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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亚里斯多德全集-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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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例亦然。 
   所以老话说得对,假如先无事物,就不能产生任何事物。 
明显地,现存各物必出于先在各物;物质就是先在的部分;物 
质既见于创生的过程,也由此创成为某些事物。然而,物质 
是否可算公式内的一个要素?什么是铜球?我们当然从两方 
面叙述:我们说它的物质是铜,又说它的形式是如此如此的 
图状;而图状就是它所归隶的切身科属。这样铜球的公式中 
是包含有物质的。 
   至于由某物质〈那个〉制造的事物,在制成之后则不再 
说 “ 某物 ” 〈那个〉而说是 “ 某物〈那个〉制的 ” ;例如雕象 
不是 “ 石 ” 而是 “ 石制的 ” 。一个健康的人则不是以彼所由来 
而为之称呼。理由是,一个失去健康的病人复获健康,同时 
那病人原亦是人,那健康的人仍是从人这底层物质制造起来 
的;但健康的由来与其说是出于人〈底层〉,毋宁说是出于 
“ 阙失 ” ,即 “ 失健的人 ” 〈病人〉,所以健康的主题便不是 
“ 病人 ” 而仍是 “ 人 ” ,这还是那 “ 人 ” 现在成为健康的了。至 
于事物如铜或木材和砖的形式或秩序原是隐晦而无名的,当 
它们制成铜球与房屋,大家看不出它们被褫夺了什么原形式, 
因此不象健康主题那样着重于 “ 阙失 ” 〈健康的人常被当作病 
愈的人看〉,而就称铜球为铜制品,房屋为砖木制品。这里在 
言语上凡由物质制成的,就不以原物质称,而加以语尾变化, 
如雕象非石而为石制的,房屋非砖木,而为砖木制的。(虽 
则我们仔细的考察这些情况,可知石之于雕象,砖木之于房 
屋,在制造过程中所改变的却并非持久性的物质而也是石与 
砖木的原秩序或形式。)这就是我们运用这样言语的理由。 
  
章 八 
   因为任何规则的事物,必有创之者(这个我称之为制造 
的起点),又必有所由来(这个我姑取物质,不取阙失,其用 
意已在上节说明),亦必有所成就(或为一铜球或为一铜圈或 
为其它);而这所制成的既为一铜球,那么我们就不是制铜, 
虽则铜球的形式相应而为球,我们在这里亦不是制球。制作 
“ 这个 ” 就得由底层物质十足地制成一个个体。(我的意思是 
这样,使铜成圆不是为制圆或制球,而是将这形状制于某些 
物质。因为如上所预拟,欲制一形式必须假用着某些先在的 
事物。例如我们制一铜球,就是以铜制成球形的一个铜球。) 
如果我们也得制造事物的底层,则其制造过程将追溯至于无 
尽。于是,明显地,我们也不是创制通式(或是在可感觉物 
中所体现的形状之任何其它称号)。这既不是通式的产品,也 
不是通式的怎是;因为 “ 这个 ” 是由某些其它事物,被技术 
或被自然或被机能所制作而成就的。这里是 “ 一个铜球 ” ,这 
个就是我们所制作的。我们由铜料与球形来制成 “ 这个 ” ;我 
们将形式赋与这个特殊物质,其结果为一个铜球。若说要制 
作的是一般球形的怎是,那么球形又由什么来制作?制造物 
必须有某物为它的前身。每一制品均将成为可区分的两部分, 
其一必然是物质.另一必然是通式。 
   假如球形是 “ 每一点与其中心的距离均相等 ” 这样一个 
图形,以此通式为中介,一以现其为球形,一以成其球于某 
些物质之中,而其综合体则为一铜球。从上面这些说明,这 
可以懂得所制造的不是通式或怎是,而是一个由此取名为铜 
球的综合实体,在每一被创制的事物中,物质总是在内的。 
这综合实体一部分为物质,另一部分为通式。 
   于是,在个别的球体以外是否有一球式,在砖木之外另 
有一房屋通式呢?要是这样, “ 这个 ” 就永不会生成,通式的 
涵义是 “ 如此 ” ,不是“这个 ”—— 不是一个确定了的事物; 
但艺术家由 “ 这个 ” 制作一个 “ 如此 ” ,或父亲由 “ 这个 ” 生 
育一个 “ 如此 ” ;在既诞育之后,这是一个 “ 这个如此 ” 。 
“ 这个 ” 整体,加里亚或苏格拉底,相当于 “ 这个铜球 ” ,而 
人与动物则相当于 “ 一般铜球 ” 。于是,明显地支持通式的原 
因(依照有些人的想法,通式是存在于个体以外的事物)是 
空虚的,至少在创造问题与本体问题上是不充分的,通式不 
需成为自存本体。在有些自然产物的实例上,如生父与嫡子 
总是品种相同,(他们形式相同,但并非同一物体,)只是有 
时也会遭遇反乎本性的情况,例如一匹马产生了一匹骡(即 
便是这些特例,事情也仍相似,因为马与驢所共有的性质,可 
以成立一个马驢之间的科属,虽则现在尚无这名称,而要是 
有这名称当然就是骡属了)。明显地,所以,这不需要成立一 
个通式作为典型(我们若要找通式,就可以在这些实例中 
找;因为生物正是最确当的本体);父亲能制造产品,也正当 
是在物质中造成形式的原因。如此如此的一个形式,体现于 
这些肌肉与骨骼之中,当我们已得有此综合实体,这就是加 
里亚或苏格拉底;他们因物质各别亦遂各成为一 “ 这个 ” ,但 
其形式却相同;他们的形式是不可区分的。 
  
