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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部分

亚里斯多德-形而上学-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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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限”与“空”等是永远不能实现的活动过程。—1048b18
  活动与实现之分别。—1048b36
  章七 物质材料如何为个体之潜在,个体如何为属性之底层;事物如何因其物质或
属性而被称述。1048b37—1049b3
  章八 实现对于潜能——在定义上或公式上为先。1049b4—1049b18
  ——在时间上或为先或为后——解释学艺上之诡辩忮词。—1050a3
  ——在本体上为先(先有实例,后成知识)。—1050a23
  官能活动以动作为实现,知能活动以产品为实现。—1050b1
  基本事物与永恒事物(天体)均为实现而非潜在,故常在而不坏;可灭坏事物包含
对反因素,故不能常存。—1051a3
  章九 好的实现比相应的潜在为佳,坏的更坏。1051a4—1051a22
  以几何图例说明潜在与实现之关系。
    1051a23—1051a33
  章十 是非三类:(一)各范畴之是非,(二)潜在与实现,(三)真与假——组
合事物之是非在于理知判断的真假;非组合事物之是非问题则在感觉认识。1051a
34—1052a12
  卷十 元一、对反、间体章一 一之四义:延续,完全,个体,普遍——
    之通义与其实旨。1052a13—1052b15
  一之要义为不可区分——主要是一个计量单位——计量单位务求精确——物理,天
文,音乐单位诸例。—1053b9
  章二 一非本体而为普遍云谓,附于各范畴之实是而与之共同外延——个别之一与
普遍之一。1053b9—1054a19
  章三 “单与众”。1054a20—1054a33
  “同”之三义;“似”“别”“异”之各义。—1055a3
  章四 以最大差异论对反性。1055a3—1055a19
  一事物只有一个对成。1055a20—1055a33
  对反四式——于四式中详论“相反”与“阙失”两类基本对成。—1055b29
  章五 有关对反诸问题——分析“等”和“大与小”之为对成。1055b30—
1056b2
  章六 分析“一与多”之为对成——申论相关二义,因以说明“单与众”用作可否
区分之别者为“相对”,“一与多”用作计量与被计量之别者为“相关”。1056b
3—1057a17
  章七 诸间体——间体与对成包括于同一科属;站在对成之间;是对成的复合物。
    1057a18—1057b34
  章八 “于种有别””释义。1057b35—1058a29
  章九 品种之别不在物质差异而在形式差异。
    1058a29—1058b26
  章十 可灭坏事物与不灭坏事物异于级类——
    意式不能离可灭坏事物而独立为不灭坏事物。1058b27—1059a15
  卷十一 本书ΒΓΕ各卷简述.物学各卷简述章一 B卷第2,3章哲学上主要问
题。1059a16—1060a3
  章二 B卷第4—6章哲学上主要问题(续)。
    1060a3—1060b30
  章三 A卷第1—2章哲学之主要材料。说明哲学与物学和辩证法等所涉之不同范围,
确定哲学主题为单纯而共通的诸实是与基本对成。1060b31—1061b18
  章四 A卷第3,4章物学与数学为哲学之分支。1061a18—1061b34
  章五 A卷第3,4章通则为进行一切实证之基本;简述维护矛盾律诸论据。106
1b34—1062b11
  章六 A卷第5—8章批评各家之说违反矛盾律——自然学家及常人之错觉——
    赫拉克利特“动变不息”之论非真理——普罗塔哥拉“人为万物度量”之语不实—
—阿那克萨哥拉“物各相混”之说亦误。1062b12—1063b35
  章七 A卷第1章哲学与物学及数学之分别;哲学为众学之先。1063b36—1
064b14
  章八 A卷第2—4章本性之是与属性之是。
    1064b15—1065a27
  “物学”卷二第5,6章论机遇。1065a27—1065b4
  章九 “物学”卷三第1—3章论潜能之实现与运动;动变为潜能趋于实现之过程
——以雕象为喻,以建筑为喻。1065b5—1066a34
  章十 “物学”卷三第4,5,7章论先限——无限不能实践,并非独立实是。1
066a35—1066b21
  证明可感觉物体不能是无限——只在距离、运动与时间上因某些“相关”而可称无
限。1066b21—1067a37
  章十一 “物学”卷五,第1章论变化与运动——分析动变各式。1067b1—
1068a7
  章十二 “物学”卷五,第2章所举七范畴中,“本体”与“关系”不论运动,
“主动”与“被动”范畴不能有动变的动变,故运动只归于“质”、“量”、“处”三
范畴。1068a9—1068a33
  运动的运动或变化的变化是没有的——第一论证,第二论证,第三论证,第论证。
