会喜欢
整整几百斤的鱼,用了五个汉子才把鱼全部挑了起来。这些鱼有的个头大,有的长相奇,但是绝对没有重样的。于是乎,村子里夹道欢送,一个个看向裴罪的眼神那都是发着光的。
在金大叔的小屋子里弄出那么多鱼,这件事情就越穿越奇,简直都要把裴罪给传成的神仙。五个青年汉子按照裴罪的吩咐,将那五担子鱼给挑到了北坡状元墓附近。
裴罪担心到时候谈判谈崩了,所以让那五个汉子下山去了,自己独自等待黑夜的到来。
竹子编的篮子里,蒙了一层塑料皮子,里面弄了些水,一路上命大的海鲜还活着,那些比较金贵的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