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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部分

07韩寒五年文集-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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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滦彰锪礁鲎忠桓龆疾皇叮拿胺掀罚╓estrel)”,就是现在大多数人所钟爱的卫斯理先生。传闻卫先生写书速度甚快,而读者买他的书速度更快,令人折服。
  看完书后出书店比较麻烦,先要从寄包处地上如山高的包堆里抽出自己的包,不料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刚抽掉包掉个头,只听“哗”一声,包山顿时被移平成包海。一书店的人怒目看你,你匆忙离去,到了店门口,警卫盯住你的肚皮看看有无棱角分明书页探出。所以奉劝各位,饱食后不宜入内。
  


  

 

韩寒五年文集
杯中窥人


  我想到的是人性,尤其是中国的民族劣根性。鲁迅先生阐之未尽。我有我的看法。
  南宋《三字经》有“人之初,性本善”,说明人刚出生好比这团干布,可以严谨地律己;接触社会这水,哪怕是清水,也会不由自主如害羞草叶,本来的严谨也会慢慢被舒展开,渐渐被浸润透。思想便向列子靠近。
  中国人向来品性如钢,所以也偶有洁身自好者,硬是撑到出生后好几十年还清纯得不得了,这些清纯得不得了的人未浸水,不为社会所容纳,“君子固穷”了。写杂文的就是如此。《杂文报》、《文汇报》上诸多揭恶的杂文,读之甚爽,以为作者真是嫉恶如仇。其实不然,要细读,细读以后可以品出作者自身的郁愤——老子怎么就不是个官。倘若这些骂官的人忽得官位,弄不好就和李白一样了,要引官为荣。可惜现在的官位抢手,轮不到这些骂官又想当官的人,所以,他们只好越来越骂官。
  写到这里,那布已经仿佛是个累极的人躺在床上伸懒腰了,撑足了杯子。接触久了,不免展露无遗。我又想到中国人向来奉守的儒家中庸和谦虚之道。作为一个中国人,很不幸得先学会谦虚。一个人起先再狂傲,也要慢慢变谦虚。钱钟书起初够傲,可怜了他的导师吴宓、叶公超,被贬成“太笨”和“太懒”孔庆茂:《钱钟书传》及《走出魔镜的钱钟书》。,惜后来不见有惟我独尊的傲语,也算是被水浸透了。李敖尚好,国民党暂时磨不平他,他对他看不顺眼的一一戮杀,对国民党也照戮不误。说要想找个崇敬的人,他就照照镜子《李敖快意恩仇录》,中国友谊出版社。,但中国又能出几个这类为文为人都在二十四品之外的叛才?
  然而在中国做个直言自己水平的人实在不易。一些不谦虚的人的轶事都被收在《舌华录》里,《舌华录》是什么书?——笑话书啊!以后就有人这么教育儿子了:“吾儿乖,待汝老时,纵有一身才华,切记断不可傲也,汝视《舌华录》之傲人,莫不作笑话也!”中国人便乖了,广与社会交融,谦虚为人。
  中国看不起说大话的人。而在我看来大话并无甚,好比古代妇女缠惯了小脚,碰上正常的脚就称“大脚”;中国人说惯了“小话”,碰上正常的话,理所当然就叫“大话”了。
  敢说大话的人得不到好下场,吓得后人从不说大话变成不说话。幸亏胡适病死了,否则看到这情景也会气死。结果不说大话的人被社会接受了。
  写到这里,布已经吸水吸得欲坠了。于是涉及到了过分浸在社会里的结果——犯罪。美国的犯罪率雄踞世界首位,我也读过大量批评、赞扬美国的书,对美国印象不佳;但有一点值得肯定,一个美国孩子再有钱,他也不能被允许进播放黄带的影院。
  中国教育者是否知道,这和青少年犯罪是连在一起的,一个不到年龄的人太多沾染社会,便会——中国教育者把性和犯罪分得太清了,由文字可以看出,中国人造字就没古罗马人的先知,拉丁文里有个词叫“Corpusdelieti”,解释为“身体、肉体”与“犯罪条件”,可见罗马人早认识到肉体即为犯罪条件。
  写到这里,猛发现布已经沉到杯底了。
  


