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国之鉴-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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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第五台阶,称霸与冷战(1945—1990),
以“高科技”为主要标志
但第二次世界大战不仅是美国作为一个大国已经崛起的标志,也是美国历史的新的转折点,因为美国的参战不仅为这个国家夺取世界霸权提供了机遇,也为其社会经济的新转型准备了条件。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主导美国历史走向的主要问题是“冷战”。美国人认为“冷战”是为了对付所谓“来自共产主义的威胁”,实际上是起源于美国和西方对共产主义的仇视,因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苏联虽然在东欧增加了一批新的盟国,但整个苏东地区百废待举、力量很弱,根本谈不上什么真正的威胁,在对外关系中尚处于“守势”。
与此相反,早在1941年,亨利?卢斯就提出了20世纪是“美国世纪”的概念,到1945年4月,杜鲁门声称美国已取得了“世界领导地位”。1946年2月乔治?凯南发自驻苏使馆的反苏的8000字电文,以及丘吉尔于是年3月在美国富尔顿发表的“铁幕”演说,实际上是内外呼应的冷战宣言。于是便有了1946年9月美国总统助理克拉克?克利福德秘密报告中“遏制”苏联的建议,以及1947年3月正式宣布对抗所谓“共产主义恐怖威胁”的“杜鲁门主义”的出台,再接着便是在1948年8月建立以美国为首的“北大西洋公约组织”,而与之对应的《华沙条约》,则晚至1955年5月才正式签订。美国对所谓“共产主义威胁”反应过敏,充分表现在1947年3月杜鲁门发布的所谓“忠诚法令”并据此成立的“非美活动调查委员会”这件事情上,以致引发了来自美国内部的真正的恐怖威胁,即制造了许多“恐怖事件”的“麦卡锡主义”。
“冷战”并不排斥热战。1950年6月25日美国发动的侵朝战争以及后来干涉越南的战争,都是明证。虽然新的世界战争大战并未打起来,但这种和平在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核威胁”平衡的基础之上的,被称之为“恐怖平衡”。因为美苏两大军事集团,首先是以美国为首的北约集团,为了“冷战”,即争夺世界霸权的需要,都不得不大力发展高科技,以争取军事优势。在这方面,美国最先意识到这一点。早在1945年9月6日,在日本正式投降后的第四天,杜鲁门总统在向国会提出的“21点战后复兴计划”中就明确提出:“没有一个国家可以在当今世界上维持领袖地位,除非它充分开发了它的科学技术资源。”这是第一次把发展高科技放在争霸世界这样的战略地位来考虑,并把它作为争夺世界霸权的关键性因素。此后,这一战略思考在美国从未放弃。1960年7月15日,肯尼迪在发表接受总统候选人提名的演说中说:“今天的‘新边疆’是未知的科学和空间领域,未解决的战争和平问题,尚未征服的无知和偏见的孤立地带,尚未有答案的贫困与过剩课题。”1979年,美国参议员马尔科姆?瓦罗普提出著名的“天基防御”概念,不久就诞生了比肯尼迪的“阿波罗”计划更庞大的“星球大战”计划。批准这一计划的里根总统的一位顾问在其著作中说:“空间不仅是国家安全的关键,而且是经济增长和能源供应的关键。”所有这些言论、理论和计划,都诠释了霸权、高科技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密切联系,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的基本国策。换言之,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社会、经济和政治的全部发展,都可以从中找到基本线索。
由于发展高科技被置于争霸世界的战略地位,联邦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落实科技开发计划:1946年8月1日设立了原子能委员会,同年10月成立了新的总统科学研究委员会。1947年9月15日,根据新通过的《国家安全法》,成立国防部、国家安全委员会、国家安全资源局、研究开发局等。1950年10月,又成立了国家科学基金会。这样,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不到10年,便建立起一个庞大的政府科技体系。在1957年苏联两次成功发射人造卫星后,艾森豪威尔总统下令设立联邦科学技术委员会,以及国家航空和宇航局,并在1958年颁布《国防教育法》,决定对美国的教育实行重大改革。尼克松总统上台后,一个总统特别小组在一份报告中,又特别强调了科学技术与国家目标的关系、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的关系、联邦机构与私营机构的关系以及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关系。一个总体趋势是:在联邦政府的有力领导和整合下,不仅建立了一个包括政府和民间在内的庞大科技体系,而且明显地加大了对科技领域的投入,大学日益成为美国科技发展的主要力量。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的社会经济,以高科技的发展为动力,发生了多重的变化或变动:(1)是以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两大科技突破,即原子能的利用和电子计算机的发明为起点,迅速向各个重要科学技术领域扩散,形成包括生物、化学、能源、材料和航天在内的几大群落,而尤以信息技术的发展最为突出;(2)由于技术科学化,这次高科技革命较好地解决了“科学——技术——生产” 过程中的中间环节问题,科学、技术、生产一体化趋势非常明显,由此催生了一系列高科技产业,如“信息产业”、“基因工程”;(3)随着一大批高科技产业的兴起,在传统的农业和现代工业之外,形成了以高科技为主要动力的第三产业,并日益成为国民经济的主要产业,引起了产业结构的变化。