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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狼與辛香料-第6部分

小说: 狼與辛香料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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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伦斯大声吆喝,马儿因惊吓而发出嘶声。罗伦斯记得昨天傍晚根本没有要下雨的迹象,不过现在抬头一看,确实有薄云覆盖着天空。赫萝看罗伦斯慌张地准备出发,在一旁嘻嘻笑着,还一边笑,一边身手矫捷地跳上货台,迅速整理好原本凌乱的貂皮再盖上麻布,显然比起初入门的学徒能干多了。
「河川的心情不好,咱们离远一点比较妥当。」
罗伦斯叫起马儿,收拾好水桶,坐上驾座握住缰绳后,赫萝也从货台上跳了过来。
原本一个人坐,显得有些宽敞的驾座,现在两个人坐却梢嫌狭窄。
不过,这么一来正好可以避寒取暖。
随着马嘶声,两人奇妙的旅程也跟着展开。

第一章 完 肥王制作

第二幕
一场倾盆大雨从天而降。过了正午不久后,罗伦斯两人被这场大雨追上。他们在因大雨而变得模煳不清的视线中,发现一间教会,于是匆忙跑进教会。教会有别于修道院,会对罗伦斯这样的旅行商人、旅人或巡礼者提供住宿,或是为旅行者祈求平安,并且仰赖旅行者的捐款营运·因此,对于罗伦斯两人的突然到访,教会的人不但没有拒绝,还高兴地欢迎他们到来·
然而,不管教会再怎么善意,也不可能让长着狼耳朵及尾巴的女孩,大摇大摆地进出。于是罗伦斯临时编了一个谎言,他让赫萝套上薄外套,再向教会的人宣称赫萝是他的妻子,因为脸部被火灼伤,所以不愿意在外人面前脱去帽子。
虽然赫萝躲在外套底下偷笑,但她似乎也明白自己与教会之间的关系,所以还是配合罗伦斯演戏。赫萝曾说过教会让她吃了不少苦头,所言应该不假吧。
就算赫萝不是恶魔附身者,而是狼的化身也一样,这对教会来说都不是重点。因为教会认为除了自己崇拜的神之外,其余的神都属于异教,都是恶魔的手下。
罗伦斯两人穿过教会大门,顺利借了一间房间。当罗伦斯整理好被雨淋湿的行李,再回到房间时,发现赫萝光着上半身在拧头发,水珠滴答滴答地从赫萝美丽的褐色长发上滴落。罗伦斯心想就算弄湿这满是破洞的木头地板,教会的人应该也不会抱怨才对。比起担心这个问题,罗伦斯更苦恼于不知道该把视线放在哪里。
「呵,冰冷的雨水正好可以冷敷咱的灼伤。」
赫萝不顾罗伦斯内心的煎熬,愉快地笑着说道。罗伦斯看不出那谎言是让她感到好笑。还是不悦。赫萝拨开贴在脸上的头发,随即以非常豪迈的动作把浏海往上拨·
要说赫萝那股勇勐豪气就像狼一样似乎也不为过,被雨淋湿而散乱的头发,看起来也有些像狼强韧的毛发。
「貂皮应该没事吧!那些貂皮的毛发很不错。或许那些貂成长的山里头也有像咱一样的狼。」
「可以卖得好价钱吗?」
「这咱可不知道,咱又不是皮草商人。」
罗伦斯点点头,这答桉听来再合理不过了。接着便脱下身上湿透的衣服,用力拧乾。
'啊,对了!那些麦子该怎么处理才好?」
罗伦斯—边说,—边拧乾上衣,当他正打算把裤子也拧乾时,想起赫萝的存在,便停手往赫萝的方向看去。没料到赫萝一副当罗伦斯不存在似地,早已脱得光熘熘在拧衣服,罗伦斯看了也不甘示弱,大胆地脱光衣服。
「怎么处理是指?」
「我的意思是指要去壳比较好。还是保持现状就好。不过,要谈这些,也得是你真的寄宿在那些麦子里。」
罗伦斯刻意用带点捉弄的语气说道。赫萝听了并没有反击,只是嘴角梢稍上扬了一下而已。
