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国之鉴-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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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9年宪法颁布时,天皇已成为日本最大的地主和最大的资本家。
第四,实行内阁制。1885年12月废除原来的太政官制,效仿西方资产阶级内阁制,建立了责任内阁。由总理大臣和外务、内务、大藏、陆军、海军、司法、文部、农商务、递信等9省大臣以及书记长官、法制长官组成,直接隶属于天皇。第一届内阁由伊藤博文任总理大臣。在实行内阁制时,1887年政府制定《文官任用令》,1888年还制定了新的市制和町村制,实行所谓市、町、村的地方自治制度。
在完成这些准备工作后,帝国政府开始起草宪法草案。1886年秋,以伊藤博文为首,井上毅、伊东巳代治、金子坚太郎等4人开始秘密起草宪法,并听取法律顾问、德国法律学家雷斯莱尔和莫塞的意见。1887年5月完成第一稿,又进一步加工修改完成第二、三、四稿,1888年4月最后修改定稿,送交天皇审阅,同时由枢密院审议、通过。枢密院是天皇的最高咨询机关,设立于1888年4月,也是为审议宪法草案而产生的机构。伊藤博文辞去总理大臣职务,就任枢密院议长,召集顾问官和内阁大臣,从6月18日起,在天皇亲临之下,秘密审议宪法草案,到1889年1月31日审议完毕。其间经过若干字句上修改变动后,定名为《大日本帝国宪法》。1889年2月11日,明治天皇将《大日本帝国宪法》(以下简称《帝国宪法》)作为钦定宪法予以颁布。2月11日,是神武天皇(传说中的第一代天皇)即位纪念日(称纪元节)。该日,天皇在新落成的宫殿召集群臣,宣读颁布宪法的《告文》和《敕语》后,将宪法文本“御赐”给第二届内阁总理大臣黑田清隆。帝国政府同时公布《皇室典范》、《贵族院令》、《议院法》和《众议院议员选举法》等法律。仪式结束后,举行阅兵式,召开盛大宴会,并宣布大赦政治犯,为西乡隆盛恢复名誉等。
《帝国宪法》的颁行,是日本政治生活中的大事,标志着近代天皇制的确立。
《帝国宪法》共7章76条。第1章关于天皇的规定共17条,是宪法的中心,其核心是“天皇主权论”。其中规定:“大日本帝国由万世一系之天皇统治”,天皇集一切国家大权于一身,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但就其权限和实际的政治作用看,天皇又毕竟不同于封建时代的专制君主。一是宪法规定天皇必须“依本宪法各条之规定”行使统治权,而宪法各有关规定又限制了天皇在政治生活中独立地发挥作用;二是根据明治初年以来形成的惯例及实施宪法后的历史过程中的实际情况,除极个别例外,天皇不直接干预国政。《帝国宪法》关于天皇权力的规定在实施时成了“无答责制”,天皇对臣属的国务汇报只听不答,后果与责任由臣属承担。第2章关于臣民之权利与义务的规定,共15条。第3章关于帝国议会的规定共22条。第4章关于国务大臣和枢密顾问的规定共2条。第5章关于司法的规定共5条,规定以天皇之名义施行法律。第6章关于财会规定共11条,规定国家预算需经议会同意等。第7章为4条补则,规定宪法修改程序及办法。
《帝国宪法》所规定的日本近代天皇制,是藩阀专制的继续和发展。其本质是借“天皇大权”之名,维护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利益,由极少数军阀、官僚、贵族实行寡头专制。这种政治体制当然少有民主成分,但毕竟是东亚第一部近代宪法,而且是当时亚洲唯一颁行的资产阶级宪法,这无疑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有其深远的意义。
除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外,1882年日本曾实施《刑法》和《治罪法》,1890年废止《治罪法》代之以《法院组织法》、《行政审判法》、《刑事诉讼法》,1891年颁布《民事诉讼法》。19世纪70年代初曾着手制定民法,后因发生“民法论争”,新的民法制定后拖至1898年才全部实施。《商法》实施于1899年。至19世纪末,帝国政府基本建立起成体系的近代资本主义法律制度。
1890年11月29日是日本第一届议会开幕之日。自此日起,钦定的帝国宪法正式实施。日本式的君主立宪体制——近代天皇制从此正式确立。
6军事改革
在日本帝国政府实行资本主义改革中,“富国强兵”是其三大政策之一。其主要措施就是改革旧的封建军制。1873年颁布《征兵令》,建立近代的常备军并不断扩充。与此同时,还于1874年建立了近代的警察制度。日本建立的近代常备军,不称国防军而称“皇军”,强调其效忠天皇。日本大量引进欧美的一些先进军事制度和建设大量近代军事设施。其海军主要是学的英国,其陆军主要学德国。很快使日本的装备、指挥和战斗力得到极大的加强和提高,居于亚洲第一的领先地位。特别是在精神和思想方面,强化军队和军人的忠君意识。1878年以陆军卿山县有朋名义发布的《军人训诫》,就要求军人必须把天皇当做神来崇拜,向军人灌输绝对尊崇天皇的思想;还特别提倡封建的“武士道”精神,宣扬军人精神的根本在于“忠诚”、“勇敢”、“服从”。1881年建立了宪兵制度,1882年又以天皇名义发布《军人敕谕》,再度重申军人应绝对遵守“武士道”的忠节、“武勇”、“礼仪”等。