据研究,在近期生产率增长中,大约2/3应归功于IT(信息技术)。同时,它也带动了整个服务业的扩大,“信息产业”或“知识经济成为新经济中的代表”;(4)与此同时,高科技也逐步由新兴产业向传统的工业、甚至农业转移、扩散,使传统的工农业在生产、销售、管理和服务等各个方面获得改造,在越来越多的地区,销售、管理企业增加了“R&D”(即研究与开发)投资,从而增加了传统产业的含金量,使传统产业不断换代升级;(5)以高科技研究和产业为中心,一批拥有一定新兴知识和技术,特别是新兴信息技术的人员成长起来,在传统的工业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队伍之外,形成一个新的以知识为基础的中产阶级,成为信息时代的新贵,比尔?盖茨就是其中的代表。总之,由于高科技的研究和发展,已经或正在改变着美国传统工业社会的动力、结构和面貌、特征,越来越多地显现出某些被称为“后工业社会”的特征,“非物质化”倾向就是其中之一,尽管这种变化才刚刚开始,但其深刻性已令人震惊。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上述社会经济的变革中,“信息技术”的发展尤为引人注目。自1946年2月世界上第一台通用电子数字积分计算器ENIAC在美国宣告研制成功以来,而今电子计算机已发展到第五代,并进入了人工智能和网络化时代,1993年以后,“信息高速公路”也在全国建立起来,“信息技术”在生产、管理、军事、教育等人类生活的几乎所有领域中被广泛采用,正在广泛而深刻地改变人类文明的面貌,包括人们的行为、思想和观念以及人类生产和生活的方式。
美国作为一个大国的崛起,是世界历史上的一个奇迹,亦是一个“后来居上”的典型。据国际经济史权威安格斯?麦迪森研究,1950—1973年是美国经济的“黄金时期”,此间美国的劳动生产率每年上升28%。(1973—1995年为14%;1995—1998年则为25%。)1973年,美国的GNP约为1790年时的1100倍。在美国经济增长最好时期的1970年,其GDP是苏联或日本的2—3倍,法国或英国的5—6倍,印度的15—20倍。当时,美国的人口仅占世界人口的5%,但其生产量约占全世界的25%,美国人均生产量约为全世界平均生产量的5倍,苏联的3倍,印度的40倍。20世纪80年代,美国经历了一个经济发展的低谷阶段,但在克林顿掌权时期,不仅将财政赤字变成了财政赢余,而且出现了连续100多个月的持续增长情况。尽管它的社会经济遇到了越来越多的挑战,但其国民生产总值仍遥遥领先于其他大国(见表4),而今,美国已是世界上唯一的超级大国。
表41998年几个主要国家GNP比较
国家GNP(以10亿美元为单位)人均GNP
总值世界排名年均增长率(%)美元世界排名年均增长率(%)
巴西709 688 24400316 1
中国906 1710 0750818 9
加拿大569 991 719020180 5
法国1533 641 426270101 0
德国2364 631 32887060 9
印度257 8146 91080745 8
日本5149 223 94094023 6
意大利1740 561 019980160 7
俄罗斯356 015…5 3214050…5 0
英国1152?152?619600172?3
美国7433?512?31902081?4
为了醒目起见,我们可以把美国作为一个大国崛起的过程图示如下:
从上面的描述与分析可以看出,美国作为一个大国崛起的经验,有以下几点值得我们注意:第一,美国的崛起极为迅速,实际过程只用了150年;第二,美国的崛起是以制度创新起步的,且这一传统贯穿其崛起的全过程;第三,通过引入“福特生产方式”和富兰克林?罗斯福“新政”,美国在崛起过程中实现了经济发展模式的两次大转换;第四,美国在作为一个大国崛起后并没有停滞不前,又通过高科技革命催生了更新的经济发展模式。总之,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这个国家体制的内部始终充满了生机和活力,外人绝不可等闲视之。
这就引出了一个问题:在美国作为一个大国崛起的过程中,除了上述不同时期的一些特殊历史条件和动因外,是否还有一些长期起作用的和更为基本的动因呢?回答应该是肯定的。我以为,这些基本动因就是:
(1)“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美国领土面积939万平方公里,它占有北美大陆最富庶的心脏地带,其土地属于最肥沃和最高产的土地之列,其可耕地占总面积的40%。它蕴藏有丰富的金属矿和能源矿源,其中许多种产量居世界前列:锡占世界总储藏量的2/5,铅约占世界总储藏量的1/5,铜、银、锌各占世界总储藏量1/6,金占世界总储藏量1/10。烟煤、无烟煤占世界总储藏量1/5,褐煤占世界总储藏量1/8,还有数量可观的石油、天然气。所以,《美国大百科全书》说:“美国的繁荣大半归功于其丰富的自然资源。”
(2)比较完善的国家体系。自1776年宣布脱离英国独立以后,经过邦联阶段而建立的联邦制度,以“人民同意”和“法令约束”为基本原则,在允许地方分权的情况下又赋予联邦“适当的政府权力”,得以有效地发挥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的不同功能。但又不必担心处于强势方的中央挤压地方,因为中央的权力在宪法中采取了列举方式,即联邦政府的权力是有限的。与此同时,宪法又设置了严格但可操作的“修正”机制并明文规定:“凡未授予联邦、又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力,均保留给州和人民”,仅这两条就不仅赋予这个国家体制以巨大内在活力,而且为美国人民的创造性发挥留下了很大空间,是美国崛起和发展的制度保障。
(3)除了内战以外,200多年来美国国内虽然纷争不绝,但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