1068a33—1068b25
  “物学”卷五,第3章若干词义:“共处”,“分离”,“对处”,“接触”,
“间在”,“串联”,“贴切”,“延续”。1068b26—1069a15
  卷十二论宇宙总因.原动者.至善章一 本体为原始实是——本体三类:(一)可
灭坏之感觉本体,(二)永恒感觉本体,(三)不动变非感觉本体。1069a16—
1069b8
  章二变化四类:本体,质,量,处——一切可变化事物均各具不同物质。1069
b8—1069b26
  变化三原理:通式,阙失,物质。—1069b34
  章三诸本体皆同类相生;切身物质与形式均不创生。1069b35—1070a
5创生四式:技术,自然,机遇,自发。—1070a9本体三类:(一)物质(二)
自然本性(三)
    两者之综合个体。—1070a30章四不同事物各有不同原因:1070a31
—1070b10但比拟而论,一切事物之原理或原因为类相同,或四(形式,阙失,
物质,动因)
    或三(形式与动因合一)——动因有近有远,远因即万物总因——动因有内有外,
自然产物出于外因,思想产物不出于外因。—1070b35章五实现与潜能为一切事
物共有之原理,但在应用时实例各异。——一切事物之原理可以相喻而各自为别(人类
之形式、物质与动因皆同,而尔我各别;世间所问询者为各别个人,非“普遍人”)。
——所可通解者:(一)各具四理,(二)咸依本本,(三)悉出于原始总因。107
0b36—1071b3章六宇宙间既有永恒运动,这必须有一永恒主动之不变本体,
其怎是为实现,先于一切事物。1071b3—1071b23如以潜在为先于,则宇
宙真相不可得明——诸先哲于宇宙永恒运动所由来,辄已略见端倪,故有“理性”、
“爱憎”诸说。—1072a7天运循环,守于常理,指证第一原因为实现存在,为万
物诸因之总因。—1072a18章七由恒星引证永恒原动者;原动者凭其“理性”发
起动变。1072a19—1072b14原动者永恒,全善,独立于感觉世界之外,
其生命为纯思想。—1073a3章八第一主动本体而外,另有与诸星体动轨等数之致
动本体——凭欧多克索与加里浦之计算而加以损益,其数或55或47。1073a2
4—1074a31
  [宇宙只一,原动者只一。]—1074a38古哲与神话先曾认见自然永恒本体
之具有神性。1074b1—1074b14章九论理性〈心〉。人心因思想对象之分
歧,思想不能常净而全善,神心以量神圣事物(即神本身)为思想对象,故常净而不失
其至善。1074b15—1074b35于理知事物上,思想对象与思想不异而合一。
—1075a11
  章十“善”,在宇宙间,独立于万物之上,为万物作安排。10745a11—1
075a25各家哲学思想所涵之疑难——柏拉图与毕达哥拉斯学派——恩培多克勒—
—阿那克萨哥拉——对于各家之总评。—1076a5卷十三数理对象与意式章一 两
类非感觉本体:数理对象与意式——
    数与意式论各家之异议。1076a6—1076a37章二(1)数理对象不能
在可感觉事物之内外另成独立本体——第一论证(可感觉实是之不可区分性)。107
6a38—1076b39——第二论证(抽象的点线面与数重迭发展不合实际)。—
1077a9——第三论证(天文实是不应另作抽象存在)。—1077a14——第
四论证(间体之外更有间体之说不合常习)。—1077a20——第五论证(数理量
度之众多性不能统一)。—1077a25——第六论证(立体可以成实,抽象的线面
点则不能成实)。—1077a31
  ——第七论证(先于定义者,不必先于本体)——综结。—1077b17章三数
学各门分别研究各具有某些特质之数理对象——数理对象在实现上不能独立存在,在思
想上可以姑为分离。
    1078a17—1078a31
  数学亦尝涉及美学。—1078b6章四(2)意式论之来历。1078b7—1
078b30反对意式诸诺论点(略同于卷A章九)。
    1078b30—1079b11
  章五反对意式诸论点(续上章)——柏拉图叙述意式使事物生成为实是,其义非确。
    1079b12—1080a12章六(3)试以数为本体而证验其理论方式:
    (甲)一切数内诸单位均不可相通;
    (乙)均可相通;(丙)一部分可相通,一部分不相通;或(丁)三类数系并存而
互不相通。1080a12—1080a37数作为本体必须独立存在或内存于事物之
中——列举柏拉图、斯泮雪浦、毕达哥拉斯、某些柏拉图学派、齐诺克拉底各家所持之
数观念。—1080b23几何对象之观念相似于数观念。—1080b37章七批评
柏拉图之“数”观念:(一)如一切单位均可相通,这只能有算术数,意式数不能成立。
1080b37—1081a17(二)如为不可相通则算术数与意式数均不能成立。
——数不能照柏拉图学派所主张的方式为之创制;这必须由诸“一”的连续加法制数。
—1081b34(三)如同一数内诸单位可相通,而各数间诸单位则互不可相通,结
果亦属荒谬——以10,以4,以2、3为例——
    综结,诸单位应无种类之别。—1082b38章八单位怎能于质与量致七差异?
1083a1—1083a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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