章 九 
   可以提出这样的问题,何以有些事物,如健康,可以由 
技术制造或由自发;其它如房屋则不然。理由是这样,任何 
制品或制品的一部分所由以造成的物质,有些具有自动能力, 
有些没有;在具有自动能力的物质之中,有些能自动向某一 
特定的途径发展,有些则不能;例如人皆能自发的跳动,而 
并不是都能跳一个某式的舞。物质如石块,是不会向房屋这 
一特殊形式自动去排列起来的;这必须有别的事物去动它;象 
火就会自动燃烧。所以有些事物,如无人为之制作,就不会 
发生,有些却不必依靠别人;动作可以自动进行,或由其它 
并无技术的事物或由事物之中先已潜在的某部分予以触发, 
而自动进行。 
   依上所述,这是明白的,每一技术制品总是由于与它同 
名称的事物制造出来(如自然产物的产生一样),或由它本身 
的一部分同名称事物制造出来(如房屋由房屋制造出来是指 
造屋的意想;因为意想就是技术也就是形式),或由某些包 
含着它的部分之事物制造出来 —— 偶然产生的事物除外。凡 
一物直接从本身生产一物的原因,就成为那产品的一部分。按 
摩者的手使病人身体发热,这就是健康,或健康的一部分,或 
是由此而得以引致健康,或健康的一部分。这样就说热是健 
康的原因,由这原因所得的结果正是健康。所以在综合论法 
中, “ 怎是 ” 为一切事物的起点(综合论法的起点, “ 这是什 
么? ” )。我们也在此找到了创造的起点。 
   自然所成事物与技术制品也相同。种子的生产作用正象 
技术工作;因为这潛存有形式,而种籽所由来与其所发生的 
事物,都取同一名称 —— 只是我们也不能盼望父子完全同称, 
如说 “ 人 ” 之所生必为 “ 人 ” ,因为 “ 男人 ” 有时生了一个 
   “ 女人 ” 。天然生殖有时获得畸形的后裔,那么名称也就相异, 
所以骡的父母不是骡。(象上述人造事物那样,)自然事物 
中有能自发的,大抵其所具物质内含有自动性能如种籽一样; 
不具备这种自动性能的物质,除了父母生产外,那就不能自 
为生产。 
   我们的理论不但证明了在本体上形式不产生形式,而且 
也适用于所有基本级类,即量与质等其它范畴。如以铜球而 
论,所产生的既不是铜亦不是球。就以铜而论,在未成为铜 
球以前那铜块也得是一个综合实体,因物质与形式必须皆先 
在。在本体上如此,在质与量与其它范畴上也如此;质不能 
离开材料而独成其为质,量也不能离一支木料或一个动物而 
示其长短大小之量度。所不同的是本体之特性在于必须先有 
一已经完全实现的另一本体为之父母,如一动物之产生必先 
有另一动物;但质量等则不须先有另一质量,只要先有所潛 
在就够了。 
  
章 十 
   因为一个 “ 定义 ” 就是一个 “ 公式 ” 而每个公式有若干 
部分;公式之于事物若是者,公式的一部分之于事物的一部 
分也该如是;这样,问题也就来了:各部分的公式是否存在 
于那全体的公式之内?有些全体公式内存在有部分公式,有 
些则并不存在。圆公式中不包括断弧公式,但音节公式却包 
括了字母〈音注〉公式;然而圆可以分为若干弧,音节可以 
分为若干字母。又,部分若先于全本,而锐角为直角的部分, 
指〈趾〉为动物的部分,则锐角应先于直角而指应先于人。但 
是后者却被认为先于前者;因为在公式中,部分是从全体上 
来索解;又在各自能够独立存在的观点看来,全体应先于部 
分。 
   也许,我们该说 “ 部分 ” 是在几个不同的命意上引用的。 
其中的一义是用部分来作别一事物的计量,这一命意暂予搁 
置。让我们先研究组成本体的各部分。假如物质为一事,另 
一为形式,而两者之综合又作为另一本体,那么物质就可说 
是这一事物的部分;在另一情况,物质就不是其中的部分,这 
里只有形式公式所由组成的诸要素。例如,肌肉,对于凹不 
是其部分,而于凹鼻则肌肉为其一部分(因为肌肉是产生凹 
鼻的物质);铜是整个铜象的一部分,但不是那象的一个部分。 
(事物常凭其形式取名,而不凭其物质原料取名。)这样,圆 
公式不包括弧公式,但音节公式包括字母公式;因为字母是 
形式公式的一个部分,不是物质公式的一个部分,而弧则在 
物质的含义上作为圆的一个部分,其形式则由这些物质导成, 
可是弧与铜相比拟,弧之成圆型与铜之为铜球相比拟,则弧 
较为接近形式。但在某一意义上讲,也不是各种字母均存在 
音节公式之中,例如,特殊的腊字母或空中所画字母;因为 
这些在作为音节的一个部分,我们只取它的可感觉物质。因 
为即便是线分割为两半,人破坏为骨与肉,这还不能说线由 
半线组成,人由骨肉组成而得有半线与骨肉的怎是,线与人 
所得于这些部分的还只是其物质;这些确是综合体的各个部 
分,而不是公式所似的形式之各个部分;因此它们并不存在 
于公式之中。有些部分公式并不依照那综合整体公式而拟定, 
有一类定义就必然包括这样的部分公式,有一类则必不包括。 
因此,有些事物坏死〈消失〉时拆为它们原来组成的各个部 
分,有些则不然。那些以物质与形式相结合而成的事物,例 
如凹鼻或铜球,坏消时还为这些原料,而其中的一部分就是 
物质。(那些不包括物质的事物,或非物质事物,其公式只是 
形式公式,不会坏消, —— 或是全不坏消,至少不以如此方 
式坏消。)所以这些原料是综合实体的部分与原理,不是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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