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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1部分

福尔摩斯探案集全集-第291部分

小说: 福尔摩斯探案集全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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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沉思地坐在那里,瘦削的手摸着蓬乱的胡须。终于,他做了一个无可奈何的手势。 
  “好吧,要是你们非要见戈弗雷,就见吧。这事儿我不负责,是你们迫使我做的。拉尔夫,去告诉戈弗雷先生和肯特先生,我们过五分钟就到。” 
  五分钟之后我们已经走过了花园小径,来到神秘小屋前面。一位蓄胡须的矮男子站在门口,脸上露出十分诧异的神情。 
  “这太突然了,上校,〃他说道,〃这完全打乱了咱们的计划。” 
  “我实在没办法,肯特先生,人家迫使咱们这样做。戈弗雷先生在吗?” 
  “是的,他在里边,〃他说着转身领我们走进一间宽敞而陈设简单的屋子。有一个人背朝着壁炉站在那里。一见那人,我的主顾立刻跳上前去伸出手来。 
  “嗨!戈弗雷,见到你太好了!” 
  但是对方挥手叫他后退。 
  “不要碰我,吉米。不要走近我。是的,你非常惊讶!我已不象那个骑兵中队的棒小伙子、一等兵埃姆斯沃斯了,是吧?” 
  他的面容确实是异常的。可以看出他本来是一个五官端正、皮肤被非洲阳光晒黑的漂亮男子,但是如今夹杂在黝黑皮肤之间有一些怪样的白斑片,这使他的皮肤变白了。 
  “这就是我不见访客的缘故,〃他说道,“你我倒不在乎,但用不着你的同伴。我知道你的意思是好的,但这么一来对我不利。” 
  “我只是想确知你是安全无恙的,戈弗雷。那天夜里你往我窗里瞧的时候我看见了你,后来我就不放心,非把情况弄清不可。” 
  “老拉尔夫跟我说你来了,我禁不住要瞧瞧你。我希望你没看见我才好,后来我听见开窗子的响声,我只好跑回小屋。” 
  “到底是怎么搞的,何必这样?” 
  “这个事儿倒也不难说清楚,〃他说着点燃一支香烟,“你记得那天早上在布弗斯普鲁的战斗吗,就在比勒陀利亚外边的铁路西线上?你听说我受伤了吗?” 
  “我听说了,但不知道详细情况。” 
  “我们有三个人被切断了和本部的联系。地势很不平坦。有辛普森——就是外号叫秃头辛普森的那个人——有安德森,还有我。我们正在追击布尔人,但是他们埋伏起来,把我们三人包围了。他们两人被打死了,我肩上中了象猎枪的子弹。但是我拼命趴在马上,跑了几里路我才昏过去掉下马来。 
  “等我苏醒过来,天已黑了,我挣扎着站起来,感觉异常虚弱。使我吃惊的是近处就有一座房子,相当大,有南非式的游廊和许多窗子。天气很冷。你知道那种夜晚袭来的令人发僵的寒冷,那是一种令人厌恶的、难以忍受的死冷,和爽利明快的霜冻很不一样。简单说吧,我感到彻骨地寒冷,唯一的希望就是设法达到那座房子。我拼死力站立起来,一步一步拖着,几乎已经没有知觉。我只依稀记得爬上台阶,走进一个大敞着的门,进入一间摆着几个床位的大屋子,倒在一张床上,嘴里满意地哼了一声。床上被子已摊开,但我管不了那么多了。我把被子往我颤抖的身上一拉就睡熟了。 