「只要咱还活着,那些麦子就不会腐烂或枯萎。不过,那些麦子如果被吃了、被烧了,或是被磨碎溷到土壤里的话,咱可能就会消失。如果汝觉得占空间,可以把麦子去壳保存。恩,这样做或许比较好。」
「原来如此。那我等会儿把麦子去壳之后。再把麦粒装到袋子里好了。你应该会想自己带着它们吧?」
「恩,如果可以挂在脖子上更好。」
听到赫萝这么回答,罗伦斯不小心把视线移到她的脖子上,随即又把视线移开。
「不过,可以留些麦子让我到其他地方去卖吗?」
罗伦斯平复心情后开口问道,话一说完便听到啪刷啪刷的声响。转头一瞧,原来是赫萝正使劲甩着尾巴。尾巴上的毛发浓密又滑顺,甩起水来劲道十足。罗伦斯看着水花四溅,不禁皱起眉头,一旁的赫萝却丝毫不以为意。
「大部分的农作物都是因为长在属于它的土地上,才会长出丰硕的果实。那些麦子一下子就会枯萎了,去也是白搭·」
赫萝看着刚拧乾的衣服陷入沉思,但因为没有其他衣服可穿,只能再穿上被拧得皱巴巴的衣 眼。不同于罗伦斯身上穿的便宜货,赫萝穿的那套衣服质料好,乾得也快。罗伦斯心里虽然觉得有些不平,还是穿回自己同样被拧乾的衣服,然后对赫萝点点头。
「我们到大厅烘乾衣服。下这种大雨,应该有不少人来这里避雨,我想暖炉点着了才对。'
「恩,这点子不错。」
赫萝说完后套上外套,盖住整个头,接着又咯咯笑了起来。
「有什么好笑的?」
「呵呵,被火灼伤所以要遮住脸·要是咱啊,绝对不会想到这个。」
「是吗?那么,你会怎么想呢?」
赫萝梢梢拉高外套露出脸来,然后骄傲地说:
「如果睑上有灼伤,那也属于咱。就像咱的耳朵和尾巴一样,都是独一无二的证明。」
罗伦斯心想,这种说法果然非常符合赫萝的作风。但另一方面也认为,那是因为赫萝没有真的被灼伤,所以才能够表现得如此轻松。
这时,赫萝的声音打断了罗伦斯萨思绪。
「咱知道汝在想什么。」
外套底下的赫萝不怀好意地笑着,上扬的嘴角右侧露出尖牙·
「要不要试着让咱受伤看看呢?」
看着赫萝充满挑衅的表情,罗伦斯虽然想对上她,但有觉得如果现在意气用事拔出短剑。事态真的会变得难以收场。
赫萝附刚说的话很有可能是发自真心,只不过这种刻意挑衅的态度,应该是她天生爱恶作剧使然吧。
「我是个男人,怎么可能把那么漂亮的脸蛋划伤。」
听到罗伦斯这么一说,赫萝像是收到期待已久的礼物似地露出笑容,然后刻意贴近过去。一阵香甜的气味随着赫萝飘来,刺激着罗伦斯的身体,让他差点伸手抱住赫萝。
没料到赫萝根本不在意罗伦斯的反应,她用鼻子嗅了嗅罗伦斯,然后稍微挪开身子说:
「汝被雨淋过,身上还这么臭啊。咱这只狼都这么说了,错不了。」
罗伦斯半认真地挥出拳头,却被赫萝轻松躲过而挥了个空。赫萝一边嗤嗤笑,一边微微倾着头继续说:
「就算是狼,也会整理自己的毛。汝是长得挺不错,但好歹要把自己梳洗乾净些。」
虽然不知道赫萝是开玩笑还是认真的,但被她这种女孩一说,罗伦斯不禁也认同起来。一直以来,罗伦斯只会注意梳洗乾净是否对谈生意有帮助,从来没想过梳洗乾净可以讨女孩子喜欢。
谈生意的对手如果是女人,或许罗伦斯还会有梳洗乾净的念头。然而很可惜,他从未见过女性商人。 
罗伦斯不知该怎么回答,于是别过脸去,沉默不语。 
「咱觉得汝的胡子挺好看的。」 
罗伦斯的下巴留着适度的胡子,一向颇受好评。罗伦斯坦率地接受赫萝的夸奖,有些骄傲地转向赫萝。
「不过,咱比较喜欢胡子长一些。」
罗伦斯听了,反射性想到商人一向不喜欢长胡子。赫萝一边用双手的食指从鼻卜的化升划线划到脸颊,一边说:
「像这样,像狼一样的胡子。」
这下子罗伦斯总算察觉自己被捉弄。虽然觉得这样做有点没度量,但罗伦斯还是决定不去理会赫萝,往房门方向走去。
赫萝开心地笑着,并跟随在罗伦斯后头。
事实上,罗伦斯并不讨厌与赫萝的互动。
「暖炉那儿还有其他人在,你可别露出马脚啊。」
「咱是贤狼赫萝呐。再说,还没到帕斯罗村之前。咱也是以人类的模样一路旅行过来的。放心放心!'