综观近百年日本图强之路,概括地说,日本的成功之处表现在各个方面:在维护国家独立自主方面,明治政府通过艰苦的修改条约谈判和不懈的斗争,终于废除了与西方列强签订的全部不平等条约,发展成为独立的资本主义强国。在经济方面,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已获得巨大发展,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实现了工业化,农业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也逐渐实现了现代化。在政治方面,1889年就已开始建立近代代议制度,颁布了明治宪法,也曾有过自由民权运动、大正民主运动和昭和民主运动三次民主高潮的兴起,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更制定了新宪法,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资产阶级民主制度。在思想启蒙方面,明治初期即开展了启蒙运动,经过文明开化,大学西方,取得了很大成绩。在文化教育方面,经过明治政府的大力提倡和日本民间的长期努力,较早较快地普及了国民小学教育,对推进现代化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二、日本图强成功的经验
日本正是通过明治维新的成功,迅速发展为世界级的强国。日本图强成功的经验,可以概括为以下五点:
第一,推翻幕府封建统治后,掌握政权的明治政府提出了明确的图强总纲领、总目标。这就是明治天皇于1868年4月6日发布的《宣扬国威宸翰》(御笔信)所提出的“雄飞海外论”:“开拓万里波涛,宣布国威于四方”,1871年7月在《废藩置县诏书》中概括为要建成“与各国对峙”的强大国家。这是在明治维新伊始就确定的国家总纲领和最高目标。为达此目的,明治天皇在1868年4月6日,率领群臣百官、诸侯到京都的紫宸殿,向天神地祇、列祖列宗宣誓。其誓言即著名的“五条誓约”:“广兴会议,万机决于公论;上下一心,大展经纶;公卿与武家同心,以至于庶民,须使各遂其志,人心不倦;破旧来之陋习,立基于天地之公道;求知识于世界,大振皇基”。对日本图强总目标和五条誓约,我们有很多批评它的理由,但是应该看到恰恰是这些,明确提出和制定了日本发展的奋斗目标和大政方针,这个方针值得我们现在很好地理解。它洋溢着积极进取的精神和迎接对应西方列强侵略和挑战的一种勃勃的生机。这是日本明治维新的总政策和大的出发点,没有这样一个总的能够动员、笼络住全体日本人(上下,君民,原来旧的一些公卿和新的农工商人员)的口号、信念和方针、政策,那是很难动员日本全民族一起来为之努力奋斗的,也不大可能会实现其强国之梦的。而且也应该承认,“海外雄飞论”、“与各国对峙”的国家发展总目标和基本国策,在当时具有捍卫国家主权和独立,摆脱面临西方列强侵略所造成的殖民地半殖民地的民族危机,以跻身世界强国的某些合理性、正当性。而作为明治维新总方针和政治纲领的“五条誓约”,则不仅提出了内政建设的方针,也明确了与国际接轨,对外开放的大方向。在当时,也具有反对封建专制主义、改革封建归制;开国进取,学习西方先进科学技术和文明的积极意义。
第二,日本明治政府制定和贯彻执行了其基本国策、大政方针和具体政策及持续进行一系列改革,而以改革促发展是可取的、正确的。“三大政策”及进行的政治、经济、文化及军事改革,虽然这些也都存在不少问题,但基本上是切实的,是符合日本国情的。明治政府抓紧进行了持续达二十多年的各项改革;对外坚持开国进取,面向世界,努力学习和引进西方的各项先进科学技术,并经过吸收、消化,使之日本化。虽曾遭受许多挫折,却能及时总结、改正。如曾在1868至19世纪80年代“文明开化”时期,一时间提倡“全盘欧化”,完全否定和排斥日本优秀的文化传统,19世纪80年代的“鹿鸣馆时代”就是极端“欧化”的典型,但不到20年,欧化风潮就基本平息,代之而起的是日本民族主义和国粹主义之风大盛,一时开展了保存国粹运动。这种欧化与复古回归的交替,在日本曾多次进行。又如,进行农业改革时,盲目引进、购置各种西方大型农机具,大搞大农经济,结果在少平原多丘陵的日本基本行不通。但日本很快仿制了适合日本小块耕地的各种小型农机具,并总结了日本老农的丰富经验,制订成《明治农法》,组织培训,在全国推广,从而使日本农业在19世纪末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第三,明治政府重视和抓住关键,进行制度建设。日本不仅持续进行各领域的体制改革,而且特别重视各方面、各领域的制度制订。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教育制度和军事外交制度等均全方位地全面制订,在各领域均严格推行制度化。如外交领域的谈判制度,农业方面甚至制订了农业教育制度,教育方面制订了一系列学校制度及留学生制度等。制度化、规范化后,使国家各部门的工作有序进行,不至于只依某个长官意志执行。基本上可以说,日本的制度建设是使其迅速崛起成为大国的坚实基础和制度保证。
第四,在贯彻执行和落实政策、措施时,特别注意细节,精密计划做每件事的具体办法,权衡利弊,然后认真地去落实。日本似乎并没有制订过五年或十年发展规划,只是它对每个具体问题都精心地扎扎实实、切切实实地去贯彻执行,认真解决。日本曾有许多战略性的根本失误,但在具体细节上却往往是极为完善几乎是近于完美的。这反映在图强之路中的各领域、各方面。
第五,在重视新时代意识,不拘一格使用人才,调动其积极性方面也有许多可取的、有实效的经验。日本政府敢于重用有勇气迎接内外挑战的人才。这种人才,不仅是皇族、华族和精英层,而且包括底层平民;不仅是支持明治政府的,而且包括曾拼死反对明治政府的人。仅举比较著名的两个事例。一是槺疚溲铮峭绻讨С值麓桓暮>弊懿茫恢庇朊髦涡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