  “我醒来已是早晨,我不但没有进入一个健康的世界,反而仿佛来到一个噩梦的世界。非洲的阳光从宽大无帘的窗子射进来,使这间刷成白色的大而空敞的宿舍显得特别明亮。我面前站着一个矮如侏儒的人,脑袋硕大如鳞茎球,口中急切地说着荷兰话,挥动着一双海绵般的变形而怕人的手。他身后站着的一群人仿佛都觉得眼下这情况很有意思,但我看到他们却不禁打了一个寒噤。没有一个正常的人形。每一个人不是歪七扭八就是臃肿变形。这些丑八怪的笑声比什么都难听。 
  “看来他们全都不会讲英语,但是情况非得说清不可,因为大脑袋越说其越大,后来一边怪叫着一边用他那变形的手揪住我就往下拉,而不管殷红的血液从我伤口直流。这个小怪物力大如牛,要不是有一个年长的负责人听见这屋的嘈杂声走过来,真不知他会把我整成什么样子。他用荷兰语责备了几句,揪我的人就躲开了。然后他转向我,睁大惊讶的眼睛看着我。 
  “'你怎么会跑到这儿来的?'他诧异地问道。'别动!我知道你已疲惫不堪,你肩上的伤口需要处理。我是医生,我马上找人给你包扎。不过,小伙子!你在这里比在战场上更要危险。你是在麻疯病院里,你在麻疯病人的床上过了一夜。' 
  “吉米,我还用说别的吗?看来,由于战火迫近,这些病人在头天都疏散走了。第二天,由于英军开来,他们又被这位医务总监送回医院。他说,尽管他自以为有免疫力,他也绝不敢象我那样在麻疯病人的床上睡一夜。后来他把我放在一间单独病房内,细心地护理我,过了大约一个星期我就被送往比勒陀利亚总医院。〃你看,这就是我的悲剧。我希望能侥幸,但是等我回到家里,我脸上出现的这些可怕症状终于宣布了我未能逃脱感染的命运。怎么办呢?我是住在一座平静无邻的房子里。我们有两个可以绝对信任的仆人。这是个可以居住的地方。肯特先生是一位外科医生,在保证绝不泄密的条件下他愿意陪我同住。这样处理是十分简单的。而另一条路则是极其可怕的:和不认识的人在一起被终身隔离,永远不得释放。但是必须绝对保密,否则即使是在这个穷乡僻壤也会引起群众哗然,早晚会把我扭送麻疯病院的。吉米,就连你也不能告诉。今天我父亲怎么会让步的,我真不明白。” 
  上校指了指我。 
  “是这位先生气使我让步的,〃说着他打开了我递给他的纸条,上面写着〃麻疯〃字样。“既然他已经知道这么多了,那最安全的办法还是全告诉他。” 
  “确实如此,〃我说道,“谁敢说这样做没有好处呢?看来只有肯特先生一个人诊视过病人。请允许我,敢问先生是不是这种病的专门医生呢?因为,据我理解,这是一种热带病或亚热带病。” 
  “我有合格医生的正常知识,〃他有点板起面孔地说。 
  “先生,我深信你是有能力的,但我觉得在这一病例上听听会诊意见也是有价值的。据我理解,你避免会诊只是怕发生压力而使你交出病人。” 
  “正是这样,〃上校说。 
  “我预料到这一点了,〃我解释说,“今天我带来一个朋友,他的谨慎是绝对可以信任的。以前我曾替他出过力,因此他愿意做为一个朋友而不是做为专家来提供他的意见。他的名字是詹姆斯·桑德斯爵士。” 
  听我这么一说,肯特先生脸上流露出的那种惊喜之状,简直就象新提升的下级军官要会见首相似的。 
  “我将感到骄傲,〃他低声地说道。 
  “那我就请詹姆斯爵士到这里来。他现在正等在门外的马车里。至于我们,上校,咱们可以到你书房去,我来做些解释。” 
  在这种关键时刻就显出我是多么需要我的华生了。他善于运用得体的提问和种种惊叹词来夸张我的侦查艺术,把我那种本来只是系统常识的侦察术给夸大成奇迹。现在我自己来叙述,就没有人来捧场了。我只好照实叙述,就象那天在上校书房里我对着几个听众所说的,其中还包括戈弗雷的母亲。“我的方法,〃我说道,“就建立在这样一种假设上面:当你把一切不可能的结论都排除之后,那剩下的,不管多么离奇,也必然是事实。也可能剩下的是几种解释,如果这样,那就要一而再、再而三地加以证实,直到最后只剩下一种具有足够根据来支持的解释。现在我们就用这个方法来研究一下当前这个案子。起初,提到我面前的有三种可能的解释,可以说明为什么这位先生在他父亲庄园的小屋里被隔离或禁锢起来。可以认为他是由于犯罪而逃避,或者是由于精神失常而不愿住疯人院,最后是因为有某种疾病而需要隔离。我想不出其它解释。那么,就需要把这几个结论加以对比和甄别。 