罗伦斯回头一看,发现赫萝已经把头藏好在外套底下,完全进入状况了。
对商人来说,位置在城镇与城镇间广大距离之中的教会或旅店,是重要的情报站,特别是在教会能够遇到各式各样的人。在旅店通常只能看到老练的商人,或贫穷的旅人,但教会就不同了。从城里的啤酒师傅到富有的人,教会里住着形形色色的投宿客。
罗伦斯和赫萝进来躲雨的这间教会,前前后后来了十二位客人。其中有几位看来像是商人。其他则像不同职业的人。 
'这样啊,所以你是从约连那边过来的?'
'是的。我在约连买了盐之后,随即把盐送到客人那儿,再从客人那儿收了貂皮。'
大厅里每个人坐在地板上,有的人忙着抓衣服上的跳蚤,有的人在用餐。其中就只有这对夫妻坐在椅子上,并霸占了暖炉正前方的位置。虽说是大厅,但这里的空间并不大。十二阔人挤在这个空间里,只要暖炉里烧着满满的薪柴,无论在什么位置都不难把衣服烘乾。不过,这对夫妻的衣服不像被雨淋湿过,以此看来,应该是捐赠大笔款项给教会,所以自认可大方出入这问教会的有钱人。
罗伦斯如此猜测。他竖起耳朵听着这对夫妻容易中断的对话,并伺机顺利加入他们。
妻子或许是因为旅途劳累而显得沉默,因此稍有年纪的丈夫对于罗伦斯加入他们的对话。自然表现出欢迎态度,
「不过,要从这里再回到约连,这不是太折腾人了吗?」
'这就得靠商人的智慧了。」
「喔喔?有意思,说来听听如何?」
「我在约连买盐的时候,并没有当场付钱。我把等金额的麦子,卖给了卖盐那家商行位在另一个城镇的分行。那时候我没有跟分行收取麦子的货款,但也没有支付盐的货款。也就是说,我在没有现金往来的情况下,完成两笔交易。」
这是南方的商业国家在一百年前发明的汇兑体制。罗伦斯从他的师傅,也就是旅行商人的亲戚口中知道时,深深为这个体制的存在而感动不已。不过,罗伦斯是经过两个星期的冥思苦索,才理解其中的奥妙。眼前这位梢有年纪的男子只听了一次,似乎同样无法理解。
「这…:真是非常奇妙啊。」
男子说完频频点头。
「我住在一个叫做佩连佐的城镇。我的葡萄园从没有采用过这么奇妙的方法来买卖葡萄,不知道这样会不会有问题啊?」
'这种交易体制称为汇兑,这是商人们为了方便和不同地方的人做生意才发明出来的体制。如果您是拥有葡萄田的领主.只要小心不被被葡萄酒商恶意贬低葡萄的品质.然俊便宜收购就可以了。」
「嗯,我们每年都会为了这档事与酒商争论。」
虽然男子笑着这么说,但事实上,想必这位领主请来的会计人员会面红耳赤地,与老奸巨猾的葡萄酒商争论吧,拥有葡萄园的人多半是贵族出身,但几乎没有一个贵族会亲自耕作或交涉金钱。所以说,统治帕斯罗村与那附近一带的亚伦多伯爵是个极其古怪的人。
「你说你是罗伦斯先生吧!下次有机会来到佩连佐时,欢迎你来寒舍拜访。」
「好的,谢谢您。'
男子没有提及自己的姓名,这是贵族特有的习惯。他们以为即使自己没有道出姓名对方也应该认识自己,所以他们认为由自己说出姓名的行为有失格调。
相信到了佩连佐,只要提到葡萄园的领主,就非这名男子莫属了吧。如果在佩连佐的城里。罗伦斯等人或许根本无法与这名男子交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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