  

 

韩寒五年文集
穿着棉袄洗澡


  如果现在这个时代能出全才,那便是应试教育的幸运和这个时代的不幸。如果有,他便是人中之王,可惜没有,所以我们只好把“全”字人下的“王”给拿掉。时代需要的只是人才。
  我以为现在中国的教育越改革越奇怪了。仿佛中国真的紧缺全才,要培养出的人能今天造出一枚导弹,明天就此导弹写一篇长篇并获茅盾文学奖,后天亲自将其译成八国文字在全世界发行似的。假如真有这种人我宁愿去尝他导弹的滋味。
  就我而言,理科已经对我完全没有意义,尽管它对时代的发展有重大的意义。对于以后不去搞理科方面研究的人,数学只要到初二水平就绝对足够了,理化也只需学一年,如果今天的学习只为了明天的荒废,那学习的意义何在?如果我们为了高考还要不得不一把一把将时间掷在自己将来不可能有建树的或者有接触的学科上的话,那么拜托以后请不要来说教时间是什么金钱银钱之类。
  至于我常听到的学习数学是为了练习逻辑思维能力的说法,我觉得那是没有道理的,因为看许多侦探小说或悬念小说更能练习逻辑思维能力,怎么不开一门看侦探小说课?不开倒也罢了,为何要阻止别人看呢?这里便涉及到读书的问题,记得有一句话,所谓教科书就是指你过了九月份就要去当废纸卖掉的书,而所谓闲书野书也许就是你会受用一辈子的书。现在的教材编得实在太那个,就拿我比较熟悉的语文英语来说,乍一看语文书还以为我民族还在遭人侵略,动辄要团结起来消灭异国军队,这种要放在历史书里面。而真正有艺术欣赏性的梁实秋钱钟书余光中等人的文章从来见不到,不能因为鲁迅骂过梁实秋就不要他的文章吧?不能因为钱钟书的名字不见于一些名人录文学史而否认他的价值吧?不能因为余光中是台湾人就划清界限吧?如果到现在还有学生一见到梁实秋的名字就骂走狗,那么徐中玉可以面壁一下了。至于英语,我的一帮从澳大利亚学习回来的朋友说,空学了六年英语,连筷子(chopsticks)、叉子(fork)、盐(salt)等吃所必备的东西和厕所(toilet)、抽水马桶(toilet bowl)、草纸(toilet paper)等拉所必备的东西都不知道怎么说,只知道问澳大利亚人Where are you from;How old are you一些废问题来寒暄。真是不知道自己六年来学了些什么。不过可喜的是笔者因理科差而留了一级,有幸学到新版的Oxford English(牛津英语),比老的教材要好多了。
  我们最终需要的人才是专长于一类的,当然我们也要有各科的基础,不能从小学一年级就专攻什么,为直达目的扔掉一切,这就仿佛准备要去公共浴室洗澡而出门就一丝不挂;但也不能穿了棉袄洗澡。我曾从《知音》杂志上看见一个处境与我一样又相反的人,他两次高考数学物理全部满分,而英语语文不及格,最终他没能去大学,打工去了。所以,现在教育的问题是没有人会一丝不挂去洗澡,但太多人正穿着棉袄在洗澡。
  


  

 