  “犯罪之说是不能成立的。本地区并没有尚未破案的犯罪报告,这我十分清楚。如果说是尚未暴露出来的犯罪,那从家族利益来说应该是把他弄走或是送出国外,而不是藏在家里。我看不出这条思路有什么可能成立的地方。 
  “精神失常的可能性要更大一些。小屋里有的第二个人可能是看守人。他走出来以后把门倒锁上,这就加强了上述假设,说明可能是强行禁闭。但另一方面,强制不可能是很严的,否则这个青年就不会跑出来去看一眼他的朋友了。多德先生,你记得我曾探索论据,比如问你肯特先生读的是什么报纸。如果是《柳叶刀》或《英国医学杂志》,那会帮助我思索。但是,只要有医生陪同并上报当局,把疯人留在家里是合法的事。为什么这样拼命保密呢?因此精神失常的设想也不能成立。 
  “剩下的第三个可能,看来虽然稀奇,却是完全符合实际情况的。麻疯在南非是常见病。由于特殊的机遇,这位青年可能受到感染。这样一来,他的家属处境就十分困难了,因为他们不愿把他交给麻疯隔离病院。为了不露风声、不受当局干涉,必须严守秘密。如果给以适当报酬,不难找到一位忠实的医生来照顾病人。也没有理由在晚上不让病人出来。肤色变白是这种病的普通症状。这个假设的论据是十分充足的,以致使我决心把它当做已被证实了那样来行动。当我初到这里,发现给小屋送饭的拉尔夫戴着浸了消毒水的手套,这时候我连最后的疑点也消除了。先生,我只写了一个词,就告诉你秘密已被发现了,我之所以写而没有说出来,是为了向你证明可以信任我的谨慎。” 
  我正在这样结束我的小小分析时,门开了,那位庄严的著名片肤病学家被引进来了。但是破例地,他那狮身人面像般严肃的脸今天解冻了,眼中流露出人情味儿的温暖。他迈步朝上校走过去同他握了手。 
  “我往往给人带来坏消息,〃他说。〃但今天的消息不那么坏。不是麻疯。” 
  “什么?” 
  “典型的类麻疯,也就是鱼鳞癣。是一种鳞状的皮肤疾病,影响仪容,非常顽固,但有治愈的可能,绝无传染性。不错,福尔摩斯先生,确是非常的巧合。但能说完全是巧合么?难道没有一些未知的因素在起作用么?或许这位青年在接触病人以后的恐惧心理产生了一种生理作用,模拟了它所恐惧的东西?不管怎么说,我可以用我的职业荣誉来担保——呵!夫人休克了!我建议由肯特先生护理她,直到她从这次惊喜性休克中复原为止。” 
 


三角墙山庄 


 

  我与福尔摩斯所经历过的冒险,再没有比这次更突然、更富戏剧性的了。我已经有一段时间没见到他了,也不知道他近来活动的方向是什么。但是这天早上他谈兴不错,他刚让我坐在壁炉一边的旧沙发上,而他本人衔着烟斗坐在对面,就有人来了。如果我说来的是一头发狂的公牛,也许更能说明我的意思。 
  呼的一声门被冲开,闯进一个巨大的黑人。要不是面目狰狞,他将会给人一种滑稽之感,因为他穿着一身鲜艳的灰格西装,飘垂着一条橙红领带。他那宽脸庞和扁鼻子使劲伸向前方,两只阴沉的黑眼睛冒着抑制不住的怒火,并轮流打量着我们两人。 
  “你们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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