韩寒五年文集
求医


  读书在外,身心疲惫,难免某日起床或腮边凸起一块或腿边红肿一片。笔者寝室如猪窝,奇脏无比,上铺更是懒得洗衣服。传闻一条内裤穿两个礼拜,第一个礼拜穿好后第二个礼拜内外翻个身穿,最终他得疥疮。由于他整日踏我的床而上,我也不能幸免,一到晚上挠得整张床吱吱有声,睡衣上鲜血淋淋,而他却不日痊愈,这就是为什么佛教在印度创始而在中国发展。
  第二天去学校医务室,盖我体弱多病,校医已经熟识我,便一手搭在我的肩上问此番为何而来。我说疥疮,她手一抖,忙从我肩上抽回去,说学校条件有限,无法确诊,最好去大医院。
  于是我去了大医院。大医院固然大,但挂号处的窗口却皆如鼠洞,勉强可以伸进去一只手。交完挂号费后,久久等待,里面竟无动静。探身看个仔细,冷不防伸出一只白掌,全身奇痒已被吓去一半。填完单子,塞给那白掌,缩回去后,里面又没了动静,大半天才飞出几枚硬币找于我。
  揣着病历卡去找皮肤科,不料一路走去全是会议室,从第一会议室到第N会议室。开会时饮茶过多,不免上厕,所以会议室旁边都是厕所。寻觅半天,不见皮肤科。于是我问一个大夫,那大夫态度冰冷,看都不看一眼,往屁股后面的一堵空墙一指:“那儿。”他踱出几步,良心发现,告诉我皮肤科和外科并在一起。
  外科里一个老先生在看医书,正要打个招呼,后面一个妇女插到我的前面,把病历卡递上去。老先生泰然自若,神情如仙,把妇女全身看几遍,劈头就问:“你得啥病呀?”妇女被问得愣住,我估计她一定在骂医生尽说废话,知道什么病就不来医院了。妇女说手上擦伤一块正溃烂,说完撩起袖子,医生示意不必,马上开一张药方,30秒不到,病已诊好,这恐怕是全国办事效率最高的地方。校医对这方面很有经验,事先劝诫我莫要去这种办事潦草的医生那里。于是,我换了一个女医生。
  怎知这家医院的医生事先都像对过口供,那女医生也问我何病。我告诉她我痒。女医生比较认真,要我指出痒处,无奈我刚才一身的痒现在正在休息,我一时指不出痒在何处。医生笑我没病看病,我有口难辩。忽然,痒不期而至,先从我肘部浮上来一点点,我不敢动,怕吓跑了痒,再用手指轻挠几下,那痒果然上当,愈发肆虐,被我完全诱出。我指着它叫:“这!这!这!”医生探头一看,说:“就这么一块?”这句话被潜伏的痒听到,十分不服,纷纷出来证明给医生看。那医生笑颜大展,说:“好!好!”我听了很是欣慰,两只手不停地在身上挠,背在椅子背上不住地蹭,两只脚彼此不断地搓。
  问好之后,医生就在病历卡背面写。我见过两种医生:一种满腹经纶,一写可以写上半天,内容不外乎“全身突发性部分之大痒……足、头、腹无处不痒……病人痒时症状如下……”曾闻一个医生写好,病人早已呼呼而睡。还有一种医生惜字如金,偌大一张卡上就写一个“痒”。我今日所遇的女医生有别于前两种,写了一段后笔下羞涩,无话可写。看看同事,正在伏案作文章,病历卡上已经被写得黑漆漆一片,颇为壮观,一看就是权威和知识的代表。这位女医生不甘示弱,凑几个字后实在写不出,又怕她的尴尬被我看穿,只好和我聊天。她看看卡,认识我的名字“韩寒”,却不知道普通话该怎么念,闭上眼睛读:“园寒!”西格蒙·弗洛伊德有一本《The Psychopathology of Everyday Life》上说,故意念错一个人的姓名就等于是一场侮辱。我尚不能确定她是否故意念错,所以不便发泄,忍痒承认我是“园寒”。
  她稍过片刻又运笔如飞,有话则长,无话更长,好不容易凑齐一页,嘱我去取药。我拿过药方一看,只见上面不规则的点线圈,怎奈我读书多年,自命博识,竟一个字都不懂。我曾见过一个刚从大学出来的实习医生,刚当医生的小姑娘要面子,写的字横平竖直,笔笔遒劲,不慎写错还用橡皮沾口水擦,只是速度嫌慢,往往写一个字要半天,如逢急病,只怕病历卡还没写好,病人早已一命呜呼了。如此用心书写的医生已日渐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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